一、遇到我的爱
道拉说:“生几个孩子”
妈妈和贝茨说:“为自己找一个慈善团体,
帮助穷人和病残者,或者投入时间改善生态环境”
是的,高尚的事业有很宽广的世界
有可爱的景象,等着你去发现
但是现在,我真正想做的是
找一个属于我的——爱人
——乔尼·米切尔《献给莎伦的歌》
我叫倪可,朋友们都叫我CoCo(恰好活到90岁的法国名女人可可·夏奈尔CoCo.Chanel正是我心目中排名第二的偶像,第一当然是亨利·米勒喽)。每天早晨睁开眼睛,我就想能做点什么惹人注目的了不起的事,想象自己有朝一日如绚烂的烟花噼里啪啦升起在城市上空,几乎成了我的一种生活理想,一种值得活下去的理由。
这与我住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大有关系,上海终日飘着灰蒙蒙的雾霭,沉闷的流言,还有从十里洋场时期就沿袭下来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时刻刺激着像我这般敏感骄傲的女孩,我对之既爱又恨。
然而不管怎样,我还只有25岁,一年前出过一本不赚钱却带来某种声誉的小说集(有男性读者给我写信并寄色情照片),3个月前从一家杂志社辞去记者之职,现在我在一家叫绿蒂的咖啡店,穿着露腿迷你裙做女招待。
在我上班的绿蒂咖啡馆,有一个颀长英俊的男孩子经常光顾,他喝着咖啡看着书一坐就是半天。我喜欢观察他细微的表情,他每一个动作,他似乎也知道我在观察他,但他从来不说话。
直到有一天他递上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我爱你”,还有他的名字和住址。
这个比我小1岁的属兔男孩以那种捉摸不定的美迷住了我,这种美来源于他对生命的疲惫,对爱情的渴念。
尽管我们看上去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我野心勃勃,精力旺盛,世界在我眼里是个芬芳的水果,随时等待被咬上一口,而他沉默寡言,多愁善感,生活对于他仿佛是一只撒上砒霜的蛋糕,每吃一口就中毒愈深。但这种差异只能加深彼此的吸引,就像地球的北极和南极那样不可分离。我们迅速地堕入情网。
认识不多久他就告诉我一个隐含在他家庭内部的秘密。他妈妈住在西班牙一个叫加达克斯的小镇上,和一个当地的男人同居并开着一家中餐馆,据说靠着卖龙虾和中国馄饨非常赚钱。
而他的爸爸很早就死了,是去西班牙探亲不到一个月就突然死去的,死亡鉴定书上写着:“心肌梗塞”。死者的骨灰由一架麦道飞机托运回来,他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矮个子的奶奶在机场哭得老泪纵横,像块湿抹布。
“我奶奶认定这是一出谋杀,我爸从来没有心脏病,是我妈杀死了我爸,奶奶说我妈妈在那儿有了另外一个男人,和那男人一起同谋害死了丈夫。”名叫天天的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说,“你相信吗,我到现在还弄不清楚怎么回事,可能那是真的。不过我妈妈每年都给我寄很多钱,我一直靠这些钱生活。”
他静静地看着我,这个离奇的故事一下子攫住了我,我天生就是那种容易被悲剧和阴谋打动的女孩。在复旦大学中文系读书的时候我就立下志向,做一名激动人心的小说家,凶兆、阴谋、溃疡、匕首、情欲、毒药、疯狂、月光都是我精心准备的字眼儿。我温柔而热切地看着他脆弱而美丽的五官,明白了他身上那种少见的沉郁从何而来。
"死亡的阴影只会随着时间的递增层层加深,你现在的生活与破碎的往事永远只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
我把这意思跟他说了,他的眼睛突然湿了,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另一只手。"可我找到了你,我决定相信你,和你在一起。"他说,"不要只是对我好奇,也不要马上离开我。"
我搬进了天天在城市西郊的住所,一套三居室的大公寓。他把房间布置得简洁舒适,沿墙放着一圈从IKEA买来的布沙发,还有一架施特劳斯牌钢琴,钢琴上方挂着他的自画像,他的脑袋看上去像刚从水里捞上来。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公寓周围那片居民区。
几乎每条马路都坑坑洼洼,马路两边布满了丑陋的矮房子,生锈的广告牌,腐臭不堪的垃圾堆,还有一到下雨天就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漏水的公用电话亭。从我的窗户看出去,看不到一棵绿色的树,漂亮的男人或女人,干净的天空,似乎也看不到未来。
天天经常说,未来是一个陷阱,挖在大脑正中的地方。
他在父亲死后曾一度患上失语症,然后在高一就退了学,现在他已在少年孤独中成长为一名虚无主义者。对外面世界本能的抗拒使他有一半的时间在床上度过,他在床上看书、看影碟、抽烟、思考生与死、灵与肉的问题、打声讯电话、玩电脑游戏或者睡觉,剩下来的时间用来画画、陪我散步、吃饭、购物、逛书店和音像店,坐咖啡馆、去银行,需要钱的时候他去邮局用漂亮的蓝色信封给妈妈寄信。
他很少去看奶奶,在他搬离奶奶家的时候,那儿正像一个不断散发腐烂气息的噩梦。奶奶沉浸在西班牙谋杀案的没完没了的谵妄症里,心碎了,脸青了,神灵不见了,可她一直没有死去,到现在奶奶还怒气冲冲地住在市中心的老洋房里,诅咒儿媳诅咒命运。
星期六,天气晴朗,室温适宜,我在清晨8点半准时醒来,旁边的天天也睁开了眼睛。我们对视片刻,然后开始静静地亲吻。清晨的吻温情脉脉,像小鱼在水里游动时的那种润滑。这是我们俩每天一开始必做的功课,也是我和天天之间惟一存在的性爱方式。
他在性上存有很大障碍,我不太清楚这是否与他心理上所受的悲剧的暗示有关。记得第一次在床上抱住他,发现他的无助后我确实感到失望透顶,甚至怀疑自己是否会继续与他相厮守。从大学开始我就被一种"性本论"影响了人生观,尽管现在已有所矫正。
他进入不了我的身体,他沉默不语地看着我,全身都是冰冷的汗,这是他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接触异性。
在男性的世界中,性的正常与否几乎与他们的生命一样重要,这方面的任何残缺都是一种不能承受的痛苦。他哭了,我也哭了。然后我们整夜都在亲吻、爱抚、喃喃低语。我很快喜欢上他甜蜜的吻和温柔的抚摸。吻在舌尖像冰淇淋一样化掉。他第一次让我知道亲吻也是有灵魂,有颜色的。
他用小海豚般善良而挚爱的天性吸住了狂野女孩的心,而其他的,尖叫或爆发,虚荣心或性高潮,在一瞬间似乎都变得无关紧要。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创造了一种经典的爱情论语,"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干的感情,前者是情欲--感官享受,后者是爱情--相濡以沫。"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这样的情景会发生在我身上,然而接下去发生的一连串事和出现的另一个男人却证实了这一点。
9点钟,我们起床,他走进大大的浴缸,我抽着一天中第一根七星牌香烟,在小小的厨房里煮玉米粥、鸡蛋和牛奶。窗外一片金色阳光,夏天的早晨总是那么富有诗意,像一块融化的蜜糖。我全身放松,听着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
"你跟我去绿蒂吗?"我端着一大杯牛奶走进蒸气腾腾的浴室。他闭着眼睛,像鱼一样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CoCo,我有一个想法,"他轻声说。
"什么想法?"我把牛奶递到他面前,他不用手接,凑过嘴吸了一小口。"你把咖啡馆里的工作辞掉好吗?"
"那我能干什么?"
"我们有足够的钱,不用总是出门挣钱,你可以写小说。"他的这个念头似乎酝酿已久,他希望我能写出一鸣惊人的小说把文坛震一震,现在书店里几乎没有值得一读的小说,到处是令人失望的虚假的故事。
"好吧,"我说,"但不是现在,我还想再干段时间,在咖啡馆里能看到一些有趣的人。"
"随便你好了。"他咕哝着,这是一句口头禅,表示他听之任之,再不想多说一句话。
我们一起吃早餐,然后我穿衣化妆,像清晨美女那样楚楚动人地在屋里走动着,最后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豹纹手袋。出门前,他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书,瞥了我一眼,"我会给你打电话。"他说。
这是上班高峰期间的城市。各种车辆和行人交织在一起,像大峡谷里的激流那样流通、流动,夹杂着看不见的欲望数不清的秘密,迤逦向前,太阳照在街道上,街道两边的高楼鳞次栉比地耸立于天地之间,是人类发明的疯狂产物,而日常生活的卑微像尘埃一样悬浮在空气里,组成工业时代千篇一律的主题。
二、摩登都市
这些摩天大楼耸立在眼前,光线从它们的肋骨间透出,
看到从哈来姆到炮台公园的整个纽约展现在眼前,
看到被蚂蚁般的人群堵塞的街道,
看到高架铁道上的车呼啸而过,
看到人流涌出剧院,我隐约想到,
不知我的妻子怎样了。
——亨利·米勒《北回归线》
下午3点半,绿蒂里面空无人影。一缕阳光透过人行道上的梧桐叶照进来,四周的空气里有暗尘浮动,书架上的时尚杂志和唱机里的爵士乐都有种奇怪的阴影,仿佛从30年代残存到现在,一堆声色犬马的残骸。
我站在吧台后面无所事事。没生意的时候总是会让人觉得闷的。
领班老杨在里面的小房间打瞌睡,他作为老板的亲戚兼心腹日夜驻守在这店里,管着账,也管着我们几个服务生。
我的搭档蜘蛛趁着这空当儿溜到街角转弯处的电脑商行,去淘一些便宜的小配件。
他是个一心一意要做超级黑客的问题少年,算我的半个校友,有150的智商,却没能读完复旦计算机专业本科课程,原因是多次攻击上海热线,并且用疯子般的机智盗用别人的账户在互联网上神游。
我和他,一个曾经前途无量的记者和一个名震一方的电脑杀手,时过境迁,在咖啡馆做侍者,这不能不说是生活的喜剧性之一。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角色,却交织成一个青春之梦的漩涡的涡心。工业时代的文明在我们年轻的身体上感染了点点锈斑,身体生锈了,精神也没有得救。
我开始摆弄一大瓶养在水里的白色香水百合,手指和那些白色妩媚的花瓣缠绕在一起,分外温柔。爱花的天性使我变成不能免俗的女人,但相信终有一天我会把自己在镜子里的脸比作一朵有毒的花,并在我那一鸣惊人的小说里尽情泄露关于暴力,优雅、色情、狂喜、谜语、机器、权力、死亡、人类的真相。
那架老式的转盘电话机用刺耳的声音响起来,是天天打来的。几乎每天这个时候都能收到他的一个电话,恰好是我们对各自所呆的地方感到厌倦的时候。他迫切而又煞有介事地说:“老时间,老地点,我等你一起吃晚饭。”
黄昏的时候,我脱下那身作为工作服的丝绸短袄和迷你裙,换上自己的紧身衫裤,提着手袋步履轻松地走出咖啡馆。
这时华灯初上,商店的霓虹像碎金一样闪烁。我走在坚硬而宽阔的马路上,与身边穿梭的成千上百万的人群车流相互融合,恍若人间爆炸的星河。城市最动人的时分降临了。
棉花餐馆位于淮海路复兴路口,这个地段相当于纽约的第五大道或者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远远望去,那幢法式的两层建筑散发着不张扬的优越感,进进出出的都是长着下流眼珠儿的老外和单薄而闪光的亚裔美女。那蓝荧荧的灯光招牌活像亨利·米勒笔下所形容的“杨梅大疮”。正是因为喜欢这个刻薄而智慧的比喻(亨利写了《北回归线》,穷而放纵,活了89岁,一共有过5个妻子,一直被我视为精神上的父亲),我和天天经常光顾此地。
推开门,转头四望,看到天天在一个舒适的角落向我举手示意。令我猛吃一惊的是,他身边还坐着一个时髦女郎,戴着一眼就能认出然而又动人心魄的假发,穿黑色闪光面料的吊带装,小小的脸上金粉银粉搽了一大把,仿佛刚从匪夷所思的火星旅行回来,带着一种匪夷所思的冲击力。
“这是马当娜,我的小学同学,”天天指一指那奇怪的女孩,惟恐不能引起我的足够重视,补充说,“她也是我在上海几年里惟一的朋友。”然后对那女孩介绍我,“这是倪可,我的女朋友。”说完他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
我们互相点头微笑,因为都做了小蝴蝶般纯洁的天天的朋友,也彼此有了信任和好感,她一开口就吓我一跳,“好几次在电话里听天天说起你,一说就是好几小时,爱得不得了,都让我觉得嫉妒了。”她笑着说,嗓音极其沙哑低沉,像古堡幽灵这类悬念片里一个老妇人的声音。
我看了一眼天天,他装作没有那回事。“他喜欢打电话,一个月的电话费可以买只31寸大彩电。”我顺口说,说了又觉自己格调不高,凡事都与钱相关。
“听说你是作家。”马当娜说。
“哦,可我很久没写了,而事实上……我也算不上是作家。”我感到一丝羞愧,空有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而我看上去也不太像作家。这时,天天插话说,“噢,CoCo已经出过一本小说集,很棒,有一种令人信服的观察力在里面。她以后会很成功的。”他平静地说着,脸上毫无恭维之意。
“现在我在一家咖啡馆做服务生。”我实事求是地说,“你呢?挺像演员的。”
“天天没说过吗?”她脸上掠过一丝揣摩的神情,似乎在想我对她的话会有什么反应,“我在广州做过妈咪,后来嫁人了,再后来老公死了,留下一笔巨款,现在我就过着幸福生活。”
我点点头,表现得从容不迫的样子,心里却升起一个惊叹号,原来眼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孀!我明白了她身上那股风尘味从何而来,还有她那种尖锐慑人的眼神,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江湖女杰这类角色。
我们一时中止了谈话,天天已经点了莱,依次端上来,都是我喜欢的本帮菜。“你要吃什么可以再点的。”天天对马当娜说。
她点点头,“其实我的胃好小的,”她用双手拱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形状,“对于我,傍晚总是一天的开始,别人的晚餐就是我的早餐,所以吃不多,这些年乱七八糟的生活已经把我身体变成个大垃圾场了。”
天天说,“我就喜欢你是垃圾场。”我一边吃一边观察她,她拥有一张只有充满故事的女人才会有的脸。
“有空儿来我家好了,唱歌、跳舞、打牌、喝酒,还有各种奇怪的人可以让你人间蒸发。我住的屋子前阵子刚装修过,光灯具和音响就花了50万港市,比上海有些夜总会还牛X。”她说,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的表情。
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拿出来,换上一种沙而肉感的声音。“在哪儿呢?猜你就在老五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麻将桌上的。我现在跟朋友吃饭,晚上12点再通电话吧。”她嘎嘎嘎地笑着,眉眼间风情闪烁。
“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他是个疯狂的画家,下次介绍你们认识。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她又笑起来,“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
天天不闻不问地在看手边的《新民晚报》,这是他与之沾边的惟一市民气的东西,以此来提醒自己还住在这个城市。我在马当娜的直率面前有些拘谨起来。
“你蛮可爱的,”马当娜盯着我的脸说,“不光柔美,还有股男人喜欢的孤傲劲头,可惜我现在已经洗手不干了,否则在那个圈子里我会把你做成最红的小姐。”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对不起,对不起哦,只是开玩笑。”
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飞快地转动着,显出一种神经质的兴奋。让我想起古今中外众多的风月老手,都有这种八面玲珑但又人来疯的毛病。
“不要乱说,我很嫉妒的。”天天从报纸上抬起头,满怀爱情地看了我一眼,一只手环到我的腰上。我们总是并排坐,像连体婴儿那样,即使在一些高级场合这样坐有失礼仪。
我微微一笑,看着马当娜,“你也很美呀,另类的那种,不是假另类,是真另类。”我们在棉花门口告别,她在和我拥抱的时候说,“亲爱的,我有一些故事要告诉你,如果你真想写本畅销书的话。”
她又与天天紧紧相拥,“我的小废物,”她这样称呼他,“看好你的爱情,爱情在这个世界里是最有力的,它可以让你飞让你忘记一切,没有爱情像你这样的孩子会很快完蛋,因为你对生活没有免疫力,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她对我们飞吻,钻进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桑塔纳2000,开着车一溜烟儿似的消失了。我回味着她的话,那些话语里埋藏着哲理的碎片,比夜色更闪烁比真理更真。而她的那些飞吻还留在空气里,余香犹存。
“真是个疯女人。”天天高兴地说,“但她很棒,是不是?以前她为了防止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久了做傻事,经常在半夜里带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飚车。我们喝得很多,还抽大麻,就这样我们很HIGH地游荡到天亮。再以后我就碰到了你,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你跟我们不太一样,是两种人,你有很强的进取心,对未来充满希望,你和你的进取心对我就意味着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的话吗?我从不说假话的。”
“傻瓜,”我拧了一下他的屁股。他痛得尖叫,“你也是个疯女人。”在天天的眼里,不同于正常范畴里的人物,尤其是疯人院里的人,都是值得推崇的对象。疯子只因其聪明之处不被人理解才被社会认为是疯子,美的东西只有与死亡、绝望甚至是罪恶联系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比如患了白癜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割了耳朵的梵高、终生阳痿的达利、同性恋者艾伦·金斯堡,还有美国50年代冷战时期因被疑为共产党间谍关进疯人院、割去小脑叶的影星法默小姐。一生浓妆艳抹的爱尔兰男歌手Gavin Friday,在最穷的时候徘徊在饭店外只为了乞讨一块牛排,徘徊在路灯下只为了乞讨坐地铁的一毛钱的亨利·米勒,多么像一株自生自灭,生机勃勃的野生植物啊。
夜色温柔。
我和天天依偎着走在干净的淮海路上,那些灯光、树影和巴黎春天百货哥特式的楼顶,还有穿着秋衣步态从容的行人们,都安然浮在夜色里,一种上海特有的轻佻而不失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
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浆琼露一样吸着这种看不见的氛围,以使自己丢掉年轻人特有的愤世嫉俗,让自己真正钻进这城市心腹之地,像蛀虫钻进一只大大的苹果那样。这想法让人心情愉快,我拉起天天,我的爱人,在人行道上共舞。“你的浪漫都是即兴的,像急性阑尾炎。”天天小声说。几个行人向我们这边张望,“这叫拖着懒步去巴黎,我最喜欢的狐步舞。”我认真地说。
我们照例慢慢步行到外滩。每逢夜深,这儿就成了一个安静的天堂。我们爬到和平饭店的顶楼,我们知道一条翻过女厕所的矮窗,再从防火楼梯爬上去的秘密通道。爬过很多次,从来没有人发觉过。
站在顶楼看黄浦江两岸的灯火楼影,特别是有亚洲第一塔之称的东方明珠塔,长长的钢柱像阴茎直刺云霄,是这城市生殖崇拜的一个明证。轮船、水波、黑黢黢的草地、刺眼的霓虹、惊人的建筑,这种植根于物质文明基础上的繁华只是城市用以自我陶醉的催情剂。与作为个体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关。一场车祸或一场疾病就可以要了我们的命,但城市繁盛而不可抗拒的影子却像星球一样永不停止地转动,生生不息。
想到这一点,让我自觉像蚂蚁一样渺小。
这种念头并不影响我们站在这积满历史尘埃的顶楼上的心情。在饭店老年爵士乐队奏出的若有若无的一丝靡靡之音里,我们眺望城市,置身于城市之外谈我们的情说我们的爱。我喜欢在习习从浦江吹来的湿润夜风里,脱得只剩胸衣和底裤,我肯定有恋内衣癖,或者自恋癖、当众裸露癖之类的毛病,我希望此情此景可以刺激天天的性欲神经。“不要这样,”天天痛苦地说,转过头去。
于是我继续脱,像脱衣舞娘那样。肌肤上有蓝色的小花在燃烧,这轻微的感觉使我看不见自己的美。自己的个性、自己的身份,仿佛只为了全力制作一个陌生的神话,在我和心爱的男孩之间的神话。
男孩目眩神迷地坐在栏杆下,半怀着悲哀,半怀着感激,看女孩在月光下跳舞,她的身体有天鹅绒的光滑,也有豹子般使人震惊的力量,每一种模仿猫科动物的蹲伏、跳跃。旋转的姿态生发出优雅但令人几欲发狂的蛊惑。
“试一试,到我身体里来,像真正的爱人那样,我的蜜糖,试一试。”
“不行,我做不到的。”他缩成一团。
“好啦,我就往楼下跳吧,”女孩笑起来,抓住栏杆作势要爬出去。他一把抱住她,吻着她。支离破碎的情欲找不到一条流淌的通道,爱情造成的幻觉,肉体不能企及的奇迹,还有被冥冥中的神驱赶着失败但狂欢着的幽灵。所有粉尘扑向我们,粘住了我和我的爱的咽喉。
凌晨3点,我蜷缩在宽大而舒适的床上,注视着旁边的天天,他已经入睡或者假装入睡了,房间里有种别样的宁静。他的自画像挂在钢琴的上方,是一张毫无暇疵的面孔,谁能拒绝爱这样一张脸?这灵魂的爱一直撕裂着我们的肉体。
我一次次地在爱人身边用纤瘦的手指自读,让自己飞,飞进性高潮的泥淖里,想象中永远有一盏罪与罚的长明灯。
三、我有一个梦
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
——伊芙·泰勒
一个女人选择写作这个职业,
多半是为了在男权社会里给自己一个阶层。
——艾瑞卡·琼
我是这样一个人,对于父母来说,我是个没良心的小恶人(在5岁时我就学会拿着一把棒棒糖傲然出走),对于师长或昔日杂志社领导、同事来说,我是个不可理喻的聪明人(专业精通,喜怒无常,只要看过开头就猜得出任何一部电影或一个故事的结尾),对于众多男人来说,我算得上春光滟涟的小美人(有一双日本卡通片里女孩特有的大眼睛和一个如可可·夏奈尔的长脖子)。而在我自己眼里,我是个很不怎么样的女孩子,尽管有朝一日可能会推也推不掉地成为名女人。
我的曾祖母在世时经常说,“人的命运好比一根风筝线,一端在地上,另一端在天上。上天入地都逃不过这命的,”或者说,“人如三节草,不知哪节好。”
她是一个头发雪白,个子小小的老年人,像白线团一样终日坐在一把摇椅上,据说很多人相信她有特异通灵能力,曾经成功预测过1987年那次上海3级小地震,也准确地在死前3天向家人通告了她的死期。她的照片至今还挂在我父母家的墙壁上,他们认为她继续在保佑全家。也正是我的曾祖母预言了我会成为舞文弄墨的才女,文曲星照在我头顶,墨水充满了我的肚子,她说我终将出人头地。
在大学里我经常给一些我暗恋的对象写信,那些情书声情并茂,几乎使我出手必胜。在杂志社里我采写的人物故事像小说一样情节曲折、语言优美,以至于经常使真的变得像假的,假的变得像真的。
在终于意识到我以前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浪费我的写作天才后,我辞了那份高薪的工作,为此我的父母对我再次感到绝望,当初还是我父亲四处托人才得到那份工作的。
“你这小孩到底是不是我生的?怎么老是头上长角脚上长刺?你说你折腾来折腾去为了个什么呢?”妈妈说。她是个柔美而憔悴的女人,她把她的一生都花在给丈夫烫衬衣给女儿寻找一条幸福大道上,她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也绝不能容忍女孩子穿紧身T恤时不穿胸罩故意露出乳头的形状。
“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人活在世上安稳踏实最重要,人家张爱玲也说,人生还是以安稳做底子的。”爸爸说,他知道我喜欢张爱玲。爸爸是个微胖的喜欢抽雪茄喜欢和年轻人谈心的大学历史系教授,风度翩翩,从小就对我溺爱有加,在我3岁的时候就训练我欣赏“波西米亚人”这样的歌剧。他总是担心我长大后会被色狼骗色骗心,他说我是他一生最重要的宝贝,我应该慎重地对待男人,不要为了男人哭泣。
“我们的想法太不一样了,隔了100条代沟。还是互相尊重,不要强求算了。反正说也白说的。我25岁了,我要成为作家,虽然这个职业现在挺过时的,但我会让写作变得很酷很时髦。”我说。
在遇到天天后我决定搬出去,家里又是一阵轩然大波,可以把太平洋掀翻。
“我拿你没有办法,是好是坏你走着瞧吧,就当没养你这个小孩。”妈妈几乎是尖叫着说,脸上有种被狠狠打了一拳的表情。
“你让你妈妈伤心了,”爸爸说,“我也很灰心,你这样的女孩最后要吃亏的。听你说那个男孩的家庭古怪,他父亲死得不明不白,那么他本人是不是正常,是不是可靠呢?”
“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说。很快我拿着一支牙刷、一些衣服,一些唱片和一箱书走了。
唱机前方的地板上泛着琥珀色的太阳光,像泼翻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在一帮衣冠楚楚的美国人离开后,咖啡店恢复了安静,老杨在他的办公室兼卧室里堡电话粥。蜘蛛懒懒地倚着窗,吃一块客人吃剩下的巧克力松饼(他老干这事,以此来体现他动物般的生存能力),窗外是栽着悬铃木的马路,城市的景色在夏季里发绿发亮,像欧洲电影里的一种情绪。
“CoCo,你无聊的时候会做什么?”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无聊的时候当然是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还能做什么?”我说,“好比是现在。”
“昨天晚上我也很无聊,我选择上网Chat,同时与10个人Chat蛮爽的。”于是我注意到他那半圆形的黑眼圈,就像两只调羹印一样浮在脸上。“我认识了一个叫媚儿的人,看样子倒不像是那种男扮女装的,她说自己很漂亮,还是处女。”
“现在这时候,处女也疯狂,你知不知道?”我笑起来。不管怎样,那个女孩口出此言,脸皮也蛮厚的。
“我觉得这媚儿说话挺酷的,”他没笑,“我发现我们的生活理想惊人地相似,我们都想恶狠狠地赚一笔钱,然后环游全地球。”
“听上去像《天生杀人狂》里的一对男女。”我好奇地说,“那么,钱怎么赚?”
“开店,抢银行,做鸡做鸭都行啊。”他大言不惭,半真半假。“目前我就有个计划,”他俯头过来,在我耳边低语了几句,让我吓了一大跳,“不行,这不行,你发神经啊。”我连连摇头。
这小子居然想要和我联手偷店里的钱。他观察下来,发现老杨每晚都把钱装进一个迷你保险箱,积满一个月后再去银行存上。他有一个朋友专撬各类保险箱,他的计划就是请来那个职业小偷,来个里外串通,众人联手,把钱卷光光再来个脚下滑溜溜,当然事后还得造成是无名小偷串入店里行窃的假象。
日子也定好了,下星期二就是蜘蛛的生日,恰逢我和他当夜班,他将以庆祝生日为由邀请老杨喝酒,把老杨灌得晕晕乎乎的就成了。
蜘蛛的话便我感到紧张,甚至有轻微的胃绞痛。“千万不要做梦,忘掉那事吧,想点别的来转移注意力,哎,不会是那个媚儿的主意吧?”
“嘘!”他示意我老杨已经打完电话往这边走来。我紧紧闭上嘴,惟恐泄露一点点刚才的密谋内容。
店门被推开,我看见天天走进来。我的胃感到一阵温暖,他穿灰色衬衫黑色的灯芯绒裤,手里拿着一本书,头发有点长有点乱,眼睛有点近视有点湿,嘴唇有点笑意有点冷,这几乎是我的甜蜜爱人的标准像。
“老公来了,开心是开心得来。”老杨趁机起哄,一口上海话带着评弹的口音。他其实是个性格简单、和和气气的好人。
天天被他这么一说,表情拘谨起来,我端着一份卡布基诺咖啡走过去,轻轻握住他的手。“还有45分钟,我等你下班。”他看看手表低声说。
“蜘蛛肯定是想钱想疯了。”我忿忿地说。对面的墙上印出我夸张挥舞的双臂。小圆桌上点着蜡烛,我和天天坐在桌边,在围棋盘上下五子棋。“智商高的人一旦产生犯罪的念头,真是比得狂犬病还糟,会用电脑偷银行的钱、用电子炸药消灭飞机和船、用看不见的刀杀人,制造瘟疫和悲剧。l999如果有末日,我相信是这些顶尖怪人所致。”
“你输了,我拉3冲4。”天天负责地冲着棋盘提醒我。
“聪明是种天赋,疯狂是种本能,但如果功利地利用这些东西,就不对头了。”我的演讲欲这会儿刚被吊起来,“到头来,聪明人会陷入比笨蛋更难堪的境地。最近我觉得绿蒂有种特别安静的气氛,眨一下眼皮都听得到声音。原因就在于某种杀机暗伏,我的预感不太妙。”
“那就离开那个地方,回家写作。”天天简单地说。
每次他说“回家”这个词总说得很自然。这三房一厅的住所,这充满水果发酵味、烟蒂焦味、法国香水味、酒精味,充满书和音乐还有无休止的空想的地方,已经像一团来自巫仙森林的云雾一样紧紧附在我们身上,挥之不去,飘之澹澹。事实上它是一种比家更有宿命感,也更真实的一方空间,它与血缘无关,但与爱情、灵魂、喜悦、第六感、诱惑法则、不明目的的飞行等诸如此类的东西紧密相联。
回家吧,现在该是切入正题的时候了。开始写作,通向梦境和爱欲之旅的尽头。用毫无暇疵的叙述完成一篇篇美丽的小说,在故事的开场、悬念、高潮、结局巧用心机、煽情至极,像世界最棒的歌手那样站在世界之巅大声放歌。
一只手抓着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划过。天天要我向他保证,明天就打电话向老杨辞工。
“好吧。”我说。辞掉一份工作,离开一个人,丢掉一个东西,这种背弃行为对像我这样的女孩来说几乎是一种生活本能,易如反掌。从一个目标漂移到另一个目标,尽情操练,保持活力。
“从我第一次在绿蒂看着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天生是作家的料子。”天天进一步激发我的虚荣心,“你的眼神复杂,你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感情,你一直在观察店里的顾客,有一次我还听到你和蜘蛛在讨论存在主义和巫术。”
我温柔地抱住他,他的话像一种抚摸,能够给我别的男人所不能给的快乐。经常是这样,听他说话的声音,看他的眼睛和嘴唇,我会突然感到下身一阵热浪涌流,一瞬间湿透了。“还有什么,再说点什么,我想听。”我吻着他的耳根,请求着。
“还有……还有你让人永远看不透,也许适合当作家的人都有些人格分裂,也就是说,有些靠不住。”
“你在担心什么?”我奇怪地问,把嘴唇从他的耳边移开。
天天摇摇头,“我爱你。”他说着,轻轻搂住我,把头放在我的肩膀上,能感觉到他的睫毛在我的脖颈上细微颤动,在我心里引发一阵天鹅绒般的柔情。一双手慢慢地抵住我的小腹,另一双手也触动了他的臀部,我们面对面地站着,看到了镜中的自己,看到了水中的倒影。
五彩的肌肤在夜色中归于黯淡。他睡着了,在床上弯成S形,我从背后抱着他,昏昏沉沉。是的,他的执拗他的柔弱始终像谜一样困着我,我无端端地觉得自己对他怀有一份责任,还有一份梦境般的怅惘。
事实上,到了蜘蛛生日的那天,绿蒂咖啡店里什么也没发生,没有职业小偷出现,没有保险箱失踪,没有阴谋,连一只苍蝇都没上门打扰。
老杨照旧在心宽体胖地数钱、监工、堡电话粥、睡午觉。新来的女招待干起活来一点不比我逊色,而心怀鬼胎的蜘蛛随后不久也离开了绿蒂,一时间足迹全无,像一个小气泡一样蒸发了。
我的注意力转到写作,女作家的漫漫长路摆在我脚下,我无暇顾及其他。当务之急是与自己的灵魂接上热线,在精神病院般的静谧中等待故事和人物悄悄到来。天天像工头一样整天盯着我,督促我以小魔女的法力写出真正的魔法书。这同时也成了他现在的生活重心。
他变得热爱去超市购物。我们像我们的父母辈一样推着小车,在顶顶鲜超市里小心谨慎地选购日常用品和食物。健康专家说,“不要热衷于买巧克力和爆米花之类食物,”可我们偏偏都爱这样的东西。
在家里我铺开雪白的稿纸,不时照着一面小镜子,看自己的脸是不是有作家的智慧和不凡气质。天天在屋里轻声走动着,给我倒“三得利”牌汽水,用“妈妈之选”牌色拉乳给我做水果色拉,还有“德芙”黑巧克力有助于启发灵感,唱片选有点刺激但不分散注意力的来放,调试空调的温度,巨大的写字台上有数十盒七星牌香烟,像墙那样整齐地堆砌着,还有书和厚厚的稿纸。我还不会用电脑,也不打算学。
有一长串的书名已想好,理想中的作品应该是兼具深度的思想内涵,和畅销的性感外衣。
我的本能告诉我,应该写一写世纪末的上海,这座寻欢作乐的城市,它泛起的快乐泡沫,它滋长出来的新人类,还有弥漫在街头巷尾的凡俗、伤感而神秘的情调。这是座独一无二的东方城市,从30年代起就延续着中西方互相交合、衍变的文化,现在又进入了第二波西化浪潮。天天曾用一个英文单词“Post Colonial”(后殖民)来加以形容,绿蒂咖啡店里那些操着各国语言的客人总让我想起大兴词藻华丽之风的旧式沙龙,时空交移,恍若一次次跨国旅行。
在我写出一段自以为不错的文字后,我会充满感情地念给天天听。
“亲爱的CoCo,我说过你能行的,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能用笔创造另一个真实的世界,比身边这个更真实。这儿……”他抓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左胸,我感觉到他心跳的节奏,“我保证这儿会带给你无尽灵感的。”他说。他会给我买意想不到的礼物,似乎把钱花在那些美而无用的小玩意儿上才过瘾。
而我宁可只要他,怎样才能等到他用他的身体做礼物的那一天?
相爱愈深,肉体愈痛。
有一个深夜,我做着一个色情的梦。在梦里,我跟一个蒙着眼罩的男人赤身裸体地纠缠在一起,四肢交错,像酥软的八脚章鱼那样,拥抱,跳舞,男人身上的汗毛金光闪烁,挑得我浑身痒痒的,在我最喜爱的一支酸性爵士乐过后,我醒过来。
我对那个梦感到一丝羞愧,然后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天天到底陷在怎样一种预感里?他比我本人更关注着我的写作,近乎偏执,也许写作真的可以像强力春药一样,滋养着我们之间不可理喻的然而无疑又是有缺陷的爱情?它带着使命带着上帝的祝福?或者,一切会相反……谁知道呢,人面对各种想法做单项选择题,有时得分,有时失分。
我想着想着,转身抱住天天,他马上醒了,他的脸能感觉到我脸上的湿度,什么也不问,也不说,有一只手轻缓地抚摸我的身体,没有人教他怎么做,可他的确用那种令人窒息的方式让我飞上了天,如剑走偏锋,如魂飞魄散,不要哭泣,不要说分离,我只想飞一飞,飞到夜的尽头处,人生苦短春梦无痕,你没有理由不让我这般陶醉。
四、引诱者
我来自柏林,你的爱属于我,夜晚降临的时候,
抱住我,亲爱的,我们开始飞行。
——鲍·布拉赫特
马当娜邀请我们参加一个叫做“重回霞飞路”的怀旧派对,地点选择在位于淮海路与雁荡交叉口的大厦顶楼。30年代的霞飞路如今的淮海路,一向是海上旧梦的象征,在世纪末的后殖民情调里它和那些充斥着旗袍、月份牌、黄包车、爵士乐的岁月重又变得令人瞩目起来,像打在上海怀旧之心里的一个蝴蝶结。
那天天天的精神并不好,但他还是陪我去了那里。我说过,很多场合我们俩连体婴儿一样,彼此互为影子。
我们身穿预先做好的旗袍和长衫,走进大楼电梯。似乎有个声音在说,“请等一下。”天天用手扳住正在闭合的电梯门,我看见一个高个子的西方男人大踏步地走进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CK香水味。
淡得发紫的灯光暗暗地照在我们头上,两个男人一左一右站在我两旁,指示灯依次显示爬升的楼层数,在寂静无语中一瞬间有种失重感。于是,我瞥见了高个子的男人脸上那种心不在焉但性感无比的神情,一种成熟的花花公子式的招牌。
电梯门开的时候,一股声浪夹杂着烟草和体味迎面扑来,高个子男人用微笑示意,请我先走。我和天天穿过一块用泡沫塑料做成的霞飞路路标牌,撩起重重的丝绒幔帘,一转眼一个在昔日靡靡之音里舞动的艳妆海洋呈现在眼前。
马当娜神采飞扬的脸像一种会发光的海底生物,带着一千伏的光芒走向我们。
“我的宝贝,你们终于来了,噢,God,Mark,你好吗?”她对着我们身后的高个男人做了个媚态,“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从柏林来的Madk,这是天天和CoCo,我的好朋友,CoCo还是个作家。”
马克礼貌地伸出手来,“你好。”他的手有很重的汗毛,温暖干燥,是让人觉得舒服的那种。天天已经自顾自地坐到一张柔软的沙发上抽烟,一双眼睛不知道在看什么地方。
马当娜称赞着我的黑缎旗袍,旗袍的胸襟上是一朵美得霸道的牡丹刺绣,这是在苏州的丝厂订做的。她又称赞马克身上的一袭古董西服很酷,这是一件从上海某资本家遗少的手里高价买来的小领口三粒扣西服,局部的色泽已经黯败,但这黯败里凭空藏着昔日贵族气。
几个男女走过来,马当娜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阿Dick,这是老五和西西。”
叫阿Dick的长发男孩子看上去甚至还不到18岁的样子,但却是上海小有名气的前卫画家,卡通人物也画得不错。当初马当娜就是被他送的一叠卡通漫画所打动的。他的天赋他的脏话他的孩子气混在一起,就足以能激发像马当娜那样女人的母性和热情。老五是玩卡丁车高手,他和穿西服扎领带反串男角的女友西西看上去蛮般配的,一对怪模怪样的小兔子。马克的目光在隐隐地向我这边扫来,他仿佛考虑了一下,然后走过来问我,
“要不要跳舞?”我看看角落里的沙发,天天低着头在动手卷一个小烟卷,手边的塑料袋里装着几盎司hash,在他出现幽闭症前兆的时候他总会抽这些东西。
我叹了口气,“我们跳舞吧。”我说。
唱机的胶木唱片吱吱嘎嘎地放出金嗓子周璇的《四季歌》,于沙哑失真中居然还唱得人心颤悠悠的。马克仿佛对此情此景很是受用,微闭着眼睛,我看见天天也闭上眼睛,蜷缩在宽大的沙发里,喝红酒吸hash总让人犯困,我确信他这会儿已经睡着了。往往在人声嘈杂,幻影交错的场合,他更容易入睡。
“你在走神。”马克突然用德语腔很重的英文说。
“是吗?”我茫然地看着他,他的眼睛在暗中闪闪发亮,像潜伏在灌木丛里的动物的眼睛,我惊诧于这双眼睛给我的奇异感觉。他浑身上下收拾得笔挺整洁,头发也上了足够的发蜡,总之看着像一把崭新的雨伞那样。所以那双不太老实的眼睛仿佛成了全身中心,所有的能量从那儿一泻而出。是的,白种人的眼睛。
“我在看我的男朋友,”我说。
“他好像睡着了。”他微微一笑。
我被他的笑激起了好奇心,“很funny吗?”我问。
“你是完美主义者吗?”他转而问。
“不知道,我不是百分之百了解自己,为什么这么问?”
“是你跳舞时的感觉告诉我的。”他说,看起来是个敏感自信的人。我浮上一个略带讥讽的笑。
音乐换成爵士,我们跳起狐步舞。四周是一片天鹅绒、丝绸、印花布,阴丹士林布交织成的复古之迷天迷地,渐渐地旋转成一种轻飘飘的快乐。
等到曲终人散时,我发现那只沙发是空的,天天不见了,马当娜也不见了,问老五,老五说马当娜刚和阿Dick离开,而天天刚才还在沙发上。
紧接着马克从洗手间出来向我们报告一个不算太坏的消息,天天倒在小便池边上,没有呕吐也没有流血,他好像在上厕所时突然睡着的,马克帮助我把天天弄到了楼下马路边,拦了辆出租车。
马克说:“我送你们吧,你一个人不行的。”我看看昏睡不醒的天天,他很瘦,可一昏迷就重得像头小象。
出租车在凌晨二点的街头飞驰,窗外是高楼、橱窗、霓虹、广告牌、一两个步履踉跄的行人,彻夜无眠的城市里总有什么在秘密地发生着,总有什么人会秘密地出现,一阵阵酒精味还有淡而坚定的CK香水味时不时飘进我的胸腔,我的大脑空空如也,身边的男人一个失去知觉,另一个静默无声,虽然没有声音,但我还是感觉到了人行道上发粘的影子,和昏暗中陌生男人闪闪烁烁的注视。
车很快到了我的住所,马克和我合力抱着天天上了楼梯,到了屋里。天天躺到床上,我为他盖上一床毯子,马克指着写字台说:“这是你工作的桌子吗?”
我点点头,“对,我不会用电脑,事实上有人说会让人得皮肤病,也有人说电脑使人变得厌世,有洁癖,不想出门,不管怎么说……”我突然发现马克向我走过来,面带那种心不在焉但性感无比的笑容,“很高兴能认识你,我想以后能再见到你。”他用法国式亲吻轻轻亲着我两边的脸颊,然后道声晚安走了。
我手里留着他的名片,上面写着他的公司地址电话,那是一家位于华山路上的德资跨国投资顾问公司。 转自: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招生就业资讯网(www.gyjsxy.nev.cn)
五、不可靠的男人
不管你把性说成什么,
反正不能说它是一种尊贵的表演就是了。
——海伦·劳伦森
我对高个子的男人产生的好感,一小部分来自于虚荣(我个子不高,凑巧的是我最喜欢的两个法国女人玛格丽特·杜拉斯和可可·夏奈尔也都是矮个女人),一大部分则来自于我对以前曾有过的某个矮个男人的极度恶感。
那个男人身高不足5英尺半,长相平平,架一副劣质眼镜,是个伪基督教徒(以后的事实证明他更是一个邪教徒,摩尼教或太阳教之类的邪教徒)。
我不大清楚他当时是怎么迷倒我的,也许是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能用牛津音的英语背诵莎氏名篇,并且与我坐在复旦大学中央草坪的毛主席像后,一连三天跟我谈基督降生于马厩的那一刻所意味的世界真实面目。
草地像厚厚的舌苔一样隔着裙子舔我的屁股和大腿,痒酥酥的。轻风拂面,他像被咒语迷惑住了不能停止,而我也像被咒语镇住,不能停止听他说,似乎可以这样子坐上7天7夜,直至灿烂涅磐,于是我对他矮得令人失望的外表视而不见,直接扑向他那博学、雄辩的心灵(可能我一辈子迷恋的男人首先是些渊博多学、才情勃发、胸有千千壑的人,我不能想象自己和一个不能说出10个成语。5个哲学典故,3个音乐家的男人谈恋爱),当然,我很快发现自己扑进的是一个绿油油的臭水塘。
他不仅是个宗教狂人,还是性欲超人,喜欢在我身上验证黄色录像所提供的种种成人表演姿势,幻想坐在幽暗一角的沙发里偷窥我被一个没文化的木匠或管道工强奸。连我们坐高速公路上的巴士去拜访他父母时也不放过,他会一把拉开拉链,抓住我的手放在那里,他那东西就像流油的蜡烛一样遮人耳目地藏在一大份报纸后,兴奋难捺,一切都让人感到悲哀,失望透顶,甚至发出好莱坞最成功的小电影“Boogie Night”那样的恐怖之音。
当我发现他还是个撒谎高手(连去报亭买份报纸都要说成是去找一个朋友喝茶),捞钱小丑(他居然大段大段抄袭别人文章写成一本洋洋大著在深圳出版),我感到忍无可忍,尤其这一切恶行发生在一个身高不足5英尺半、面相老老实实的男人身上,我觉得被彻底愚弄。想象的毛毛雨迷住了我的眼睛,我收回了我那被羞辱的感情,迅速离开他。
“你不能就这样走!”他站在单身宿舍门口冲我的背影嚷嚷着。
“因为你让我恶心。”我回敬他,心里有一块坚硬的冰。对世上的男人不能轻信,妈妈们总在女儿第一次出门约会前教诲着女儿们,可在小女孩子的耳朵里变成唠叨絮语,只有一个女人真正用成熟的眼光去看待男人这另一半世界时,她才会看清楚自己所在的一个位置,看清摆在眼前的生活脉络。
他往我的宿舍打电话,门卫房的宁波阿姨一遍遍地在扬声器里叫我的名字,“倪可,电话,电话,倪可”。后来我在父母家度过的每个周末成了噩梦的另一部分,他不停地往我父母家打电话,不找到我就绝不言败,甚至半夜3点都会响起恶作剧般的电话铃声,直到改掉电话号码。母亲在那一段时间对我彻底失望,她不想看我,连一眼也不想看,在她眼里我招惹到如此一个渣滓全拜自己所赐。我交友不慎,良莠不分,总而言之看错男友是身为女人最大的耻辱。
我的前男友最疯狂的举动是在学校里在马路上在地铁站跟踪我,出乎人意地对着人群叫一声我的名字。他戴一副蹩脚墨镜,脸上横肉暴起,在我猛一扭头的时候会迅速躲到旁边的树后或商店里,做三流动作片里的替身演员实在再合适不过。
那段时期我盼望有个穿警服的男人搂着我走路,警察是我那一刻最心仪渴望的男性角色,我的心跳声声像“SOS”。到杂志社上班后不久我终于借助记者所有的关系网,找了市政府办公室的一个朋友,再通过区派出所,向我的前男友提出警告,他还没疯到与国家机器对抗。这事很快就过去了。
事后我去拜访一个在青年中心做心理医生的朋友吴大维。“从此不再找矮个子男人了。”我坐在一把似乎有催眠作用的椅子上说,“他们连我的门也别想进我已经受够了。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坏女孩,至少对我妈妈而言,她总是那么容易受刺激,我除了叫她伤心再没给她别的什么。”
他告诉我,我身上的女性气质与作家气质之间的冲突注定使我经常地陷入混乱,而艺术家多半有不轻的虚弱、依赖、矛盾、天真、受虐狂、自恋狂以及恋母情结等倾向。我的前男友正巧迎合了我身上诸多分裂气质,从依赖到受虐到自恋,而对母亲怀有的赎罪感将是我一生的情感主题之一。
“对于一个人的身高,”大维清清嗓子,“我觉得身高的确会对人尤其是男人成年后行为产生某种影响。小个子男人往往会有比常人激烈的表现,比如他们更发奋地读书。更努力地赚钱,更渴望击败对手,另外他们更喜欢追漂亮女人,以求某种雄性证明。辛·潘(Sean.Penn)个子很矮是不是?但他却是好莱坞最伟大的演员之一,也是麦当娜曾经最爱的男人。尽管他总是把那位全球第一性感明星像只火鸡一样绑在椅子上尽情施虐。诸如此类的男士可以举出很多,他们令人难忘之极。”
他坐在这间光线过分柔和的房间里思绪万千,因为经常对着病人充当上帝代言人般的角色,使他的脸看上去不甚真实。他的身体在皮椅上转来转去,不时放一两个闷屁,在室内不良的空气里,几盆巴西铁和龟背竹正长得郁郁葱葱,终年不败。
“好吧,”我说,“当然一个人的爱情不能以身高来衡量,但不管怎样我想忘了这些。人一生有很多遗忘,对于我来说,经历得越不快的事就越能忘得快。”
“所以你会成为不错的作家。作家用文字埋葬过去。”大维和气地说。
六、芬芳的夜
夜是流动的一切。
——狄兰·托马斯
天气越来越凉快,城市变成一大块透明的玻璃,南方的秋天是洁净而明朗的,在人的心里渗进了一层淡淡的爱意。在一个没有意外的下午,我接到马克的电话。当一声带着德国腔的问候在我耳边响起时,跳进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反应是,“一个高个子的西洋男人来了!”
我们在电话里说着你好你好,天气真够舒服的,柏林这会儿比上海还凉快不过夏天的感觉也是值得怀念的。
电话里谁都有点心不在焉,我知道天天在床上闭着眼睛在听我说话,我也知道电话那头的德国人为什么会打电话来。可这样的一种微妙局面就像一块渗了一点大麻的饼干一样,吃一点无所谓,再吃一点也无所谓,吃第三口的时候有一种令人生厌而又使你放纵的东西出现了。我,可能就是这样一种骨头发痒的女孩。
最后马克说,“下星期五,在上海展览馆有一出德国前卫艺术展,你和你男朋友想来的话我可以寄请柬。”
“那太好了,谢谢你。”
“OK,下周见。”
天天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我把电视的音量放小,这电视一天有20个小时在开着。最近我们都喜欢开着电视和影碟机上床,在昆汀·塔伦蒂诺的暴力片红色背景下互相抚摸,在乌玛·瑟曼呻吟声和约翰·屈伏塔的枪声里一起入睡。
我点上香烟,坐在沙发上想刚才那个电话。想那个高高的浑身香香的,脸上的笑坏坏的男人。想着想着突然觉得很烦,他居然明目张胆地勾引一个有男友的女孩,而且他知道她和她的男友如水乳交融不可分离。于是一切可能沦落到性游戏的简单地步。
我走到书桌前,像每日作业那样写着小说情节发展的最新一章,我写下了有关马克出现的偶然性和我生命中某些故事的必然性。我的种种预感埋伏在小说里,也随着我永不能回头的脚步一一消解。
晚上,马当娜和阿Dick不请自来,隔着门就能听到马当娜的声音从几层楼梯下传来。他们打着一只迷你小手电,差点忘了我们住几层楼,只好一路叫上来。两个人在暗中都戴着一副小墨镜,走得磕磕绊绊的。
“天啊,怪不得我一直都觉得光线不足,刚才开车的时候还差一点撞上人家自行车。”马当娜一边笑一边取下墨镜,“怎么都忘了还戴着这个啊?”
阿Dick手里提着几罐可乐,啤酒,穿着Esprit黑色毛衫,看上去苍白而漂亮。他们一进来就打破了屋内的安静,天天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一本英文杂志,这杂志以提供无数智力游戏出名。天天最爱玩的是算术和填字。
“我们本来想开车随便兜兜,结果兜到这儿来了,就上来了。我包里有张影碟,不过吃不准好不好看。”她对着屋子四周转了转眼睛,“要不要打麻将?四个人刚好一桌。”
“我们没有麻将。”天天赶紧说。
“我车里有啊,”马当娜一斜眼,笑着对阿Dick说,“阿Dick可以去拿的。”
“算了,还是聊天吧。”阿Dick伸出细长的手指,撩撩头发,似乎有点轻微的烦躁。“不妨碍你写东西吧?”他的脸对着我。
“没事,”我把一张MONO放进唱机,伤感、潮湿、冶丽的女声在法国旧式电影音乐般的背景中慢慢浮现出来。沙发很舒服,灯光适宜,厨房里摆满了红酒和香肠,渐渐地大家都喜欢上这种感觉,话题在真真假假的传闻和似是而非的评议中绕来绕去。
“这城市真的好小,一拨人全在这圈子里了。”马当娜说,她说的圈子由真伪艺术家、外国人、无业游民、大小演艺明星。时髦产业的私营业主、真假另类、新青年组成。这圈子游移于公众的视线内外,若隐若现,却始终占据了城市时尚生活的绝对部分。他们像吃着欲望和秘密存在的漂亮小虫子,肚子上能发出蓝色而蛊惑的光。一种能迅速对城市文化和狂欢生活做出感应的光。
“我曾经一连三夜在不同的地方遇见同一些面孔,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我说。
“昨天晚上在Paulaner我碰到马克,他说下个月有个德国画展,”马当娜突然插话,我用眼睛的余光看看她,又看看天天,装作漫不经心地说,“他打过电话来,说到时会给我们寄请柬。”
“又是老一套,又是一些老面孔啦,”阿Dick说,“大家都是party animal,派对动物。”阿Dick说。他喝着酒,迷人的脸越喝越白。
“我不喜欢这些,”天天开始动手往一个烟斗里塞hash,“这圈子里的人比较浮华比较肤浅。有些人到了最后就像泡沫一样消失了。”
“不会吧。”马当娜说。
“上海是座寻欢作乐的城市。”我说。
“这是你的小说主题吗?”阿Dick好奇地问。
“CoCo,念一念你写的东西吧。”天天说,双目发亮地看着我,这是使他倍感安慰和愉快的时刻,写作进入我们的共同生活后它就不再单纯是写作了,它与无法碰触的爱欲有关,与忠贞有关,与我们俩谁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有关。
大家显出愉快的表情,一只装着hash的烟斗,几瓶酒和一叠小说稿轮流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
七、我 们 的 一 天
醒来,起床,梳梳头,下楼,
喝一杯,找衣服,拿帽子,
上楼抽烟,有人说话,我在入梦。
——披头士《佩珀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
只有太阳没有树叶,我们一天到晚留在房间里,我们不朝窗户外多看一眼,不打一个呵欠,浴室的洗衣机里塞满了发硬的袜子,不洁的床单,天天向来反对请钟点工或保姆做家务,因为不喜欢陌生人在他的私人空间走来走去,还要碰他的内衣,烟缸或拖鞋,可是我们越来越懒,最好是一日三餐都不用吃了。
“只要一天摄取2790千卡的热量、1214国际单位的维生素A、1094毫克的钙,就行了。”天天说着,晃晃手里抓着的好几瓶药丸,依他的看法,这些绿色,白色、淡黄色现代科技生物制品足以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为了增加口感,还可以与果汁、酸奶等调和在一起吃。”天天认真地说。
我相信他说的话句句是实话,可那样肯定会吃出神经病的,吃到人厌世。我宁可天天叫小四川的外卖来吃。尽管那又贵又不好吃。
天天像工头一样督促着我写作。他则在另一个房间不停地画画,他画些小豹子,变形的人脸,金鱼缸……渐渐地他从超市买了很多宜而爽内衣裤,用丙烯颜料直接画在上面。吃完饭,我们互相展示作品给对方看,我给他念我的小说片断,其中被我删掉的一段使他哈哈大笑,那是一段“一个女病人与男心理医师的对话”:
“我讨厌我丈夫,他像头猪。”
“在床上还是在床下?”
“他没有脑袋,只想乱搞。相信连一只草地上的母羊都不会放过,总有一天我会控制不了自己,我会阉了他,像7年前美国弗吉尼亚州那起著名阉夫案的女主角罗瑞娜(Lorena Bobbit)一样。”
“你真的这么想吗?”
“老天,男人都是这么自以为是!在你们眼里女人成了什么?逆来顺受的漂亮玩具吗?看来分析家也解决不了问题,钱花在白痴身上。”
“你说什么?”
“你有真知灼见吗?我可再也受不了愚弄了。”
“如果你觉得我不行,大可请便!出去的时候请顺手关门。”
“哦,我受不了了,都是猪!”她狂叫着跑出去了。
“这样的对话可真够低俗的,一出闹剧。”天天笑着说,“但很好笑。”
我试着把天天画的一件白色T恤穿上身,一只卡通大脸猫,看上去很不错,不少内裤上有月亮、嘴唇、眼睛、太阳、美女的造型画。沙发上足足堆了几十套这样的手工品。“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卖掉这些作品。”我说。
“你觉得会有人喜欢吗?”
“试试看吧,反正很有意思,卖不掉就送朋友。”
天天怕难为情,不敢去大街上兜售。我们选择去附近的华师大校园。校园里的感觉挺好的,清新、多绿、整洁。总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幻觉,当然这只是幻觉,象牙塔也有对外的窗口,不少学生佩有BP机和手机,在外面打工,特别是不少女大学生从事某种暖昧的职业,她们出售青春和智慧换取物质的快乐。当我还在复旦读书的时候社会形势还没发展得这么快,顶多在相辉堂看一回女大学生模特队在台上搔首弄姿地走一走,而且那时候复旦和大多数高校一样还没有真正设立自己的电子网络。
我们挑了操场边的一条小杂货店林立的路边做生意。正逢吃晚饭时间,学生拿着饭盒去食堂,路过时都好奇地看着我们,也有人蹲下来仔细地看了看我们的货物,问价钱。一切都由我来应答,天天始终保持着沉默。
“T恤60,内裤40。”
“太贵啦!”他们说,毫不客气地砍价。我不让步,因为过低的价钱是对天天艺术劳动的不尊重。天色暗了,学生骑着车去教室上夜自习,操场上已没有人打球了。
“我肚子很饿,”天天低声说,“要不算了,回家吧。”
“再等等,”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给他,自己点了一颗烟,“等10分钟看看。”
这时,一个长得像乔治·迈克尔的黑皮肤美男子搂着一个戴眼镜的白人姑娘走过来,“Hello,艺术内衣,非常便宜。”我用英语向他招呼,在羞涩的天天身边我必须得大胆而自信,尽管小时候妈妈让我去面包店买块面包,都会让我紧张,攥钱的小手里全是汗。
“是你们自己画的吗?”白人女孩看着我们的商品微笑起来,“真的很可爱。”她声音圆润动人,眼睛里有种聪明的东西,“是我男朋友画的。”我指指天天。
“他画得很好,有点像莫里迪格阿尼,或者马蒂斯。”女孩说。
天天高兴地看着她,“谢谢你。”他说,然后对我耳语,“便宜点卖给她吧。这女老外挺好的。”我假装没听见,甜蜜地对着这一对黑白留学生情侣笑。
“莫亚,你觉得呢?——我想全买下来。”女孩说着开始拿钱包,叫莫亚的男人黑黑的脸上有种威风凛凛的酋长风范,可能来自于非洲某地区。他体贴地搂着女孩,“我来吧。”他也拿出一叠百元人民币,白人女孩坚持自己付费,临走前她微笑着说,“谢谢,希望以后能再见到你们。”
近一千元钱到了手,天天跳起来,抱住我亲了一口,惊奇而兴奋地说,“我居然也能赚钱,以前我不知道。”
“对啊,你是个了不起的人,只要愿意,你能做成功很多事情的。”我鼓励他。
我们在附近的餐馆吃饭,胃口奇好,甚至还在音响效果低劣的卡拉OK包厢里唱英文情歌。“亲爱的,如果你迷失了方向,有我在你身边,亲爱的,如果你害怕了受伤了,有我在你身边……”一首老老的苏格兰歌谣。
八、离婚的表姐
我周围住着19个男人,
其中18个都是笨蛋,
剩下的那个也好不到哪里去。
——贝西·斯密斯
我的父母都打过电话来,他们终于向我投降了,中国的父母很容易在一份儿女情面前就范。
电话里他们的语气竭力显得温和而不失原则,他们问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麻烦,当听说没人做家务时,妈妈甚至愿意过来帮忙。我劝他们,“多关心你们自己,多出去玩玩吧,等爸爸学校放了假,就可以去外地看看风景散散心。”人生最美妙的时光可能就在中年以后,能看清脚下的路了。也能参透很多道理,我希望他们可以变得没心没肺,别那样牵挂我。这样就能有很多自己的快乐。
在电话里妈妈还告诉我一个消息,表姐朱砂刚刚离了婚,从原先的住所搬出来,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住,就住在我家里,刚好我那张床也空着。再加上她在公司里做得也不是很开心,所以最近她的心情不太好,如果我有空,陪陪她,和她聊聊吧。
我微微有些吃惊。朱砂离婚了?
朱砂是个举止端庄的淑女,比我大4岁,从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毕业后,与同班的男同学结了婚,在一家德国人开的商行里做事,她一直不喜欢别人以“白领丽人”这个词称呼她,她某些地方的不媚俗颇对我的胃口,虽然我们性情各异,志向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彼此的好感。
记得小时候我的父母就一直鼓励我向朱砂学习,她在年纪小小的时候就已崭露头角,手臂上别三条杠,考试成绩全校第一,唱歌、跳舞、朗诵样样都行,她的一张作天真微笑状的照片还被南京路上的上海照相馆天天地贴在玻璃橱窗上,引得不少熟人朋友同学去看。那时我很嫉妒我的这位表姐,有一次过六一节的时候我偷偷把钢笔里的蓝墨水滴在她的白色乔其纱裙子上,结果她在学校大礼堂的舞台上表演“五朵小花”的时候出尽洋相,一下台她就气哭了。谁也不知道那是我干的,看到她难过的样子一开始我想笑,可后来我也有些难过起来。其实她平时对我蛮好的,教我做算术,分棒棒糖给我吃,过马路时总拉着我的手。
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我还记得她结婚的时候,我还在复旦读书。那一天本来阳光灿烂,当新人在丁香花园的草地上拍录像留念的时候,天上突降大雨,朱砂披着被淋湿的婚纱的样子特别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她脸上那氤氲的微笑,湿的黑的鬈发,白色的被雨粘上一丝颓败气息的纱裙,一切仿佛有种奇怪的脆弱的难以言传的美。
她的丈夫李明伟是她的同班同学,也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他高大白皙,戴一副银边眼镜,在德国领事馆做过一段时间的翻译,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他已在一家德国商会做一份金融快报的编辑。他不善言辞,但彬彬有礼,嘴角总挂着安静而冷淡的笑纹。我曾经以为有那样的表情的男人虽然不适合做情人,但很适合做丈夫。
想不到她这么突然地离了婚,又为这个城市高居不下的离婚率增加了一个小数点。
我跟表姐朱砂通了个电话,她的声音果然带着十分明显的阴郁,手机的效果也不十分好,听上去像在沙沙地下冷雨。我问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她说在出租车上,等一下就要到温莎堡了。那是一个很受白领女性钟爱的女子健身中心。
“你来吗?”她问我,“可以一起做体操。”
我想了一想,“不,我不做体操,不过我可以跟你说说话。”
穿过一个走道,在一个房间里有一群上了年纪的女人穿紧身服,在一个俄罗斯教练的指挥下扮“小天鹅”跳业余芭蕾。在另一个房间,在一堆器械中我看到我的表姐在汗涔涔地跑步。
她的身段一直都很好,现在则略微偏瘦。嗨,她扬扬手。
“每天都来这里吗?”我问。
“对,特别是最近。”她边跑边说。
“小心健美过度,浑身硬邦邦的,这比离婚还可怕。”我开玩笑。
她不说话,很快地跑步,脸上都是汗。
“停下来歇歇吧,别晃来晃去了,我看了都头晕。”我说。
她递给我一瓶水,自己也开了一瓶。我们坐在一边的台阶上,她仔细地看了我一眼,“你越来越漂亮,小时候不好看的女孩大了都好看。”她试图说俏皮话。
“有爱情的女孩就好看。”我说,“你跟李明伟到底怎么回事?听说他后来居然虐待你。”
她沉默,仿佛不再想提过去的事。然后她慢慢地也很简单地说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似乎是和谐而完美的。他们夫妇参加其他类似的白领couple的社交圈,经常有沙龙或派对举办,旅游、度假、聊天、聚餐、看戏,互通有无。她和丈夫都喜欢网球,游泳这样的健身活动,还喜欢同样的歌剧喜欢同样的书。这样的生活无风无浪,有闲但不无聊,有钱但没有多到吓死人,雅皮的生活虽然不够刺激但却是人生安稳优雅的反映。
光滑宜人的生活外表下,却还是有着暗疾。她和丈夫几乎没有什么性生活,起因是新婚夜在初次经验中她痛得尖叫。她和丈夫在婚前都还是纯洁的处子身,他们分别是对方生命中的第一个恋爱对象,也是最后一个,他们的婚姻也因此无可避免地带上一点乏味色彩。
他们不太重视性,渐渐地分房而卧。每天清晨丈夫总是端着做好的早餐来敲她的房门,他吻她,称她是他的“公主”,每次她咳嗽他就给她准备糖浆水,她每个月的痛经一到他也会紧张地出汗,他陪她看老中医,陪她在百货店里逛来逛去,她穿黑色Chanel长裙,他就穿Gucci西装,她说话他就倾听。总而言之,是一对现代白领圈中的典范夫妻,只是对性撇开不谈。
当时有部电影《泰坦尼克号》正风靡一时,他们手拉手去看。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触动了朱砂,也许是电影女主人公最后的选择打动了她,宁可不要一个安稳体贴无聊的未婚夫,选择一个激情澎湃的男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她哭着用掉了一包纸巾,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爱过。而一个近30岁的女人没有爱过是令人悲哀的。
而当天晚上丈夫想留在她的房里,他问她想不想要一个孩子。她摇头,心里很乱,很多想法需要慢慢地整理。没有爱的婚姻再加一个孩子太糟了。丈夫很生气,她也很生气,说不要孩子就是不要。
无名的裂痕出现了。丈夫开始怀疑她有外遇。有一个晚上问她腿上的丝袜为什么左右调过来了。原来早上他就留意带有一点红色指甲油的袜子穿在左边,而现在它在她的右腿。还有一次一个朋友很晚打电话来,她接电话的时候听到另一房间里的话筒也拿起来了,“咯”的一声。
送上门的温情脉脉的早餐早就没有了,近似无赖的是当她忘带钥匙的时候他任她敲一小时的门都不会来开。
“想来真是可怕,就仿佛世界完全变了样,原来你自以为很了解的一个男人居然用这种方式对待你,毕竟生活了5年了啊,从天上到地下,转眼成陌生人,甚至比陌生人还可怕,他了解你,会用你最受不了的方式折磨你……这就是男人。”朱砂淡淡地说,眼睛红红的,回忆使她心有余悸。
“可怕。”我点点头,一个温文尔雅、体贴异常的好男人转眼变成折磨女人的邪派高手的确可怕。
“为什么男人总认为一个女人要离开他,就必定是因为有了外遇呢?女人就不能只是因为自己的真实感觉而做选择吗?以为女人一刻也离不开他们?”朱砂认真地问我。
“因为他们只是一群自我陶醉的智商不高的家伙!”我肯定地说,仿佛自己是这个城市女权协会的会长。
九、谁在敲门
别来打扰我,别敲门,也别写信。
——威廉姆·巴勒斯
人在敲门,唱机里正在放柴可夫斯基的《睡美人》,音量很响,但我还是听见了敲门声。天天看看我,“是谁啊?”“不会是马当娜吧。” 我说,我们俩没有很多朋友,这是我们的致命弱点,但也是可爱的优点。
我走到门边,从猫耳眼里一瞧,果然是个陌生人。我把门开了一条缝儿,问他找谁。“如果您有兴趣有时间的话,我愿意向您介绍我们公司新开发的吸尘器。”他的脸上浮上热情洋溢的微笑,用手摸一摸喉结下的领带,仿佛只要我说“愿意”他就会即刻发表一通不会令我失望的演讲。
“这个……”我不知如何是好,粗鲁地打发一个不算难看也不算危险的男人可能是需要厚脸皮的,他能把一身廉价的西服穿得这般整洁干净,就更能说明这个男人的健康人格。不能粗鲁地打击这种自尊。而且我也没事可做。
天天吃惊地看着我把陌生男人领进来,男人落落大方地掏出一张名片给他,打开随身带着的大包,取出一个锃亮的吸尘器,“他要干什么?”天天低声问我。
“让他试试吧,我不好意思回绝。”我低声回答。
“如果试了又不买,更不好意思。”
“可他已经在试了。”我言不由衷地说。
这还是我住到这公寓后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形,这城市的上门直销浪潮在90年代初作为商品经济新气象盛行一时后,到现在己渐渐平息了。今天这事纯属偶然。
陌生男人大力弯腰,手持吸尘器在地毯上一遍遍地清扫,吸尘器发出不轻的噪音。天天躲到另一个房间去了,“这机器吸附性特别强,甚至可以吸出地毯上的螨虫。”男人大声说。
我吓了一跳,“螨虫?”
他干完后把一堆脏物倒在一张报纸上,我不敢细看,怕发现有虫子在蠕动。“多少钱?”我问。
“3500元。”他说。
这远远超过我的心理价位,我承认我对商品价格常识的无知。“但物有所值,等你们添了小孩,这机器的作用就更明显了。它有助于保持家庭卫生。”我沉下了脸,他居然提到“小孩”。“对不起,我们不想买。”
“可以打八折的,”他坚持不懈,“一年保修,我们是正规的大公司。”
“谢谢,耽误你时间了。”我把门打开,他面不改色地收拾好东西,稳步走出门外,然后一回头,“您有我电话,如果改变主意,可以跟我联系。”
“CoCo,你什么都想试,总是给自己惹麻烦。”天天说。
“什么麻烦?至少他清理了一下地毯。”我吐了一口气,在书桌前坐下来。天天说我“什么都想试”,真不知道他指什么。
敲门声又响起来,我一把拉开门,这次是隔壁的邻居胖阿婆,她手里是一叠积留在楼下信箱里的水电煤电话账单,还有两封信。我记起来我们的信箱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去查看了,反正也没上锁。我向胖阿婆道了谢,她笑呵呵地走了。
这儿的街坊邻居都有种老上海人特有的热心肠。他们似乎都没什么钱,下了岗的主妇精打细算着安排日常生活,厨房的窗外挂着风干的小鱼,腌制的萝卜,不时有煤饼炉子的烟飘过来,穿绿色校服挂红领中的小孩子们玩着永不过时的枪战游戏。而老人们围在小公园的一角下象棋,打“大怪路子”,风不时吹起他们雪白的胡子。日夜交替的时光就在丑陋的工房和破败的马路上空无声无息飞过了,而对于大多数上了年纪的上海人来说,这种街区是他们最熟悉的带着种怀旧气息,对于年轻一代而言,这则是被排斥的,终将被取代的地方,是毫无希望的下只角,然而在这地方住久了,就能感受到一种朴素的气质,暗暗持续的活力。
那两封信其中之一是从西班牙来的,我把信递给天天,“是你妈来的信。”他正躺在床上,我把信丢在他手边,他拆开来,看了几行说,“她要结婚了……另外还提到了你。”
我好奇地凑过去,“我可以看吗?”他点点头,我跳上床,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把信纸举到我面前。
“我的儿子,最近怎么样?上一封信你提到你现在和一个女孩子住在一起,你没有仔细说一说她(你的信总是那么简单,让我失望),但我猜想你很爱她,我了解你,你不会随随便便地接近一个人。那样很好吧,你终于有个人做伴了。
……下个月的1号我要结婚了,当然是胡安,我们住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了,相信可以默契地长相厮守下去。这边的中餐馆依旧那么好,令人想不到的,我们正在考虑近期来上海开一家餐馆,那将是一家正宗的西班牙餐馆。我盼望和你相见的那一天。虽然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来西班牙,你对我似乎从不信任,某种不好的东西一直阻隔着我们,但时间过得那么快,10年过去了,你也已经长大了,不管怎样,你是我最心爱的儿子。”
“这么说,你和你母亲可以见面了。”我放下信,“10年里她居然一直没来上海看你,你也没去她那儿看她,真够奇怪的。”我看看他,他脸色不太好。“所以我不能想象你们母子见面会是怎么样的情形。”
“我不希望她来上海。”天天说着,身体向后一仰,倒在厚厚的枕头上。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天花板是空无一物的白色,可以引诱人坠入无尽的虚空里去。“母亲”这个称呼在天天曾经告诉过我的那个故事里变得蹊跷难辨,分明还带着他父亲意外死亡事件所烙上的阴影。
“我以前的妈妈长得像仙女,头发长长的,说话很温柔,身上总是有一股香气,手指很软很白,会织各种漂亮毛衣……这是我在10年前见到她的样子。后来,她也寄过一些照片给我,我都扔了。”天天眼睛对着天花板说。
“她现在是什么样子呢?”我对那个远在西班牙的女人充满了好奇。
“我不认识照片上的人。”他在床上转了个身,背对着我。一种厌烦的情绪影响了他。他宁可用寄信或寄卡片的方式与她联系,不能想象有朝一日她会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那样不行,如果那样,他的某种受控着的精神防线就完蛋了,世上有千万对母子,像他们这样的不多,有一道关横在他们之间,本能的血缘之亲和温情克服不了那种猜忌,爱恨交织的这一场战争会一直延续到无法预知的故事尾声。
另一封信则是由马克寄给我的,信封里装了两张请柬和他的简短附言,“那次派对上你给我很深的印象,希望可以再次见到你。”
我对天天扬了扬请柬,“去看画展吧,那个德国人马克果然不食言。”
“我不去,你一个人去吧。”天天闭上眼睛,看上去并不高兴。
“咦,你一向很喜欢看展览的。”我置疑道。这是实情,他经常背着相机去看各类艺术展,画展、影展、书展、雕塑展、家具展、书法展、花展、汽车展,以及各种工业器械展,在一大堆令人吃惊的作品中流连忘返,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展览参观狂。那是他窥视外部世界真面目的窗口,按精神分析师吴大维的说法,一个幽闭症患者又往往是一个偷窥爱好者。
“我不想去。”天天突然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的眼睛,用一种抑制不住的讥讽说,“那个德国人总是对着别人的女朋友献殷勤吗?”
“哦,你这么认为吗?”我反唇相讥,这种情形真是少有,天天的眼睛一多疑就变得像蜗牛一样冰冷,让人不适,眼白多眼黑少。而我还报以粗鲁的态度可能缘于内心的虚弱,仿佛身上的某处暗疮让敏感的天天一下搔到了。
天天紧闭上嘴,一语不发地走进另一个房间。他的背影仿佛对我说,“别拿我当傻瓜看待,你们跳了一夜的贴面舞,接下来他又跟着我们走进过这房间。”我也闭上了嘴,一言不发。
十、把我带回你的家
健康性生活,是最有益于女人声音的好东西。
——普赖斯
每个女人都崇拜法西斯分子,脸上挂着长靴,
野蛮的,野蛮的心,长在野兽身上,像你……
——席尔维亚·普拉斯(诗人)
那一天,我独自去了画展。刘海粟美术馆里人头攒动,
在灯光下各种人气蓊蓊郁郁,可以嗅得出有富人有穷人,有病人有健康的人,有艺术家有小混混,有中国人有洋人。
在一幅名为“U形转变”的画前我看到了马克,他顶着一头金发,高高地站在我面前,“嗨,CoCo!”他把一只手放在我背上,做法国式亲吻,意大利式拥抱,看起来蛮高兴的,“你男朋友没来吗?”
我笑着摇摇头,然后我装出专心看画的样子。
他一直站在我身边,在我沿着画廊走动的时候形影不离,浑身散发异国的香味。在他随随便便的姿态里有一种让我不安的东西,似乎是种猎人面对心爱的猎物时不一般的矜持。我的大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眼前的一幅幅画突然成为一堆打乱的颜料和随意显动的线条。
人流在慢慢蠕动,我们被挤在一起,他的手不知在什么时候起就抓住了我的腰。
突然两张熟悉的面孔跳进我的眼帘,那儿,就在左边第三幅画前鹤立鸡群地站着马当娜与阿Dick,他们衣着漂亮惹眼,戴着窄框时装眼镜,一头靓发总是乱乱的,但乱得总是有章有法。我吓了一跳,连忙钻在人群里朝另一个方向走。马克照旧不安好心地紧跟不舍,那只放在我腰上的手像火钳一样烫而危险。
那对性感情侣无意中的出现,陡然刺激了我犯错的欲望。是的,也许从一开始我就准备好犯错了吧。“我看到马当娜和她男朋友了,”马克说着,脸上浮上暖昧但迷人的笑。
“我也看到了,所以,我们要逃走。”我明明白白地把那层意思说出来了。话音刚落,他就一伸手攫住我,几乎像银行抢劫犯那样不由分说,把我飞快地拎出美术馆,一把放进他的福特车里。然后在受虐的快乐中,我的脑子就变得不顶用了。
此时此刻我只要还有最后一丝控制力,我就该从他身边走开,从这辆锃亮气派的别克车里逃走,那么就不会有以后发生的一切了。可我一点也不谨慎,我也一点不想要谨慎,我长到25岁,从来就不想要那种什么都不去惹的安全。“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包括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伟大的达利好像说过这话。
在我睁大眼睛看着他向我一点点俯下身来的时候,我注意到这个巨大的房间里此刻飘荡着的空气是黛青色的,宽敞寂静,充满陌生人和陌生家具的气味。
他吻我的嘴唇,突然抬起头笑了,“要不要喝点酒?”我孩子气地用力点点头,我的身体凉凉的,嘴唇也是冰的,可能喝点酒有好处。喝了酒就变成热女人了。
我看着他赤裸着身体下床,走向一只亮晶晶的酒柜。他拿出一瓶朗姆酒,分别倒在两只杯子里。
酒柜旁边是一架唱机,他往里面塞了一张唱片,我听到的音乐声居然是中国评弹,一个不知名的女声在咿咿呀呀地唱着什么,我听不清楚那种温软的苏州唱词,但感觉很特别。
他走过来,“你喜欢评弹?”我没话找话。他点点头,把酒递给我,“那是最适合做爱的神秘音乐。”我喝着酒,咳嗽了几声。他拍着我的背,嘴角挂着淡郁而迷人的笑容。
再一次的亲吻,舒缓而长久,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做爱之前的亲吻也可以这般舒服、稳定、不急不躁,它使随后的欲望变得更加撩人起来。他身上的那无数金色的小细毛像太阳射出的亿万道微光一样,热烈而亲呢地啃啮着我的全身。他用蘸着酒的舌尖挑逗我的乳头,然后慢慢向下……酒精凉丝丝的感觉和他温热的舌混在一起,使我要昏厥,能感觉到一股股汁液从子宫里流出来,然后他就进入了,大得吓人的器官使我觉得微微的胀痛,“不行,”我叫起来,“不行。”
他丝毫不加怜悯,一刻不停。痛意陡然之间转为沉迷,我睁大眼睛,半爱半恨地看着他,白而不刺眼带着阳光色的裸体刺激着我,我想象他穿上纳粹的制服、长靴和皮大衣会是什么样子,那双日耳曼人的蓝眼睛里该有怎样的冷酷和兽性,这种想象有效地激励着我肉体的兴奋。“每个女人都崇拜法西斯分子,脸上挂着长靴,野蛮的,野蛮的心,长在野兽身上,像你……”把头伸进烤箱自杀的席尔维亚·普拉斯这样写道。闭上眼睛听他的呻吟,一两句含混的德语,这些曾在我梦中出现过的声音击中了我子宫最敏感的地方,我想我要死了,他可以一直干下去,然后一阵被占领被虐待的高潮伴随着我的尖叫到来了。
他躺在我的旁边,脑袋枕着我的几缕头发,我们用床单裹着裸体抽烟,烟雾适时地填补了眼前的空白,也可以趁机不说话。有的时候人们没有一点点发声音的欲望。只是为了陷入一种无声的屏障里去,那令人安慰。
“你好吗?”他的声音像从烟雾升起来,淡淡的,轻轻的,他从背后搂住我,我们相叠着侧卧,像两把相亲相爱的银匙,闪着冷冷的金属的光。他的一双大手就放在我的乳房上。
“我要回去了,”我无力地说。他吻着我的耳后。
“好的,我送你。”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好了。”我的语气虚弱但不容置疑。
坐起来穿衣服的时候我被严重的沮丧感笼罩住了,激情和高潮已经过去,电影结束后观众纷纷离场听到的只是一片椅垫翻转的扑扑声和脚步声、咳嗽声,屏幕上的人物故事音乐统统消失了,天天的脸在我脑子里左移右晃怎么也不能静止下来。
我穿得很快,对身边的男人看都不看一眼,所有男人在穿衣服的时候总比脱衣服的时候丑陋。相信很多女性会有同感。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这种想法暂时起了作用,我振作精神大步走出这座漂亮得使人无所适从的公寓。坐进出租车里,他隔着车玻璃对我示意,他会给我打电话的。我模糊地笑了笑,“谁知道呢?”车子逃也似的开离了他。
我的包里没有带镜子,我只好对着窗玻璃看,看到自己的只是一张五官不清的幻影般的脸。我想我见到天天说的第一句话该是什么呢。“画展不错,碰到不少熟人,当然马克也在……”女人天生会说谎,尤其当她们周旋于几个男人中间时,越是复杂的场合越显机智,从会说话开始她们就会说假话了。小时候我曾在打破家里一只名贵古董花瓶后说,那是家里的猫打破的。
可我不习惯对着天天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说谎。但不说谎又怎么行呢?
我走在昏暗的楼道上,楼道上一股葱油和烤肉的味道,邻居们已在准备晚餐了,我开了门,拧亮灯,出乎意料的是,天天不在屋里,桌上也没有任何留言的纸条。
我在沙发上坐了会儿,看着裹在瘦长双腿上的黑色紧身裤,左边的膝盖上粘着一根短短的金色鬃发,是马克的,它在灯光下闪着淡色的光,我想着马克的脑袋沿着我的胸慢慢移下去的情形……把那根头发用烟头烫化了,成为极小的一撮灰,接着一股无法遏制的倦意像潮汐席卷过地球表面那样凶狠地席卷了我,我变得无忧无虑无知无觉了,身体放平在沙发上,把双手放在胸前,像祈祷的修女或是安详的死人那样,很快就睡着了。
十一、我要成功
我不会假装自己是个平凡的家庭主妇。
——伊丽莎白·泰勒
每到一处,总会有人问我:是否认为大学教育扼杀了作家?
我的看法是:他们扼杀的还不够——很多畅销书,
都出自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家伙的手。
——弗·奥康纳
富于古典情怀的小说家总是这样写道:“此生只愿长眠不愿醒”,而不停息的梦,又是精神分析家从枕头底下发掘出来的另一个世界。当妈妈每天清晨把我从床上叫起来,给我摆好早餐,递给我书包的时候,我的早熟的脑子里总是充满了一堆梦的泡沫,从小我就是个爱做梦的小孩子。现在的生活最令我感到解放的一点是,我可以爱睡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有时被邻居家的争吵声或过大的电视机音量或骤响的电话铃惊醒后,我还可以把头蒙进被子里,继续那暂停的梦境。有时你可以继续梦中的异国旅游,当然有时我再也回不到原先的梦中,无法继续与一个陌生男子谈情说爱,那时我会懊恼地想哭。
我和天天共同的生活一开始就有点像梦,我喜欢的那种纯色调的直觉性的、没有孤独感的梦。
德国人马克可能是种类似争吵声、电话铃等可以惊扰我的梦的东西。当然就算没有遇见马克,我可能也会遇见其他可以引诱我的人。我和天天的生活充满了太多小小的无法由我们自身来弥合的缝隙,一定会有外力会趁机介入。而我,可能真的不是好女孩。
那天,我在半夜醒来,发现天天已经回来了,他坐在我一边的沙发上,神情专注地看着我的脸,还有一只猫,他的怀里抱着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猫也在盯着我看。在那一双绿油油的眼睛里,我看见了自己。我一下子坐起来,猫从天天手里掉下来,很快穿过地板到了卧室门外。
“你去哪儿了?”我问天天。这似乎有点先发制人,他应该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回了一趟奶奶家,奶奶留我吃晚饭。”天天轻声说,“我好久没去看她了,她家母猫新产了一窝仔,她送了我一只小猫,它叫线团。”他的脸上有种令人捉摸不透的温柔,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摸摸我的脸颊,我的下巴,我细细的脖颈。那只手有点冷,但很轻柔。
我睁大眼睛,突然有种预感,他想掐死我。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况且他也没有这个力气。为此我觉得一种异常的歉疚使我张张嘴,想说出发生过的一切。天天却用吻堵住了我的嘴。他的舌头微苦,迷醉如雨后植物般的气息弥漫了整整一房间,然后又是那双手,雪崩似的滑过我的每一寸皮肤,这种爱使我精疲力尽,我觉得他已经知道发生的一切了,他的手指能从我的肌肤上检查得出来。那上面粘着陌生人的体液和微粒,而他的感觉一触即发,灵敏得像个疯子。
“也许我应该去看医生。”他沉默半晌,开口说。
“什么?”我伤心地看着他,已经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一切肯定非我所愿。此刻这个屋子里除了我们再没有别人,在那种气氛里他或我都没法逃脱。
“我爱你。”我抱着他,闭上眼睛,这句话太像电影对白,即使在伤心的时候说出来也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我闭着眼睛,脑子里有很多暗影在晃,像蜡烛照出来的影子。然后一堆火花猛然爆发出来,是我的小说,惟有它可以像火花一样激励我,并使我肉体存在的理由趋于完美。
写作,抽烟,哗哗哗的音乐,不太缺钱(我的银行户头上还有一笔钱足以撑到这部小说完成,事实上我和天天的日常开支都混着用,他钱多就多付一点),一句话也不用说,默默地坐上几个小时,那才叫幸福。一口气写完十几面厚的稿纸,我觉得生活的每一道缝隙都填满了人生之意义,脸上的每一道小皱纹都物有所值。
我在爱上小说里的“自己”,因为在小说里我比现实生活中更聪明更能看穿世间万物、爱欲情仇、斗转星移的内涵。而一些梦想的种子也悄悄地埋进了字里行间,只等阳光一照耀即能发芽,炼金术般的工作意味着去芜存精,将消极、空洞的现实冶炼成有本质的有意义的艺术,这样的艺术还可以冶炼成一件超级商品,出售给所有愿意在上海花园里寻欢作乐,在世纪末的逆光里醉生梦死的脸蛋漂亮、身体开放、思想前卫的年轻一代。是他们,这些无形地藏匿在城市各角落的新人类,将对我的小说喝彩或扔臭鸡蛋,他们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是所有年轻而想标新立异的小说家理想的盟友。
我以前的小说编辑邓给我打来电话,她是位40出头的中年女士,丈夫在日本留学,独自带着一个读初中的女儿生活。她身上集中了上海中年女性的特点,神经质的白皙,总在头上盘发髻,穿船形皮鞋和棉纤混合的筒裙,爱打听各种消息,爱在一年四季吃冰淇淋。
我在她帮助下出的第一本小说集《蝴蝶的尖叫》所遭受到的际遇是奇特的,人们都在窃窃议论那本怪诞大胆的书,关于我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双性恋的传闻不胫而走,发生过大学生在书店把我的书顺手牵羊的事件,也有男士通过编辑的手转寄给我色情照片和信,他们希望知道小说中的主人公与我本人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希望可以约一个时间在衡山路上的西贡餐厅装扮成我笔下的风流人物与我共迸晚餐,或者开着一辆白色“时代超人”与我兜风,车至杨浦大桥时我们可以在车内做爱,总之一切发生得像一宗丑闻,沸沸扬扬令人始料不及。但言归正传,在整个过程中我没有赚到多少钱,第一版的几千册书售完后就不见第二版出来,问邓,她说出版社近期运作有点问题,等过一段时间再说吧。一直等到现在。
当时我的男友叶千则说,你写的东西少儿不宜,太过了,所以那书就玩完了。这书玩完后我与他的短暂交往也告终了。
他是个吊儿郎当的不良青年,任某一大型广告公司文案制作,我在采访他们公司的英国老板时与他认识,他看上去聪明、尖刻、不太有热情,但不知是什么东西使他决定在一面之交后追我,那时我还处在矮个子前男友带来的恐男症中,我宁可在一堆女人里面寻找友谊。
但他十分有耐心地与我周旋着,在听我说完前一段失败的感情经历后,他站起身来,说“你瞧我挺高,心眼不坏,想法也很简单,我只是想深入认识一下你,仅此而已。”
当天晚上,他就成功地对我做了一次深入而全面的认识,从乳房到脚趾,从喘息到尖叫,从一滴小水珠到整个欲望的大海。
他的身体颀长优美,他的蛋蛋温暖干净,含在嘴里的时候可以领略到性爱赋予对方的无条件信任感,他的阴茎旋转抽升的感觉像带着小鸟的翅膀,他以一种简单明了的性爱方式治疗了我的灰色记忆,恢复了我对待性的正常态度,甚至他仔细耐心地教我如何分别阴蒂性高潮与阴道性高潮(曾经有一本书告诫说前者是坏的,神经质的,后者是好的,成熟的),有好几次他总是让我同时获得这两种高潮。
最后他让我相信,我是个比许多女人都幸福的女人。因为据资料统计,约百分之七十的中国女人在性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百分之十的女人一辈子一次高潮也没有。这是一个让人惊讶不已的数字,也是推动每个时代的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持久不衰的内在动力之一。老弗洛伊德在100年前就说,力必多无处发泄时,它就会转变为各种社会政治行为、战争、阴谋、运动等等。
与叶千相处的几个月里正逢我的小说出版,我的精神处于浮躁、兴奋难捺的状态,叶千和他带来的性,正是针对这种状态应运而生的。尽管这样的性经历难以避免地带着某种失落某种空洞,女人的天性中总不自觉地把性与精神之爱联系得更紧一点。随着小说集《蝴蝶的尖叫》以第一版告终,我的口袋里又听不到几个铜板作响(我原先希望这本书会带给我一笔钱财),我们也风平浪静地分了手,不吵不闹,不伤感也不亢迸,总之非常科学非常无害地分手。
天天是与我以前有过的男人都不同的类型,他是一个泡在福尔马林药水里的胎儿,他的复活依赖于一种毫无杂质的爱情,他的最终死亡也与爱情脱不了干系,他不能给我完整的性爱,我也做不到守身如玉。一切都是不可捉摸的,我的爱可能更多地来自于自身被需要的程度,他需要我多少,我的爱应该有多少。天天如氧气如水般需要着我的存在,我们的爱情就是一种最奇形怪状的结晶,一切来自于偶然,一切来自于笼罩在命运上的被压抑着的细微的气氛。
初秋季节,空气里带着丝烟草或汽油般干爽的味道。
我的编辑在电话里问我,“手头这部新书写得怎么样了?”
“还好,”我说,“可能我会需要一个经纪人。”
“什么样的?”她好奇地问。
“可以帮助我实现梦想的,同时防止像上一本小说集那样不讨好的结局出现。”我说。
“说说看,你有什么想法。”
“我的梦想是年轻、时髦、聪明又有野心的女人的梦想,我的新书为这样的女人而写,还应该有个巡回全国的新书宣传派对,我穿着黑色露背装,戴着夸张的面具,地板上铺满我的书的碎片,人们踩在这些碎片上疯狂跳舞。”
“天哪,”她笑起来,“你够疯狂的。”
“它可以实现。”我说,对她的笑不以为然,臭不可闻的文坛就像金庸笔下的武林,有正道与邪道之分,而不少正道人士就爱做道貌岸然,口诛笔伐的事情。“去实现它只是需要金钱和智慧。”
“好吧,”她说,“有一些作家在上海开笔会,其中有个稍长你几岁的女孩子,嫁了个著名评论家后总是渴望从丈夫掉在地板上的头发中寻找灵感,非常有意思。你也许可以和他们见一见面,这有好处。”她说了新乐路上的一家餐馆,她也会在那儿。
我问天天想不想和我一起去见那些作家,他装作没听见我的话。他对作家有根深蒂固的坏印象。
我为挑选什么样的衣服踌躇了半天,衣橱里的衣服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一种混淆性别,宽大,低色调,穿上像幅中世纪的油画,另一种则是紧身的带着股狐气的小衣服,穿上后像“007”系列片里的猫女郎。我扔了枚硬币,选了后者。涂紫色唇膏和紫色眼影,配上豹纹手袋,西方60年代的嬉皮复古装束,正在上海某些场所兴起。
出租车带着我晕头转向地在街道上兜来兜去,开车的司机是个刚上班没几天的新手,一不留神又兜回了老地方,而我基本上是个路盲,一点方向感都没有,只会尖叫,我们两人一路上把对方弄得神经兮兮的。看着计价器上的数目一下下往上跳,我威胁说,“我要投诉,”司机不说话,“因为你在损害顾客的权益。”我加重语气。
“好吧好吧,大不了我不收你的钱。”
“哎,就在这儿停吧。”我及时地叫了一声,车窗外掠过一片熟悉的灯光和大玻璃窗,玻璃后面有不少黄头发攒动,“对了,我在这儿下车。”我临时改了主意,既然车子怎么也开不到新乐路上的餐馆,我只好放弃和作家们的聚会。在Kenny的阴阳吧(Y.Y)寻点开心吧。
阴阳吧分为上下两层,穿过长长的楼梯下去,位于地下室的跳舞场正呈现一种快活的气氛,酒精、口水、香水、人民币、肾上腺激素的气味就这样飘来飘去,百老汇式的轻喜剧气氛,我看到我喜欢的DJ香港人Christophe Lee正在叼台上,他也看到了我,冲我做了个鬼脸,音乐是House和Trip’Hop,都是酷毙的工业舞曲,如暗火狂烧,钝刀割肉,越跳越高兴,越跳越爽,直跳到人间蒸发,直到大脑小脑一起震颠的地步才是最高境界。
周围有不少金发洋人,也有不少露着小蛮腰以一头东方瑰宝似的黑发作为招揽卖点的中国女人,她们脸上都有种婊子似自我推销的表情,而事实上她们中相当一部分是各类跨国公司的白领,大部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良家妇女,有些还留过洋,有私家车,做着某个外资公司的首席代表(简称“首代”),是上海800万女性中的佼佼者,可跳起舞来脸上都是统统暖昧的样子,真不知道她们脑子里在想什么。
当然也有一部分就是专做跨国皮肉生意的娼妓,她们一般都蓄着惊人的长发(以供洋鬼子压在身下性趣勃发之余惊叹东方女人的神奇毛发),一般会说基本的英语(如“one hundred for hand job,two hundreds for blow job,three hundreds for quickie,five hundreds for one night.”),喜欢对着目标以性感的慢镜头舔嘴唇(可以拍成一部热门电影,叫《中国嘴唇》,专门描述洋人在上海成千家酒吧的艳遇,艳遇从舔嘴唇开始,各种各样的嘴唇,丰肥薄瘦,黑嘴唇、银嘴唇、红嘴唇、紫嘴唇、涂劣质唇膏的、涂兰寇、CD唇膏的……由上海众风月女性主演的《中国嘴唇》将超过由巩俐和杰米利·艾伦斯主演的好莱坞大片《中国盒子》)。
我跳起舞来就幻觉连篇,灵感如泉涌,这是身体过度解放的结果。我觉得应该有一个贴身女秘书拿着笔记本电脑随时随地跟着我,尤其在工业舞曲里跳舞的时候,她应该记下我所有的幻觉,那远比我坐在书桌前写棒一千倍,多两千万倍。
我已经记不清身处何地,空气里有股大麻烟(或雪茄烟)的味道,这股味道在我大脑皮层右下方某部位找到了感觉回映区,我想我已用跳舞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我跳得像个伊斯兰后宫里的一个最受宠的妃子,也像蛇发女妖美杜莎。男人们总在一瞬间渴望与一个妖女性交然后被妖女吃掉,世上就有一种雄蝎子,永远被它们的性伴侣在交媾以后消灭。
我看到我肚脐眼上的那枚银环在灯光魅影中急速闪灵,像开在我身体上的一枚小毒花,一只手从背后搂住了我赤裸的腰,我不知道这是谁,但我不是很在乎,当我微笑着转头,看到了马克那一张轮廓动人的脸。他居然也在这里。
他俯下脸来贴着我的脸,在音乐里对我呼出热呼呼的气,他肯定喝过一种叫“James’Bon”的马丁尼酒,他的声音很低,但我还是听清他在说他想要我,就在此时此地。我昏头昏脑地看着他,“这里?……现……在?”
我们在二楼不太干净的女用洗手间里挤作一团,音乐己隔得远了,我的体温渐渐降低,我还是睁不太开眼睛,但我挡住马克的手,“我们在这里做什么?”我用梦游般的声音问他。
“在做爱。”他用了一个恰如其分的词,脸上并没有任何轻佻的东西,相反我觉得他的蓝眼睛一点都不冷漠,那儿泛着像圣桑《天鹅》那样的柔波,即使在这样一个有异味的洗手间里,你永远不会理解纯粹的情欲何以会激起如此这般的亲密无间!
“我觉得这样糟透了,像犯罪,更像……受刑……”我喃喃地说。
“警察找不到这儿的,相信我,这一切都是完美的。”他的措词像一个急于求欢的骗子,把我顶在紫色的墙上,撩起裙子,利索地褪下CK内裤,团一团,一把塞在他屁股后面的口袋里,然后他力大无比地举着我,二话不说,就准确地戳进来,我没有其他的感觉,只是觉得像坐在一只热呼呼而危险的消防栓上。
“You bastard!”我控制不住地说粗话,“快放我下来,这样不行,我像一只墙上的母猴标本。”
他狂热而沉默地注视着我,我们换了姿势,他坐在抽水马桶上,我坐在他身上,取女位姿势,并且自己来掌握性敏感方向。有人在敲门,而厕所里一对变态男女还没完事。
高潮还是在恐惧与不适中降临了,又一次完美的高潮,尽管姿势很别扭,尽管在这么个有些臭的洗手间。他推开我,拉一下水阀,随着旋转的水一堆秽物很快消失了。
我哭起来,这一切不可解释,我越来越对自己丧失了信心,我突然觉得自己比楼下那些职业娼妓还不如。至少她们还有一份敬业精神和一份从容,而我别别扭扭,人格分裂得可怕,更可恨的是我还会不停地思考、写作。我不能面对洗手间那一面幽暗的镜子中自己的脸,什么东西在我体内再次流失了,一个空洞。
马克抱住我,“原谅我”,他不停地说“Sorry,Sorry”,把我像死婴一样搂在怀里,这更令人难受。
我一把推开他,从他屁股口袋里拿出内裤穿上,整理了一下裙子,“你并没有强奸我,没有人可以强奸我的,你不要老是说Sorry、Sorry,那很不礼貌的。”我冲他低低地吼了一声,“我哭是因为我觉得自己难看死了,哭一哭就会舒服点,你知不知道?”
“不,你一点都不难看。”马克的脸上满是德国人特有的严肃表情。
我笑起来,“不是,我的意思是终有一天我会死得很难看。因为,我是坏女孩,上帝不喜欢坏女孩,虽然我自己很喜欢自己。”
我说着,又哭起来。
“不,不,我的蜜糖,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真的,CoCo,我越来越喜欢你。”他的眼睛里无限温柔,在厕所灯光下无限温柔又变成无限哀愁,我们紧紧抱在一起,欲念再次浮出来。
开始有人在敲门,看来是哪位女士忍无可忍了。我吓坏了,他做了个禁声的手势,镇定地吻我,门外的脚步声走远了,我轻轻推开他,“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我们还会不小心碰到,上海很小的,你知道。”
我们从洗手间迅速地走出来,“我要走了。”我说着,朝门外走,他执意要开车我送回去,我执意不肯。
“好吧,”他对一辆出租车招招手,从钱包里取出一张钱放到司机手上。我没有阻止他这样做,我坐上车子,隔着窗对他轻轻说,“我还是不太舒服,有罪恶感。”“那是因为我们做爱的地点不对,它事后会来影响你的情绪。”他伸脸过来吻了我一下,我们都没提到天天,自欺欺人地不去提。
出租车的收音机里有个家庭主妇在向“相伴到黎明”的热线主持人倾诉心声,丈夫有外遇,但她不想离婚,她希望另一个女人会自动消失,她不知道怎样夺回丈夫的心。我和司机都默不作声,城市人习惯于心不在焉地听着别人的隐私故事,没有同情心也爱莫能助。车子开上高架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灯火海洋,如此灿烂,如此惊人。我想象着这一刻遍布上海各角落的灯火阑珊处有多少故事在发生着,有多少喧嚣,动荡和厮杀,有多少难以想象的空虚、纵情,欢爱。
天天还没睡,他和小猫线团依偎在沙发上,手上拿着一个拍纸簿,给他那远在西班牙的母亲写一封长长的信。我在他身边坐下,线团跑开了,他猛地抬头看了我一眼,我心里一惊,怀疑他又嗅到了一丝陌生男人的气味。要知道马克身上还有股淡淡的狐臭,我一直很享受这股淡淡的动物味道。
但天天清冷如寒水似的眼睛使我受不了,我神经质地站起来,向浴室走去。他低下头继续写信。
热水哗哗放着,水蒸气慢慢地在浴室惟一一面大镜子上凝结,看不见自己的脸了。我吐了口气,没人,一缸冒着烟的热水,放松下来,有什么麻烦来临的时候我就把自己藏入一缸热水中,水那么热,一大把头发像黑色睡莲一般浮在水上,能回忆起来的都是一些快乐的事,优美的事。
我回忆小时候总是偷偷溜上外婆家的阁楼,阁楼上有一把坏掉的老式皮转椅,一个四角包铜的红木大箱子,箱子上堆满了灰尘,打开箱子,里面有几只用蓝瓷烧出“Salt”字样的瓷瓶,一些做旗袍剩余下来的边角料,还有一些古怪而无用的小玩意儿。我总是坐在破皮椅上一个人玩那些小玩意儿,天色在小小的老虎窗外一点点黯淡下去。“倪可,”外婆在叫我,我假装没听见,又一声,“倪可,我知道你在哪儿,”然后看到外婆胖胖的身影从楼梯上升上来。我飞快地把箱子关上了,可我的手脏了,衣服也脏了。外婆生气地说,“不要再爬来爬去玩了,这些东西你要喜欢我就送你做嫁妆吧。”可是后来因为市政府造地铁,那幢由法国人建于1931年的老楼动迁,大家都乱哄哄地搬了家,所以小时候玩过的宝贝都不见了。
我伸了伸脚,想起小时候往事总像隔了老远看前生前世。除了那种温柔之情,什么都像假的。这时,浴室的门被推开,天天走进来,他的眼睛红红的,走到浴缸旁边蹲下来。
“信写完了吗?”我轻声问。
“写完了,”天天说,他沉默地注视着我的眼睛,“我让她打消来上海开餐馆的念头,我去奶奶家时也说了这件事,奶奶说她来得正好,要找她算一笔账……我也不想让她来,宁可就这样一个人混下去,直到死的那一天……”他的声音极其阴郁,当他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的眼泪流下来。
“CoCo,无论怎样,你都不要对我说谎。”他凝视着我的双眼,一把无形的凿子凿开了心脏上的一层粉红色薄膜,一股浓重的令人惧怕的寂静像血液一样渗透了四周,然而越是相爱无望,越是把你藏匿进一个深深的谎言,沉沉的梦里。
“我爱你。”我一把抱住他,闭上眼睛,我们的眼泪掉迸浴缸里,浴缸的水越来越烫,颜色越来越深,最后像烧沸的血浆一样吞噬了哽咽和悸动。从这一夜起,我就发誓永远不会让他知道马克其人其事的存在。一丁点儿都不能,我不想让他死在我手上,死在我的艳遇上。
十二、草地派对
反对单调,拥护多样性,
反对拘束,拥护不受拘束的狂热
反对一致,拥护等级
反对菠菜,拥护带壳的蜗牛
——萨尔瓦多·达利
下午,秋天的太阳照耀街道和人群,留下一抹抹轻而淡的影子,树木上已萌生秋意,一片片叶子像渐渐发黄的昆虫标本挂在树上。风吹在人脸上,一阵凉意。
一些事件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迭二连三地发生,使你注意不到季节变得如此快,时间过得如此容易。
天天真的去了一家生殖健康医疗中心,第一天我陪着他一起去。
走进那幢楼的感觉不太好,空气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压抑人的身体,走廊、招贴画、医生的脸都干净得过分。看病的医生戴着大眼镜,目无表情,他一边询问着天天有关问题,一边在病历卡上重重地写着什么。
“第一次遗精什么时候?早上会有自然勃起吗?平时看那种书或看那种电影会有反应吗?成功的性交一次都没有吗?——我指的是能顺利插入并持续三分钟以上时间,平时身体还有什么异常反应?”
天天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他的额头满是细细的汗珠,说话都很难说完整,我想此刻只要我伸手拉起他他就会飞快地跑出这个房间。我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看到天天被领进旁边的治疗室,他看上去很糟糕,随时会昏倒似的。在他走进门的时候他突然用一种充满惊惧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我用手捂住半边脸,这对他来说太残酷了。
漫长的等待,治疗室的门开了,医生先走了出来,接着是天天,他低着头,没看我一眼。医生在诊断书上刷刷地写着,他对天天说,“你的生殖系统很正常,调整心理才是关键。”他建议天天参加一个医院的精神治疗小组,外加一些药物辅助治疗。
天天的日常生活突然地多了一项内容,每周去一趟生殖健康医疗中心,每次在那儿呆上几小时。也许使他迷恋的并不是治疗本身,而是那儿有一群与他类似的难言之隐的受害者。大家坐成一圈轮流发言,在一种默契中交换各自的痛苦,生活的压力,按照我的朋友心理医师吴大维的说法,集体受难的气氛有助于排遣个体的内心焦虑。
但很快地,天天对医疗中心和那个小组感到厌倦了。他与小组其中的成员一个叫李乐的年轻人产生了友谊,不时会邀请他参加我们这个圈子的活动。
秋天适宜于在户外聚会,我们在兴国宾馆搞了一个草地派对。周末下午的太阳懒洋洋地照在身上,风把附近的一个小医院的来苏水味带过来,让鼻子有点痒痒的,四周的景色很美,植物和建筑参差映衬着,暖烘烘的秋色。
格子布摊在草地上,一些看上去诱人的食物摆在上面,朋友们像棋子般散落在四周,或躺或坐,像马奈的名画《草地上的午餐》,那些洋溢中世纪中产阶级情调的生活场景一直是我好奇而向往的。再则过多的室内生活也太闷了,思考、写作、沉默、梦境、想象都可以让人濒临发疯,科学家毫无人性的实验证明了把一个人单独关在封闭的屋子里四天就足以使之像失控的弹子蹦出窗台。人要发疯是容易的。我父亲在最近写给我的明信片上(他正和母亲在杭州旅游)写着一句:“女儿啊,多去户外走走,草地和新鲜空气才是生活对一个人最珍贵的馈赠。”他现在都用一些类似格言警句之类的东西与我做交流与沟通。
李乐也来了,穿脏兮兮的式样新潮的衣服,他是个瘦小的长着一双大眼留着光头的男孩子,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说诸如“我操,Shit”之类粗话,并且老爱神经质地捏鼻尖,把鼻尖捏得又红又尖。我不喜欢他。据说他从10岁开始就追逐比他年长的女性,11岁被小学同班同学的妈妈诱好,过早地失了童贞,此后他跟五十多个妈妈阿姨辈或姐姐辈的女性有过床第之欢,一年前他与别人的妻子在床上被双双捉住,被那丈夫痛打一顿并被剪掉了他引以为傲的一头长发,受此惊吓后他就阳痿了。
他是个知青子女,父母都不在上海,没人管也没人关心。现在在南京路上一家Adidas专卖店做营业员,平时在一个地下室练习打鼓,有一个自己组建的松散的摇滚乐队,摇滚暂时替代了性抚慰着他年轻的身心。使天天对他产生好感的不仅在于他那种奇怪的生活态度(放纵、柔弱、天真、我行我素),还在于他也爱看书,爱思考人生的终极问题。
朱砂也应我的邀请来参加这个草地派对,还带给我一件礼物,一瓶资生堂爽肤水,她说是刚从香港出差回来带来的,这一瓶东西那儿比上海便宜l00m块。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看到她了,可她身上那种端庄体贴的女人味一点也没变,看上去已从离婚的阴影中恢复了。
“听姑妈说,你又开始写小说了?”她吸着一盒果汁,微笑着看着我。太阳光淡淡地照在她身上,她身上有一种春草般的自然芬芳。“噢,对了,”她掏出一张名片给我,“这是我现在上班的新公司。”
我接过来一看,愣了愣,这不是马克所在的那家投资顾问公司吗?
“对,我又在写小说了,希望是本畅销书,这样我就有钱去欧洲旅行了。”我说。
“你男朋友呢?你们还是每天共处一室吗?我不能想象这种生活,你们当中没有一个想出去工作吗?这样不太好的,使人变得不那么健康。”朱砂用一种温柔的口气说。
“我们经常出去散步,有时去酒吧喝喝酒,跳跳舞。”我说,心里还在想着如果我去欧洲旅行的话,天天肯定也愿意同行的,出门旅行不仅是时空迁移,也会对人的心理生理造成某等程度的影响。我幻想着在法国某个小镇的某个旅店里可以与天天做爱(在那些地方他就可以),然后是德国的汽车旅馆、维也纳废弃的小教堂,罗马15世纪的角斗场、地中海的一只快艇上……故事会一点点延续下去,只要有爱有欲,在森林、湖泊和天空回旋的就是自由和爱的舞蹈。
我走到天天身边,坐下,吻他,他中断了与李乐的谈话,对我报以微笑。“玩飞碟吧。”我说。“好。”他站起来,阳光下的他显得特别年轻,像中学生那样,剃着短短的黑头发,黑色带条纹的棉质衣衫,他的眼睛清澈动人。
我们对视了几秒钟,一种新鲜的激情重新刺激着全身,我觉得心在怦怦跳,他又笑起来,飞碟飞来飞去,像一只小小的UFO,它飞到朱砂的脚边。朱砂微笑着递给天天,她正跟阿Dick坐在一起聊天,看上去谈得很愉快。
马当娜与宾馆里的朋友谈完事也过来了,和我们一起玩飞碟,卡丁车高手老五和女友西西正在赤着背边晒日光浴边下飞行棋,他们都戴着墨镜,白白的后背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论怎样都算是般般配配的一对。
一群人正热热闹闹地在草地上自娱自乐,突然一个外国老太太神情威严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和马当娜走过去,其他人照样玩。“对不起,我想请你们离开这里。”她用一口美式英语说,舌头卷得老大的。
“为什么?”我用英语问。
“哦,”她耸耸肩,“我和我的丈夫就住在对面的楼房里,”她用手一指,我看到草地另一边用低矮的围墙隔开的一幢漂亮的法式三层楼房,高耸着美丽而无用的烟囱,还有彩色玻璃窗,两个用雕花栏杆围成的爬着藤蔓的阳台,“我们总是在阳台上看这片草地。”
“那又怎么了?”我的英语很不礼貌。我也不想表现得礼貌,这个美国老太到底想要干什么?
“可是你们破坏了这一片草地的宁静,你们太闹太乱了。”她眉头不皱一下地说,蓝眼珠里有股冷漠而不容违抗的神情,她有一头与我外婆相似的银发,一样的皱纹,可我实在不觉得她慈祥可亲。我用中文低声跟马当娜通报老太的意思。
“什么?”她居然想赶我们?马当娜一听就来劲了,显然这种无理要求使她兴奋,她正是遇强不弱的那种人,喜欢挑战和争斗。
“告诉她,这块草地并不属于她,所以她无权提出这个要求。”我把这意思跟老太说了。
老太笑起来,神情仿佛在说“粗鲁的中国女人”。马当娜点上一支烟,“我们不会走的,您老人家回去歇着吧。”
老太似乎明白她的话,依旧用不温不火的英语说,“我的先生是美菱银行总裁,我们租下了那整座房子就是看中了这块草地,我们年纪都大了,需要好的空气和干净的环境,在上海这个城市找块像样的草地可不容易。”
我点点头,“是不容易,所以我们也来这儿放松一下。”老太微笑着问我,“你也租房了吗?”我点头。“租金多少?”她问,我笑着说,“这是我的私事,与你无关。”
“我们的租金一个月25,000美金,”她一字一句地说,“这个价钱与这片草地有关,你们中国人也懂好环境可以卖大价钱,所以我请你们能尽早离开这儿。”她微笑着,但口气很强硬。的确这个价钱吓了我们一跳,不知她和她那总裁老头来头到底有多大,与这家宾馆的老板又有没有什么私谊,马当娜不愧是江湖老手,她淡淡一笑,“OK,”她说,“我们会离开,see you later。”
一路上大家讲起以前法租界上的一块牌子的故事,那块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而现在各大跨国公司金融巨头大财阀又卷土重来,无疑那股强劲的经济冲力又会带来心理上的优越和文化霸权,于是这些新新人类第一次切肤体会到民族自尊心,在这个下午认真地思考起生活中的另外一些东西。
晚上,马克给我打电话时,天天正在浴室。我低声说,“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来,这不好。”
他表示同意,“但怎么与你联系?”
“我也不知道,也许我给你打电话。”
“你可以装电子信箱。”他认真地建议我。
“好的。”我说,然后又忍不住把下午发生的事讲给他听,“如果你住在那幢房里,你会不会赶我们走?”我严肃地问,这几乎是个外交考验,有关民族自尊心。
“当然不会,”他说,“那样我就可以一直盯着你看了。”
十三、12月,离开
我看见了他闪亮的眼睛,看见了他的双翼,
看见那辆破旧的汽车喷射出熊熊的火焰,
在路上不断燃烧,它穿过田野,横跨城市,
毁灭桥梁,烧干河流,疯狂地向西部奔驰。
——杰克·凯鲁亚克
12月,残忍的季节,没有丁香开在百年深深的庭院里,没有美女裸舞着舞过衡山路Takashi的“Le garconchimis”花园石阶和描彩游廊,没有鸽子,没有狂喜,没有爵士乐里蓝色的阴影。
冬雨在阴郁地飘着,舌尖上有股微苦的味道,空气里的潮湿会让人发烂,烂到心里去,上海的冬天就像一个女人来的例假又湿又令人厌恶。
天天决定出门旅行,每年这个时候他总是要离开上海一段日子,他受不了这种又冷又湿的天气,连偶尔的太阳光也是灰色的,照在身上会发毛,“我要逃走一段时间,”他说,“去哪儿?”南方,太阳厉害一点的地方,天空蓝一点的地方。比如说海口。“想一个人去吗?”他点点头。
“好吧,要照顾好自己,你有IC卡,可以随时打电话回来。我会留在屋子里继续写小说。”
永远无法完成这部小说的念头让我害怕,而天天走后我能享有更隐秘的空间,身体上的空间感。我不知道天天是否也意识到这一点,他选择出门旅行是否也想暂时脱避一下我们日日相处所带来的某种危险,他具有胜常人百倍的敏感,有时,那种不能解释的感情把两个人纠缠得太紧,到使人不能自由呼吸并失去创造力的时候,也许也是出门旅行的时候。
更何况马克像赘生物一样从我们感情生活最薄弱的一环生长出来,不能轻易摘除,它存在的理由即是我身体某个地方有病毒发作,这种病毒就叫“情欲”。
在很多人眼里,情欲与爱情不能混为一谈,在很多思想解放了的女人眼里,找一个倾心相爱的人和一个能给她性高潮的男人是私人生活最完美的格局。她们会说:爱与欲分开并不与追求纯洁人生的态度抵触,一天一天消耗着你生命的日常生活引导着女人的直觉与意愿,她们寻找任何一种能使她们具有安全感的生活方式。她们把打开生活秘密的钥匙放在枕头底下,她们比50年前的女性多了自由,比30年前的女性多了美貌,比10年前的女性多了不同类别的性高潮。
电话里预约的大众公司出租车就停在楼下,我最后检查了一遍天天的行李箱,一条Tedlapidus牌香烟(似乎只有上海某些专柜才能买到),吉列剃须刀、漱口水,七条白色内裤七双黑色袜子,一个Discman,狄兰·托马斯诗选,达利日记,《希区柯克故事集》,夹着我们一张合影的相框,另一只包里还装着他坚持要带着的猫咪线团,然后我们撑着雨伞一起坐上车子,因为带着猫他放弃了坐飞机而要睡着火车卧铺去海口了。
雨打在出租车挡风玻璃上,街道上灰蒙蒙的,商店和行人在雨中像涸散的一堆颜料,有种失真的线条。天天一直用手指划着窗玻璃上的水汽,划出奇形怪状的符号。出租车上的收音机放着甜腻腻的流行曲,三十好几的任贤齐还在扮淘气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车子离火车站越来越近,我的心有一股说不出的忐忑,天天抓着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我们要分开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们会突然地发现另一个不在枕边,也不会有人敲浴室的门,嚷着要一起洗澡,不用准备两份食物,洗两个人的衣服,也不用担心随时会有猜忌、眼泪,不用听到彼此的梦话了。
火车站广场上依然有不少外地民工在雨中徘徊,我提醒天天,放好身份证、牡丹卡、IC卡、车票。乘电梯上二层楼候车厅,已经开始检票了,天天冲我挥挥手,右肩背着装线团的袋袋,左肩提行李箱随人流涌向一扇门。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坐巴士到了美美百货那儿的时候,我跳下来。这一段淮海路有种平民化的洋气,可以见到成群时髦的小孩子。华亭路一直是年轻孩子领会时尚走向、接收最尖端流行信息的一条街,这条街如此之小,但上海人见缝插针善于利用方寸之地的本性就体现出来,满眼都是迷人而廉价的衣服还有皮包、鞋帽、手工艺品、玩具,这条被写进境外旅客游上海指导手册上的街紧跟着国外时尚,并且价格便宜了一大截。有次我在上海展览中心的“香港博览会”上看到一只标价250元的缀珠丝面手袋,下午在华亭路上看到同样的手袋,讨价150元。每逢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就来这条路逛一圈恶买一气,买上一大堆漂亮得轻飘飘的东西回去,大部分衣服只穿过一两次,因为这些都是在狂暴心情下买来的,式样无一不夸张、色情,只适合独自一人在屋里照着镜子扮玛丽莲·梦露给自己看,自娱自乐。
在华亭路上有不少飞女烂仔打扮的中外青少年,一队日本男孩子穿着溜冰鞋,像蝴蝶标本一样展示他们的溜冰技巧和染得像鸡毛掸子的头发。一个上海女孩嘴唇黑黑地走在嘴唇银灰的同伴旁,她们在吃“珍宝果”牌棒棒糖(大小孩子们人手举一根棒棒糖,一度成为上海的时尚形象的一部分),总担心她们会因为吃下太多廉价的荧光唇膏而中毒死去,当然目前还没有一宗正式的报道说是本市有哪位小女生因为吃口红而吃死自己的。
人群中走来一队衣冠楚楚的办公室男人,其中的一个向我热情地招手,我想他肯定在向我身后的人招手吧,继续不理不睬地走。他还在招手,并且叫我的名字,我惊讶地盯着他看。
“我是蜘蛛呀。”我想今天是不是愚人节,这蜘蛛在我印象中是个有犯罪冲动的智商高得可怕的社会青年,这些日子不见他不是做电脑黑客抢了银行就是继续在白天半死不活地打着小工,到了晚上就守着电脑在网上神魂颠倒。
但眼前这个年轻男人架一副白领男性都喜欢的无框眼镜,牙齿很白,笑得挺健康,“要死了,你居然认不出我。”蜘蛛的口头禅就是“要死了”。
于是我笑起来,“看上去你挺漂亮的。”我说。
“你也挺漂亮的。”他说着,脸上没有一丝戏谑的表情,一举一动都有分寸。
路边的真锅咖啡店。我们对面而坐,咖啡的香香起来可以让人慢性地中毒。所以很多人都上了瘾来咖啡店闲坐一下午,即使一辈子的五分之一的时间丢在了咖啡店,只要有种脱离了工作重负的假象就好。还有不闹的音乐,长着舞男式脸蛋的侍者,我们聊到了绿蒂咖啡馆。“那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蜘蛛说,“可惜当时身在其中并不觉得享受,心里只想着打工赚钱。”
“还有怎么撬保险柜。”我揶揄他说。
“要死了,这事可不能再提,我现在从良了。”他笑起来,他递给我的名片上写着金苹果电脑公司,是一家由他和几个大学同学一起投钱搞起来的小公司,专门从事软件开发、网络安装兼卖电脑,现在刚刚有起色。“估计到年底会有可观的利润,”他赚钱的欲望还是膨胀着,只是多了些沉着。
“对了,那个媚儿怎么样了?还有联系吗?”我想起了他以前的网上女友。
“我们经常在一起喝咖啡、看电影、打网球。”
“谢天谢地,我以前的预感有误,这个媚儿好像和你蛮合得来的。会不会跟她结婚?”
“噢不,媚儿在网上是个女孩,在生活中却是个男人。”他连忙纠正我的说法。我一脸惊奇的表情,又说,“当然我们只是朋友,没有其他的什么什么!”他笑起来,也不管我信不信。
“他在网上扮女生吸引男生,肯定有精神上的怪僻。”
“对,他一直想做变性手术,当然我跟他交往只是觉得他善良,热情。有想法,他知道我不是gay,但照样可以做朋友,是不是?”
“真想见见这个媚儿,听上去不同寻常。”
十四、情人的眼睛
那些温暖的身体
在一起闪光
肌肤抖颤
在快乐里,那灵魂
快乐地来到眼前
——艾伦·金斯堡
晚上我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了,大脑一片苍茫,一只苍鹰在空中飞来飞去,伺机俯冲捕食,但却觅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灵感。
我对这部小说产生了某种隐忧,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在读者面前最大程度地藏起来,换句话说,我不想把小说与自己的真实生活混为一谈,而事实上我更担心随着这部小说情节的发展会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某种莫名其妙的影响。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类似于巫术的充满意外悬念的行为。女主人公是一个与我一样不想寻求平常生活的女孩,她有野心有两个男人,内心从未平静过。她相信一句话:像蚂蟥那样吸干生活的精髓,包括秘密的快乐,不为人知的伤害,即兴的激情,永久的向往。她像我一样害怕死了以后下地狱,看不到电影,穿不到舒适的睡衣,听不到MoNo的天籁之音,无聊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抽烟,在地板上走,把唱机的音量放得很大,甚至还翻天天的抽屉,看他有没有留下一点令我惊喜的纸片。最后我在通讯录上翻到马克的电话,我犹豫着,是不是该给他打个电话,天天刚走,而我就想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想到这儿,我皱皱眉头。
但接着我自己想了两条理由,第一,我不爱那男人,他代替不了天天在我心中的位置,他的脸上只写着欲望。第二,他不一定能收到我的电话,如果他关掉手机的话。
于是,我拨出一串数字,电话那头是长长的拨号音。我吐着烟,心不在焉地打量着左手的指甲,指甲修剪得整洁柔媚,十指尖尖,一瞬间看到自己的双手爬在马克健美的后背上,就像两只蜘蛛一样在蠕动,挑拨,轻指、咝咝咝的气声,漫天飞旋的性激素的气味。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的一个女人声音打扰了我的幻觉,“Hello!”她说。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应了声“Hello”,然后我问,“Is Mark there?”
“他在浴室,要留口讯吗?”她说一口德语腔很重的英语。
我礼貌地说不用了,我会再联络他。挂掉电话,一种沮丧的情绪影响了我,这个德国佬居然还有情人,当然也可能是他的太太。他从没说过他的私生活,我也没问过。到目前为止,我们之间似乎还是“fuck来fuck去”的关系。
我消沉地躺在浴缸里,身边堆满了玫瑰浴露的香泡泡,一瓶红酒放在右手可以够得到的地方,这是我最虚弱的时刻,也是让我最自恋的时刻。我幻想在此时,有一个男人推开了浴室的门,走过来,撩开水面上的泡沫与花瓣,像挖掘珍宝一样挖掘我身体最隐秘地方的狂喜。看我像花瓣一样在他粗暴的掌心颤栗,被揉得粉碎,看我的眼睛在灯光下因为羞耻而变湿,我的嘴唇在潮汐冲刷下张开又闭上,我的双腿顺着欢乐的方向而蠕动张合。
我突然想念起天天,他用独一无二的手指,无数次地对我做过这种浮于普通肉欲上的诗化的性催眠,是的,像剥去层层迷雾直达爱的中心的催眠。我闭着眼睛边喝红酒边抚摸双腿之间,这种煎熬使我理解了为什么《毒太阳》中的亚历山大会选择死在浴缸里。
电话铃突然响了,“天天,”我心里叫了一声,睁大眼睛,欠身抓住嵌在右侧墙壁上的话筒。
“Hello,我是马克。”
我吸了口气,“Hi!”
“刚才你给我打过电话,是吗?”他问。
“没有啊!”我说,“我没有给你打什么fucking电话,我一直在寂寞地快乐地洗澡……”我打了个酒嗝儿,嘻嘻笑起来。
“我太太告诉我,在我洗澡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打过电话,听口音是中国人——我猜是你。”他好像胜券在握,吃准了我会想他似的。
“这么说,你有太太。”
“她刚从柏林来,来上海过圣诞节,一个月后她会回去。”他很奇怪地用着安慰的口气,好像我会为此而很难过。
“她挺忙的吧?哎,对了,我想起一件事,你有没有换过床单?……猜你肯定换过了,——不然她会闻出中国女人的味道。”我轻轻笑起来,我知道我有点醉了,一点点醉的感觉真好,什么都想得很开,云雾散去眼前只有光明。
长到25岁,抵御意外事件的能力就很强,就算他现在说他要与我分手或者说他要去火星也不会让我太绝望的。清醒地对待我与他的关系,一是一,二是二,别迷失方向。
他也笑起来,圣诞要到了,公司要放一个长长的假,他希望可以有机会与我见一面,他用中国话跟我讲电话,我猜他太太在旁边一个字也听不懂。男人总是在女人眼皮底下做出色胆包天的事,他们会说“爱你和对你忠实与否是两码事”,多数男人不适应一夫一妻制,他们缅怀古代的后宫里藏三千粉黛的艳史。
他说过几天有个记者朋友从德国来,他想介绍我们认识,那位朋友有计划采访上海有个性的年轻女性。
说到底,与一个情人和一个记者共进晚餐并不是坏事。那一天出门前,我盛妆打扮,我爱那种对着镜子描眉涂唇搽腮影自恋的感觉,为此我愿意下辈子还做女人。精心打扮而不露凿痕,矜持而可以在一刹那间使人惊艳,上海女人天生有这种细小处见心计的特质。
相书上说黑色是我的星座的幸运色,我穿着黑色高领紧身衫,一双跟儿高得吓人的靴子,头发简单地绾成朝天髻,插一支象牙管,手上是天天送我的银链。这身打扮给我安全感,知道自己是美的。
外滩的M on the bund餐馆,这是以价格昂贵而饭菜并不可口著称的一对澳洲姐妹开的餐馆,生意不错,在浦东工作的老外都结伴过江来此就餐,两米高的灯柱,雕花铁栏,餐厅布置得大而无当,但可能也符合马克他们那一民族的严谨、简洁的审美趣味。惟一迷人的是餐馆外那个大大的阳台,在那儿可以凭栏远眺浦江两边。
马克的记者朋友名叫吕安德,黑发黑眼,祖父一辈是从土耳其迁至德国的移民,一开始我们谈论足球和哲学,跟德国人谈足球虽然有些自卑,但哲学方面我的国家丝毫不逊色,吕安德崇拜孔子、老子,前者鼓励他走遍全世界寻求亘古不变的人类真理,后者则在他痛苦寂寞的时候安慰他,有点像吗啡。
应吕安德的提议,我开始讲述一遍我以前的经历,包括那本引起奇怪反响的小说集,还有我对自己与父母一代的关系的理解,以及我的历任男友,讲到天天的时候我看了一眼马克,他正在切一片蔬菜汁炙羊腿,装作没听见。
我讲得很坦率,天天是我惟一的爱人,上帝给我的礼物,尽管我一直预感到这是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可我不想也无力改变什么,到死也不会后悔的。说到死,我想我并不怕,我只害怕无聊地活着,所以我写作。我的英语不是特别好,个别词句需要马克翻译,马克一直都认真地帮着我。
马克一直装作只跟我是一般朋友,但他还是忍不住盯着我看,然后说一些笑话,比如他刚学中文的时候老把“皮包”说成“包皮”,有一天他准备请中国同事吃晚饭,走到半路上一摸口袋,很尴尬地对同事说,“对不起,我的包皮没带在身上。”
我大笑起来,他三句不离本行,都是带色的笑话。他的手在桌子底下寻找我的腿,这是冒险的举动,我写过的小说里就有在桌子底下摸错人的场面。但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的膝盖,弄得我发痒,我忍不住笑起来,吕安德看着我笑的样子说:“就这样笑吧,我来给你拍一些照片。”
我用中文问马克:“这样的采访是不是不太好,只是满足德国人的一点好奇心,神秘的东方大国,年轻的反叛的女作家之类?”
“不,不,你的小说我很喜欢,相信很多人会尊重你,有一天你的小说会被译成德文。”
晚餐结束后,我们去了新华路上的Goya,这是一家以四十多种马丁尼酒和遍地的沙发、分支烛台、艳情的落地垂幔、绝对催眠的音乐著称的小酒馆。我喜欢这里的主人,一对年轻貌美的从美国回来的情侣,女主人叫宋洁,能画不错的画,她脸上的苍白是我见过的女子中最神秘的那种白,别人涂再多白粉也无法摹仿。
我们分别叫酒,我请酒保换一张碟,我知道他们有portishead的《Numy》,这样的音乐配上这样的酒才对感觉。有一段时间我和天天经常来这儿喝酒,这个地方像一艘沉在海底的古船,时时有种沉沉的睡意从天花板上压下来,压在脑袋上,使人迷醉,酒会越喝越多,沙发越坐越陷下去,经常可以嗅到麻醉的味道。不时有人喝着喝着就头一歪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然后醒过来,再喝,再睡一会儿,直到某处传来漂亮女人的笑声惊醒,总而言之,这其实是个非常危险的温柔乡,一个人想暂时丢失一些自我的时候就会坐车来这儿。
我总是碰到一些上海滩上有名的演艺圈内人、画家、音乐人、传媒佬,就算彼此都认识到了这儿也只是点个头,说声你好吗?马克坐在我的旁边,和吕安德用德语说着什么,那种语言把我从他们的世界隔离开来了。我自得其乐地喝酒,脖子仰着喝酒很好,我会想起梦中的一只天鹅,我在伤感而优雅的情绪中自我沉沦。
马克的手又不动声色地来向我的臀和腰问好,我突然看到我的表姐朱砂和一张熟悉的男人的脸走进我的视野。我瞪大眼睛,她和阿Dick亲密地拉手走进来,几乎在一秒钟的时间里,他们也看到了我。他们没有任何反常的表情,而是很快地向我们走过来。
马克认出了朱砂,叫她的英文名字,“嗨,Judy。”
朱砂新跳槽到了那家德资公司后,马克就是她的老板。听我介绍说朱砂是我表姐,马克露出惊奇的表情,“你们一点也不像,”他说,“但都是聪明迷人的女孩。”他露骨地恭维着,可能在这儿突然遇到公司的下属,而且还是他秘密情人的表亲,这使他没有心理准备。我可以想象他在上班时的另一种样子,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职员说一不二,一切按规章办事,像上足油的高精度的机器,比如我住所墙头上德国钟就是那样分秒不误,性能可靠。
朱砂仿佛猜到了我与马克的关系,她对我微笑着,眨眨眼睛。我注意到她穿了件G2000削腰外套,亭亭玉立,像从巴黎春天广告招贴里走下来的模特。
然而吸引我注意力的还有件事,苍白英俊的画家阿Dick和我表姐在一起,手拉手,显然不是一般的朋友,他们一副热恋情人相,可马当娜在哪里?
音乐和酒精使人昏昏欲睡,我睡着了,等我醒过来,朱砂和阿Dick已经离开了,吕安德也想回他下榻的银河宾馆。马克对他说“先送你回宾馆”,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然后再送你回去。”
我可能是真的喝多了,头靠在马克的肩上,嗅着来自北欧大地的花香和淡淡的狐臭,这种异国的性感体味也许是他最打动我的地方。车子经过银河宾馆放下吕安德,向我的住所开去。我顺从地伏在他怀里,他沉默着,窗外成片的街区和路灯掠过,我想我至今还不清楚在他眼里的我是什么样的角色,但没关系,他不会为我离婚不会为我破产,我也没有向他献出所有的光所有的热,生活就是这样,在力必多的释放和男女权力的转移中消磨掉日日年年的。
车子开到了我的住所,我承认我有些伤感,喝酒以后总是容易伤感的。他跟我一起下车,上楼,我没有说“不”。他开始脱我的衣服的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拎起话筒,天天的声音。
他的声音遥远而清晰,话筒不时有静电的滋滋声和猫叫声,他说他住在靠近海边的一家旅店里,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房价和食物都很便宜,一天的花销不会超过200块,去药浴桑拿房里也只有他一个人,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愉快,他说小猫线团也很好,明天他打算去海滨游泳。
我想不出跟他说什么话,马克把我抱起来放在桌上电话边上,我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抓着他的肩,他的脑袋拱在我的肚子上,他的舌头隔着内裤舔我的阴部,弄得我酥痒无比,浑身无力。我尽量把声音放得自然些,问天天那儿的气温有多高,女孩穿什么样的裙子,有没有去过椰树林,没有什么人打他坏主意吧,人们看上去若无其事的,并不表示他们没有坏心眼——要看好钱物哦。
天天笑起来,说我是个比他还糟糕的怀疑论者,对什么都不信,凡事都往坏里想,骨子里对生命持有否定态度。天天的话像羽毛一样轻轻飘进我耳朵,然后融化了,我什么也没听进去,他的笑声使我觉得他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比我想象的好,他的声音变成贝多芬琴键下月光般的音乐阻止了我内心的紊乱,我只感到一种快乐从脚底心涌上来,这种舒筋展骨的快乐是白色的,纯度为百分之百的牛奶的醇香,天天向我道晚安,在电话里他很响地吻了我几声。
我放下电话,马克把那东西射在我的裙子上,那么白那么多像百分之百的牛奶。
有一句话,“情永远需要禁忌”,禁忌犹如世上最好的春药,当有一天我在天天的葬礼上回忆起以前的很多事,我记起了这次电话经历,仿佛带着某种象征意味,仿佛在我身体里的不是别人而是天天,天天通过一根纵横万里的电话线来到了我身边,他的低语就在我耳边,他的呼吸声和笑声就在我的头脑最敏感的地方,闭上眼睛我第一次体验到天天给予我的清晰无比而又诡异无比的肉体的感觉,轻盈的、腐烂的、嘶嘶嘶的气流,一段无法与常人诉说的通灵般的洗礼,我一直对“通灵”一说有浓厚的兴趣,我也第一次领略到了身心交融的奇特通感,我决心对世上的宗教有所信仰,最重要的还是我隐约地被一种使人发疯的念头抓住,迟早我会有一个孩子的。雾蒙蒙的黑暗中轻风托起了金色的花,一个婴儿长着翅膀突然从暗中飞起,是这个男人或那个男人的,是这次或是那次。
马克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了地板上的皮包,他初来中国时一直误读成“包皮”的那东西,我浑身乏力,可还是有兴趣翻一翻,里面有几张VISA,MASTER卡,四方俱乐部的贵宾卡,还有一张全家照,我这才发觉他不仅有个气质不俗、微笑起来很迷人的妻子,还有一个三四岁大的儿子,金色的鬈发,蓝色的眼睛,像他。
我睁大眼睛,摇摇头,他们看上去都很高兴,有些让旁人嫉妒,我亲了一下马克英俊的脸,然后想也没想,顺手从皮包里那厚厚的一叠人民币中掏出几张,随手夹进一本书里,反正他不会发觉少了这区区几张钞票,跟老外打交道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大部分时候他们像少年儿童一样简单明快,喜欢就是喜欢,没兴趣了马上会告诉你,同时也缺少心眼儿,不像有些中国男士一样时时心细如发。
我事后琢磨了自己这一小偷行为背后的心理状态,我想可能是出于对那张全家照上快乐气氛的嫉妒之意,还有就是对我的德国情人微妙的惩罚,让他在毫无觉察的状态下丢掉一些人民币,然后再一往情深地渴望着我吧,我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指望可言,也不负任何责任,情欲就是情欲,只有用金钱和背叛才能打击随时会发生的由肉欲转为爱的危险,原来我一直都害怕会真正迷恋上马克,再也离不开这份火烫、刺激、爽透的地下情。
半小时后,马克气喘吁吁地来敲我的门,我把那只圣罗兰牌钱包递给他,他亲吻我,把钱包塞进口袋里,然后微笑着转身匆匆跑下楼梯。
我在阳台上看见他重新钻进别克车里。车子很快一溜烟儿地消失在深夜无人的街头。
十五、冷冷的圣诞
我什么也不干,我一直在等爱德蒙松的电话。
——让-菲利·图森
吴大维坐在皮转椅上不停地操着鼻涕,晚报上说一种甲三型病毒性感冒影响了本市,市民们应该注意卫生防止疾病,保证睡眠和食物营养,空气流通。我把窗子打开,坐在空气清新的窗口,尽量让自己坐得舒服些。
“我总是梦见一个房间,放着一盆太阳花,花枯萎了,然后种子飘散,长出更多的太阳花,使人恐惧,还有一只猫,它想吃花,跳起来的时候跳出了窗子,坠楼消失了,我一下站在房间门外目睹了这一切,心跳加速,还有个梦是讲一个盒于,我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只小一点的盒子,再打开还有更小的盒子,直到最后盒子都消失了,我手里拿着一本书,很重,然后我要寄走这本书,但忘了地址忘了寄给谁。”
吴大维和颜悦色地看着我,“你内心一直有恐惧,担心自己的身体会出现的某种变化和自己的写作陷入困境,比如怀孕比如书出版的前景自我表达的焦虑,你渴望心想事成,但总有一些东西在卡着你,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些就来自于你自身假想的牢笼,冯马士·墨顿说,‘人世间惟一真正的愉悦,是从自我设置的监狱中逃出来,’说说你的感情生活吧。”
“不算太糟,但也不是完整的。”
“你在担心什么?”
“永远消除不了的虚无感,同时还有一种爱的汁液鼓鼓囊囊地盛在我的胸膛里,却无法释放,我爱的男孩不能给我一次完完全全的性,甚至不能给我安全感,他吸麻醉品,与世无争,抱着小猫去了南方,仿佛随时都会离开我,我指的可能是永别。一个己婚男人却给了我一次又一次的身体的满足,但对感情对内心的虚无感起不了作用,我们用身体交流,靠身体彼此存在,但身体又恰恰是我们之间的屏障,妨碍我们进一步的精神交流。”
“对孤独的恐惧才使一个人学会去爱。”
“我想得太多,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男人不会愿意与想得太多的女人交往吧,我还能记住我的梦并记录下来。”
“所以说人生并不简单,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重视自己的所思所想一举一动,你己知道怎么做,用精神分析克服绝望,你不甘于平凡,你天生有魅力。”他的话很温存,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经常这样安抚女病人,自从找他做分析师后,我就不太在平常约他吃饭、打球,跳舞了,因为担心一举一动尽在他眼皮底下被时刻分析。
阳光照进来,一些浮尘像思想的微粒一样翩蹑起舞,我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支着脑袋,反省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女性意识成长中觉悟了。我是不是一个有魅力的女性,我是不是有些虚伪、势利、呆头呆脑,生活中的问题连成一片,我要花一生的精力就为了能克服这股来者不善的力量。
圣诞节。整整一天没有人给我打电话。黄昏的时候天是灰色的,但不会下雪,上海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该下雪的时候下雪了。我看了一整天的影碟,抽了一包半七星香烟,无聊得透不过气来。我给天天打电话,没人接。给马克打电话号码拨到一半我就放弃了,今天晚上我的确是想和一个什么男人说说话,呆在一起的呀。
我烦躁不安地在屋里走了一圈,最后决定必须要离开这个屋子,去哪儿我不知道,但我在手袋里装了足够多的钱,我的脸也化过妆,我想今晚一定会有该发生的事发生。
我招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小姐,去哪儿?”我说,“先随便兜兜吧。”车窗外的街景充满节日气氛,尽管圣诞不属于中国文化,但同样给了年轻时髦的人群一个可以纵情狂欢的理由。不停看到有情侣双双对对出入于餐馆,百货公司,手里拎着购物袋,商店也在借机打折促销。一个又将充满泡沫欢乐的夜晚。
司机一直在跟我搭话,我懒得理他。出租车的收音机里此时正在放一段吉他的solo,然后主持人的声音嗡嗡地响起,说的是所谓北京新声中脱颖而出的一支乐队,然后很奇怪的,我听到了我熟悉的一个名字,朴勇。
几年前我还在杂志社的时候去北京采访过他和其他的乐队,当时我们手拉手在夜晚12点的时候走过天安门广场,他站在立交桥上说要向我表演行为艺术,他拉开拉链对着天空小便,然后他托住我的头亲吻我的嘴唇。这种粗放形式的浪漫使我好奇,但我担心与他做爱时他会要求在我身上撒尿,或者还有其他什么的怪招儿,我们一直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并且很少联系。
朴勇的声音在电波里出现,他回答了主持人一个有关音乐创作的平庸的问题,然后他开始与一些听众交流。其中一个女孩问他,“中国有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摇滚”,另一个男孩问他周围的女性给了他怎样的音乐灵感。他咳嗽几声,用低沉性感的声音对着孩子们胡说了一通。我叫住司机,“在这儿等我几分钟。”
我说着下车走到路边的电话亭,插迸IC卡,很幸运地,我没费力气就拨通了电台热线。
“你好,朴勇。”我高兴地说,“我是倪可。”接着我就听到了一阵夸张而动人的问候声,“嗨,圣诞快乐!”他在电台节目里有所顾忌,没叫我“宝贝儿”。“今晚来北京吧,”他轻率而快乐地说,“我们在忙蜂酒吧有个Show,然后还有通宵的派对。”
“好的,在圣诞夜我会飞来听你们的音乐。”
挂上电话,我在电话亭外来回走了几步,然后果断地钻进的士,对司机说,“往机场开吧,越快越好。”
五点多就有一班飞机飞往北京,我在机场买到了机票,然后坐在候机厅旁边的咖啡馆里喝咖啡。我并不觉得特别愉快,只是觉得不再恓恓惶惶,六神无主,至少此时此刻我有行动的目标,我有事可做,那就是去北京听一场热闹的摇滚以度过没有情人和灵感的圣诞。
飞机准时起飞,准时降落。虽然我每次坐飞机都怕飞机从天上掉下来,因为这种又大又笨的铁家伙在稀薄的空气中总是很容易掉下来,但是,我依旧热爱坐飞机。
我径直去了朴勇的家,敲门,邻居说他不在。我徒然地在那个四合院里站了一会儿,决定单独去吃顿好好的晚餐,飞机上的点心我一口也没吃,北京的餐馆价钱比上海的稍贵,但菜的味道幸好不那么令人失望。我不时地被邻桌的北方男人打量来打量去,他们那种北方特征的眼神会使一个独身来此过圣诞的上海女性深感安慰,至少证明她依旧是个迷人女性。
忙蜂吧,一个历来以摇滚人云集出名的酒吧,有无数长发或短发的面有病容但屁股绷得紧紧的乐手,他们比赛弹吉他的速度也较量追求漂亮女人的手段。这里的女人(Groupie或称骨肉皮),都有好莱坞女星般圆圆的胸脯,至少在某一方面能吸引混在音乐圈里的坏胚子们(有钱、有权、有才、有身体等等)。
音乐很吵,烟味、酒味和香水味都挺重,穿过暗得像实行灯火管制的走道,我看到了朴勇。他抽着烟在串一串银珠子。
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他抬头,张大嘴,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往旁边的女孩手里一放,猛地给我来了一个大拥抱。“你真的来了?——疯狂的上海女人。你好吗?”他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好像瘦了很多,谁在折磨你?说出来我替你去摆平,折磨一个美丽的女人是种错误更是种罪恶。”都说北京男人可以说整卡车整卡车的热情的话,说完之后就拉倒,谁也不会再去提,可我还是很享受这种像烈焰像冰淇淋的语言式抚慰。
我们很响地亲对方的嘴,他指着旁边的女孩给我介绍,“我朋友,罗西,摄影师。”对罗西说,“上海来的CoCo,复旦毕业在写小说。”我们握握手。她已经串好了那串银珠子,朴勇接过来戴在手腕上,“刚刚吃饭的时候不小心弄散了。”他咕哝着,撩撩头发,对服务生做手势,“来杯啤酒怎么样?”我点点头,“谢谢。”
舞台上有人在整理几根电线,看来演出快要开始了,“我去过你家里,你不在,——对了,今晚我能睡你那里吗?”我问朴勇。“嗨,别睡了,玩一宿嘛。我介绍你认识一些酷男猛男。”“我可不要。”我撇了撇嘴,他的女朋友假装没听到我们在说什么,目光从两边低垂的头发中掩映而出,毫无表情地看着什么。她有一个漂亮的鼻子和一头光滑的长发,胸部丰满,穿着青青黄黄像尼罗河般异域色彩的毛绒长裙。
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走过来,他漂亮得令人心疼,令人怕自己会喜欢上他但又怕遭其拒绝。他有光滑的皮肤、高高的个子,做成乱草般往上竖的发亮的头发,眼睛迷人如烟如诗,看人的时候会做出狐狸般的眼神,就叫做“狐视”,五官有波西米亚人般的挺拔和摄魂。引人注目的是他在下巴上蓄了一圈胡子,在干净的甜美中添上一份粗砺、另类的感觉。
他显然熟识朴勇和罗西,走过来打招呼。朴勇为我们介绍彼此,他叫飞苹果,是北京甚至是全国有名的造型师,拿着绿卡,穿梭于世界各地捕捉美的灵感和最新潮流,国内所有的女星都以找到他做造型为幸事。
我们聊起来,他一直微笑,眼睛的的如桃花,我不禁难受起来,不敢多看他,怕自己的眼神会发直。我并不打算在这夜有什么艳遇,处处留情的女人很滥,过了30岁她们的脸会暴露她们经历过的一切纵情和狂欢,我希望有时候男人们会像对作家而不是对女人一样对我。我自欺欺人地告诫着自己。
乐队上台了,电吉他猛地发出丛林猛兽般的吼叫,人群霎时亢奋起来,他们都像触了电似的摇晃着身体,把头甩得随时要断掉似的。我挤在人群里跟着晃,我现在真的快乐,因为我没有思想,因为我放弃力量,全都交给地狱冥火般的音乐。
在音乐的现场找到肉体狂欢的现场。
脸发蓝,脚踝发硬,陌生人在着火般的空气里互相调情。没有一只苍蝇可以飞进来并躲过这场由高分贝和激荡的微粒组成的可疑的浩劫。
我快乐死了,一个男人在台上歇斯底里地唱着。
飞苹果一直站在我旁边,他摸了摸我的臀部,对我微笑,我受不了这个漂亮男人,这个一直对我微笑着脸上有化妆痕迹的双性恋。他的眉他的鬓角他的腮都打过粉,他追逐男人也追逐女人,他说他的女朋友们一律吃他的男朋友们的醋,他总是陷在爱情的烦恼里不知何去何从。我说全国有8亿农民还在为怎么奔小康而发愁呢,你已是个特别幸福的人了。
他觉得我很聪明,也很有意思,看我一脸文静,毛衣的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像淑女,可我经常说“操”。我不说话,心里却想谁叫你这么漂亮,使我变得这么神经质。我原来不爱说粗话的。
“你有一个可爱的臀部。”他在我耳边嚷着。音乐太吵了。
凌晨2点半,天空没有月亮,屋顶上有清冷的霜。的士驶过北京城,北京城在冬夜显得其大无比,像中世纪的村庄。
凌晨3点,我们来到另一个摇滚兄弟的寓所,屋子很大,女主人是个老美,以前也是摇滚圈里有名的骨肉皮,现从良下嫁给这位大鼻子鼓手。鼓手在四合院里围了一块小温室,温室里据说正栽培着大麻。一群人喝酒、听歌、打麻将、玩电脑游戏、跳跳舞、谈谈情。
凌晨4点,有人开始在主人家温暖的浴缸里做爱,有人已睡着,还有人在沙发上互相抚摸,剩下的人离开这儿去一家新疆餐馆吃拉面。我拉着朴勇的衣服,惟恐莫名其妙迷失在夜北京,一个人就一点不好玩而且恐怖,因为此时的空气里有如刀般的寒冷。
飞苹果消失了,一起吃拉面的人里没有他。我猜了五种可能,其中之一是他已被别人霸占了,或他霸占了别的人,谁知道呢。他永远是漂亮的猎人或猎物。幸好我没留电话给他,否则我会心理上很不平衡,仿佛被遗弃。圣诞夜的我,是一年之中最无聊也最可怜的我。
凌晨5点半,我吃了点药,在朴勇家的沙发上睡下来,唱机里在放极静的舒伯特抒情小品,四周安静,偶尔可听到外面的大马路上的卡车声,我睡不着,睡眠像长着小翅膀的影子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身体,剩下的是清醒的意识和无力的躯壳。深灰色的黑暗像水一样浸泡着我,我觉得自己很肿,很轻,也很重。这种觉得自己已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幻觉并不特别讨厌,似梦似真之间不清楚自己是死人还是活人,只是眼睛还能大睁着看天花板看四周的暗。
我终于捧住电话,倚在沙发上给天天打电话。他还没有完全醒过来,“我是谁?”我问他,“是CoCo……我给你打过电话,你不在家。”他轻声说,并没有责备的语气,仿佛很放心我会安排得好好的。
“我在北京。”我说着,心里被一股又酸又累的柔情攫住,我也不知道此时此刻自己怎么会在北京,我是那么浮躁,一颗不安分的心永远在飘来飘去,一刻也不歇,好累,好没用,有时连写作也不能给我安全感和满足感,什么也没有,只有坐着飞机飞来飞去,只有夜夜失眠,音乐、酒精、性也不能拯救我,躺在黑暗的中心像个活死人就是睡不着,我想上帝会让我嫁给一个善良的盲人,因为我看到的都是黑暗。我在电话里哭了起来。
“不要哭,CoCo,你哭我会很难受的,发生了什么事?”天天困惑地说着,还没有从他药物催眠下的深沉睡眠中脱离出来。他基本上每晚吃药,我也差不多。
“没什么,朋友们的音乐会挺好的,我觉得很热闹……但我睡不着觉。我想我会睁着眼死掉……我没有力气回上海了,你也不在上海,我想你……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
“你来南方吧,这儿很好的……你的小说怎么样了?”
他一提到小说我就沉默了,我知道我肯定会回到上海继续写下去的。天天喜欢我那样子,我也清楚我只能那样子,否则我会失去很多人的爱,包括我自己的。只有写作才能让我跟其他平庸而讨厌的人区别开来,让我与众不同,让我从波西米亚玫瑰的灰烬中死而复生。 转自: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招生就业资讯网(www.gyjsxy.nev.cn)
十六、了不起的马当娜
不要接受奇怪的陌生男子自愿送你一程的邀请——
而且要记住,所有的男人都是奇怪的陌生人。
——罗宾·摩根
给我一双高跟鞋,我就能征服世界。
——麦当娜
回到了上海。一切按照某种既无序又预定的轨道发展下去。
我觉得自己瘦下去了。身体的汁液化作墨水汩汩流进了笔尖,流淌到了小说的字字句句。
小四川的外卖准时送来,是那个叫小丁的男孩子送的。在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借给他一些书看,有一次他拿了一篇发表在《新民晚报》打工族版面“心声”栏目上的小文章,我看了一遍,惊奇地发现他的文笔不错,也很有想法。他腼腆地告诉我,他的理想就是写一本书。昆德拉预言到了21世纪人人可以成为作家,只要拿起笔来说出自己的话。倾诉的欲望是每个人作为活生生的人存在的精神需求。
我披头散发穿着睡衣通宵地写,然后清晨从书桌上醒来,额头上有紫色的墨水印,环顾四周,空荡荡的,天天不在,电话也不曾响过(我总是拔下电话线忘记插回去),我走到床上,躺下来继续睡。
一天大约是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突然被敲门声惊醒。我拍拍胸口,庆幸敲门声及时地把我从适才的噩梦中挽救出来,我梦见天天上了一辆老式的用铁皮做成的蒸汽火车,陌生的人坐满了车厢两边的长条凳,我眼睁睁地看着火车贴着我的脸徐徐开动,一个穿军服戴钢盔的男人跳上火车,我犹豫了一秒钟,火车就呼啸而过了。我哭得绝望透顶,恨死自己,只是因为我看错了手表,或者把另一列车的时间误当成这列车的,而我在最后一刻也没有冲上车可能我胆怯了,这个梦似乎暗示着我和天天是两列交错而过的火车。
我疲倦地打开门,门外是叼着一支烟的黑色马当娜,穿黑色使她看上去特别纤瘦修长。
我的思想还滞留在刚才的那个梦里,没注意到她脸上那种不同寻常的表情。她似乎已经喝过酒了,涂了过浓的鸦片香水,头发高高地像古代女人那样束在头顶上,眼睛像碎玻璃片那样闪闪发亮。有种令人不适的气息。
“上帝,你一直呆在这屋里吗?还在写个不停?”她在屋里走了几步。
“我刚睡醒,做了噩梦。对了,你吃晚饭了吗?”我突然想起自己一天三顿都没吃过。
“好吧,我们出去好好吃一顿吧,我请客,”她一把捻灭了烟蒂,把外套扔给我,然后坐在沙发上等我上下收拾停当出门。
她的白色桑塔纳2000就停在楼下马路边。她打开车门,发动引擎,我坐在她旁边,系上安全带,车子很迅猛地开动起来。车窗都大开着,在狂风里吸烟是赏心悦目的一件事,有种所有忧愁随风一扫而光的错觉。
马当娜把车开上了高架桥,自从城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高架公路后,一批飚车狂也随即在高架上出现了。磁带盒里在放一首张信哲的情歌,“你是不是有了另一个他,讲出来,别怕我伤心。”我这时才发觉她神情有异,再猛一回想那次在Goya碰到阿Dick与朱砂,我反应过来了。
马当娜这个女人一直有让人捉摸不透的特质,她的生活里有太多的即兴、随意和复杂性,对她的以前、现在和将来我一向缺乏某种清晰的猜测能力,我也不知道她与阿Dick是不是玩真的,因为听她口气她有过不少像阿Dick这样的小男朋友。照此推理,阿Dick也不该是她生命旅程中的最后一道温柔小甜点。
“想吃什么?中餐、西餐,还是日本菜?”
“随便。”我说。
“说得真不负责任。我讨厌别人老说‘随便、随便’,你还是想想,选一个吧。”
“日本菜。”我说。这城市文化有严重的亲日倾向,安室奈惠美的歌、村上春树的书、木村拓哉的电视,还有数不清的日式卡通漫画、日产电器都是人们衷心热爱的。而我,则不讨厌清爽雅致的日本菜和日本化妆品。车停到东湖路,大江户日本菜。
灯光像琥珀色的液体倾在地砖上,穿着像木偶一样的服务生整洁有序地在厅堂穿行。蛋羹、金枪鱼寿司、凉拌黄瓜、紫菜虾米汤一一端上。
“你知道吗?我跟阿Dick分手了。”她对我说。
“是吗?”我看看她,她脸色阴悒。“为什么呢?”我的确不太清楚个中原因。但我不想说我曾在goya见过朱砂和阿Dick在一起,朱砂是我的表姐,马当娜是我朋友,我只有尽量客观地看待这件事。
“你还蒙在鼓里吗?——是你的表姐,你的朱砂表姐夺走了我的男人。”她哼了一声,把清酒一饮而尽。
“哦,可不可能是阿Dick主动向我表姐示爱呢?”我冷静地说。因为朱砂在我心目中是个不折不扣的淑女,早上化着不浓不淡的妆坐空调巴士或出租去office,中午在装潢洋气的咖啡馆和小餐馆吃“白领套餐”,晚上华灯初上时迈着猫步走过淮海路美美百货不动声色地陈列着世上顶尖名牌的橱窗,在常熟路口下电梯坐地铁,彩妆补过一回的脸上有淡淡的倦意淡淡的满足的女人们中,就有朱砂一个。而这城市也因为有了众多像朱砂这样的女人,而成为一座流光溢彩、浮华张扬中依然有淑雅、内敛之气质的城市,张爱玲笔下的迷离闺怨、陈丹燕笔下的精致的伤感都发生在这里,有人称上海为“女人的城市”,这也许是相对于那些有阳刚风骨的北方城市而言。
“我以为我吃准了阿Dick,他所思所想我都能猜到,但还是料不到这么快他就对我没有兴趣了。我的钱虽然多,但我的脸是不是很难看?”她笑着抓住我的手,把脸在灯光下微微仰起。
我看到的是一张不能说美但却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尖尖的脸庞,斜梢飞起的眉眼,苍白而毛孔略显粗大的皮肤,浓得要滴下来的名贵口红,曾经美丽过,但现在柳暗了,云残了,落花缤纷阵阵入梦来,被某些腐蚀性的欢乐、张狂、梦境影响了,这些腐蚀性的东西在柔软的脸上结了痴,使五官变得尖锐、疲倦,能伤别人也易于为人所伤。
她笑着,眼睛红红的,湿湿的,她本身就像一部女人生活史,一张标本,承载了女性特有的立场、价值、本能。“你真的很在乎阿Dick吗?”我问。
“不知道……总是心有不甘吧,是他甩了我……我觉得疲掉了,再也不想找男人了。大概也没有小男孩真的对我有兴趣吧。”她像喝清水一样喝清酒,脸上渐渐泛红,像一朵回光返照的梵高生前就画过的向日葵。在我没准备的情况下,她突然扬手,把一只酒杯扔在地上,一地白玉碎片。
服务生赶紧跑过来,“对不起,不小心的。”我连忙说。
“说实话,你真的蛮幸福的吧,你有天天,还有马克。是不是?很齐全了,生为女人若能如此就是幸福啦。”她继续抓住我的手,我的手心突然爆出了冷汗。
“什么马克?”我强作镇定。此时一个中学生模样的服务生正在拿眼睛觑着我们,两个谈论着私人生活的年轻女人总能引人注目。
“你别装啦,什么能逃过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很毒的。我还有直觉,在南方做了好几年的妈咪可不是白做的。”她笑起来,“放心,我不会给天天说的,那样会要了他的命。他太单纯太脆弱……而且你也没什么错,我能懂你的。”我双手抱头,貌似温和的日本酒在我身上起了作用,头开始晕了,要飞起来了。“我醉了。”我说。
“去做一下脸吧。就在隔壁。”她结了账,拉着我的手,走出餐馆的门,推开隔壁美容院的门。
美容院不大,四周墙上挂着一些真真假假的画,据说美容院的老板本人很有艺术修养,不时会有男人推门而入,不是来看美容床上的女人,而是来买墙上一幅林风眠的真迹。
淡淡的音乐,淡淡的水果香,淡淡的小姐的脸。
我和马当娜分躺在相邻的小床上,两片青瓜凉凉地放盖在上眼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轻柔的女人的手指在我脸上像鱼一样划来琢去。音乐催人入眠,马当娜说她经常在美容院里边做脸边睡觉,那样的氛围是属于女人之间某种惺惺相惜的默契的。被一双玉手抚摸着脸的感觉可能比男人体贴好上几倍。精致的美容院里弥漫着某种类似累斯嫔亚文化的气息。不知哪一床有人在纹眼睛,能听到金属划在肉里轻微的嗞嗞声。有点令人悚然。然后我放松了,怀着一觉醒来会貌若伊丽莎白·泰勒的可爱心情迷糊睡去。
白色桑塔纳车继续在夜晚的寂寞高架桥上风驰电掣,我们听着电台抽着烟,有种安静如水的气氛。“我不想回自己的家,太大太静了,没有男人陪着就像个坟墓,能去你家吗?”她问。
我点头,说好的。
她长时间地呆在浴室里,我拨通了天天住的酒店的电话,天天的声音显得睡意蒙胧(他在电话里总是睡意蒙胧),像熟悉的气流通过长长的电话线传到了我的耳朵里,“你已经睡了吗?那我以后再打给你吧。”我说。
“哦,不,没关系……我觉得很舒服,好像做了个梦,梦到你,还有鸟叫声,唉,我想吃你做的罗宋汤……上海冷吗?”他吸着鼻于,好像有些感冒。
“还好,马当娜今晚和我一起住,她心情不好,阿Dick和朱砂成了一对……你和线团的身体都还好吧?”
“线团在拉肚子,我抱它去医院打过一针,又吃了点药,我有点感冒了,从海里游泳回来就这样了,不过没关系吧,我看完了希区柯克的《倒计时》,觉得风格像古龙的某些武侠书,对了,我要告诉你一件我亲眼看到的事,就在昨天我坐在一辆巴士上的时候,碰到一个小流氓,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样子,他当众把我旁边的一个中年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了,也没人去阻止他,他就跑下车跑得无影无踪了。”
“真恐怖,你要当心哦,我很想你。”
“我也是,想念一个人的滋味也很好吧。”
“什么时候回来?”
“看完这些书,再画些素描以后吧,这儿的人跟上海不一样,感觉到了东南亚某个地方。”
“好吧,吻一下。”于是电话里一片咂嘴声,最后数着1、2、3两边同时挂了电话。
马当娜在浴室里叫我,“给我一件浴衣,亲爱的。”我打开衣柜,拿出天天的一件棉质袍子,她已经把浴室的门打开了,正在烟雾腾腾里擦干身体。
我把浴袍扔过去,她做了一个梦露式的挑逗动作,“你觉得我的身段怎么样?还有诱惑力吗?”我双手抱胸,上下看了一遍,又让她背转身,她顺从地转过去,然后又转了一圈。
“怎么样?”她热烈地盯着我。
“说实话吗?”我问。
“当然。”
“有很多男人的烙印,至少,也有100个吧。”
“什么意思?”她依旧没穿上浴袍。
“乳房不错,虽然不够大,可很精巧地流向手掌,腿很优美,脖子是你身上最美的部位,西方上流社会的贵妇才会有如此美脖,但这具身体很疲倦,保留了太多异性的记忆。”
她一直在捏自己的乳房,满怀怜惜,又视如珍宝,随着我的话又向下轻抚长腿,向上摸长而纤巧的脖颈。“我疼爱我自己,越疲倦越老就越疼爱……你不喜欢吗?”
我从她身边走开,她摸自己的样子让人受不了,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有反应。“这儿比我家还舒服!”她在我身后嚷嚷着。
她要跟我聊天,我们睡在一张床上,盖着鸭绒被,腿碰着腿。灯拧得暗暗的,可以越过她的鼻子看到衣橱和窗户。复旦读书的时候同室的女孩就有这种同床共寝的习惯,女性分享彼此的秘密、欢乐、欲望、耻辱、梦想的最好地点大概就是共用一张床了。这当中包含着奇异的友谊,凭直觉产生的信任,还有为男人们所无法理解的潜意识里的焦虑。她说她的往事,作为交换,我也贡献出自己的往事,当然没有像她那般浓彩重墨。
她的生活更像一行酒醉后的狂草书法,而我的,则是一行圆体字,痛苦、不安、快乐、压力并没有使我显得更怪异不群,我还是圆润的可爱的女孩子,至少在部分男性眼里是这样。
马当娜生在上海闸北区的棚户区,从小的理想是当艺术家(结果是找了不少艺术家情人),但16岁就逃学了。她父亲和一个哥哥都嗜酒如命,喝醉了就拿她当靶子来揍一顿,渐渐地,这种暴力有了性侵犯的倾向,他们踢她屁股,把烟蒂往她胸口扔。她的妈妈懦弱无能保护不了她。
有一天她一个人上了火车来到广州。她没有选择,在一家酒廊作陪酒小姐,那时候南方城市正处于空前发展的浪潮中,有钱人很多,有钱人的钱也多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她有上海女孩特有的聪明,一举手一投足的气质也优于其他外省女人,客人都喜欢她,捧着她,愿意为她做事。她在圈中的地位直线上升,手下也开始招了些女孩,自己做起了生意。
当时她的绰号是“洋囡囡”,一种上海人对又白又漂亮的女孩的呢称。她穿黑色细肩带长裙,手戴仰慕者送的钻戒,黑发披在苍白的脸蛋上,像住在幽幽深宫层层幔帘后的女王,手里操纵着由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所编织起来的无上的权力。
“那段时间的生活场景回想起来真像隔了一世,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标题来概括,《美女与野兽》,而我就是掌握了驯服男人的规则,也许以后等我老了,也写一本专门给女人看的书,教她们怎么正确掌握男人的心理,还有他们的劣根性是什么,就像打蛇要打七寸一样。男人也有最虚弱的穴位。现在的小女孩子虽然早熟,也比我们那时候更厉害更勇敢一些,但女人在很多地方还是要吃亏。”她把枕头的位置挪得更舒适点,看看我,“是不是?”
我说,“归根结底,社会的现有文化体系贬低了女性清醒认识自身价值的必要性,厉害一点的女孩会被讥讽为‘粗鲁’,柔美一点的女孩则被看做‘没有头脑的空心花瓶’。”
“总之,女孩子们必须完善自己的头脑,聪明一点总没有错。”她停下来,问我是不是同意,我说同意,虽然不想标榜自己为女权主义战士,但她的话真是一点也没错。使我发现了她头脑中潜藏着深思熟虑的那个地方。
“那你怎么嫁给……嫁给你去世的先生的?”
“发生了一件事,那事教育了我,使我明白自己在那个圈子里再怎么能呼风唤雨,也只不过是一个易凋的红颜……我当时特别喜欢新来的一个成都女孩,她是川大学管理的大学生,看过很多书,能跟我谈论艺术之类的话题,(对不起,我虽然很粗俗,可对艺术这个词总怀有孩子气的好感,当时我的男朋友里有一个也是毕业于广州美院的画家,跟阿Dick一样画超现实主义的油画),那女孩暂时没地方住,我就请她和我一起住。就在一个傍晚,突然有三个凶巴巴的男人上门找她。原来她跟他们是同乡,当时他们筹了款交给这女孩来广州炒期货,结果一夜之间10万块就炒没了,被斩了仓,女孩身无分文只好做小姐,但她一直躲着同乡,也没通报消息,最后这几个男人就揣着刀找上门来。我当时正在浴室洗澡,他们发现我也把我带走了。那情形真是恐怖,我的房间被翻得一塌糊涂,首饰和3万现金都被拿走了。我说这事跟我无关,放开我,他们就用布塞我的嘴。我觉得想把我和女孩卖给跨国人贩子会运到泰国、马来西亚之类的地方。”
“我们被关在黑屋子里面,我脑子里死沉沉一片,绝望透顶,四周有种随时会发生什么的不祥气氛,想想几小时前我还在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现在却沦为一块待宰的肉,我的命是什么样的命啊。他们来了,毒打那女孩,说她真是做婊子的料,然后把我嘴里的布也拿出来,我决心抓住这机会不顾一切地要救自己一命,我说出长长一串黑白两道上的人物名单,从公安局头头到每一条街上的黑道大佬。他们犹豫了一下,一起去门外商量了好长时间,好像还有争执,然后一个高一点的男人走进来说,‘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洋囡囡,这是一场误会,我们马上送你回去。””
她的手冰凉地握着我的手,随着叙述的展开,手指在微微颤栗。“所以你选择嫁人了?”
“是啊,退出江湖嘛。”她说,“当时有一个做房产成了千万富翁的老头子一心想娶我,最终克服了跟一身皱纹的木乃伊睡觉的恶心,我还是嫁给他了,我猜他也活不长,结果证明我的直觉是对的……现在的我有钱有自由,比大多数女人幸福,虽然也无聊透顶了,可还是比纺织厂下岗女工好吧。”
“我们邻居家主妇也下岗了,但不见得有多惨,照样做了热菜热饭等老公,小孩回来,一家三口围着桌子开开心地吃饭晚,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这一点会拿走你另外一些东西,所以我有时也蛮理解邻居们生活中的幸福涵义。”
“好吧,就算你说得有理,睡觉吧。”抱着我的肩膀,鼻息渐渐粗了,昏昏沉沉地睡去。
我睡不太着,她和她的故事像一个光源一样不停地往我大脑里放送刺激的光,十二道颜色交替闪烁,尤其这个身体还紧紧挨着我,我能感受到她的温度,她的呼吸,她的忧伤和她的梦。她存在于可信与不可信的边缘,存在于火焰与冰雪的边缘,她身上有摄人的性感(作为女性我更清楚地感受到),也有骇人的死感(她有常人少有的经历和神经质,随时随地会失控,会像把刀一样伤人)。
我试着把她的手掰开,只有离她远点才能睡着。可她把我抱得更紧了,随着一声梦中的呻吟,她开始热烈地亲吻我的脸,她的嘴唇像饥饿的蛤蜊湿润而危险。可我不是阿Dick,或者她生命中其他的男人。我死命地推开她,她还是没醒。夜色朦胧中,她像长春藤一样紧紧缠着我的身体,我浑身燥热,惊慌失措。
然后她突然醒了,睁开眼睛,睫毛湿湿的,“你为什么抱着我?”她低声责问我,但还是可以看出她挺高兴。
“是你先抱我的。”我低声辩解,“哦,”她叹了口气,“我做梦了,梦见阿Dick……可能是我真心喜欢上这小子了,我太寂寞了。”她说着,起身下床,整理一下头发和天天的浴衣,“还是去隔壁睡吧,”她走出门的时候突然笑起来,脸上满是诡异表情,转身问我,“你喜不喜欢我像刚才那样抱着你?”
“God!”我对大花板做了个鬼脸。“我觉得我挺喜欢你的,真的,我们可以做得更默契,这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星座相合。”她作手势制止我开口,“我指的是,我也许可以做你美丽小说的经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