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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情岁月(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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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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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0-02-20 06:34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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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惊闻婚事
毓秀跟二傻定婚的消息不胫而走,整个秀水村都轰动了。
最先探得消息的是李二姐。叫二姐只是村里人的习惯,其实二姐已经四十多岁了,干枯的脸上皱纹纵横,但那张利嘴一如年轻时的二姐,针眼大的事也说得像无底洞似的,任你听上三天两夜也不带有重复的话。村里人说,李二姐生不逢时,不然也不会嫁给村里那根“老木头”,半天说不上一句话,三脚拍不出一个屁。也有人反驳,别看“老木头”不说话,心计多着呢,不然,也不会把当年风流俊俏的李二姐弄到手。 转自: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招生就业资讯网(www.gyjsxy.nev.cn)
还别说,要是上推三十年,李二姐可是十里八乡的美人胚子,闹鬼子那会儿,跟着父母逃荒到了大西南。父亲客死异乡,母亲也在兵荒马乱的年月不知所踪。等到李二姐返回秀水村,就只带着一个女娃儿。丈夫呢?没人好意思打听,怕触痛了二姐的伤疤。一年后,便与被称作“老木头”的老光棍李有根重建家园。还别说,自此后,李二姐成天笑眯眯的,以前的事也渐渐被人淡忘了。
没人能猜透李二姐急着出嫁的原因。表面上看,李二姐离乡多年,没有户口,孩子连上学也没有着落,家里没个男人,是有些难。但以李二姐的性子,操持家计,也绝不在男人之下。实质上,内心的苦楚只有李二姐心里清楚。风韵犹存的李二姐尽管带着一个孩子,但没少了上门提亲的人,甚至公社里一位死了老婆的干部专门托人给李二姐捎话:如果李二姐肯入他的门,保证她下半生吃穿不愁,女儿上学自然由他一手搞定。秀水村最知名的媒婆明婶也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三番五次登门造访。
“我说狗子他娘,”明婶坐到炕沿上,从一个破本子上撕下一张二指宽的小纸条,从自己带来的烟荷包里取出一撮上好的关东烟,放到纸条上面,紧紧卷了几下,然后用舌尖轻轻一舔,掐断顶端撮捻的细条,成喇叭花状,接过二姐递上来的洋火,擦了几下,冒了几星火花,熄灭了。又划一根,只听“哧”的一道磷光闪过,火柴棍的火苗渐渐大起来,将火凑到喇叭筒上,将烟点着。先是深深地咂一口,狠劲吸下去,然后又喷出一大口,登时屋子里烟雾弥漫。
“这可是打着灯笼找不着的好亲事啊!”明婶扯起公鸭嗓,“你想啊,人家是公社大干部,多少姑娘都眼瞅着呢。咱求人家,人家还未必肯。如今,人家看上你,是你的福分。千载难逢,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明婶把从听书中得来的话照搬不误地拿过来。见李二姐不为自己言辞所动,依旧无动于衷,便停下,静静观察她的脸色。只见李二姐纹丝不动,不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就那么僵持着。
想来这一招并不凑效,明婶便见风使舵,把屁股从炕下挪下来,随手将余火在炕沿上掐灭,把烟蒂随手丢到灶旁。
“二姐,你可得想好喽。如果心里活动的话,给我个话,我好回人家去。不过,晚了,可就错过这段好姻缘了。”临走,明婶还忘不了扔下一句话。迈出门槛,想再说什么,却又咽下去了。
如此几番下来,见二姐还没有活口,就有些不耐烦,但也不能眼瞅着这十块钱、一刀肉就这么飞走了呀!(那时人们提亲,事成媒人可得的奖赏)而且,如果巴结上公社里那个张主任,自家的小子将来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后盾。
于是,明婶越发变得低眉顺眼起来。“狗子他娘,我也给人提过不少亲了,像这么般配的还是第一桩呢。何况,你入了张家门,也就不用再跟土坷垃打交道啦。你想啊,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这回李二姐终于发话了。“明婶,你就不用多操心啦,我心里已经有人了。我想好了,我生在秀水村,父母不在了,又别无兄弟,我就不能再离开秀水村了。我要听爹的话,在秀水村续李家的香火。”这样的回答显然不能令明婶满意。她心里直犯嘀咕:会这么简单?这个破秀水村有什么好的,我嫁到这里快四十年了,还不是受苦挨累一辈子?结果呢,除了熬下几个儿孙,别的什么也没有。没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没吃过一口像样的饭。难道这个二姐看不出来?呆在这个村,就注定受一辈子穷和累,永远也没有出头的日子。
然而几天后,明婶真就听到了李二姐与“木头”扯了结婚证的事。
没人悟出其中的奥秘,连神通广大的明婶也蒙在鼓里。她一直想打听出点端倪,好四处撒播一下,以便进一步提升自己在秀水村的威望。甚至有一次,她拉住有根,软硬兼施,想套出些有价值的话来。可这老木头软硬不吃,一个劲儿直摇头,嘿嘿地笑个不住:“我也不知这娘们图我个啥。”有根越是这样说,明婶的疑惑也就越大。这事看上去简单,却像一个沾满刺的谜团,似乎答案就明摆着,可越摆弄越摆弄不清。
起先,人们也向明婶打听,结局往往令人大失所望,于是也少有人再提起。日子又如流水一般开始了,白天上坡,晚上休息,李二姐和有根在人的眼里也慢慢像平常的夫妻一样,不再像个谜,人们知道不会有结果,也再懒得打听什么。
如今,提亲的明婶已经作古,她是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的。在她心里,至少,还没有弄清李二姐的来龙去脉,这不是白白活了这么多年吗?遗憾归遗憾,她还是在子女的目送下永远闭上了眼睛。
记不清从哪年哪月哪日开始,世道开始变起来了,变得连二姐也看不懂了。可身为一个普通农村妇女,也只能按着上面的路子走。一会这运动,一会那革命,搞得村里人心惶惶。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跟着上面的路子走,肯定没错。
也就在这当儿,来了几个从城里来的娃儿,说是什么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热心的二姐和其中的那个女娃儿于不觉中热络起来。闲话中,知道这孩子叫毓秀。时间久了,毓秀看二姐对她百般热情,也就不再拘谨。二姐也觉得:这女孩子跟自己贴心着呢,什么心里话都跟自己讲。
令二姐不解的是,跟二傻定婚这么大的事,毓秀竟然没的告诉自己。所以,当二姐听到这事先是大吃一惊,继而深感意外:“这秀水村巴掌大的地方,这就几百口子人,居然这么大的事情没有通过我李二姐?”那天到公社驻地赶集,二姐再也不是风风火火地跟随邻人哟喝,而是买了几样家常菜急匆匆地往家赶,连跟人打招呼也不再有了以往的热情。村里人不觉纳闷:这个李二姐,没吃错了什么吧?
那是一个特别的年代,二姐也说不出到底是为个啥,只知道时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响应领袖号召,毓秀从大上海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小村庄。跟她一同到来的三个男知青被安置在一间闲置已久的破败房子里。
初到房间,把那三个大城市来的小伙子吓得直打激灵:第一位知青刚迈进门,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屋梁上跳下来,翻了个跟头,稍一停顿,“嗖”一下子从他的腿间穿过,冲向房屋一角,立时不见了踪影。惊魂甫定,再来看看新家,简直惨不忍睹:墙壁暗淡无光,蛛网密布,一角堆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什物,几块木板拼凑起来的大床还落着厚厚的灰尘,暗示着这里曾住过人。一张斑驳的四方桌上摆着一把带着花生镂空图案的铁皮暖水瓶,桌旁架着用油漆桶制作的炉子和一些零星的饮具,表示可以直接开火做饭了。
一股腐败的气息直冲鼻孔,跟在后面的毓秀禁不住捂了一下鼻子,连咳了几声。陪同他们一同过来的生产队长“嘿嘿”地笑了笑,看得出神态也并不自在。“你们都是大城市来的,到我们这小村庄来,会有些不习惯。这里也没有更好的条件,也只能这样将就着啦。如果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会尽力给你们解决。”说完这句客套话,又对跟在后面的几个社员说:“这些城里来的娃儿,干净的很呢,先给他们打扫打扫,让他们安顿下来。”说完,又朝几个知青笑着点了点头,侧身出去了。
好在,只有毓秀一个女孩子,被安置在李二姐家一间不足八平米的小套房里。尽管地方狭窄,而且,二姐家的杂物大多堆积在这个房间里,余下的地方勉强可以容纳一张床,但毓秀还是很满意,至少比那三个同命鸟幸运一些。再加上李二姐的热情,毓秀的生疏感很快消除了。偶尔,她也到男知青那里搭个伙,更多时候,就在二姐家同桌吃饭。再加上被称作“狗子”的女娃儿已是十四五岁的大姑娘了,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春妮。这么大的女孩子,正好跟自己是个伴儿。于是,在毓秀的一再要求下,春妮便把铺盖卷也搬到小套间。每到夜晚,煤油灯下,两个女孩子就嘀咕到半夜。
其实,毓秀也只不过比春妮大两三岁,但城里人生活好,养得白白嫩嫩,让春妮好生羡慕。毓秀说得哪怕一句非常简单的话,春妮也会用心去听,生怕漏掉一个字。特别到了晚上,毓秀的新鲜感一过,也就不再过多地絮叨,而是喜欢一个人靠在油灯前看闲书,春妮也就知趣地躺在靠墙的位置,脸朝里一个人想心事。慢慢地,成了习惯。春妮想,毓秀姐知道的这么多,一定是从书上看来的。
第二章引发心事
二姐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回到秀水村也十多年没再外出过,但那段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她长了不少见识。昆明、成都那些大城市的名字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现在年月不同了,她明白,城里人跟农村人的活法就不一样。村里人喜欢直来直去,城里人往往拐弯抹角。于是,毓秀的事只要不是她说出来,自己是绝不会主动问她。
不过,时间久了,毓秀见二姐不把自己当外人,也就一点一滴将自己的家世吐露出来。二姐归纳了一下:这个毓秀祖上是大户人家,祖父去了台湾,父亲也犯了什么错误,自己不能在城里呆下去了,只得随知青大军告别父母,来到这名字听上去还不错的秀水村。至于有无兄弟姐妹,毓秀不提,二姐也不便打听。不过,提到台湾二字,二姐心里还是有些疙瘩,仿佛把自己多年的心结打开了。但这样的事,自己提都不敢提,毓秀却那么毫不在乎地说出口,这又让她暗暗吃惊。这个女孩子,一定有些特别的地方,而且看那眉眼,好一个标致人儿,不觉心下喜欢;自己的儿子如果还活着,也该这般大了。想到这些,不觉起了可惜之心怜悯之情,把那些牵挂和思念放到这个女孩子身上。
除了随二姐上坡干活,闲下来,毓秀也会到知青点去。在那里,她才可以找到更多的共同语言。人说来真是奇怪的动物,长期生活在城里,能谈得来的人其实并不多。可一到这穷乡僻壤,每一个城里来的人都会成为知音。毓秀几次在心里问几个为什么,都找不到满意的答案。这几个人,原本一个都不认识,可当相同的命运把他们圈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看出毓秀露出的笑脸。拿村里一个刚嫁到这里不久的小媳妇的话来说,就是:“城里人就是漂亮。你看,平时少言寡语的毓秀,笑起来那个美。”自从村里来了几位知青,村里也并没有什么大异样。但也还是有一些区别,就是知青点那边每到傍晚便传出悠扬的笛声。后来村人得知,是那个被人看作英俊小生的林瑶吹出来的。村里人不敢相信,就一支只有几个小孔的竹管,居然冒出这么奇妙的声音来?不久,村里的姑娘、小伙也喜欢围在知青点听林瑶吹奏。
这事惊动了楚爷。楚父其实不姓楚,只是不知从哪年起,人们就这么叫着,也便流传下来了。先年干过村里的主任,如今年龄大了,也就跟无事人一样,这地走走,那家串串,颇有些威望。村里有什么大事小事,不找村主任,也来找楚爷断个公道。不过,楚爷赶得一手好马车,村里无人可及,偶尔有些这方面的活路,还是不免要找到他,他也快意地接受。安定的生活让楚爷的心平静了十多年,可自从村里来了一帮被称作“知青”的人,楚爷心里便打鼓:这世道要变,至于怎么个变法虽不得而知,可这肯定是个兆头。尤其是这耳熟的笛声,更勾起了楚爷心里的陈年旧事。
楚爷倒背着手,旱烟管紧紧攥在手里,盛烟的皮布袋在屁股后面悠来荡去。眼前一块碎砖头,在农村本是极平常的,楚爷也从不拿这当回事。而这次,也不知有意还是无心,楚爷走过,那块断砖却一个跟头接一个跟头地在他前面转了老远才停下。
“这个林瑶,有一些当年自己的影子呢。”身边明明没有人,楚爷还是把声音放的很高,仿佛是跟谁说话,又更像是自言自语。
楚爷在村子里转了一圈,甚觉无聊。脚步也便不由自主地随便移动着。他正低头想着什么,一块碾盘横在他眼前,一头蒙着眼的小驴儿正起劲地绕着碾盘转。跟在驴后面走动的柱子娘一边将碾得细碎的豆粉往簸箕里扫,一边跟楚爷搭讪:“楚爷,没跟桂爷一块侃儿去呀?”楚爷方才回过神来,在一旁的三楞石边蹲下来。“这不正要去嘛,”他抽出长烟管装上一锅烟,拿出一根秫秸穰,用火燫打着了,一股青烟袅袅升起。鼓起腮帮吹两下,便见清晰的红火光。点上烟,将火使劲在地上摁灭了。收起火燫和秫秸穰,把烟管含住烟嘴,“叭嗒”“叭嗒”急抽两下,一股呛人的味道弥散开来。
拉了一会子闲话,楚爷起身走进一条幽深的巷子。这条巷子楚爷最熟悉不过了:土坯泥墙,有的地方已经坍塌了大半,裸露出暗藏的碎砖断瓦,几蓬杂草胡乱地从墙缝冒出来,显示着强大的生存威力。余下的部分年深月久已经生了青苔,几只老母鸡悠闲自得地“咕咕”着,或眯上眼打盹,或懒洋洋地扑扇着翅膀。
巷子尽头,是一道篱笆门,左右两边,分别有一个带小门楼的大门,两家大门紧锁,唯有篱笆门虚掩着。楚爷把篱笆门推向一边,那条正懒懒地晒着太阳的老狗有气无力地睁开眼,见是熟人,动也不动一下,就又躺倒了。
“没人?”楚爷正疑惑,风门开了一道缝。风门也算是古人的创举了吧?屋子除了正式的门之外,还再加一道门,不过,只是用几根树枝条编起来,然后钉上纱网或塑料布之类,为了夏秋天里挡风雨和遮苍蝇、蚁子之类。开门的正是那位桂爷。其实桂爷也不姓桂,只是像楚爷一样,不管大人小孩,都这么“桂爷”、“桂爷”地叫。
“今天楚爷来得晚啊。”桂爷掇过一条小凳,让楚爷坐了,见楚爷不似先前开朗,便问:“楚爷不是有什么事吧?”楚爷先是喝了一口桂爷新沏的茶水,又装上一锅烟点上,才若有所思地说:“老三,那些城里娃都到咱这儿来啦,怕是有什么事的吧?”被称作“老三”的桂爷咧开嘴乐了。“就这事啊?那与咱百姓有什么关系?怕是那个吹笛子的惹起你的念想来了吧?”楚爷没有正面回答。桂爷说的没错,自己那个年龄的时候也是吹笛子的一把好手,而且,还是美妙的笛声让自己娶到了一位漂亮的媳妇。可媳妇就在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从此,楚爷就再也没有动过笛子,而且,也从来没讨过女人。等到儿子稍微懂点事了,把他托付给桂爷,一个人闯关东去了。
楚爷的心事,桂爷心里最清楚;楚爷离家的那十多年在外的际遇,也只有桂爷隐约知道些。待他返回秀水村,一切似乎都还是原先的样子,只是儿子大了,该娶媳妇了。他用带回的钱,盖了三间简陋的房子,儿子、媳妇住两间,自己住一间。凭着多年闯荡在外的经验,加上为人也还不错,取得了村人的信任,干了几年村干部。
那天,她在二姐家的门口见了毓秀,不知怎么的,一下子想到死去多年的媳妇。那身条,那声音,那长长的大辫子,活脱脱就是当年自己的心上人啊!不同的只是,城里来的女孩子穿得时髦些,也更白净,说话又娇嫩。可单论脸蛋,自己的那个还更漂亮些呢。
这也就罢了,又出了一个吹笛子的,跟自己当年吹得一样娴熟。这个毓秀,会不会也像当年自己的媳妇一样被这笛声勾引了去?他并不是担心什么,而是这些事未免太巧合,让几十年前的那一幕又在眼前翻腾起来。
很快,楚爷心里又平静下来了。即使桂爷,也未必清楚自己当年那些事,自己外出做刀客,村里更是没有一个人知晓。他自己清楚,这事一旦传到外人耳朵里,他就会变成人眼中的匪徒,莫说让人敬重,不敬而远之才怪哩。也只有他一个人清楚,那时,这只是混饭吃的手段,不然,早就饿死他乡,更不用说回来掌管秀水村的大印。
当然,更不会有人知道,在外的十几年,楚爷先后跟几个女人有染,但都无果而终。不是女人不喜欢他,而是他觉得自己也只是漂泊之人,不想更多连累人家。没准哪一天,就会暴尸荒野,不能让喜欢自己的女人担惊受怕。
喝过三杯茶水,一锅烟不知啥时已没了烟气,只“滋滋”地听得烟油抽动的声响。他将烟锅在鞋底用劲磕了几下,又装上一锅,就灶前的明火点上。
又一袋烟的功夫,桂爷看出楚爷懒洋洋地不爱说话,不好多插嘴,便撇开话题。
“那些城里来的娃子苦啊!”桂爷接过楚爷的烟袋吸了一口,轻轻吐出几个烟圈。“一个个细皮嫩肉的,哪里是吃苦的材料?可又什么法子呢,像咱们当年一样,自己个也做不了自己的主了啊。”他看看楚爷缓和下来的脸色,又喝了一大口水,特意在喉间停了一下,慢慢吞咽下去。
楚爷接过话茬。“是啊,咱都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了,还不明白这个理?你有再大的本事,也斗不过天去。闹鬼子那会儿,有本事往哪儿使去?看看现在,哪个有本事?还不都是围着几根庄稼转?咱是不中用了,趁着还有几口气,过个平安日子也就完了。”桂爷赞同地点点头:“不叫鬼子撵了,也不用抓夫了,能过上这安生日子,也就值得了。”他话锋一转:“只怕这几个城里娃也不会呆太久。这样下去,人家的父母还不乐意呢。”话音刚落,李二姐风风火火闯进来,连打盹的老狗也惊动了,爬起来象征性地“汪汪”叫了几声。
“楚爷,你怎么还在这儿呀,出事啦!”楚爷“嚯”地站起来,还没等二姐往下说,自己先咕浓起来:“我早就知道会这样,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你早知道?”二姐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你知道什么?这事可是刚刚才传过来的呢。”
第三章骄阳似火
秋日,依然骄阳似火。
毓秀不停地擦着脸上的汗,可汗水还是止不住地往下流,整个胸部及脊背都湿透了,一张薄薄的手绢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而且,腰也酸痛得厉害,不时直起身,抡开双臂浑身敲打敲打,略微舒服一些。
记得小时候猴在妈妈身上,撒着欢地听从妈妈的安排,背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那是怎样快乐的情景啊!不过,现在才真切感受到诗的确切含义。农民真是不易,他们把辛勤的汗水撒向田间,换来的不也就是填饱肚子吗?那么,自己又算什么?现在,不也跟的的道道的农民没什么区别了吗?还好,那个见了知青便有些羞涩的叫柱子的小队长对知青挺照顾的,尽给自己安排些轻松的活儿,看来,他们的心是纯朴善良的,村民们也就由此得到了与城里人不一样的快乐。而今天,村民们都在挥镰如飞,挥汗成雨,自己却只带着一大帮放了秋假的半大孩子来拾稻穗,可以见出村民对她这个城里娃还是蛮照顾的。
她再次起身,望着不远处仍在收割水稻的社员,心里有说不出的酸楚。为他们还是为自己?连她也说不清。反正,到秀水村还不到一个月,农民的酸甜苦辣算是一下子尝了个遍。可是,即使农民再好,自己难道真的就这样一辈子守在这里吗?
她不会忘记临行前在学校发过的誓言,要扎根农村闹革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啦。何况,过去也见过农民劳作的情景,但也只是从心里体味他们的甘苦。可轮到自己身上,还真有些吃不消。
看看周围嬉笑的孩子们,她也受到了一丝感染,仿佛一道凉风从身上穿过,不似刚才那般燥热难耐了。她捋了捋紧贴额角的头发,无意间看到春妮正朝自己笑呢。她走近前,细细端详这孩子。不,在毓秀眼里,春妮已不再是孩子了。虽然两条小辫在头顶活泼地跳跃着,但那晒得透红的脸蛋和高耸的胸部,足以见出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孩子了。
“我这是在想什么啊?”她笑靥禁不住荡漾开来。春妮疑惑不解地歪着脑袋:“毓秀姐,你笑什么啊?”笑什么?啊,还真说不出。她抚弄着春妮的发辫,用手指前后梳理了一遍,再用橡皮筋勒紧了一些。
“笑你呢,已经是大姑娘了,还这么嗲声嗲气的。”“才不是呢,”春妮扮了一个鬼脸,“姐姐才是大姑娘。”两人同时“扑哧”笑起来。
日渐西斜,毓秀不能直起身,盼着太阳快一点落山。她感到有些虚脱,再也承受不了太阳的曝晒。这一个月,她跟秀水村的人们一样,早早起床,天黑才回家,在昏晕的煤油灯下帮着二姐做饭。很多时候,连饭也不想吃,回到二姐家,恨不得立马四肢瘫软躺到床上,最好昏死过去,永远也不要醒来。
不知为何,远处的人们都向这边聚拢来。按理说,还不到收工的时间,若在平时,正趁着这凉快的时候多干一些。正暗自想着,所有的人都站到路边的几棵歪脖子榆树下。有的用苇篱不停地扇着,有的干脆把搭在肩上的破毛巾塞到汗衫里前胸后背地擦。
她看到小队长柱子将镰刀插在腰间,用草绳胡乱扎着,不觉暗自好笑,她想起了电影里鬼子将要进村,农民们抢收的情景。进村的第一天,就是由他接待的自己,那时,总觉得他不够大气,言语也不多。直到现在,还是很少与知青搭话。不过,毓秀看得明白,这个柱子威望颇高,农人们都听从他的调遣,从没人含糊过。
“接上级通知,提早收工。”小队长柱子抹了一把眼角的汗,“先开批斗会,然后吃忆苦思甜饭。”批斗会?听到这三个字,毓秀脑袋“嗡”的一声,下面的话再也听不进去了。她想起了父亲被批斗时狼狈的神态:头上戴顶纸糊的高帽子,脖子上挂一块白牌子,战战兢兢说着低头认罪的话。而自己,不得不在台下跟人一起喊着打倒父亲的口号。也就是为了躲避这些不堪回首的场景,她主动要求下乡,名义是为了接受再教育,实际上是不忍再看父亲可怜的样子。
初来秀水村,几个夜晚都没有睡好,不是想家,而是眼前总漂浮着父亲可怜巴巴的神情,想象着母亲犯病时的无奈,联想到大哥也因为父亲的原因在部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但这些,又怎是一个弱女子改变得了的?更何况,现在连自己都身不由己,还怎么管得了其它?
不知何时,她已随人们走在回村的路上。让她吃惊的是,人群中多了两个持枪的民兵,押着一个头戴高纸帽,脖子上挂着纸牌的人。这不是那个叫支圣的吗?刚刚还跟人们一起收割水稻呢,这会怎么变了另一种身份?
社员们早已司空见惯,没事人一样谈天说地;孩子们则欢快地跟在押解支圣的民兵后面,嘻嘻哈哈地闹腾。还有的孩子跑到前面掀掀挂在支圣脖子上的纸牌,说几句玩话,立即引来一阵哄笑。
秀水村其实谈不上秀水,可不知为何起了这么个好听的名字。不过,四围的河沟里还是积聚下不少雨水,不同花色品种的杂草滋意疯长。每到傍晚收工的时候,成群结队的“小咬”围着回家的社员穷追不舍,“嗡嗡嗡嗡”地一直陪伴到家。
进村的路并不宽敞,但足以错开两辆逆向行驶的马车。或许是前几天刚下过雨的缘故,路上留下了两道清晰的车辙。几只麻雀旁若无人地在路旁觅食,直到走近,才“轰”地四散逃开。
村东头便是那台全村人都使用的碾盘,碾盘北侧有一块较大的空场,此时已聚集了不少男女老幼,加上收工回来的这些人,把个空地挤得满满当当。
支圣被两个民兵押到一块稍大而平整的石头上,搭拉着脑袋,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民兵问一句,他答一句,但也只是“是”或“我认罪”之类。毓秀不敢正视这场面,爸爸被批斗的场景一遍遍在脑海里闪现。
“爸爸,你现在怎么样了?”她心里痛苦地呐喊,“你可一定要坚持住,过几天女儿一定回去看你。”没有人理解毓秀的神情。她抬起头,已是满脸泪痕。突然,模糊的人群中,她注意到一双熟悉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
是他,人人都称他“楚爷”的慈祥老人。
楚爷从桂爷家出来,跟着李二姐一径来到这里,便有些惴惴不安。虽然他猜测出批斗的事,但具体怎么弄法还拿不准。特别是那天看到那个俊秀的城里娃后,他就感觉出这个女娃子一定有难以言说的隐痛。她的忧郁明明就写在脸上,即使甜甜地叫自己“老伯”的时候,扑朔迷离的眼神里也还是藏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至于具体是什么,楚爷也说不清。
而现在,楚爷慢慢明白一些了。其它的三个男知青,除了林瑶,都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楚爷相人多了,这世道,脸是包不住内心的。前几天,跟自己一起搭过伙的老哥捎信来,打探这里的情况,也透露了外面的一些信息。四处都搞阶级斗争,世事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了。
楚爷没有心思想外面的世界,仅仅眼前就有些看不懂了。那个支圣的祖父,当年拼死拼活挣下几顷地,到他父亲这会儿,吸大烟几乎作践光了,可还是定了“地主”的成分。于是,支圣便成了不折不扣的地主崽子。几十年过去了,支圣一直过着低头哈腰的日子,见了村里任何一个大人小孩都打哈哈,陪笑脸。三十多岁才娶了一房媳妇,比他大了整整八岁,还拖着两个“油瓶”(儿子的俗称)。每到支圣挨批的当儿,他的老婆和孩子就躲在家里不出门,偎作一团,唯恐听到什么不祥的消息。好在,都是一个村的人,也都了解支圣老实本份,并不怎么欺负他,只是按上面的要求走走过场算完。
还有另一位就没这么幸运了。支圣是仅供村人批斗,那个隋三麻子却是每到公社开会,便被公社里来人五花大绑押到主会场,每次回家,几天都缓不过神来。没有人知道他在公社受了怎样的委屈,仅从裸露的部分来看,并没有皮外伤,看来,那里并没有怎么从肉体上折磨他;有的,也只是精神上的摧残。
隋三麻子本名隋强,只因脸上有几颗浅皮麻子,又因家中排行第三,便有了这样的外号。据老人们说,那年他外出给母亲抓药,三个月都没回来,后来风传的消息证实他被抓了夫。三年后回到秀水村,不知怎么就顶上了一个“汉奸”名号。
别看隋三麻子长相丑,为人倒也厚道,村人便觉得让他戴这样一顶帽子委实不合适,可又是不可更改的。不管是自愿还是强迫,毕竟做过那事,也就躲不过这一劫去。
开过批斗会,天还没透黑,村里大食堂的“忆苦思甜”饭还没做好。楚爷磨蹭到最后,敞着大衫,径直来到李二姐家。
第四章忆苦思甜
刚进院门,只见李有根正蹲在屋门槛旁吸着烟袋锅。有根的烟袋锅跟楚爷的不同。楚爷的烟杆细而长,铜制的烟锅磨的锃亮,烟嘴处据说是玉石打磨的;而有根的则是塑制的,只有烟斗装烟的地方一层铁片,烟杆呈弧形。
“来啦楚爷,”只这一句,就又不再言语,挪到一边,给楚爷倒出空地,并顺手抓过烟箔罗递给楚爷。
楚爷从有根的烟箔箩里装上一锅烟,和有根对着吸,瞬间,两人周围便烟雾缭绕。一只小花猫估计受不了这刺激,“喵呜”一声跳到猪圈的围墙上,直勾勾地盯着这边。
恰在此时,毓秀和春妮嘻嘻哈哈笑着跑进来。毓秀轻轻叫了一声“楚爷”便要拉着春妮进屋,楚爷叫住了她。
“娃子,”楚爷轻叹一声,“楚爷知道你苦啊!”他“吧嗒”一口烟,呛得连咳几声。
“楚爷明白你的心思,可咱这地方穷,没什么好条件。你呢,来这里也没个说话的人。楚爷想啦,给你找个做伴的,也好说说话儿,这样日子才不枯燥些。”楚爷停了一下,“不知姑娘有这个意思不?”楚爷的话让毓秀云里雾里的。做伴?什么人跟我做伴?正疑惑间,楚爷又开口了。
“最近上面又下了知青的名额,我跟主任说了,再来个女的,这样你也有个伴儿。”毓秀明白了楚爷的意图,咬紧嘴唇,忍住没让泪水落下来,重重地点点头。
“没旁的事啦,”楚爷在风门上嗑掉烟灰,立起身,走了几步,又回过头,“姑娘别灰心,什么事都会过去的。”毓秀似懂非懂,直到楚爷走到大门口了,才急赶两步。
“楚爷有空再来玩。”“谢谢姑娘。”楚爷乐哈哈地回了一个笑脸,迈出大门槛,烟布袋在他屁股后面左摇右摆。
送走楚爷,毓秀和春妮来到逼仄的小套间。经过两个女孩子精心收拾,房间散发出勃勃生机。春妮从母亲的旧衣料中找出一块最鲜艳的钉在靠床的墙上,二姐也特意把家里唯一的长条桌搬过来,上面摆放着毓秀的一排书,还有春妮的一些课本。所有的杂乱什物也早已清理干净。由于那只可爱的小花猫不时来巡视,老鼠们也不知躲到哪儿去了。
“姐姐真能干,把家拾掇的像闺房。”春妮翻弄着一本叫《少年维特之烦恼》的已经发黄的旧书,一边用逗弄的眼神对着毓秀。
“本来就是闺房嘛,”毓秀夺过书,掖到床铺一角,“小孩子家家的,看这样的书也不怕中了邪。”“嘻,”春妮把毓秀放倒床上,故意胳肢她,闹的毓秀满床打滚。
“你个坏妮子,看我怎么收拾你。”边说边抓过一把扫床用的条帚,高高地扬起,春妮笑着跑了。
春妮一走,毓秀便又对着镜子发呆。
才一个月的时间,皮肤已经晒黑了,不再像城里人。社员们的生活是快乐的,但这样简陋而又肮脏的条件,让她实在无法忍受。她怀念在家的日子,不但有爸爸、妈妈,还有那么多的玩伴。在这里,春妮虽也是好姑娘,可生活环境造成了很难有共同的语言和生活习惯。
毓秀不想埋怨什么,毕竟,二姐待自己像家人一样,这使她很宽心。爸爸、妈妈知道她的一切吗?这么长时间,只发出过一封信,还不能确定爸爸、妈妈能不能看到。想到这儿,她又有些沮丧。人生该是什么样儿的呢?
正茫无头绪地想着,窗外“咣啷”一声,惊得她从床上弹了起来。
毓秀刚跳下床,春妮一头撞到她怀里,一边“嘻嘻”地笑个不了,一边咕哝:“毓秀姐快看去,笑死人了。”毓秀打断她的话,问:“刚刚弄着什么,叮噹乱响?”春妮大口呼着气:“妹妹春玲放学回来了呢,说是一块吃'忆苦饭'去,冷不丁把洗脸盆打翻在地,弄了一裙子的水,在生闷气呢。”毓秀走到院子里,果见春玲阴着脸站在屋檐下,搪瓷洗脸盆翻扣在地,小花猫蹲在一旁“喵喵”地叫个不停。
毓秀拉过春玲的手。
“春玲妹妹,怎么不高兴啦。瞧,姐姐给你买的什么?”春玲见是毓秀,立即绽开天真的笑脸。
“也没什么,春妮姐姐坏,故意欺负我,把我的裙子打湿了。”“先换下来,一会就晾干了。”毓秀牵着春玲进到二姐的房间,一会,二人出来,春玲已换了一身土灰色但干净利落的学生装。
毓秀让春玲闭上眼,春玲故意眯缝起来,瞅着毓秀走进小套间,一会又倒背手出来。
“睁开眼睛——”毓秀一声长腔,把藏在背后的手伸出来。
“哇,”春玲惊呼起来,“谢谢姐姐。”“什么罕物,我也瞧瞧。”听到动静的春妮跑过来,见妹妹手里拿着一个崭新的铅笔盒。
“这是姐姐送给我的。”春妮说着,就要上来抢,毓秀一把拦住她。“这哪里是你的?你的还在屋里呢。”姊妹三个正嚷嚷,二姐风风火火地从门外大步走来。“还逗呢,人家都开饭啦。”毓秀不明白“开饭”的意思,但也知道,一定是吃“忆苦饭”了,不然,这么晚了,二姐还没动炊呢。
跟在二姐后面,来到大队部一个废弃的食堂。
这是一座只有三间房的小院落,当年大食堂那阵子也曾红火过,渐渐败落下来了。如今,已是蒿草满地。没料到,而今又派上了用场。
几个青壮妇女把几笼屉各色花样的窝窝头从热气蒸腾的灶上抬下来,然后在柱子的呼喝下每人到笼屉里拿两个。大多数人从墙角拿块断砖垫在腚底下,有的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咀嚼起来。
毓秀姊妹三个也各拿了两个不同花色的。说是不同,其实也只是颜色有些区别就是了,材料大致是相似的,就是用白菜帮、胡萝卜缨子掺杂着黄荠菜种子等兑成的。毓秀咬了一口,涩涩的,难以下咽,却有一种特别诱人的味道。
其他社员却都吃得欢,有一个老太太说了句:“这忆苦饭比咱平时吃得还香呢。”立时满院子的人都笑得东倒西歪。
正在笑闹之际,一个三十多岁干干瘦瘦的男人大呼小叫地闯进来。
“我的呢?我的呢?”手脏兮兮的,抓起一个菜团子就往嘴里塞,又惹出一阵哄笑声。
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妇女一把扯过他的衣袖,“二流子,自己吃啊,没给你阿花妹妹留一个啊?!”话未说完,自己先笑起来,众人又跟着笑作一团。
那个被称作“二流子”的男人直起身,四下咂摸了一会,然后走到一个约十八九岁穿着团花衣服的女孩子面前,涎着脸:“菊花,我省下一个,留着给咱娘吃。”几个年轻妇女跟着起哄:“菊花,拿着呀,这是有才孝敬丈母娘的呢。”那个被称作菊花的女孩子登时脸色酱紫,甩开二流子伸过来的手,饭团子飞出去,稳稳地嵌进砖跺缝里。
“你个臭流氓,你再找麻烦,我找你娘老子算帐去。”菊花怒冲冲地挣脱了二流子,气呼呼地跑了。
被人呼作“二流子”的李有才折回身,耸耸肩,翻着白眼,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众人显示自己的威风。
“找我娘老子——我娘老子也做不了我的主。”柱子走近前,递上两个菜团子,然后拍拍他的肩:“我说兄弟,按理说你这年龄也该成个家了。不过先得自己好好做,做好了,还怕讨不到老婆?像你这样子,哪个都怕的。”李有才默不做声,众人也不再嬉笑,一会,饭团子吃完了。一个青年妇女象征性地领着喊了几句“不忘阶级苦”之类的口号,便一哄而散。
回到家,毓秀跟二姐拉了一回家常,不自觉地说起晚饭时那个叫李有才的人。
“苦啊,”二姐先是叹了一口气。“他娘十八岁就嫁到李家,第二年就有了女孩儿,几年下来,又连生了三个男娃,他是最后一个怀上的。才刚会走路呢,他那酒鬼爹到外村一个亲戚家串门,喝多了酒,一头扎在地上,就再也没有动静。他娘哭得昏天黑地的,死过去了好几次呢。那时她还不到三十岁,好多人都来提亲,她就是不应承,愣是把四个孩子拉扯成人。谁成想,两个儿子那年月就死在朝鲜战事上,换回了一个'烈属'的红牌牌。剩下的两个,女儿倒好些,嫁给一个当老师的;儿子却越来越不成才,结果混到快三十了,连个媳妇影儿也没有。越这样,就越不正经干,村里人就给他起了个'二流子'的外号。”“那个菊花呢?”毓秀迫不及待地打断二姐。
“那孩子命更苦,”二姐又是一声长叹,“先前还好,生下菊花后,她娘神智就出了问题,说是让'皮狐子'把魂勾跑了。之后几个孩子神经都不太好,也不怎么管,没长大就一个个死掉了。她爹气不过,也不怎么管她娘俩,这不,才十八岁的姑娘,那老头子就听别人撺掇,要把女儿嫁给二流子。这不是羊入虎口吗?可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听。二流子知道后也就急着要成亲,菊花愣是不同意,就这么纠缠着。”毓秀不禁打了个寒噤:人活着,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躺在床上,又想起菊花甩手而去的那一幕,这个女孩子能逃出二流子的魔掌吗?其实,世上有多少像菊花这样的女孩子啊,找不到自己的所爱,也得不到真正爱自己的人。那么,自己呢,自己也跟菊花相同的年龄,归宿又在哪里呢?
第五章隋三麻子
第二天中午,二姐正在家和面,准备烙几个玉米面饼子,柱子急急火火地跑进来。
“柱子,你可是稀客呀。自从我这里住上了城里人,就吓得一直不敢进门了呀。人家城里娃可和顺呢,哪像你家那个母夜叉?还怕人家女孩子吃了你呀。”还没等柱子开口,二姐先调侃了一通。
“二姐,哪里话,”柱子随手接过二姐递上来的蒲扇,猛劲地扇着,“这不是秋收了嘛,事多,忙不过来,也就少到你这里来跟有根哥唠嗑了。”“跟有根哥唠嗑?”二姐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你那有根哥就是属猪的,能哼哼就不错了,哪里还有什么人话?三杠子压不出一个屁,半天哼不出一个字,我都懒得理他。”“那是二姐把话都说尽了,让有根哥说什么去?不是我说的,就你一个,说得比哪家子人都多,还用有根哥说啊。”柱子也不依不饶,反唇相讥。
这到是实情,全村人还没一个能说得过二姐的。可那有根在娶二姐前,不也是老木头一根吗?
“瞧瞧我这一手的面,”没等柱子再往下说,二姐在脸盆里随便洗了两把,从铁丝上抽下几乎磨秃了的毛巾,胡乱擦了两下,掇过小凳,让柱子坐。
“不啦,二姐。”柱子站定没动,“我只是给毓秀捎个话,咱村里又来了个女知青,你告诉她,这个下午不用上坡啦,跟三个男知青一块在家里等着。还有,晚饭你也不用给她做,主任说了,今儿个一块跟几个知青吃顿饭,也算给他们接风。”话音未落,毓秀、春妮嘻嘻哈哈笑着跑进来。毓秀见队长在,礼节性地说了句:“柱子哥也在啊?!”柱子不知所措地挠挠后脑勺。
“我是来告诉你,这个下午不用上坡了。”“是来了个新知青吧?”毓秀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端详着这个自己的直接领导者:中等身材,黝黑皮肤,透着憨厚和帅气。
“你怎么知道?”柱子疑惑不解。
“刚刚我跟春妮在外面玩,正好碰到楚爷,就说起这事。”“那我就不再多说了。来这么久,你们几个知青也该凑在一块乐哈乐哈了。”说完这句话,扭身就走。
没走几步,又踅转来:“对了,那个新来的知青叫林巧云,跟你们那个吹笛子的同宗呢。”又想起什么似的,停了停,把蒲扇放在风箱上,二姐留他吃饭他也没搭腔,径直走了。
吃过午饭,毓秀、林瑶和另两个知青在柱子的带领下来到村南边的一片果园。说是果园,除去几排桃树和苹果树之外,还兼种着各类蔬菜。看守果园的老伯看样子六十多岁了,弯腰驼背,脸上沟壑纵横,不过面色倒还清朗,行动也非常利索。
“瞧人家城里娃一个个长得,就跟那电影里的仙人似的。”老伯一笑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说话含含混混地,“只是到了咱这穷地方,受委屈喽。也好在,混个一年半载,也就回到爹娘身边啦。”柱子笑着打断他,“人家城里可不兴叫爹娘,就你这老土才这么叫呢。”几个人就都嘻嘻地笑。
“说得也是,”老伯也呵呵跟着笑起来,牙缝里仿佛透风撒气的,“除了闹鬼子那会儿,我还没出过这个村呢,外面的花花世界哪里能知道?现在土坷垃都埋到脖梗子了,这辈子也就这样啦。”一句话说得毓秀他们几个笑弯了腰。
“今儿个咱就吃个新鲜,”柱子看几个知青笑得欢,待他们停止笑声,有些卖弄地说了句,又对老伯说:“二叔,你看着弄几样菜,够七八个人用的,今儿个晚上给城里来的娃儿们接接风。”又转向毓秀他们,“我已叫二姐去买二斤肥肉,几瓶酒。你们也一个月没沾点肉腥了,趁这个机会开开洋荤。小伙子也多喝点,在姑娘们面前好好显摆显摆。”毓秀抿嘴想笑,没敢出声。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腼腆的小队长,居然也这么幽默。她也听二姐说过,村里买肉都捡肥的买,为的是能煎出大油来,在食油供应紧缺的年代,肥肉也成了稀缺品。她就亲见过二姐炼油的方式:先是把膘肉打成片,然后放进锅里用急火熬,把炼出的油沥出来,直到锅里只剩下肉渣为止。
晚餐是在大队队部进行的。
队部位于秀水村的最南端,在整个破败的村子里鹤立鸡群:地基明显抬高了一米左右,六间敞亮的北房全用青砖砌成,而且地基处还有凿着花纹的青石板。门楼虽有部分倾圮,仍不失其辉煌壮丽。走进院落,空空荡荡,只有西南墙角停着一部锈迹斑驳的链轨拖拉机。毓秀听二姐说过,这个队部原是挨批斗的支圣的爷爷留下来的。土改那会儿,不但土地没收,宅院也充了公,唯一的后人支圣寄居在死掉的一个“五保户”摇摇欲坠的草房子里。
接风酒宴进行得热烈而愉快。
接待他们的除了柱子还有大队的民兵连长。他膀大腰圆,一身军装,说话粗吼咙大嗓子。当过三兵年,虽没混上一官半职,却也立过功,受过嘉奖,并因此入了党。退伍回到秀水村,第二年便被任命为民兵连长。
毓秀能看出来,这个自我介绍叫“李茂生”的连长性情豪爽,直来直去,丝毫也不遮掩他在村里的王者之气。他一面劝知青们多吃,一面豪饮大嚼。
几杯酒下肚,知青们也不再拘束,放开嗓子大声说笑起来。柱子一边给连长斟酒,一边劝毓秀和巧云多吃些菜。
酒酣耳热之际,一个背着长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闯进来:“连……连长,贼……贼……捉到了。”“干得好!”李茂生一摔筷子,“呼”地立起身。仿佛意识到有些失礼,朝毓秀他们陪笑说:“噢,我们民兵连接到的任务,已经大功告成。你们接着来,我去看看就回。”说罢,习惯性地整理了一下衣领,同持枪的小伙子一起消失在夜幕中。
村里人已经几天没见到隋三麻子了。自那日去公社开完批斗会回来,一直神情恍惚,言语较以前更少了。见了村民除了还像以前一样点头哈腰,或是不那么自然地笑笑,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下来。据他的邻居单嫂子说,三麻子中了风,瘫痪在床,别说身不能动,连话也不能说了。
单嫂子说这些话的时候言之凿凿,也虽像其他村民一样不敢进隋家的门,但这事却是听三麻子的老婆亲口讲的,当不会假。而且,以他们家的身份,也断不会敢散布是什么假情报,那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村民便也相信了单嫂子的话,但心里总系着一个疙瘩:这个三麻子的路,真的就这么走到尽头了吗?
三麻子只有一个儿子,还是那年被抓夫之后三个月生下来的。三麻子第一次见儿子的时候,儿子已经满大街跑开了。这让三麻子欣喜,同时也觉着悲哀。喜的是自己终于活着回到了秀水村,悲的是这么小的娃儿就已经背上“汉奸崽子”的恶名,从此在秀水村,在这个世上抬不起头。小孩子家不知名声之累,等大了,那还不得向我这个做老子的吐唾沫?我自己吃了三年苦不说,那是很快就成为过去的,可这“汉奸”的名号,却是要背一辈子的啊。
如今的三麻子再也不是以前的三麻子了。说不是,也还是有些像,不同的只是以前还能在村里溜达溜达,虽不能乱说乱动,也还能到村口那片空地上听上一辈的人“讲古”,听同辈的人讲农田里发生的奇闻异事,更可以看小孩子们在眼前欢蹦乱跳。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过去。
这个世界给了自己什么?三麻子的思绪有时会进入真空状态,长时间地迷糊。即使清醒,也还是有些紊乱。他老婆最清楚什么时候老头子神智还好些,那就是老头子眼角挂着泪珠的时候。她守了这个男人二十多年,虽见不出什么大能耐,却也很少见过他流泪。就是每次批斗会押解回来,也眼睛呆滞,木讷不出一声,但泪仿佛在被抓的那三年里榨干了,再也流不出一滴来。不管是公公老去,还是婆婆病死,都没看出他有什么伤痛,也不敢太过声张,守几天灵,找几个人帮忙,草草埋进墓地了事。回来,更是一句话不说,抚弄着爹娘常用的几样东西愣神。在她心里,这个男人已经不把这个世界当成人世,他的心早就死了。喘气,只是死的另一种形式,当这口气不在了,也就算正式到阎王爷那儿报到了。那些势焰张天的人,也只是在为这个结局做准备就是了。
这个男人完了,隋强老婆想,其实,他早就完了,也早该完了。也或者他原本就不该活着回来。他回来,带给自己的也就只是多了张吃饭的嘴,多了具听话的摆设;自己呢,少了个“寡妇”的名号。可有了这些,儿子却真正地完了。从还没懂事起,就被人指着“汉奸崽子”、“汉奸崽子”地戏弄。不能上学,不能跟其他孩子痛痛快快地玩,甚至连高声大气说话也不够资格。而今已经二十多岁,连个提亲的人也没有。也能理解那些女娃儿们,哪个愿意做汉奸的儿媳妇?就是她们愿意,她们的父母愿意吗?这不是一辈子的事,连儿子生了儿子,也还是汉奸崽子的崽子。这样一辈辈传下去,永无出头之日啊!
第六章月黑之夜
隋家的根从此断了。躺在床上的三麻子即使心如死灰,但还是不愿意相信这就是老隋家的末日。自己家可是祖祖辈辈的本份人,怎么到了自己这辈就变了呢?上愧对祖宗,下对不起儿孙呐。儿孙?儿子没媳妇,哪来孙子的影儿?自己死了也就完了,儿子呢?三麻子不愿想这么多,可就这么躺着,不想不成呐。自己这辈子没混出人样来也就罢了,儿子也跟着完了,隋家就这么完了。难道给生病的母亲抓药错了吗?这不会错,错就错在那些蛮横不讲理的大兵,他们见了强壮的男人就抓,敢逃跑的就打得死去活来。那时,他连在给谁卖命都还没搞清楚,战事就结束了,就这么回到了秀水村,就在一次运动中顶上了一纸白帽子,就从此背上了汉奸的恶名并即将随之埋葬。
他的泪“哗哗”地往外涌,他老婆也不再给他擦,就那么任由流泄。虽然很少与老头子交流,但相处二十年,她了解这个男人,他不刚强,但也绝不懦弱。每次批斗都要在台上低头弯腰几小时,回来,从不叹一声气。他认为这是自己罪有应得,怨不得哪一个人,于是欣然领受人家的批判。人家说他有什么罪行,他都说“是是是”,别没有其它的话。不管怎么说,也不管是不是真心,那三年就是自己走过来的,没有谁冤枉自己。走错一步路——不,也不能说是自己走错,是身不由己地走错了——也得拿一辈子来承担。这是报应,这种报应反让自己心安理得。活着挨批斗,这个不委屈;要死了,不管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一样不委屈,而且还很坦然。进了天堂那是自己的福份,下了地狱那是自己的应得,证明报应还没有结束。
可现在,他有些不平了,不是为自己,是为自己的老婆不平,是为这个老婆的儿子不平。一个人的错一人担当,可他们是无辜的啊!没有人听见他说什么,他也没向任何人说起过。他死了,死的坦然,可又死得不安生。他活着,没给家里带来什么好,他死了,那个进出自己家门的小伙子还是“汉奸崽子”。
枕头洇湿了大片,和着厚厚的油灰黏黏的。他知道,他的老婆也懂他了。她可以给自己擦屎擦尿而不给自己擦眼泪,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明白自己的心思了。这对老夫妻仿佛达成了一项默契,也只有两个人能看懂的默契,不用交流,甚至眼神也不用。可这样的默契又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落得个悲戚的下场?
家里一粒米也没有了,其他的人家可以向国家申请点救济粮,而自己不能,没有那资格。家里养的两只老母鸡都饿得下不出蛋来了,也就断了家中财路。没钱又没粮,可饭总得吃啊!所以,当儿子提出要到田里偷割一些稻穗的时候,这个老实了一辈子也窝囊了一辈子除了当过汉奸从不干任何自己以为是坏事的行将就木的男人面无表情,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
月黑风高。
除了“呼呼”的风声,“唧唧”的虫鸣,整个世界死一般寂静。
隋小强趴在稻田里已有好长时间了,他采下一簇稻穗,停下来,听听除了风声和虫鸣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声音。没有,什么也没有,但他依旧不敢懈怠,每采一簇便再次停下来。等稻穗装了半条编织袋,他觉出都有些心率不齐了。仿佛有种预感,不敢再采下去。静静地躺在两行水稻的夹缝间,闭上眼,平衡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心平静了些。睁开眼,还是只有风声和虫鸣,便稍微有些放心。
要是一直躺在这里多好啊,这里的世界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没有谁再说我是汉奸崽子,我也不用再朝谁低眉顺眼。风固然大了些,但空中没有一丝纤尘,不然,星星也不会那么明亮,向自己调皮地眨巴眼睛。它们,知道我在做什么吗?我是在做贼呢,是偷公家的稻子,是挖社会主义墙脚。
小强不禁哑然失笑。这个,星星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心思风儿能传递给它吗?小强当然不会这么浪漫。现实的问题是,怎么把这半袋子稻穗偷运回家。家里一粒米也没有了,向亲戚借的二斤玉米面早已掺杂进地瓜叶和野菜变成面糊糊进到爹娘和自己的肚子里了。
忙碌了半天,他才觉得自己的肚子也咕咕叫起来了。几天没正经进食,它早就提出抗议了。不是他不想理会,是想理会而没有条件。有什么法子,谁让自己的爹是汉奸,谁让自己从汉奸老婆的肚子里爬出来?
他顾不得想这些,现在唯一做的就是让爹娘早一点吃上新鲜的米粒。他弓着身,小跑着奔向路边。坐在地堰上,眼光向村庄的方向注视着。其实,什么也看不见,除了天上的星星。他伸出手,连手指都看不到。他不仅不害怕,反倒感激老天爷给了自己这么好的机会。天这么暗,风又这么大,看坡的民兵大概早都回家守着老婆娃儿睡大觉了。没有人会知道,这个时候,还有这样一个贼,如此大胆地深埋在暗夜之中。
小强,是母亲给他起的名字,按说,他父亲叫隋强,自己是不应该起这样的名字的。但起名字的时候,母亲不知道那个叫隋强的男人还活着,更不知道那个活着的男人还做了汉奸。娘想爹,把眼都哭肿了。后来娘告诉自己,为了纪念“死去”的爹,便起了这样一个名字。爹回来了,有人劝娘把这名字改了,娘说:“那个男人是回来了,可回来的只是一具干尸,跟死人一个样儿了。”便也没有另起别的名。好在,名字只是个记号,何况,像自己这号人,这辈子也出不了秀水村,有这么个记号就足够用了。
小强当然更忘不了这些年受的委屈。从记事起,全村的小孩子就不跟自己玩,不光爹成了牛鬼蛇神,连自己也人不人鬼不鬼的。看到爹在人前低声下气,他也学爹的样儿,也一样在人前低眉顺眼。他忘记了自己活这么大是不是笑过。好像有过一次,一个小女孩被一块碎砖拌倒了,他扶起了她。那个小女孩马上停止了哭声,朝他裂开小嘴笑了,笑得那么甜,他也就跟着会心地笑了一下。小女孩奔她娘那儿去了,他还沉浸在喜悦当中。是,这是真的,他这辈子肯定忘不了。
他说不出为什么这辈子非得跟别人活得不一样,但事实就是不一样,自己也改变不了。这种不一样是爹留给他的,抹也抹不去,更不会有别人给他抹去。爹其实还不到五十岁,可真是老了,即使年龄上还不算老,心也老了。现在,已经瘫在床上,治愈的可能连想也别想,这口气什么时候断,数数指头就能算计到了。
爹这辈子是完了,娘这辈子也看到头了。自己呢,才二十出头,仿佛也看到死亡的边缘了。没有过去,没有现在,也看不到未来。一个人,孤独地来,孤独地离开。来这个世上图个什么?这是没有答案的问号,而答案又是明摆着的。可是小强说不出,他只知道,先弄几粒米,让爹死前也吃顿饱饭。
他自己都说不清该对爹爱还是恨。他问自己,回答是恨。没有爹,就不会有自己;没有自己,就不会受这么多的磨难。但毕竟是爹的儿子,不能就这么看着爹活活饿死。不,不是饿死,是饿死加病死还有屈死。屈?小强说不清,爹这一辈子是不是冤屈的。他知道爹当过汉奸,可那是什么样的汉奸啊,他只清楚是打过仗,但谁跟谁打,连自己都没闹明白,就随着大部队做了俘虏。他爹还不让他往外传,说他曾经假设,如果自己的那只部队胜了,自己会不会也像民兵连长李茂生那样牛气。当然,小强也知道这句话的厉害,如果传出去,不光爹会被拉出去打死,自己也免不了牢狱之灾。
不知过了多久,除了呼呼的风声和唧唧的虫鸣,没有任何一点动静。说不出为什么,或者明白了自己就是在做贼吧,反正脚步放得很轻很轻,而且,回家的三四里地一直弓着腰。他希望一直这样,只有无忧无虑的小虫欢快地在耳边唱歌,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声为它们的和唱伴奏。他不希望有另外的声音出现,破坏了这个美丽的夜晚。
他就这么弓着腰溜到了家门口,又四处打量了一下,明明什么也看不见,他还是不自觉地这么做了。断定不会有人发现,他推开用几根铁丝缠起的木条栅栏门。
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既害怕有又些踏实。他像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壮举,终于从艰难的境地逃脱出来,走向了一个奇妙的所在。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把米拾掇好,趁着下半夜没人,熬一碗白花花的米粥,让快断气了的爹临死前也能饱饱地喝一顿。
他的脚才迈进家门一只,便觉得有什么东西砸在肩膀上,还没回过神来,背上的袋子就被鬼扯去了似的,两只胳膊也像被魔鬼之手狠狠地缠住,扭到后背反剪起来。
“别吱声,出声老子打死你。”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在耳边低吼,肯定不是魔鬼,但听上去比魔鬼还恐怖。
第七章有才学艺
秀水村的东端,有一座独特的院落。说它独特,是因为它在这个破落的村庄格外耀眼。显然,这三间平房盖起来不到三年,还没有留下风雨侵蚀的任何痕迹。更重要的,是自上而下,全用青砖砌成的外墙皮,房檐处还有三重精致的红瓦,每当下雨的时候,顺瓦而下的水流如道道瀑布流泻而下,煞是好看。
院落的东面,是成片的玉米地。正是玉米扬花的时节,站在院里,便闻到一股浓浓的玉米香。在院落和玉米地中间,有一条小道,供村民出入。小道与玉米地之间,用小河沟隔开。河沟里布满杂草,还能看出几天前下雨留下的一汪汪水涡。每到夜晚,偶尔还能听到蛤蟆的叫声和土蛰“唧唧乖乖”的和鸣。
这就是“二流子”李有才的新家。别看家归在李有才名下,可从起屋到整个院落完工,并没有动李有才一分钱,也没让李有才出一分力。这是按上面的要求,给这个牺牲了两个孩子的“烈属”家庭特别的照顾。当然,也还有另一重意思,村主任当时就说:“李大妈献出了两个儿子,不能再让这个儿子打一辈子光棍,那样他们的父亲也会地下不安。”农村有种说法:“娶新娘,先有房。”而由大伙出钱盖成的这三间房,算得上是秀水村独一无二的了,按说这家的主人娶个媳妇不成什么问题。然而,当提亲者一说到李有才,三里五乡的人没有不摇头的。
“啊,就那个乌烂悠啊,就是有座皇宫也不能嫁给他。”不过,住了半辈子泥坯房的菊花爹却不这么想,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深知房子的重要性。有房才有家,有好房子才能雨不淋、风不动。至于人,那算什么啊?村里那么多好小伙子,不一样种一辈子地,受一辈子穷吗?结果呢,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于是,当有人一撺掇,他的心动了。虽然有才比自家菊花大十多岁,脾气又差,干活更算不上好手,但有了这房子,就比什么都强,这是村里任何一个人一辈子挣不来的。等菊花成了家,有了孩子,还怕李有才的心收不回来?
他把这个想法试探着告诉了菊花,没想到女儿竟一蹦老高:“让我嫁给这个老光棍,我宁愿去死。”提到死,着实把菊花爹吓了一个愣怔。不管怎么说,自己就剩下这么一个女儿,真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这辈子也算完了。不过,菊花爹也有自己的打算,不能让菊花嫁到外村去,要么招赘,要么也找个当村的,老来也好有个照应。
李有才一直跟母亲住在老房子里,他自己也发誓,娶不到媳妇,绝不进新家门。
现在,村里又来了个新知青,村主任考虑再三,没有合适的地方安置,就找到李有才,商量是不是可以把五个知青临时安排到他的新房里。
“啥?”李有才眼珠瞪得溜圆,“我的新房可是等娶媳妇的,不能媳妇还没娶到,先让他们给我作践了。”好说歹说,李有才就是不松口。村主任叹息着正要离开,有才娘一步迈进屋。
“主任你也别为难,这房子是村里人帮我盖的,咱不能没了良心。那几个城里娃来咱这里也不易,就让他们住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人活动着,反倒多些生气。”有才虽说在外名声不好,对母亲却是极孝,而且,听母亲说得有道理,也就不再坚持。
“那我就听我娘的。”他重重地扔下一句,“不过丑话说在头里,等我有了媳妇,得重新用粉子涮一遍。”“这个没问题。”主任爽快地答应,心想,只要知青有地方住,那些事将来再说。
于是,知青们有了自己的新家。林瑶和其他两个男知青住西间,毓秀和林巧云住东间,中间正好是吃饭的地方。
好在,当时盖房的时候主任多了个心眼。按农村的习俗,进院的大门不能与屋门正对着,必须用影壁墙隔开。主任说:“反正弄一回,直接贴东墙盖间厦子,也好做饭什么的,屋里也显得干净。”这样,知青们正好可以在厦子里做饭,三间小房也被两个女知青拾掇的清洁无比。
“还真像那么回事哩。”三位男知青到房子周围转了一圈,回来看到房子大变了样,禁不住赞叹,“还是有女孩子好啊,以后连吃饭也不用愁喽。”还有一点令知青们甚是欣慰,房子的主人李有才远不似他们想象的那么坏,他满脸堆笑,热情无比。先是把屋子里杂乱的东西收拾走,又把烧火之用的东西准备齐全。临走,还不忘指指南院墙边的两株枣树。
“你们来的是时候哩,”李有才甚至有些带着谄媚地笑笑,“瞧这枣子刚透红哩,想吃,可以随便往下打,反正是自家种的东西,又不是外人,别客气。”这番话让知青们深感意外。谁说这个貌不惊人的李有才是个二流子?这不,说起话来蛮暖人心的嘛。也就不再在意,放下心思住下来。
新来的林巧云跟毓秀同岁,娃娃脸,一笑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再加上剪得清清爽爽的头发,连给人的感觉都是甜的。而且声尖细音,步态轻盈,就像古典戏曲里千娇百媚的富家小姐。
那晚他们喝酒回来,一直玩到很晚。煤油灯虽然不够亮,但他们的心里都有了家庭特有的温暖。
说着闲话,不知不觉就提到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李茂生匆匆而去,那么久也没有回来,还派了一个民兵告诉他们,让他们自己先回去。要不是柱子照应着,他们还真不知怎么办才好了呢。特别是看到李茂生听到那话兴奋的样子,跟立了什么大功似的,便想那事对他一定有特别重大的影响。言及此,就又不觉纳闷:“抓贼?就这么个小村,抓的什么贼?”天毕竟不早了,而且,柱子今天特别下了通知,由于明天去的地块较远,一大早就要出工,他们不敢玩太久,带着疑问回到各自的房间。
迷雾终于在第二天一大早解开了。
天刚蒙蒙亮,就听到远处传来吹哨的声音,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过的。知青们想,大概是今天要早起的缘故吧,所以也就没太在意,一个个慢吞吞地梳头洗脸,涮牙漱口。
毓秀和巧云忙着把饭做好,刚要喊他们三个来吃,就见李有才摇晃着细弱的身子大大咧咧进来,毓秀赶紧给他让座,他手一摆。“不啦,已经吃过了。从今儿个起,我也得上坡了。柱子哥说得对,只有好好做人,才有女孩子喜欢。”他打眼瞅了瞅巧云,神秘兮兮地说:“你们大概还不知道昨晚出了件大事吧?那个汉奸的儿子偷公家的稻子被抓了。这个可不兴往外传啊。我是听二龙说的,他昨晚半宿没睡,就守在他家门口等他呢。你说怎么着,正好逮个正着。这不,现在还关押在大队部呢,听说今天晚上就开批斗大会。”见二人没有反应,就若无其事地在院子里转了两圈,自言自语又像是对她们二人说:“今晚有好戏看喽,今晚有好戏看喽。”毓秀和巧云弄不明白村庄里人物的关系,所以没敢多说话,这反倒使有才觉得无趣,只好悻悻地走开。
收拾好镰刀来到村口,外出收割庄稼的村民都已聚齐了,只等车把式楚爷和有根。不一会,拐角处两辆牛车慢慢悠出来,前面赶车的是有根,后面车上除了楚爷,旁边还多了一个细瘦的人,走近前,才看清是有才,穿件灰白汗衫,头上缠着黑里透白的毛巾,像刚从大牢里出来的劳改犯。
人们嘻嘻哈哈笑起来。
“有才今天是咋地啦,想跟楚爷学车把式啊?!”一位穿花格子服的年轻媳妇边往车上跳边调侃。
有才只是嘿嘿笑,一副羞羞答答的样子,全不像二流子的风格。
“有才说了,”楚爷一扬鞭,“从今儿个起,要好好做事啦。我这鞭王的大印,也中交出来了。如果有才真的成才,我就把手艺传给他。这可是他亲口答应的哩。”“有才能学好,看来这世道要变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拍拍有才的肩,怀疑地说。
人们一路说着笑话,不觉来到了地头。这是一片成熟的大豆,枯叶大多已经败落,簇簇枝条上挂着一串串泛黄的豆角角,细摸,毛绒绒的,有些扎手。
令人奇怪的是,一路上,有才像是变了个人,只是眼瞅着楚爷鞭梢所指,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说来也怪,自从村里来了几个知青,特别是那个笑靥如花的林巧云住到自己的新房后,有才心里就直打鼓。
“城里娃就是好啊!”有才想,“面色白净,说话轻声细语,哪像村里这些老娘们,一个个粗吼咙大嗓子的,跟牲口叫起来差不了多少。只可惜,像自己这号人,连村里的姑娘都瞧不上,更别说城里娃了。不过,能常常看看她们的笑模样心里也舒坦呢!”安置下知青的这个夜晚,他翻来覆去一夜没睡踏实,鸡叫头遍的时候才朦朦胧胧地迷糊了一小会,一大早就忍不住到新房看了看。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那些知青跟自己根本不搭界,可就是忍不住要去亲近。
他想学好,甩掉“二流子”这难听的名字,可又生性懒惰,想到在地里流大汗就发怵。忽然,楚爷哟喝牲口时那一声长啸提醒了他,何不跟楚爷学赶车?这活路既轻松又招惹人。他心里直纳罕,任多么刚烈暴躁的牲口到了楚爷手里也得服服帖帖,心里便有些奇。离开新家,他就找到了楚爷,说出自己的想法。没想到楚爷没等他把意思说清楚,就爽快地答应了。
第八章巧云弄巧
趁早上凉爽,柱子一声呼喝,就按部就班地干开了。二姐带毓秀和巧云将车上锅碗瓢勺及柴火等一应杂物卸下车,准备埋锅造饭。
第一次到这样的环境,巧云有些兴奋,左看看,右瞧瞧,问这问那,把二姐逗的直乐。
“巧云,”二姐一边整理蔬菜,一边打趣她,“别看你现在乐成这样,等这新鲜劲一过,有你好受的。”“才不呢。”巧云一撇嘴,两个小酒窝像绽开的花朵,煞是好看。“读书的时候,看到关于农村的文字,我就陶醉,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大自然。我就一直向往着,等有一天,就搬到农村去,在那里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学校一号召,还没中学毕业,我就抢先报了名。这一路上看到的,比我想象的还要美。二姐,你也一定喜欢这地方吧?”“喜欢。”二姐“咯咯”地笑了。“不喜欢又咋样?又不能挪到你们城里去。”就这样嘻嘻哈哈的,灶台支好了,西红柿、黄瓜也切好了。二姐和着面,对毓秀和巧云说:“做饭还早呢,你们先到野地里转转去吧,这里空气可比城里新鲜。”毓秀和巧云跑开了,她们仿佛真的融入到自然之中。陶醉?是啊,巧云刚刚说的这两个字正符合了现在二人的心情。她们沿着河边嬉笑、打闹,一回头,已经走出老远。
这里可真是好地方,虽不能说山清水秀,却也有着天然之趣。二人这里看看,那里瞧瞧,总会有新奇的发现。特别是巧云,初来乍到,刚惊叹完这种草多么稀奇,又赞叹那种花多么鲜艳。不大一会功夫,左手便盛满了五彩斑斓的野花。这还不算,当一只长绿蚂蚱从眼前飞过,她赶过去直追,还没追到那只呢,又有好几只从她脚下四散飞去,乐得她一边笑,一边在地下左扑一下,右扑一下,结果,野花撒了一地,连一只蚂蚱也没扑到。
“这些小玩艺,还挺能跑哩。”她娇喘微微地坐在杂草上,“不追啦,歇一会。”毓秀璨然一笑:“人家是在奔命呢,能让你捉到?”“毓秀姐,瞧,这河水多清啊!”巧云赞叹着,手抚着草地站起身,试探着来到水边,掬起一捧水就要往毓秀身上泼。毓秀一看巧云的架势,就知道她不怀好意,赶紧往回躲。还没跑出两步,猛听得巧云“啊——”地一声尖叫。
毓秀一惊,一回头,便见巧云歪斜着身子倒在泥地上。
二姐刚把面和好,直起身,捶捶酸痛的脊背,就听毓秀惊惶失措的声音在大地间回响。
“二姐——二姐——”毓秀气喘吁吁边跑边喊,“二姐,出事啦……巧云晕倒啦。”“啊——”二姐一惊,赶紧跟着毓秀向河边奔去。
杂草丛中,巧云惊魂未定地坐在那里。
“怎么了,巧云?”二姐关切地握住她颤栗的手。
巧云脸色煞白,愣了一会,“哇”地一声扑到二姐怀里。
二姐紧紧搂着她,轻轻拍打她的肩膀。
好久,哭声渐弱,二姐才开口。
“瞧,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看吓成这样。”二姐故意放缓口气,“有什么事,尽管跟二姐说。”巧云抽咽了一会,突然破涕为笑。
“你个死妮子,吓死二姐了。”二姐也跟着笑了。
毓秀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三个人坐在草坡上,太阳懒懒地晒着她们。
从巧云口里,二姐和毓秀得知了事情的原委。
清凉的河水把巧云吸引到河边,她一手抓住河边的一绺芦草,另一只手就去河里撩水。她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水如此清澈和好玩,便用手往远处狠劲地撩着,看清凉的水扬起又落下,溅出簇簇水花,畅快极了。看到毓秀攥着一把绿叶过来,一下子冒出一个鬼念头,准备撩水往毓秀身上洒。就在这时,她忽然觉得手里有什么东西在蠕动,凑近了一看,是两条粗头长尾的小虫子弯弯悠悠地在手里自在地摇晃。这一惊非同小可,赶紧往岸上跑,脚下一滑,一块泥巴从脚底飞出老远落进水里,自己也摔了个大跟头。
“城里娃儿,哪见过这阵势?”二姐听罢禁不住笑了。“以后可得多留点神,像这样的死水河,什么事都可能有。看上去清着呢,可孳生了不少小虫虫呢。要想河水干净啊,还是到活水里去。”什么死水、活水的,把毓秀和巧云搞晕了,好奇地盯着二姐。
“瞧我说的。”二姐先是一乐,又接着解释,“死水就像这样没有出口的河沟,活水就是流动的有出口的水渠。看见吗?”她指着河边高处的另一条并行的河道,“这就是天旱时放水用的,只是现在收庄稼了,也就干枯了。”三人边说边笑着回到了做饭的地方。日头已偏向正南方向,她们便紧着烧火。
对这活路,二姐可谓轻车熟路,毓秀跟二姐一起呆了这么长时间,也摸到了一些诀窍,所以什么时间该做什么,弄的干净利落。巧云可傻眼了:切菜,几刀下去,小指肚犁了一道小口子,鲜血沉默了只一会儿,便渗出来,聚成一个小疙瘩,小疙瘩还在逐步扩大。赶紧捏住,老半天才敢松开,半根指头好长时间没反上红来;烧火,风也老跟她作对似的,火苗尽往自己眼前窜,逼得她只顾着往后仰不说,呛得一个劲直咳嗽;二姐和了这么一大盆面怎么个弄法呀?心里根本没有底。
二姐看她傻呆呆的样子,一边麻利地干着,一边逗她:“巧云,你不是喜欢农村的大自然吗?这可就是你说的大自然最主要的部分。这里的自然可不是你书本上学的那种游山玩水,那个有闲功夫就成。这里的自然,嘻,有闲没闲地你都得好好看清喽,不然,它可饶不了你。”不光巧云,二姐这些半土不洋的话连毓秀也逗乐了。
巧云更是“嘻嘻”笑个不住。她知道二姐这些话是明里暗里逗弄自己,越法开心地笑起来。
“咦,二姐,”毓秀把大约二十个鸡蛋打到一个搪瓷盆里,好奇地望着二姐。“这套理论你是跟谁学得啊,跟别人的说法可是不一样呢。二姐一定是见过大世面的,我可是要服了你了。”二姐把一块张牙舞抓的树根在地上摔打了几下,把上面的毛刺折弯了,塞到灶膛里。
“那年月啊——”二姐像是勾起了什么心事似的,自说自话地,“兵荒马乱地,哪里有现在的好日子?那年跟着爹娘逃难到了昆明那地方,人多的简直没有藏身之处。你想啊,鬼子来了,内地的人都涌到这儿来,哪里容得下?我和爹娘露宿街头,饥一顿饱一顿的,勉强剩下一口气就是了。就是这样,还是不能持久。那年冬天,也不知怎么了,昆明竟下了那么大一场雪,得了病的父亲再也熬不住了,歪在娘的怀里直哆嗦。那天天还没亮,我和娘就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咽了气。爹临死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话:'你们娘俩一定要活着回老家,记住把我也带回去啊!'”二姐越说声音越低,感觉有湿湿的东西从眼里往外涌。她停顿了一下,回过头,才见到两个女娃正抹眼睛,眼圈也红红的了。
“看看,”二姐起身,抚着两人的肩膀,“都是我闹的,惹你们不高兴了。”“没事,”毓秀靠紧了二姐,又拉过巧云的手,喃喃地说:“二姐是苦命人,所以能把世事看得这么开。跟二姐那么长时间,也从没听二姐说起过。我所看到的只是嘻嘻哈哈的二姐。我还以为二姐也一样有过幸福的童年。”“幸福的童年?”二姐乐了,“那个乱劲,哪里还想什么幸福?能不四处乱跑,吃上口饱饭就满足了。现在赶上好时候了,有个安定的家,有顿饱饭吃,二姐心里高兴着呐。”说完轻叹一声:“要是爹娘活到现在就好啦,过上一天这样的日子,他们死也瞑目啊!可惜,爹没能回到老家,娘也不知还在不在。回来的只是我一个人,爹在地下也不得安生啊。”毓秀和巧云长时间沉默着,直到二姐松开她们的手。
“瞧,都是我弄的,火都灭了。”二姐赶紧抓起一把煊草塞进灶膛,火“呼”地一声从烟道窜出老高。
毓秀也拿过搪瓷盆,拿筷子将鸡蛋搅和着。
二人正聚精会神,各自忙活着,猛听得巧云惊恐地大叫起来:“二姐,不好啦,失火了——”二姐和毓秀顺着巧云手指的方向望去,果见约摸几里外的地方冒着滚滚浓烟,毓秀也惊愕地张大眼睛,二姐却笑得前仰后合。
“人家失火了,二姐还笑呀?”巧云责怪地把嘴噘得像个水蜜桃。
“这哪里是失火,是社员们在休息呢。”“休息?”二人更是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是啊,他们干了半天活,累了,就堆起一些豆子,点上火,一会,火灭了,他们就可以吃上最新鲜的爆豆了。而且,可以聚在一块说笑,也好放松放松。”“啊——,真有意思。下次我也不做饭了,就吃爆豆去。”巧云手舞足蹈。
“你以为光是吃爆豆啊,还得割豆子呢。”二姐又把一块方而短的木头续到灶膛里,轻轻叹口气。“那不光是力气活,还得忍受日头的曝晒。特别是那些豆夹子,攮的手上没一点好地方,洗手都'沙沙'地疼。”“人家巧云可是从书上学来的呢,连'锄禾日当午'都是再美妙不过的生活画卷。”毓秀接过话茬。
“你说我——”巧云抓起一根长木条就去追打毓秀。
水沸腾起来了。
第九章野外奇趣
二姐把和好的面撕成一片片扔到沸水里,面片先是沉到水底,不一会,就又漂浮上来。
“这是吃什么呀?”连毓秀也睁大了好奇的眼睛。
“不懂了吧?”二姐往锅里下着面片,头也不抬地说,“这才是农民的特色饭呢,为得是做起来方便。你想啊,这么多人,做菜哪做得过来呀。就这么着,等面熟了,把黄瓜啊西红柿啊什么的往锅里一搅和,就什么都齐了。临出锅,再把蛋花倒进去,滋味美着呢。”二人咂吧着嘴,仿佛这“蛋花面片”已进了口中似的。
就像是商定好了的,这里饭做好了,那边柱子也领着干活的回来了。有才紧紧跟在楚爷后面,手臂轻扬,完全一副车把式的架式。
人们从车上找出各自吃饭的家什,排成长长的两溜,由巧云递碗、二姐掌勺、毓秀分发。不一会,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分头“唏溜”去了。合着欢乐的笑声,一大锅面片风卷残云般消失了。
有才出奇地沉静。他尾随楚爷来到一株大树蹲子旁,一会儿说着什么,一会儿又手忙脚乱地比划着,那神态,那动作,活脱脱一个戏剧中的小丑。
“有才,咋不见菊花来啊?!”还是上次吃“忆苦饭”时那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欢快的声音像刚下完蛋的老母鸡,“咕咕咕咕”地,惹得旁边的妇女笑得东倒西歪,跟着起哄:“是啊,今天怎么不跟在菊花腚后头啦,是不是知道光靠这不行了啊?先跟着楚爷成了车把式,那菊花怕咱还看不上眼呢。”又是一阵更狂的笑声在整个田野里回荡。
有才表现得出奇的冷静,对那些大老娘们的冷嘲热讽毫不在乎,只是一个劲地裂嘴“嘿嘿”笑。
“人家有才早下过保证,送走原先的二流子,迎来全新的李有才。”柱子扯起搭在肩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从今儿个往后啊,再不许叫有才二流子。如果谁敢再这么叫,我就扣他三天工分。”一个快嘴小媳妇抢过话头:“那不叫的是不是奖励三天工分啊?”众人又嘻嘻哈哈地笑起来,把柱子也逗乐了,一口饭喷出来,正好溅到小媳妇的脸上。
“发情啊?”小媳妇一边笑骂,一边拾起一块土坷垃,追赶柱子。“发情找你老婆去啊,你老婆刚洗了澡在炕上等你呢。”周围的人笑得前仰后合,连远处吃饭的也吸引过来了。
“这么热闹啊,俺也来看看风景。”一个又黑又粗的中年男子说。
“这里可没什么风景,只有夜猫子叫春呢。”小媳妇话音刚落,自己先捂着嘴笑起来,众人就又跟着笑。
毓秀和巧云听了小媳妇的话都有些不好意思,脸上也透出了红晕。但看到他们开心的样子,心里也直乐。毓秀想,农民虽苦,可心里是甜的呢。想到这里,不觉又想到城里的情景,想到爸爸、妈妈。
“他们怎么样了?已经好久没有他们的消息了。唉,要是爸爸、妈妈也在这里,哪怕跟农民们一样受苦受累也好啊。至少,他们可以活得这么开心。”又一阵剧烈的轰笑打断了她的思路。她转回身,看到一胖一瘦两位中年妇女正把一个高个子男人掀翻在地,往他的衣领里塞毛毛草。
“再放肆,把他五花大绑吊在树上。”胖的说。
“就是。”瘦的说:“就把他吊在东湾边的柳树上,吊够了,把绳子砍断,正好落在水里,那才好看。”所有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连三个男知青都抿嘴嘻嘻笑。
“'长条',赶紧叫她们大姐姐吧,你叫,她们就饶了你。”二姐丢下饭碗,跑过来解围。
“就是,就是。”众人随声附和。
僵持了好长时间,高个男人才轻轻说了句什么。
“声音太小,让大家伙都听见才算数。”骑在他脖子上的胖妇女说。
“对,让大家伙都听见才算数。”压住他双腿的瘦妇女笑着应和。
“大姐——姐,二姐——姐。”被二姐呼作“长条”的男人无奈中声嘶力竭地拖着长腔喊了一嗓子,整个田野里都回荡着他的声音,但很快就被一阵狂笑淹没了。
柱子笑眯眯地走过来,手里还端着一只碗,他把最后一片黄瓜吸进嘴里:“二位嫂子,在自己家里还没把男人折腾够呀,还来拿'长条'寻开心。”胖妇女笑着转回头,笑得更响了:“柱子,别仗着你是队长就来管闲事,现在可不是干活的时候,什么都由你说了算。你要是不老实,让你也吃块土坷垃。”旁边的人跟着一齐发声喊:“胖嫂子说的对,赶快把柱子缚倒,那才显出自个的威风呢。”“甭纵容我,俺可不舍得欺负俺柱子兄弟呢。”胖嫂子立起身,拍拍身上的土。
正说笑间,一人骑着毛驴渐行渐近。直到近前,才看清是二龙。
二龙从驴背上跳下来,一脸庄肃,直到柱子跟前:“今天早点收工,晚上召开村民大会,公开批斗盗窃犯隋小强。”“啊——”在场的所有人都惊讶地长叹一声,个个敛声屏气。
晴空万里,没有一丝云彩。
如果放在诗人的笔下,定会赋出华美的篇章,可是对正在劳动着的农人们来说,却无疑于一场残酷的谋杀。
吃过午饭,疲惫于不觉中袭上身来。他们或躺或卧,或站或坐。有的眯上眼静静地休息,有的喝水拉闲呱,有五六个男人在一簇荆棘丛北侧甩起了扑克,躲避着不怀好意的阳光。
楚爷跟柱子坐在车轓上聊着什么,烟锅里袅袅青烟在这明净的空间里显得特别耀眼。他“叭嗒”了几下,感觉火已经熄了,就又掏出火燫擦了几下,登时秫秸穰上又闪出了红火头。
毓秀和巧云帮着二姐收拾炊具,待拾掇的差不多了,柱子跳下车,对一个正在玩扑克的小伙子说:“有良,你带他们再去割一会,时间不要太久。我和楚爷有些事要商量,就不过去了。”有良起身,哟喝那些躺在乱草中闭目养神的人。
一个个一折一折地立起身,伸着长长的懒腰。
像鏖战后的残兵败将,“叮铃铛啷”地甩着胳膊远去了。
二姐让毓秀和巧云再到小河边转转去,这正符合二人的心意,手拉手跑掉了。
楚爷等三人在大车一侧的阴凉处坐下来。
楚爷掏出烟荷包,装上一锅烟;二姐拉起洋火,给他点上。
柱子看出来,楚爷今天的心情有些不对劲。莫不是为隋小强的事?那个与楚爷没什么关系啊?楚爷不说,他也不便多问。
倒是二姐打破沉寂。
“楚爷,”二姐扔掉洋火棍,“昨晚的事,你知道了吧?”楚爷“叭嗒”一口烟。
“这事一大早就沸沸扬扬地传开来,谁不知道?今儿一大早,我就怎么也睡不着了,总觉得不对路,就想到驼爷那里坐坐,半路上碰到单嫂子,她拉住我,很神秘地说她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她那张乌鸦嘴里,还能说出什么正经话来?”柱子打断他。
“这次我倒觉得有些真。今天早上的传言已经证实了她的说法。”一锅烟耗尽,楚爷把烟嘴在车辕上轻轻磕磕。“她说夜半她起来撒尿,听得隔壁隋强家嘤嘤泣泣的,隋强的老婆一边哭还一边嘟哝着:'你个老不死的,怎么不早死啊,把我害了也就罢了,害得儿子也人也人不人鬼不鬼的。'那个男人除了剧烈的咳嗽外,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估摸着,这个三麻子也没几天的活头了。昨晚小强被抓,这家子人算是没法过了。”“那有什么办法?”二姐接过话茬,“别人家都还有点救济粮,他家什么也没有。那个小强之所以去偷,怕是家里一点吃得也没有了吧?人哪,就是活张嘴啊!这个三麻子,老实了一辈子,咋就这么命不济呢。”“就他家那成份,我们能怎么办?”柱子轻叹一声。“我倒是想着也救济他们家一点呢,可这话谁敢说出来?没有敢惹这麻烦的。现在,落到李茂生手上,算是完了。”“那个李茂生真可恶,”二姐恨得牙齿咬得“咯咯”响,“都当村当院的,干么非得把人往绝路上逼呢?”楚爷沉默好长时间,连咳几声,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也不瞒二姐说,我出去闯荡的那些年,也见过一些世面,什么样的人没打过交道?像李茂生这种人,就是踩着人的肩膀往上爬的官迷,他才不在乎别人的死活呢。”他顿了顿,“有一些话闷在心里几十年了,今天也让你们知道,其实,在外游荡的那些年,我是在内蒙做刀客。”“啊?!”二姐和柱子同时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惊奇,是吗?”楚爷缓缓地,仿佛在说着别人的事。“那些年我先是到东北闯荡了一阵子。也不养人哪,我就往西去,才知道那里有刀客的事。先在那里看了一次比赛,胜的那家子一下子就赢了十头牛、二十腔羊。我眼红了,下决心自己也干一下子。后来才知道,那些刀客都是别人雇来的。赢了,主家会有高额的回报,一旦输了,不被打死,也得打成终身残废。都难哪。”“那你还要做?”二姐急冲冲地问。
“兵荒马乱的,还能做啥?”楚爷长叹一口气。“想来也只有这条活路了,我就拜了一个师傅,拼命练了三年,从小赌到大赌,从来没失过手,被当地一个大户人家看上,重金来找我……”“二姐,看这些花好不好看?”毓秀和巧云笑闹着跑过来,每人手里都抓着一簇红红绿绿的。
“好看——”二姐拖着长腔。“看人家城里娃,看到什么都是好的,咱天天守着,也没觉出什么来。”柱子插言:“那咱到城里去,也是眼花缭乱的,她们也觉不出什么来的吧?等她们的新鲜劲儿一过,也就跟咱们一样啦。”又说了几句闲话,楚爷还是一脸凝重。
“今晚的大会,又够老隋家呛的。”他恨恨地一咬牙,“那个李茂生,真不是正经人养的。”二姐说:“是啊,人谁没个难处,干么非得置人于死地?人家三麻子当过汉奸是不假,可还不是被逼的?现在家里都揭不开锅了,也不能让人饿死啊?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饿死人的事?”“那可是立功升官的大好机会哩。”柱子有些干渴了,觉得喉咙有些痒,声音也嗡声嗡气的。“人家受过部队那么多年教育,自然思想觉悟跟咱不一样,阶级意识高,立场鲜明,哪像咱们,就一门心思想着吃不上饭怪可怜的。”“其实还不是为了自己个?”楚爷站起来伸伸腰,“人哪,不管表面上怎么伪装自己,内心里的小九九我还看不出来?越是这样的人,私心比谁都重。他所做的这些,还不就是为了自己升的快一点。升上去是为了什么,为人民服务吗?”
第十章批斗大会
二姐刚要接过楚爷的话头,猛听得大车另一侧“啊”的一声,急回头,就见巧云一个趔趄扑倒在地。
“这小妮子,又怎么啦?”二姐奔过去,和毓秀一起把她拉起来。只见巧云面色惨白,指着一簇草丛,抽泣着扑到二姐怀里。
二姐抚弄着巧云的后背,朝巧云指的方向望过去。草丛簌簌作响,一条小花蛇蜿蜒而逃,接着回过头来,鲜红的“芯子”快速抽动着,威吓着紧盯它的人。
二姐把巧云搂得紧紧的,好一会,巧云颤栗的身体平静下来。
“怎么啦?怎么啦?”楚爷和柱子也赶紧跑过来,急切地问。
“没什么,就一条小蛇。”毓秀已经习惯了,不慌不忙地回答。
“没事啦,没事啦!”楚爷宽慰她,“见上几次就好啦。这不,毓秀跟你刚来的时候一样,见了蛇跟什么似的,现在可有大将风度了呢。”一句话笑得巧云眼泪都出来了。
“你不惹它,它是不伤人的。”柱子说,“其实,它比你还怕呢。”这一惊一乍地,让毓秀乐个不了。想起自己刚来的那会,也像巧云一样,什么东西都觉得新奇,什么东西又觉得害怕。这会在巧云面前,她可有资格做大姐姐啦。
“走,”毓秀把巧云从二姐怀里拉出来,“这次咱们走大路去,保证啥事也没有。”巧云不想动,二姐安慰她:“跟着毓秀姐,没事。”“那今晚的事怎么办呢?”毓秀和巧云走后,柱子望着楚爷。
“这个我也没辙啦。现在形势就这样,咱也改变不了,只能到时再说啦。只是可怜了老隋家,你说咋就这么背呢。”二姐又转回到刚才的话题:“楚爷,你是怎么在内蒙混得呢?”“那年月啊,想吃一碗安生饭难哪。”楚爷神色凝重,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那些血腥的场面。“那次有个大户来找我,我也犹豫了好半天,这毕竟是关系到性命的大事,马虎不得。那大户许我重金,我就豁出去试一次吧。试好了,这一辈子就不用愁啦;闹不好,也就我这一条命,反正值不了几个钱。只是那时还想着儿子,下不了决心。最后大户三翻五次来找我,也就接下啦。”“后来呢?”柱子有些迫不及待了。
“后来,我搏了我刀客史上最后一次。我赢啦,为主家赢了一百匹马、五百只羊,还有十个俊俏的女孩子。”说到这里,楚爷顿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那大户还算守信用,按十分之一给我提成,还把两个最漂亮的女孩子送给我。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那两年,是我活的最舒服的时候。可惜好景不长,后来那地方闹土匪,输了的主家和土匪串通一气,把大户给杀了,又四处打探我的消息。没法子,我独身一人一声不吭又跑到了东北。直到前几年才回来。结果,什么也没捞下,赤条条去,又赤条条来。好在,儿子大了,社会好了。也算是福气吧。”二姐和柱子只是听,不住地点头,也说不出为什么,他们对楚爷更加敬重了。但他们心里明白,这些事,是不能传出去的。如果让李茂生那些人知道了,还不得像对付隋强那样时时看管起来?
日已西斜,远处的社员正稀稀啦啦地往这边走。楚爷他们三人先忙着把做饭用的家什搬到车上。正好,有根往家里送豆子的车也回来了。二姐问:“下午割的这些怎么办?还要不要拉回去?”柱子说:“已经来不及了,放一晚也没什么,明天再说吧。”说着,有良他们已经到了近前,毓秀和巧云也回来了。柱子简单地说了几句晚上准备开会的事。所有人分坐两辆马车,兴致勃勃地说着刚才看到的笑话。
“那么大一只蛤蟆,被那么点小长虫(蛇)含在嘴里,眼泪都掉出来了。要不是咱们,它早就成了长虫的腹中餐了。”一个说。
“你看到它掉泪了吗?是你自己掉泪了吧?”另一个说。
“就是就是。”众人附和着。
“咬住你,你不掉泪啊?谁像你那么没情没义。”又一个反唇相讥。
“你有良心?”那一个讽刺,“你有良心的话,也不会把那个野兔子撵得满处跑。人家都钻到窝里了,还非要找掀把人家挖出来。这还不过瘾,还点火来烧,也够损得了吧?!是不是想弄回家给你老婆做兔子汤啊?要不是兔子狡猾,从另一个窟窿里跑了,今儿个晚上,也够你爷们忙活的。”……
毓秀和巧云只是笑。
也不知怎么了,每到这样欢快的时刻,毓秀的思绪很快就回到过去的日子。有爸、妈陪伴,有小朋友们一块玩。那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而现在,自己一人孤身在外,爸、妈会怎样牵挂自己啊!牵挂还只是一方面,他们自己呢,还过得好吗?一次次的批斗,爸爸还受得了吗?离家的时候,爸爸的身体就有些虚弱,妈妈也受不了刺激,精神恍惚。没有了自己,谁来照顾他们?可是,自己又不能回去,连接封信也跟登天差不了多少。他们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
她不敢想太多,可又不能不想。这都是现实的问题啊,可又能求谁呢?真是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这个世界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没有答案可寻,也没有谁给出明确的答案。反正就这么走着,很多人也只能这样子的。旁边的巧云,不也是自己的影子吗?
巧云呢?一天受了几次惊吓,但心里是愉快的,她得到了她向往已久的快乐。所有的这些都是她从书本上看不到的,这些超乎自己想象的美丽景色和朴实可爱的农民让她心花怒放。她忘了自己离家几百公里,仿佛是来写生,而眼前的这些是她活动着的作品。
他们坐在车上笑闹着,不觉已到村口,有的干脆喊声“挤死了”,分开众人跳下车。有一个跳车的同时还无意中说了句“今儿个晚上又够小强受的”,人们的心便又沉郁下来。
大队部西侧不远处,有一处较大的宅院,也是一溜六间老房子,虽说房间比大队部的略窄小些,院子却是队部的两倍还要多。而且,在院落的西墙根,有一个宽大的平台,平台南北两侧分别有三株又高又粗的杨树,太阳将落,整个院落都在它的阴影之中。
这就是秀水小学。如果上推几十年,这还是支圣的爷爷的财产呢。据老一辈人说,支圣的祖爷爷在什么部队上呆过,回到秀水村,就盖起了这六间宽敞明亮的大瓦房。支圣的祖爷爷老了,带回的两个姨太太却还年轻着呢,花容月貌的,支圣的爷爷垂涎三尺,就跟其中的一个勾搭上了。支圣的祖爷爷得知此事,气得口吐鲜血,没几天就咽了气。
支圣的爷爷好看戏,先前看一出戏,都要到几十里外的戏院里子瞧。现在守着父亲留下的一大把遗产,就琢磨着在家门口也搭一座戏院子,一者可以免去外出观戏之苦,二也可以显示自己的阔绰。还有一层更重要的,父亲留下的两个姨太太现在都归己所有,而且都是父亲从戏班子挑选来的名角,那声调,那步态,就像一对小活宝,把个支圣爷爷迷的什么似的。经不住两个小活宝一撺掇,戏院子不久也就开张了。
闹土改那会,支圣爷爷忧闷而死,几个姨太太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席卷而逃不见了踪影。到了支圣父亲那会,家底已经折腾的差不多了。加上有个吸大烟的癖好,到头来也就只剩下了这两处宅基地。支圣后来跟人说,自己也只影影绰绰记得儿时的辉煌。但自真正有记忆开始,就每况愈下。而今这两处宅子充了公,支圣只好暂时寄居在死去不久的一个五保户的两间小草房里。更让他烦恼不已的是,动不动还要拉出来游行示众。
这地方收归国有以后,有人提议把那个破戏台子拆了,也没引出什么动静:不就是一个破土台子嘛,放那儿也不碍眼。后来成了小学校,这台子反倒派上了用场,每有大会小会,这个土台子就是最风光的主席台。几张桌子排成一溜,背后鲜红的条幅一扯,还真像那么回事。
更有意思的是,当年的戏台,开始上演更为鲜活的剧目,那就是批斗大会。村里有三个人联袂登台表演过:一个就是隋三麻子,凡公社组织的批斗现场会,他是必到人物之一;二是这处宅院的老主人支圣,别看他没好好享受过,可他的父亲享受了,到了儿孙辈得找补回来;三是在一场运动中说多了话的老右派李明山,此人曾是村是最有学问的人,也仗着有学问,便对上级的指示说三道四。上面一不高兴,一句:“只须俯首听命,不能乱说乱动”就把他列入黑名单,时不时押到戏台上来演上一回。
正值秋假,小学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丝生气,平台前的操场上也冒出了嫩绿的草芽,不知谁扔在那里一块西瓜皮,一群苍蝇正“嗡嗡嘤嘤”地围着转。
天慢慢黑下来了,院子里聚集了几乎全村的男女老少。有些年轻人受不了吵吵嚷嚷的拥挤,爬到围墙外的柳树上。众人“叽叽喳喳”地寒暄,明明都知道了今天晚上开会的内容,竟没有一个人提起。
民兵骨干二龙把一盏“气灯”放到主席台右侧的长条桌上,还真的给灯打了一阵气,然后取下灯罩,划根洋火点着,罩上罩子,一会,罩子里由淡黄逐渐变白。大约过了几分钟,就把整个院子照得贼亮。
村里几个大小头目在台子中间一排坐定,右侧的桌旁除了二龙还有一个持枪的民兵。所有的人都神态恭肃。
“咳咳。”李茂生站起身。他一身军装,但因身材高大,军装吊在身上,洗得已经黄不黄白不白的,像戏台上的帮衬。他干咳了几声,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开会之前,我先念一段社论——”社论里讲得什么,没有人理会,人们都伸长了鸭脖子等着正式的开场。
念完社论,李茂生又自我发挥地讲了一通大好形势,然后才告诫所有在场的人在形势一片大好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严酷性和复杂性,警告人们应时刻擦亮眼睛,严防地主阶级时刻想着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企图。接下来,就谈到村里眼前的形势,把二龙如何监视敌人,最终识破敌人的阴谋,并将其成功抓获的过程做了大概的介绍。
台下鸦雀无声,连得了哮喘病的茂章老汉“齁齁”的喘息都清晰可辨。
“把试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坏分子隋小强押上台来——”随着茂生一声大喝,二龙和另一民兵迅速到幕后押进一个五花大绑的人,低头弯腰,戴一顶纸糊的白高帽子,胸前一块纸牌子上歪歪斜斜地写着“汉奸崽子隋小强”几个大字。
主任起身宣布批斗大会正式开始,台下马上一阵骚动,但没有一个人出声。
李茂生目光呈一百八十度扫视了台下一遍,启发说:“现在开始揭发隋小强的现行反革命罪行,大家可以踊跃发言。”只有东北角有人小声的议论,但很快又停息了。
“我先说。”看着李茂生鼓励的眼神,二龙往一侧移了移,开口了。
台下又是一阵骚动,烟雾也开始在亮光处弥漫开来。
“别抽烟,炝死了——”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低沉,却又全场都能听得见。
二龙清了清嗓子,又干咳了两声,热血沸腾地表了一番决心,然后更为详尽地复述了抓获盗窃犯随小强的过程。他越说越得意,唾沫横飞,神情激昂。如此还不过瘾,又带头大呼革命口号。正在兴头上,便见一披着白布的怪物扑倒在他脚下,惊得二龙大叫一声:“见鬼啦——”众人把目光转向那怪物,有的干脆站在板凳上。一个老女人凄厉的声音占据了大院每一寸空间,在每个人耳边震荡:“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哈哈哈哈,那个老汉奸死了,你们还要整他的儿子——”台下一片哗然,会场登时乱成一锅粥,李茂生连说了几次“镇静”也没能安顿下来。
李茂生见乱纷纷的情绪显然已经使批斗会无法正常进行,说了句“改日再批”便匆匆收场。
第十一章隋强之死
隋强死了,村里特别恩准隋小强在家料理后事,等候进一步传唤。村里人的心情从没有像今天这么沉重过。按说,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死一个汉奸更不值得大惊小怪,惊奇的倒是人们的那份表情,不像是死了一个罪大恶极的对头,而是相亲相近的家人。
怎么说也是乡里乡亲,主任思虑再三,还是提议由楚爷和二姐帮着小强处理后事。二人几年来第一次进隋家门,感觉阴森森的有些骇人,心里也不觉凉飕飕的,几乎要窒息了。
这哪里还是个家啊:三间土坯房,墙皮大多已经剥落,靠东墙窗边的粮食囤苫也没苫,早成了空壳。西南角名义上叫猪圈,连猪毛也不见一根。窗户只剩下几根木窗棂,干裂的报纸在上面“呼嗒”着,唯一有点生气的是两只鸡,也瘦弱得像两个生动的标本,惊恐地注视着熙来攘往的人。
走进屋门,二姐忍不住掩面啜泣:整个屋子一片漆黑,停了一会才隐约看清里面的陈设。正对房门的灶前挂着一对纸幡,灶台上已经看不清颜色的蓖子上放着两个干裂的菜团子,锅里还能看出有一些浆糊样的东西,无疑就是一家三口的吃食了。西侧炕上,凌乱地堆着几床布满油垢的被子,靠北墙一侧,一块大白布下,停放着三麻子的尸体。
二姐捂着脸哭着跑到院外,把刚要进门的楚爷撞了个趔趄。楚爷一看二姐泪流满面,两眼红肿,眼角也不觉湿润起来。
“嗨——”楚爷点上一锅烟,拼命咳嗽了好一阵子。
“这哪里是人过的日子啊!”他自言自语。“人这一辈子啊,连图个舒坦都不成啊。这下好了,老隋走了,再也不用过苦日子了。可是,你的老婆咋办,你的孩子咋办哪?”隋小强阴灰着脸进门,战战兢兢地叫了声:“楚爷。”楚爷这才抬起头,想起了什么似的。
“你娘呢?”“把她送到我婶家去了。折腾了一个晚上,现在好些了。”二姐走过来,怜惜地拉过小强的手。
“多好的小伙子啊——”二姐抽泣着。“待会让春妮送些米过来。你这样子,可怎么熬得过啊?!”小强一句话也不说,沉默了好久,突然,靠在二姐肩上呜呜哭起来。
“二姐,爹死了,娘疯了,我还能活下去吗?要不是还有娘,我好想跟爹一块死啊!”二姐擦干泪,抚弄着小强的头发。
“傻孩子,不能这么说,你的日子长着呢。慢慢地,会好起来的。以后有了难处,可以找你二姐,千万别想傻事。二姐别的帮不上,粗粮还能吃得起。”小强抽出身子,缓缓跪倒在地:“二姐,我给你磕头了。”二姐赶紧把他拽起来:“傻孩子,咱可不兴这个。都是当庄当院的。”一会,来得人多了,楚爷和二姐强打精神,装出没事的样子,拾掇着该作的一切。几个热心的大嫂在隋强身边念叨了些什么,然后又过来几个年长的男女把尸体摆放停当了。
一具棺材,躺着一个几乎干透了的人。
那是怎样的棺材啊:就几块薄木板用铁钉钉巴了钉巴,五块板子勉强凑在一块,旁边还有一块就准备盖在顶上的。就这,还是几个邻人帮忙现打制出来的。按农村的习俗,即使身体硬朗,也得先把棺材置办好了。那是他们的新家,一个死去之后永恒的家。活着时,他们还拄着拐杖不时来瞧瞧自己的新房子,没事就抚在上面摸索几遍,仿佛早就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人们也早就知道隋强可能不行了,但是,他那地位,那身份,没有一个懂这事的人敢踏进隋家的大门。隋小强哪里懂这些?即使懂,哪来的这能力?饭都吃不上,哪来的钱置棺材?不管怎么,善良纯朴的村民怎么也不忍心让这个屈死鬼地下也不安生啊!楚爷和几个老人商量了一下,冒着风险缚倒一棵碗口粗的梧桐树,临时打制了这口还冒着水泡的棺材。
棺材里躺着的那还能叫人吗?当然不能,魂灵已经升天,便成了鬼了,那样子根本不成人形:干枯的皮都沉陷下去,骨头根根直立,仿佛一具骷髅上搭上了一块粗麻布,周围的几个人不觉鼻酸。可是小强没有一滴眼泪,他在棺材前长跪不起,面孔冷冷的,也同样没有一丝血色。他觉得爹没有什么变化,死前的好些日子就是这样子。活着时的爹在他心里早已死了,而现在被人称作死了的爹却一样是活着的,只是说法不同就是了。
两个老妈妈上前将棺材中的白布向上扯了扯,遮住了隋强的脸,痴呆了半天的小强突然“哇”的一声,扑上前去撕扯开,抚住爹的尸体嚎啕大哭起来。那撕心裂肺的声音使得周围的人都掩面啜泣,没有人阻止他违背常规的行为。汉奸死了,这个孩子还是汉奸崽子,而且,也就是昨天晚上,又背上了盗窃的黑锅。这个死鬼一下葬,他还得回到大队部接受审查。
二姐强忍住内心的伤痛,擦干泪和楚爷一起拖开小强:“孩子,你还有许多事要办的,哭坏了身子,你爹下不了葬,你可成了不孝子孙了啊。”小强晕过去了。楚爷和另一个强壮男人把他抬到土炕上,拖过一幢破被盖在他身上。
这时,桂爷也来了。他告诉楚爷,马车已经备下了,是不是就带几个人在村里的公墓也给隋强开一个坑?
“不行!”话没问完,一个严厉的声音把所有人都牵到一个人身上。
他是二龙,没有谁注意他什么时间来的。他铁青着脸,一字一句掷地有声:“连长说了,汉奸的棺材不能进宗族的墓地。”所有的人都呆立在哪儿,没有人敢说什么。但每个人心里都明白,隋强已经死了,不管他活着的时候做过什么,死了还是秀水村的鬼啊!不让他进村里的墓地,把它弄哪儿去?活着,他从没把自己当人,死了,当一回平等的鬼还不成吗?
祖坟坐落在离村四五里地的低洼地里。由于地势低,雨天一过,水便漫上来。有人提议将祖坟迁到高一点的地方,但几次商量都没有结果。毕竟,这是当年祖宗们选中的风水宝地,一旦迁移,走露了风水,谁能担待得起?风水风水,没有水怎么成?
隋强的坟选在了墓地的西南角。
听说汉奸也要进墓地,李茂生有些不服气,大谈政治挂帅、思想领先,以此开导村人,但还是拗不过几个老人。不管怎么说,隋强老实了一辈子,也没招谁惹谁啊,没有道理不进祖坟的。特别是茂生爹的一句话,让李茂生的政治神经产生了动摇。
“他隋强做过汉奸是不假,可当年如果不是他,你爹早就没命了,没有爹,哪有你?爹死了,也要随他去,他在哪儿,爹的坟也在哪儿。你这样的不肖子孙也一样跟着埋在哪儿。”李老汉气得胡子乱颤,“祖上那辈子缺了德,让我生下这么个畜生。”李茂生一句话也没说,扭头离开了。他憋着一肚子火,但又不好发出来。不管怎么说,那是自己的爹,如果跟爹顶撞,是为不孝,会让社员嗤笑,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按祖上留下的传统,坟地里多栽着松树和柳树。松,是取长寿之意;柳,则是希望逝去的人留住,不要远去。
桂爷赶上车拉着柱子及其它三个青壮劳力来到墓地,远远看到一个人影地坟地里晃动,近前才看出是大队部看果园的驼爷。
“驼背兄弟,你怎么来啦?”桂爷喊一声,“吁——”停下车,其它四个小伙子也跳下来,拿着铁锹来到驼背老伯面前。
“驼爷,这种事,你还来干啥?”柱子扶住驼爷,鼻子酸酸的。
“唉——”驼爷一声叹息,“这个麻子啊,这一生不易。要说有什么知心人,也就是我驼背老汉啦。村里人都怕沾上他的边,我一个孤独老头子不怕。我也是土埋到脖子的人啦,哪天眼一瞪,还不跟麻子一样?以前他有什么事就好找我说,我了解麻子的苦楚啊。”驼爷说着,眼圈也不觉红起来。“只是可惜,这老东西活着的时候没过上一天的好日子;死了,也该安生了。等哪一天我死了,也埋到麻子身边,还能有个人说说知心话。”几个小伙子挖坑去了,桂爷掏出纸烟,一人点了一根。他们的目光一直盯着挖坑的几个年轻人,好久没吭声。
“人还不就是一根草一样嘛,”驼爷又一声轻叹。“这个麻子,还不如一根草呢。我驼背这么多年一个人也就这么孤孤单单的过来了,很快就又回去了。别的死鬼还有人来烧个纸钱,我连个烧纸钱的都没有哇。没有就没有,活着一个人习惯了,死了又能怎么样?死了死了,死了一切就都完了。两眼一闭,啥事也不知了。”桂爷也跟着长出一口气。
“是啊,人真是不紧混,眨眼功夫,说没就没了。我这半生一直跟牲口打交道,送走了一茬马啊牛的,下一步,就轮到我自己喽。”他喷出一口烟,“人哪,就是一袋烟的功夫,眨巴眼的空闲,就都飘走了。老隋啊,全当没活这一回。死了,反倒清静些。只是苦了老婆跟孩子啦。”一会儿功夫,一个一米多深的坑挖好了。柱子叫桂爷过去看看合不合适,桂爷说:“没什么合适不合适,放得下棺材就行了。要紧地是把他老婆安顿好了,要是她再有个三灾六难的,这个家彻底完了。”柱子点点头,向桂爷耳语:“要不要先救济他家几斤面,不然饿也把他们饿死啦。”“这怕不行。”桂爷摇摇头,“粮食是统筹的,要是让上面知道了,可就吃不消了。我跟二姐商量了一下,先每家匀出点面来,让他们家度过这个难关再说。”他放低声音,“这个也不能声张,要是捅出去,可就麻烦了,谁也担不起跟汉奸一条路的罪名。不如就我们几家先凑一点,看看风候再说。”柱子也就不再说什么,回头看见驼爷正在焚烧纸钱,边烧嘴里还咕哝着:“大兄弟,你这一辈子苦哇。老汉我光棍一辈子,也没什么积蓄,这点钱先给你开路,你在那边好好花吧!”话未说话,自己先“呜呜”哭起来。
柱子走近来,找块碎砖让驼爷坐了,自己一屁股蹲在草地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驼爷哭声渐小,柱子也跟着流泪,心里有种难言的酸楚。他跟隋强接触不多,但老实的隋强在秀水村也算得上名人了,但这个名不是因为他创造了什么奇迹,而是他跟别人有着不一样的活法。老人们常常念叨他,说他离家的那几年家里的苦况。而他从小所知道的隋强,从来也没怎么好过。
“人哪,其实就是这么简单。”望着新挖好的坑,他自己也在问自己为什么会对这样一个还不太熟悉的人落泪。
日近正午,桂爷拉起伤心的驼爷。
“大兄弟啊,这下三麻子解脱了,你该高兴才是啊。后面还有很多事需要操办,你可别把身子哭坏了。”驼爷这才揩了揩眼,颤巍巍地跟着桂爷爬上车。
柱子感觉出,驼爷一下子显得更老了。
一路上,几个人都沉默着。老远就见一群人簇拥在村口,吵嚷着什么。近前才明白,几个年龄稍大的妇女拉着一个全身披着白布的人。那人披头散发,哭天嚎地,跟几个人撕扯着。
驼爷跳下车,一把扯住那女人。
“小强他娘,你这是干啥?是麻子一个人享福去了你不愿意了吧?!你放心,我跟他说了,他先去安置好家,就在那里等你。你先回家歇着去,好让他爹安心地走哇。”隋强老婆一口痰咽住,好久没上来气,几个妇女赶紧捶背。
只见她脸憋得青紫,喉咙“咝咝”作响,突然,“哇”的一声,一口淤血带着鲜红的血丝喷溅到路边的一棵老槐树上。
第十二章相思之苦
麻子死了,麻子老婆疯了,他们的儿子还要等待进一步审查。只一天的功夫,秀水村的所有人都在这种静默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窒息。
然而,民兵连长李茂生可不这么想,他觉得这样人是死有余辜,他的行为正是自绝于人民的具体体现,正证明了他心里有鬼。不过令他吃惊的是,从这个三麻子的死,他又看出了阶级斗争新动向。死个把人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吗?可是,无情的事实让他着实吃惊不小:居然有那么多人同情这个汉奸,甚至不顾自己这个民兵连长的面子公然替汉奸说话,成何体统?他有些想不通,不过,几杯茶水下肚也就释然了:自己毕竟是在部队经过大风大浪锻炼过的,又是全公社“学毛选”积极分子,这些普通社员当然达不到他这样的思想境界。不管怎么说,也都是乡里乡亲的,就由着他们做这一次吧。何况,自己那个老不死的爹也站在了汉奸的立场上,这让他有些气不顺,但又不敢发出火来。其实想想,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人都死了,跟他计较那个干啥?
呼呼隆隆忙了半天,三麻子入土了。“入土为安”,这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这下三麻子安心了吗?恐怕未必。没有人再想这么多,也不可能知道夹在几块板子中间的三麻子此刻在想些什么,他李茂生当然也不用想。唯一可惜的是,三麻子死了,少了一个专政的对象,以后公社再开批斗大会,自己就少了一个耀武扬威的机会,这不是使自己正辉煌的前景黯淡无光了吗?这可不成。
他左思右想,现在村里还有两个罪大恶极的人:一个是支圣,他祖上剥削了穷人,就该让他的儿孙来补偿;还有一个就是那个说话不检点的李明山。最近批斗了他几次,说话还是不老实,原本打算报到公社去的,可自己的老爹居然雷霆震怒:“你个龟儿子,就不要再伤天害理了,竟然连你堂叔也不放过?!你还想怎么作下去啊。你也不怕你整死的那些人变成厉鬼也来索你的魂啊!”厉鬼?这个李茂生倒是不怕。他自信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迷信的东西弃之如敝屣。前几天公社的吕副主任还表扬他,说他意志坚定、旗帜鲜明,话里话外有提拔他到公社任职的意思。他也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呆在秀水村实在太憋屈了。他要学鲲鹏展翅九万里,走出秀水,走进公社,甚至瞅准机会到县里弄个角色干干,那才是做人的本份。以自己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信念,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也不该郁郁久居人下。想到此,他的心肠又硬起来了,不管爹怎么说,对阶级敌人绝不能心慈手软。那不是我个人的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胜利果实是否稳固地掌握在人民群众手中的原则问题,是大是大非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
他坐在大队部办公室里,想冷静分析下一步的形势,应该采取怎样相应的措施。然而不能够,那天送葬的场面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想起来就不寒而栗。一个汉奸自绝于人民,几乎全村出动为他送葬,哭泣的人流中不光有老隋家,连我李姓家人也跟着抽抽搭搭的,这还了得?显然,那些人的眼泪不是做作出来的,然而,平时看不出他们有多深的感情啊?这个世道怎么了,这么多苦大仇深刚刚过上好日子的农民,连这点道理也不懂?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那个看果园的驼爷,还是参加过长征的老红军,回到秀水村宠得他像关老爷似的,应该有鲜明的阶级立场才是,没想到他的屁股坐的更歪。
噢,他仿佛记起了什么似的,不光这次,平时那个麻子汉奸就常到果园里去,我警告过那个驼背的家伙多次,他不光不听,还倚老卖老,说他当兵的时候我还没下生呢。可恶,可恨。但这也算不上什么把柄,要想缚倒他还得费一些周折。何况,他也是快要入土的人了,跟他怄那气干么呀!斗不斗得过不说,得不到狐狸白惹一身骚那不是得不偿失了吗?
在这次反盗窃行动中,就数二龙表现最出色。为了抓住隋小强,有五个晚上没合眼。我答应过他,等这件事办完了,就提他做民兵排长。如果哪一天我提拔到公社去了,二龙就是民兵连长的最佳人选。然而,现在他连个党员都不是,我几次提出来,都让支部的那几个老家伙否决了,理由是他行为不端、作风不正。
李茂生想,端不端正不正,主要还得看行动,这件事办好了,不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吗?想到此,他又会心地笑了:自己到了公社成了三把手,二龙把秀水村的军权拿过来,不怕到时二龙不听我的,秀水村还不是我李茂生一手遮天?
还有,就是那个嫣红,眉眼周正,说话甘甜,闹得自己心里整天像猴子挠痒痒似的。我李茂生垂涎了好久都没上手,偏偏那天擦黑的时候在地里偷掰苞米我让逮了个正着。那娘们真她娘的风骚啊,刚碰了她奶子一下,她就抱着我啃上了。想想也是,她男人当兵都两年了,自己弄着俩孩子,还不跟守活寡一样?这几天日里夜里想着怎么瞅机会再跟嫣红云雨一番,可让这个汉奸闹的,怎么也抽不出身来。不过,有了第一次,以后的事就好办了,我李茂生什么时候想她那块骚肉,她都得乖乖地给我送过来。
哈哈,李茂生越想越得意,不知不觉笑出声来,门外的一声“报告”惊得他茶杯落在桌上,转了一个花,又“骨碌骨碌”滚到地下,“怦”地摔成碎片。
他抬眼一看,是二龙。
“噢,二龙,快进来,快进来。事情办得怎么样了?”二龙惊魂未定,大口喘着气,结结巴巴巴地说:“连长,不好啦!那个隋小强……带着疯婆子……跑啦。”搜寻了几日,没有丝毫结果,村民们的心下也慢慢淡了。最觉遗憾的当属李茂生和二龙,没有了这母子俩,就少了立功的机会。但人已经跑掉了,你就是有上天入地的本事,又能奈他们何?二龙在隋家门口守候了几个晚上,知道再没什么好戏可演,便垂头丧气,只好另谋立功的门路。
和二人一样心绪不宁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天天追着楚爷学赶车的李有才。
不知怎么了,自从家里住上了一帮知青,李有才心里总像有什么心事似的,没事就到新家转两圈,跟知青们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话几句。他自己也知道说的尽是些无聊的话,知青们也不爱听,但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腿,一天非来个两三趟不可。特别是那个叫巧云的姑娘,小酒窝笑起来像两朵花,小嘴巴说起话来像抹着蜜,见了自己就一口一个大哥地叫,叫得心里直发痒。难怪村里人常常说城里人的活法就是不一样,连脸蛋的都细皮嫩肉怪好看的。
有才心里也明白,自己也只能这么想想就是了,莫说像巧云这样的花朵一样的城里人,就是乡下这些土老帽,不还都瞧不起自己吗?瞅瞅巧云,再回头看看菊花,简直要让人恶心死。可就是这样一个左看右看都不顺眼的蠢货,还对自己爱搭不理的。他越想越憋闷,越憋闷就越有股无名火冲天而起。他想改过自新,像柱子说的那样重新做人。可就这几块土坷垃,任你怎么做,也得围着它打转转。做好了,还能飞出秀水村不成?他跟楚爷学赶车,也是觉得赶车毕竟还轻松些,可几天的热乎劲一过,就有些心灰意冷。不就那几鞭子吗?犯得着费那么大劲吗?可如果不学下去,就又回到原先的样子,不光巧云这样俊俏的城里姑娘瞧不上,那个五大三粗没一点姑娘体态的菊花也一样瞧不上。
他知道,对巧云也只是一种奢望,可就是把持不住要去想,腿脚也就无法控制地往新家移。哪怕天再晚,只要睡不着,就会胡思乱想,甚至披衣起来溜达到新家门口,想象着巧云此刻酣睡的小模样……
他忽然记起,那天深夜,也是从老宅出来,慢悠悠地往新房子荡,路过李茂生家,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道。他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只感觉这味道香香甜甜直逼鼻腔,熟悉而又陌生。紧跟着,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了。他狠狠吞咽了几口唾沫,恨不得把这些味道全吞到胃里去。看看李茂生家的后窗,不见一丝灯光,他有些好奇:这家人,夜半三更折腾什么呢?
嘿嘿,他不觉自己也笑了。自己不也是半夜三更在折腾吗?那自己是为了什么?他一边暗笑自己的荒唐无聊,一边继续想着心事,直到新家房后,才停住了脚步,望着那个熟悉的后窗呆愣着出神。
这个夜晚,淡淡的月光撒满了整个小村庄,除了几声狗吠和草虫的和鸣,村庄处在一片静谧之中。他沿着村东的小路漫无目的地走着,晚风轻拂,送来阵阵凉意。他不禁打了个寒噤,在离自家不远墙角处的一块石头上蹲下身。
他斜倚在墙角,用手捶自己的脑袋,心里暗暗骂自己:这是图个啥啊,深更半夜不睡觉,就图悠嗒这一趟吗?可又没法说服自己不来。谁让那个漂亮的脸蛋老在自己眼前晃荡呢?
第十三章月夜遇贼
他眯缝着眼,独享这份难得的清幽。农村的夜晚真是可人啊!虽然在农村处了将近三十年,仿佛也只有这个晚上才算静静地享受它的温馨和美好。又一阵微风扫过,从玉米地送来沙沙的声音。这是多么熟悉的声音啊!玉米?对了,那天夜半闻到的就是煮玉米的香气,这气味每年这个时候都可以闻几天。嚼在口里的玉米粒那个香啊!可现在,还没到掰玉米的时间啊,那香味怎么会……他不敢往下想,也不愿意承认,那个一口一个“社会主义”的民兵连长会是个贼?
没容他再想下去,就听玉米地里传来“刷拉刷拉”的声响。显然不是风,风吹出的“沙沙”声是那么均匀悦耳,而这,时轻时重,偶尔还伴随着撞击的声音。是狗?猫?还是其它?
正胡思乱想,一个黑影从附近的玉米地露出来。是人,身上还背着些什么,看不太清。他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梦里,使劲揉了揉。不是,自己确确实实蹲在这里,而那个人明明就是活动的,而且就朝自己这个方向走来。他屏住呼吸,倒不是怕惊了那人,而是怕吓着自己。
黑影越移越近,已经能分辨出是女人的身影了,他屏住呼吸,竭力不让自己出声,他甚至担心那人会向自己走近,可那人偏偏跟自己作对似的,越来越向自己所在的方向靠拢。黑影中的他再也憋不住这口气了,一个喷嚏打出去。
那人先是一愣,接着“啊”地尖叫一声,扔下袋子拼命跑了。
李有才觉出这声音是那么熟悉,而且奔跑的姿势也一样不陌生。不会,怎么会是她?他拍拍自己的脑袋,把眼睁得更大了些,朝那人奔跑的方向望去,除了来时所看见的,什么也没有。耳边也没有任何脚步声,只有偶尔的虫鸣告诫他夜已经很深了。
他出了一会神,确信那人确实跑远了,便四下打探了一圈,内心里有说不出的沮丧和晦气。那个女人要告诉她的男人吗?如果让他知道了是自己揭穿了他们家的秘密,这以后还有我的好果子吃吗?那可是惹不起也躲不起的主。我李有才在秀水村还从没怕过谁,可在这人面前,总也昂不起高贵的头来。但事已至此,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他左右为难,可好奇心还是促使他忍不住前移了几步,借着月光打量着地上的散落物,然后用手摸了摸袋子,鼓鼓囊囊的,袋子的上口附近还散落着几穗新鲜的玉米。
有才呆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它立起身,绕过那条装玉米的袋子,急匆匆往回赶。说不出为什么,他觉得今晚这次出行有些颓丧。这种事,即使知道,也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自己恰恰就碰在这节骨眼儿上,想躲都躲不开。捡起来吧,如果让人看见,有八张嘴也说不清,如果就扔在那里,明天一早肯定就会闹出事。真的把李茂生的老婆查出来,那他还不认为是我告的密?
他一边走一边想,越想觉得晦气越重。三麻子死了,他的老婆儿子都没影儿了,秀水村应该安顿些了,可谁知,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那个李茂生是什么人,谁人能惹得起?算了,别跟自己过不去了,全当自己瞎了眼,什么也没看见。
正专注地想着,一个黑色怪物“蹭”地从裤裆底下穿过,飞到一旁的墙头,“喵呜”一声怪叫,激出他一身冷汗。
“娘的,”他嘟哝着,“连你也来欺负老子。”他扭回头刚一开步,一个庞然大物阻住他的去路。
他又打了一个激灵,还没等反应过来,那人“扑通”跪在他面前。
“大侄子,你开开恩,饶了你叔这一回。”从颤抖的声音里他听出是李茂生。
他一声不吭。
这更吓坏了李茂生,声音都颤抖起来了。
“大侄子,这事只要你不说出去,没有人会知道。你能替我保密,我保准你吃得跟我一样。以后有什么事找到我,我绝对肝脑涂地为你效劳。”李茂生抓住有才的衣襟立起身子。“走,大侄子,到我家喝两盅去。”李有才立住不动,端详着横在面前的黑大汉。这就是那个耀武扬威、不可一世、令全村人胆战心惊的李茂生吗?今儿个他的威风哪里去了?然而,此时的李有才没有过多地想什么,只是想摆脱开快点回家。
“快把赃物清理好喽。”李有才冷冷地,口气变得像个长者。“明儿让人看见,想躲都躲不掉。”“哎哎,”李茂生像个听话的孩子点头哈腰地应答着。
没有一丝声响。
李茂生抬起头,空荡荡的街上死一样沉寂,只有困倦的月光散落一地。
他哆嗦了一下,不知是因为冷还是怕,很快又回到刚才的状态。他轻移身体,快步走到他老婆撒落玉米的地方,借着月光整理好了,提在手里,灰溜溜地奔回家去。
回到家,见老婆还站在院子里。他不敢说话,示意老婆赶紧到屋里。老婆给他脱下汗衫,感觉他脊背汗涔涔的,凉得瘮人。
老婆正不知如何是好,又见李茂生从墙角找出一张铁锨,在院子的梧桐树下挖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坑。她不敢吭声,不知丈夫要搞什么名堂。直到他返回屋里,才战战兢兢地问:“你这是干啥子啊?”“都是你这臭娘们惹得,这事要是传出去,别说当公社副主任,连我这民兵连长的位子也保不住。”他老婆不敢再言,默默地看着李茂生把事做完。回到炕上,二人又嘀咕了半天,几次想睡,却怎么也睡不着。直到鸡叫头遍,李茂生才觉出老婆已朦朦胧胧睡去。可他自己,却还有一连串的事在脑子里回旋。
这几天真是有些背,他想,自从村里开批斗会,村民看他的眼色都变了,不像前几年那么诚心诚意地爱戴自己了。哎,想想刚退伍回来的那几年,自己是多么风光啊!所有人都把信任的目光投向这个穿军装的小伙子,仿佛他就是秀水村的救世主。是的,没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就是救世主,也只有他才能把秀水村这个烂摊子收拾好。人们信任他,他有信心,也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凭着在部队几年锻炼出来的韧劲,也凭着自己五大三粗有一股子蛮劲,很快成了秀水村响当当的头牌人物。那时,他雷厉风行,办事干练,公社把秀水村当作示范点,他李茂生也成了闻名乡里的能人。
也就是在那时候,他志得意满,不光给秀水村,也给自己定下了宏伟蓝图。他要乘时代的东风,用十年时间干一番大事业。他觉出了自己也像这个社会一样蒸蒸日上。他相信自己这几年受的教育,以他的思想觉悟和果敢精神,成就一番大事业不成问题。秀水村人对他的态度更让他坚信了这一点。
可几次批斗会下来,人们的眼神怎么就变了呢?他想不通,他也并没存什么私心啊!所有这些,都是严格按照上面的指示精神来办的。斗争,当然就得有人做出牺牲;斗争就是要把阶级敌人踩在脚下,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村民思想境界是如此之低,乡里观念这么严重。不论是对汉奸还是对地主崽子,远没有自己想象的恨之入骨。起初他想,这是人们担心地主阶级会复辟,慢慢就会明白过来,进而同阶级敌人做坚决、彻底的斗争。然而,几年下来,人们的思想觉悟非但没有提高,甚至一些苦大仇深的老贫农也站到敌人的立场上去了,隋三麻子的死就证实了这一点。原来这些人是明里暗里地跟我作对啊!
在这种情况下,昨晚的事如果让村民们知道,我李茂生的一世英名算完了,今后也没脸对别人说三道四了。不光如此,他们甚至也像斗地主一样把我拉上台去,喊着口号,把我打入另册。啊,那是多么恐怖啊!
他觉得有些腰酸背痛,哦,是了,这是真的在开批斗大会呢,而且,还是公社组织的,被批斗的除了邻村的几个地主崽子,就是他这个盗窃犯了。人们呼喊着“打倒李茂生”的口号,一个带着红袖箍的人走上前来猛扇他的耳光。啊,居然是随小强,他的腰板怎么也硬起来了?真的世道又变了吗?他被打蒙了,眼睛也发花,想睁也睁不开。他用力地揉,这下看清了,但那是什么啊?是自己的眼皮被扯下来了。他惊恐地大叫一声“啊——”“怎么了茂生?”是自己老婆的声音。是,没错。这个一贯刚强的汉子扑到老婆怀里“呜呜”哭起来。
他又静静地闭上眼,安慰自己:“没事,没事,这只是做梦就是了。”正这么想着,就听得后窗外有人吵吵嚷嚷的,人们议论纷纷地问出了什么事,分明是单嫂子那“嘎哑”的破锣声:“昨晚有人偷棒子呢,被逮了个正着。”夫妻二人听了,一下子傻了。
李茂生哀叹一声,说了句“我的妈呀!”就瘫坐在地上。
其实更多的村民处变不惊,不就是偷几个玉米嘛,何苦这么大惊小怪?何况这时的玉米,拨开皮子,一捏一包水,稀罕着呢。就是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也忍不住躲到玉米地里啃上几个。只是进到肚里去了,自然也不会有人发现;即使发现了,也并没有什么呀。如今,村口的顺水沟里,躺着两个鲜嫩的玉米棒,有什么好稀奇的?
不用说会有人调查了,根本就是一阵风,说几句也就算了。但李茂生却不这么想,他觉得,这正给自己敲响了警钟,让自己做事不能不更小心些,也或者,为了自己的前途,再也不能干这样的蠢事。他主意已定,内心也便坦然,跟没事人似的,还是将手插在裤兜里四处晃荡,见人便笑着打招呼。
“今儿个李茂生有些反常哎,这么容易立功的事居然一声不吭。”“谁说不是呢,要是在以前,不查个水落石出他还有脸姓李?”“没准这里有什么猫腻呢。”……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明明看上去像躲着他,又更像故意说给他听。
第十四章遭遇激情
李茂生想扭转过来,装模作样地调查一番,然后不了了之。但事已至此,也不便再说什么,披了大衫走开去。走了几步,却又不知该到哪里。他看到拐角处一个穿花格子服的女孩子的影子,忽然想起嫣红。几天没见那个浪娘们了,心里像耗子咬似的难受。
他决定到她家去看看,但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不,不能,昨晚的事已经把自己搞得焦头烂额,绝不能再大意失荆州。要想细水长流,就得耐住性子。先不说那娘们馋男人馋得跟饿极了的猫见了老鼠似的,就是她想再反悔,到手的鸭子还能飞了?
社员都出工去了,他甚觉无聊,一股莫名的烦躁直冲脑门。他撩开大步,直冲大队部而去。
“连长,连长——”是二龙的声音。
他停下脚步,转过身,二龙谄媚地站在面前。
“连长,你看,这汉奸死了,他儿子跑了,咱就像没事干了似的。”二龙搓着手,没话找话地说。
“还想你当排长的事吧?”李茂生不耐烦地戳穿了他。“没有他们,你也一样可以想办法立功。只要你有了功劳,还怕没有出头之日?不过,这办法得你自己想。先得做出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来,让人服了你,这事自然也就有着落了。天天追着我,我也不能一个人把你提起来。”“是,是。”二龙哈着腰。“那咱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李茂生见他也学着套用自己常说的话,不觉笑了。
“你这兔崽子,别的学不来,学这个倒一套一套的。好好按我说的干,会有大出息。”二龙“哎、哎”着走开了。
李茂生走到队部门口,见驼爷从果园方向走来。他恨这个死罗锅,这几天他老和汉奸站在一块,对自己爱搭不理的,可又得罪不得。毕竟,他是村里最受敬重的老红军战士,虽然屁事不顶一个,却敢说强硬的话,他要犟起来,三头牛都拉不回,甭说别人,连李茂生也奈何不了他。
“驼爷辛苦啊?!”说出这句话,李茂生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
驼爷“嘿嘿”一乐,不知是缘于茂生这句话还是他固有的性格。“连长这几天也够忙的啊?!大队里这档子事,没个当家人还真是不成。”驼爷说话断断续续却声如洪钟,让茂生好一顿琢磨:“这老家伙,说的是真心话还是讽刺啊?”“哪儿跟哪儿呀。”茂生满脸堆笑,“就秀水村村民的觉悟,即使没我,不也还像一根绳儿似地。”他整了整军装上衣扣,用手象征性地扇了扇,自我解嘲似地,“这天,真他娘的热,都这时候了,也该凉快了。”“是啊,是啊。”驼爷应和了一句,走开了。
李茂生站在那里愣了半末,整个秀水村,除了这个老家伙,没人敢对自己这么不冷不热的。不就是走过一段长征嘛,可怎么连老婆也讨不上,闹得个断子绝孙?他“呸”地吐了一口痰,推开队部的门。
墙角还堆着二龙从小强手里抓获的半袋子赃物,可能是跑进鸡什么的来了,周围还有散落一地的稻穗。本来,有这些证据,他足可以立一次功,从公社得一份喜报;现在,他都有些不知所措了。人跑了,有赃物顶个屁用?不管怎么说,那是跑了一个人,要不因为他是汉奸的儿子,上面追查下来,我李茂生怕是还要吃官司呢。
他退出队部大门,将门反扣,把锁挂在上面。
“天哪,那不是嫣红吗?”他的心“突突”乱跳起来。
“嫣红,没上坡啊?”他忍住内心的狂喜,却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没呢。我娘病了,我跟队长说了一声。也没什么大事,这不,刚回来。”李茂生惯性地把没上锁的队部门打开,“来,来,来,到队部喝点水。”“不啦,还要回家给孩子做饭去。”嫣红故意摆到他身边,两只乳房晃荡着。
李茂生一把将她拉进院里,拴上门,抱着嫣红狂吻起来。
嫣红半推半就,一会软簌簌地躺到在李茂生怀里。
李茂生大口喘着气,半拖半抱地将嫣红放到里间小床上。
两人来不及多述,也顾不得门有没有拴死,就宽衣解带,不觉大动起来。
此刻李茂生的脑子里,已没有身外的世界。什么金钱、名誉,跟这一刻的激情相比,狗屁都算不上。他发疯似的寻找突破口,倘徉在从未体验过的奇妙境界里。嫣红也非凡间物,一颦一笑,一招一式,让李茂生销魂荡魄。他口里不断在咕哝着,手脚不停地忙乱着。他觉得自己就是为嫣红这样的女人而生,也只有在嫣红身上,他才会有使不完的力气。而这个女人的能量也只有遇到他这样的男人才会释放出来。他“心肝宝贝”地狂呼乱叫,仿佛置身于一片奇异的仙境园林中……
正酣畅淋漓之际,门“怦”地一声开了,二人“妈呀”一声惊呼,手不自觉地捂住下身。
李茂生定下神来,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嫣红也穿戴齐整了。李茂生这才蹑手蹑脚地来到外屋,没人,什么活物也没有。站在正屋,就能看到大门依然紧闭。
“真是活见鬼了。”他没好气地咕哝着,心里像惊了枪的野兔子。一阵清凉的风扫过他的面颊,他猛然省悟:原来这恶作剧,竟是这王八蛋搞的。他的心放松下来,回头看到嫣红潮润的脸,饱满的胸,又禁不住扑上去,将她摁倒在床上。
一切潮水一般,一会如狂蜂浪蝶,一会又风平浪静。
送走嫣红,李茂生说不出心里有多快活。这娘们,比自家的黄脸婆强他妈百倍。可惜,这娘们是军婚,不然,我就直接弄过来,把那个黄婆子休了。不成,他进一步想,自己的事业正处在蒸蒸日上的时期,不能因小失大。一旦到了公社成了三把手,别说嫣红,黄花大闺女又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里,他心里更乐了。得好好跟上面疏通好关系,那个吕副主任虽然答应了我,可也只是口头上说说,算不得数,有正式文件才成。何况,他还只是二把手,这事,还是一把手说了算。
他又想起刚刚扭着好看的屁股离开的嫣红,心里更是美滋滋的。刚才的巫山云雨让他通体舒畅,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快意。他倒上一杯水,坐着那把“咯吱咯吱”响的破椅子,双脚架在办公桌上,不知是回味刚才那风雨飘摇的一幕还是想其它什么心事。
猛然,他的心里一紧,身子跟着椅子摇晃了一下,双脚重重地落在地上。那娘们的男人在外当兵,今年也就该退伍了,这种如醉如仙的滋味也算尝到头了。再者,如果这事传扬出去,就不单是耍流氓的问题,是破坏军婚的罪名啊。
他点上一支“前门”烟,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放弃这娘们,还真有些舍不得;长期这么弄下去,非出大乱子不可。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想了多少,反正在头脑一片晕乎中天黑下来了。他回到家,胡乱吃了两个玉米面饼子,早早地躺到床上。下午的兴奋劲儿一过,他感到浑身疲惫,一会就“呼呼”睡过去了。
这个晚上,驼爷家来了两个远房亲戚,一块喝了几盅,便有些醉意醺醺的。说来也奇,那个三麻子到自己果园玩的时候,一直没有觉出什么,他这一死,心里便空荡荡的。在驼爷看来,死个把人也属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哪个人最后不都是埋到那个小坑坑里去?自己这一大把年纪了,离那地方也不远了,也从来没把死活当回事。人嘛,赤条条来,就还得赤条条走,这是自然规律,这个,驼爷并不是看不开。倒是那个三麻子,人老实了一辈子,咋就这么窝窝囊囊地离开了呢?他还不到五十岁,比我这个驼背还小两轮呢,咋说走了就了?窝囊人天生一副窝囊命,全村这么多人,咋就他被抓了呢?也偏偏咋就他去的那个部队败了阵呢?
跟亲戚喝酒的过程中,他就唉声叹气的。他内心里从来没有这么不平过,可三杯下肚,就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幼稚可笑。一个老红军,从来也没把生死当回事;一个千刀万剐的汉奸,倒让自己鸣起不平来了。越想越多,想得越多喝得也更来劲。一杯接一杯,连客人也劝不住。
客人见他连起身都东倒西歪,便要扶他上炕,他哪里肯依?炕小人挤,岂有让客人不舒服的道理?别看驼爷酒喝了不少,心里可明白着呢。他强撑着身体,拍拍肚皮,扶着炕沿把两床薄被抻好了,直到客人躺下,他才晃晃悠悠地离开。
他独自一人朝果园走去。凉风一吹,他清醒了许多;可走了几步,就觉得嗓子眼里有东西往上胀。他靠住墙边的一块大石头,反过手猛捶后背,“哇”地吐了一大口。好像有东西从鼻腔里冒出来,酸酸的,感觉更恶心。不过,胸部倒好受多了。他还没忘了揩揩咳出来的眼泪,然后强打精神挪开步子。
乡村的夜一片静谧,连狗儿们也沉睡了。驼爷踉踉跄跄地走着,不觉哼起了小时喜欢的曲子。哈,好多年没唱了,那些小曲还是那么熟悉。他想起了童年,想起了走过的这大半生。自小父母双亡,吃百家饭熬到懂事。参军那会,还只是个兵蛋子呢。嘿嘿,他不觉笑了:要是在部队混下去,说不定也弄个一官半职的呢。可他留恋秀水村,是秀水村养育了他,他和秀水村有感情哩。
那年月社会还不稳定,再加上自小就是罗锅腰,结果连个媳妇也没讨上。这不,就这么一个人走到头啦。他不知是悲哀还是庆幸,要是娶妻生子,下一辈还是像自己一样罗锅子,这不犯大愁了吗?还好,一个人,无牵无挂就这么过来了,过得轻松愉快。或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也或者是由于自己参加过红色军队,村人都挺拿他当回事。你想,一个孤寡老人,还求什么呢?
第十五章往事萦绕
果园的棚子里,想必另一个看果园的还没睡吧,远远地看见后窗透着微弱的灯光。驼爷紧走几步,觉得酒劲慢慢冲上来,肚子里翻江倒海的一般,再也挪不动步子了。他停靠在湾边一棵歪脖子柳树旁,想歇一会,不知不觉竟迷糊过去了。
不知是梦里还是真的,他听见“咚咚”的声响,睁开眼,只见一个人弓着腰从学校那边跑来,又急匆匆在他面前掠过。他想喊住他,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发不出一点声音。
他扶着柳干站起身,还没等清醒过来,便见远处一片红火光。
“哪来这么大的火?莫不是看花了眼?”他使劲揉搓了一下,狠狠把头摇了几下。不对,不是眼花,明明就是火光。
失火了。这是他的第一个反应。他紧跑几步,拐过大队部,已看到小学校北窗有剧烈的火苗窜出来。
“失火啦——”驼爷先是一愣,酒劲一下子全消了。“快来救火啊——”他声嘶力竭地扯开嗓子大呼,不一会,整个村庄狗吠成一片。
李茂生太累了,躺倒就呼呼大睡,不知什么时候,反正就在梦里,他搂着嫣红继续行苟且之事。突然,听到一阵呼喊的声音,他屁滚尿流地拉起衣衫不整的嫣红往高梁地里蹿。跑啊跑啊,感觉手里一下子空空的,嫣红不见了。他大声呼叫着嫣红的名字,刚喊了几声,上来几个人把他掀翻在地,一个黑脸大汉几个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另几个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狠狠地踹他。他惊恐地尖叫着,强睁开眼睛,一灯如豆,老婆正在推搡他的屁股。
“还做艳梦呢,失火啦!”“失火?哪儿失火?”他边穿大衫边急呼呼地问,同时听到窗外杂沓的脚步声。
“谁知道呢。”他老婆说完,先跑出去了。
茂生快步走到火灾现场,大火已经熄灭,只有断残的屋梁无精打采地窜着小火苗,几个社员正奋力用水泼。一桶水下去,“滋”地冒起一大股浓烟,跟着一股呛鼻的气味。
村民杂乱地围着学校站了一圈,还有一簇人聚在一起不知干什么。他走近前,分开围观的群众,就见一人蹲坐地上,二姐扶着他的后背。看不清面孔,但从“哎哟娘啊”的声音可以判断出此人正是二龙。
“连长,二龙爬到屋上去,一股火苗喷到他脸上,就摔下来了,怕是把腿摔断了吧?”二姐把茂生拉到一边,“要不要赶紧送医院去?”“二龙是为保护国家财产负伤的,当然要送。”茂生拿出军人的作风,果断地说。
当晚,派了几个村民把二龙送往公社驻地医院,二龙的老婆也跟去了。三岁的女儿无人照料,二姐便把她接来自己家。
第二天便传来消息,二龙属轻度烧伤,左小腿腓骨骨折,需要长期治疗。
几天后召开村民大会,公社特别派人来主持,对二龙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表彰,并根据二龙同志病床前的愿望,吸收其为党员。
正是农忙时节,除了安排二龙的老婆,又选了几个年长的作陪护,二龙的女儿小燕暂由二姐看管。
过了几天,二姐带小燕到医院看望二龙,刚到病房门口,就听到病房里吵吵嚷嚷的,从声音知道是二龙的妻子。
二姐迟疑了一下,想到这时也不便进去,就想拉小燕离开。但一句话,又让她停住脚步。
“你这是自作自受,”二龙的老婆哭泣着说:“非要立那个什么功,入那个什么党,当那个什么官。那些有什么好啊,值得拿命来换?这下可好了,自己放一把火,没把自己烧成官,倒把自己烧成废人了,看你这辈子还怎么有脸见人,更甭说当那个什么破排长了。”她越说越气,“你死了也就算了,让我和小燕这辈子怎么活啊——”随着哭声,病房的门“咣当”一声开了,二龙老婆捂着脸跑出来,差点撞到二姐身上。
二龙老婆一抬头,愣住了。
二姐也愣住了。
小燕迷惑地看看娘,再看看二姐。
三人默默无语地来到院落,在东墙下的砖垛旁拣块碎砖坐了,二龙老婆一个劲地哭泣,女儿惊恐地望着她。
“别再哭了,吓着了女儿。”二姐不知该说什么好,安慰地说。
“二姐,”二龙老婆啜泣着靠在二姐肩膀上,“我这辈子完了。他脸烧的变了形,大夫说再也恢复不过来了。”“慢慢会好好,慢慢会好的。”二姐也不知在安慰她还是宽慰自己。
“都是那个李茂生害的,”二龙老婆擦擦眼,咬牙切齿地,“都是他自己想往上爬,想方设法地害我们二龙。”二姐愕然。
“他为了提拔到公社,甜言蜜语地哄我们二龙,说将来的民兵连长是他的。还为了立功,一手策划了这起火灾。那个狗娘养的,还和嫣红勾搭成奸,公开鬼混,让二龙碰上了。反正二龙完了,我要告他,告他破坏军婚,让他不得好死。”二姐心里一紧一紧地,她不知道,这里面还有这么多小九九。她提醒二龙老婆:“这个可不兴乱说,传出去,人家会说你是诬告,这罪名可是不轻。”“这个一点都不假。”二龙老婆理直气壮地说,“那天下午他和嫣红就在大队部做那事,让我们二龙撞上了,怕说出去他会打击报复,一直没敢吱声。”二姐觉得事态严重,但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没理由也没资格管那些事啊。
她装作若无其事地对二龙老婆说:“只要二龙没什么事,就不要操那些闲心了。恶人自有恶报,没了良心还有天理呢。”“可是二龙真的完了啊——”二龙老婆又是一声长嚎,“他已经成了那模样,以后还怎么见人啊。二姐——”二姐来到病房部,查看了二龙的病情,又到病房看了看昏睡的二龙。整个面部围裹着,只露着两个眼孔,黑洞洞的有些吓人。
怕吓着孩子,二姐没让小燕进房间。
回到家,二姐有好长时间搂着小燕。脑子里不断翻卷着二龙老婆的话。她觉得李茂生太可恶,也觉得二龙太可气。表面上一个个人模狗样的,背地里居然干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来,也不怕遭报应。她又瞧了瞧惊魂未定的小燕:这个可怜的孩子,要是他爹真的治不好,可该怎么办啊。
“小燕,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春玲笑眯眯地跑进来。
“春玲姐姐,我看看。”小燕从二姐怀里挣脱出来,跑上前去。
“哇,好漂亮啊!”小燕从春玲手里接过两朵粉色的花。
“春玲姐姐,这是什么花啊?”“这叫月季花。”春玲点了一下她的小鼻子。
“每个月都开吗?”“当然啊,所以才叫月季花。”“下雪的时候也开吗?”“这个……”春玲憋住了。
“你这小鬼头,尽问些没用的。”听着小燕天真活泼的声音,想起二龙烧得不成人形,二姐的鼻子又一阵发酸。又是一家人就这么完了。如果二龙老婆这个时候再提出离婚,那不是更把二龙往绝路上推吗?
吃过晚饭,二姐例外地没有到大街上与邻人们唠闲嗑。她静静地躺在床上,白天的一幕翻来覆去在脑海里折腾。二龙的老婆说的是真的吗?如果真的如她所说,二龙非但入不了党,而且有被抓入大牢的危险。还有,李茂生和嫣红那些烂事早已传得沸沸扬扬,也就李茂生的老婆还蒙在鼓里。她深知这事非同小可,一旦捅出去,有他李茂生好看的。不管怎么说,这可是破坏军婚的罪名啊!这个李茂生也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这种事居然也能做出来。俗话说:砖墙石头墙,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也不知怎么心思的,就好像别人都是傻瓜就他一个聪明人似的。
思来想去,她拿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上告?告诉谁去?不告?这事会越闹越大,说不定会惹出更大的乱子。二龙是不行了,自己玩火,就图了个党员的名号,即使没人追究,也很难在人面前抬起头来。就是可怜了小燕了,如果没有了爹,这孩子不就跟自家春妮一个样?
春妮?想到把这事跟春妮联系在一块,她自己都吓了一跳。是啊,春妮。她在内心里翻腾着,这孩子命也够苦的,打从出生的那天起,就没见过爹什么样儿呢。但是她又不觉得苦,因为她还没懂事的时候,又有了爹,而且,还有了个比她小几岁的妹妹。看她青春活泼的样子,就知道她心里什么结都没有。
可是,小燕就不同了。她现在还不知爹和娘的那些事,可慢慢大了,开始懂事了,偏偏爹闹成了那个样子,即使保住命,这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如果她娘再提出离婚,这个家还能成个家吗?
也不知折腾到什么时候,有根回来了,闷着头就往被窝里钻。
看着这个木头样的男人,她心里哭不得笑不得。跟他结婚十多年了,一共说过几句话恐怕数指头都能数得过来,要不是她二姐性情开朗,说话像开了闸的河一样,这个家还不憋死?好在,春妮完全随她爹,而春玲却是自己的翻版,她心里又踏实些了。
想到春妮她爹,她就再也没法入睡,十几年前的一切像串串碎片慢慢连接成为一体。她坐起身,小隔间的灯还亮着。她蹑手蹑脚走下炕,推开了小隔间的门。
煤油灯在长条桌靠床的一侧亮着,“啪啪”地弹出两个小火星,火苗闪晃了一下,就又稳定下来。春妮的脸正对着灯光,一本书还紧紧攥在手里。
“这孩子,睡觉也不吹灯。”她嘀咕着,想走上来把灯吹了。可再一次看到女儿熟睡的脸一下子绽出一个浅浅的微笑的时候,便禁不住坐在床沿,细细端详了半天。
是啊,这样子,多么像他当年的爹。可惜,她这一辈子也见不到她的爹了,她的爹还知道有这个女儿吗?也不知怎么了,守着女儿,她开始念叨春妮爹的名字,想起他们相亲相爱的日子。
是啊,自从爹死了,娘失踪了,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昆明的大街上,那是怎样的孤苦无助啊。不知为什么,那个年轻英俊的军官就跟着自己走了半条街,还主动提出收留自己。她也知道他一定另有所图,可在那样的环境中,冥冥中注定了她无法摆脱。是啊,如果没人收留自己,不是流落街头冻饿而死,就是堕入青楼。
那个军官很坦然地告诉她,他老家在东北,家里也有老婆,还有一个孩子,可孤身一人在外,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去,便想再安一个家。那天偶尔在街上闲走,就看上了二姐,再也抹不去。从他的脸上,二姐觉得那人不坏,而且,在战乱的年月,哪里还有更好的栖身之地?
婚后的日子是幸福的,一年后,她有了可爱的小宝宝。又过了两年,她又面带潮红地告诉丈夫,自己又有了。丈夫喜得像个天真的孩子,把她当成可爱的公主,不只自己对她疼爱有加,还吩咐手下对她无微不至地关怀照顾。可还没等到孩子出生,她就从丈夫忧郁的眼神里预感到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果然,丈夫告诉他兵败了,要撤到一个孤岛上去,以求东山再起。由于飞机吃紧,只能先把儿子送过去,再来接她和肚子里的孩子。
二姐相信丈夫,忍住泪点点头。她知道丈夫这么做也是出于无奈。可等到女儿出生了,已经会叫娘了,那个男人还没有回来。她哭干了眼泪,知道他再也不可能回来了,便心如死灰。她想就此了结生命,可面对滔滔江水,怎么也下不了决心,是女儿天真的笑脸和稚嫩的啼哭唤醒了她。还有爹临死说的话一遍遍在耳边回荡:回老家去!回老家去!
她回到了秀水村,眼前的一切告诉她这世道变了,跟原先大不相同了。从大会小会里她也明白那个男人再也不可能回来了。她不敢告诉任何人,那是她心底永远的秘密。可是,他带走了儿子,那个“狗子”还是她起的,丈夫笑她给儿子起这么个难听的名字,她说:“名字是难听点,可是好养活。”丈夫也就一笑了之。
秀水村的人听说她的女儿叫“狗子”,都提议让她改了。虽说名字只是个记号,可一个女娃儿家起这么个名字,叫起来都觉得别扭。可她就是不听,她的心事只有她一个人清楚。
我这是怎么了?她抹抹眼角的泪。想儿子了吗?她说不出,分别的时候,儿子才两岁,她的印象中,也只是一个普通娃娃,记忆最深的就是给他过百岁时那种欢快的场面和小娃娃纯真甜美的笑脸。
灯芯又“啪”地跳出一粒火星,还没等落到桌上就灭了。
要是儿子也在身边该多好啊,也都是大小伙子啦。她不禁轻轻摸摸女儿的脸蛋,虽说没有城里人的那么细腻,但骨子里掺杂着她和丈夫的基因。要是也还是那个丈夫,也还有那个儿子,会有多么温馨啊!想着想着,眼睛一阵发热,泪不觉又涌了出来。
女儿翻了一下身,书“巴嗒”一下掉在地上。她呓语了一句什么,甜甜地笑了一下,又呼吸均匀地睡去了。
第十六章变生意外
李茂生最近有点烦。
他从村民闪烁和眼神和含糊其辞的言谈中仿佛预感到了什么。那个二龙也真够笨的,我要他设法立功,可也不该这么做呀?现在好了,烧成这样子,得了个党员的虚名又有啥用?或许现在人们还把你当积极分子,可事情一过,还不得照常过日子?可就那模样,还出得了门吗?还有那个嫣红更可气,明明最近关于我的风言风雨这么多,可她偏偏跟猫儿见了腥似的缠住不放。满脑子里尽是不开心的事,压在她身上也就没有了先前的快意。而且,她越是浪声浪语,他就越觉得是在拆自己的台。这样闹下去,传到上面,别说公社第三把交椅,我这民兵连长还干不干?甚至,上纲上线,还不得把我拿去蹲大狱?
他警告了嫣红几次,最近风声太紧,缓一缓再说,可那娘们就像吃了秤砣一样,铁了心地往我身上靠。这下可好,狐狸肉倒是吃到了,可这一身骚惹得也不轻。他像个丢了魂的野兔子,左冲右突,不知如何是好。
那天他到医院看二龙,那个跟屁虫一样的家伙居然也敢跟自己唱反调了。那张脏乎乎的臭脸,恶心死人了。可他还得装出一副关心的样子。
“二龙,你好好养着,反正药费大队给你报销。等你伤好出院,我保你当上民兵排长。”“连长,”二龙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你看我这模样,还能好起来吗?”“能,能。”茂生随口应和,其实,他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甚至还恨恨地想,怎么不一下子烧死算了。这话当然不能说出口,能听到的声音是:“你入党的事给你解决了,我还跟公社要了给你的嘉奖令,通报全公社向你学习。”“唉——”二龙并没有他预料中高兴和感激。“躺了这些天,我也算明白了一个理。人活着,不用追求这追求那的,能舒舒服服过个平安日子就比什么都好。”从医院出来,李茂生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因为那个三麻子的事,闹的倒像是自己做了汉奸似的,人人都不拿正眼看自己,连自己的爹也人前人后地说自己给他丢了脸。人们见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涎着脸讨好,而是远远地躲开。
看来,这秀水村是不能再呆下去了。可离开秀水村,又能到哪里去?这里才是自己的家,这里有老婆、孩子。想想二龙的话也没错,自己争来争去,争到个啥?如果能到公社当上三把手还好,如果狗屁官也混不上,还怎么见人?
想着想着,他的脚步不知不觉移到了公社大院门口。
对了,再找找吕副主任,探探口风再说。
“啥?你还想这事啊?!”吕副主任的口气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本来呢,我已经把报告打上去了,如果没有太大的障碍,也就差不多定下来了。可今儿个上午,县里突然来了个调查组,说你跟村里一个什么人有奸情。茂生啊茂生,这种事你也敢啊!?”他手拿茶杯在桌上顿了顿。“村里那么多女人,你沾哪个不成啊,偏偏惹个当兵的老婆?如今什么年代你懂不?破坏军婚,可是要入大牢的。”“主任,你也相信?根本就是无事生非。”茂生自己都觉出有些心虚。
“没有最好。”吕副主任的口气缓和了一些,“也许是有人嫉妒你,诬告你,不过,上面既然调查下来了,我也不能袖手旁观。如果没事呢,屎盆子也绝不会扣到你头上;如果真有呢,你可得吃不了兜着走。”不冷不热的话真像屎盆子浇了个透心凉,坐也不是,站也不行。
他自己都不知是怎么走出公社大门的。一路躲着人往回走,连人们给他的笑脸也以为是故意嘲弄他。进到家门,正在给鸡拌食的老婆也不似以前那样问声“回来了”,而是阴阳怪气地。他觉出有些不对劲,想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可扭曲了几次,怎么也笑不出来。
他刚要进屋,就听得背后老婆冷冷的声音:“李茂生,你干的好事。”他扭转头。
“怎么了?吃枪药啦?”“你别装蒜,全村人谁不知道,就瞒着我一个,把我当草包了啊?要不是县里来了调查组,我还真被你这王八蛋蒙在鼓里了呢。”别的话还不打紧,一听“调查组”三个字,李茂生脑袋“嗡”地炸开了。
“啥?你说啥?啥子调查组?”他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你也有怕的时候啊?”老婆蔑视的眼神把他的心一下子推到了枯井里。
“你个臭娘们,你跟我说清楚——”李茂生也说不出哪来的那股无名火,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撕过他老婆的头发,扭到在地,一只拳头狠狠地砸了下去。
就这,他觉得还不解气,立起身又踹了几脚,他老婆哼都不哼一声。他有种莫名的恐惧,走了几步又回过身,在老婆的鼻孔处试了试,没有一丝气息。
他惊恐到了极点,在院子里转了三圈。完了,跟嫣红的事闹出来了,老婆死了,自己这条命也该到头了。
但他还是清醒的,又折回来,尽他自己的努力给老婆做人工呼吸,见仍没有动静,他真的害怕了,想喊人,可试着开了几次口,一个字也没有吐出来。他冲出门外,自己都不知要去干什么。转了一圈回来,下意识地又凑到老婆跟前,依然没有一丝气息。他觉得自己这回真是死定了。自己这么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怎么几天的功夫就这么人不人鬼不鬼了呢。而且,即使老婆不死,自己也没脸在秀水村活下去了。
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心里闪现: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去。当他想到这里的时候,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他想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舀了一瓢冷水浇到头上。不成,我不能就这么死去。他转过身,老婆横卧的尸体又一次阻挡住了他的视线,刚刚打消的念头重又浮现出来。
说不出是什么驱使,他从院子的一角拿过小方凳放在横梁下,将绳索悬在梁上,跨上方凳打个死结套在脖子上,一脚将方凳踢翻……
三魂荡荡,七魄悠悠。
高山流水,茂林修竹。
李茂生自己也不知这是什么样的所在,只知道所有的一切都透着灵动和生气,优雅而亲切。
“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天堂了吧?”李茂生心里琢磨,身不由己地跟着一个影子不知不觉地往前走。人人都害怕死,真来到这里,其实也没有什么啊?正胡思乱想,只见一骷髅状的人近前来。笑迷迷地对他说:“你也来啦?”这一惊非同小可。
这不是那个三麻子吗?是了,他也死了,刚死了没几天,可能正在这里等我吧?他怎么也会到这地方?他这样的人只配下地狱才是。自己可不愿意跟汉奸在一个地方。我是谁啊,我参过军,是堂堂正正的党员,怎么能跟这种人在一起呢。可是,可是,这里是天堂啊!
他想跑,躲得离汉奸远远地,那人却死死的抓住他的衣领。对了,自己还穿着那身半白不黄的军装呢。这老东西,活着没让我清静,死了也找我麻烦。他怒不可遏地撕扯着,嘴里不住地咕噜着什么。
又听得有人轻声细语地说:“醒了,醒了。”他有些奇怪,自己不是明明死了吗?怎么会听到老婆的声音?是了,老婆也让自己打死了,她在这里,也一定饶不了我。他想退,那个三麻子正凶神恶煞般地向他张着手;往前跑,老婆的狰狞可怖的嘴脸又挡住他的了去路……
正进退两难之际,隐隐听得女人的呜咽:“茂生,茂生,你不能死啊。你可得活过来啊!”分明是老婆的声音,熟悉而浑浊,似在眼前就遥不可及。天堂也跟人间一样吗?他正疑惑,又觉的有人轻轻攥住了他的手。
“没事了,这下可好了。”嫣红,是嫣红。那么娇柔的嗓音,也只有嫣红配得上。
那声音隐隐退去了。
“嫣红——”他大声呼叫,冷不丁一下子坐起身。
残阳歪斜地射在床前,老婆面无表情地直视着他。
“这是在哪里?我不是已经死了吗?你——是人是鬼。”“想做鬼,没那么容易。”还是老婆冷冷的声音。
噢,不对,刚刚老婆还哭着不让自己死的,怎么现在又变了一个样子?
哦,死不能死,但活也活不舒坦。
“这是哪里?”“医院。”还是冷冰冰。
“我没有死,我居然又活过来了。”他痛楚地狂呼乱叫,“谁?谁这么狠心把我救下来?”他在心里呼喊着,痛哭得捶胸顿足。
哭累了,他停下来,头脑也清醒了许多。是的,自己明明把绳子套脖子上了,怎么会在这里?他隐隐约约记起了之前的一些事。对,是那个吕副主任说要调查我的,还有老婆说县上的调查组进村了。怎么会?我一个堂堂的民兵连长,就为这点事来调查我?这让我的脸往哪儿搁?完了,我李茂生这辈子算是完了。不对,我跟嫣红的事一直偷偷摸摸做得天衣无缝,外人怎么会知道?
一连串问号在他的脑际萦回,似乎那么简单,简单的不需任何解释;又那么大张旗鼓,让自己无处遁形。不就是玩个女人吗?倒像是我李茂生犯了天大的政治错误似的。
他清醒了,就像做了一场梦。梦醒了,新的一天也就开始了。只是他不明白,老婆已经被自己打死了,怎么跟没事人一样?他想解开这个谜团,可这种事又不好直接问。
他又躺下来,像犯了错的孩子,在受到大人的教训之后,一句也不敢顶撞,乖乖地躺在那儿。
自己刚才说什么啦?对,嫣红。嫣红怎么了?为什么我叫嫣红的时候老婆会在身边?嫣红不是这样子的,她体格风骚,莺声燕语,恣意狂浪;而这个女人,一张苦瓜脸,说起话来就像河东狮吼,令人生厌。唉,完了,我和嫣红的事人人都知道了,我还怎么在秀水村抬起头来?这倒是次要的,人们说过也就完了;最令人担忧的上面还来了个什么组,真的假的啊?不像是假的。我听老吕说过,老婆也说过的。是的,如果不是老婆亲口说,我怎么能对她下此辣手呢?
自己受了这么多年良好的教育,难道到这里就全完了吗?他不知是想象还是进入了梦中,也不知是人间还是天堂或是地狱,反正就这么茫无头绪地驰骋着。
一会是嫣红甜蜜蜜的笑脸,水蛇腰在眼前不停摇摆。他“心肝儿肉”地叫着扑上去,可怀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她明明就在眼前的啊,可怎么就听她在身后嘻嘻地笑呢?赶紧扭回头,一个厉鬼正面目狰狞地用嘲弄的眼光扫视他。他心神晃忽地闭上眼睛,厉鬼消失了,却有一个战战兢兢的声音似乎在轻声耳语:“连长——连长——”跟着出现了一张焦炭样的脸。是谁?谁会这么低声下气。是二龙。没错,一定是他。不过怎么面目全非了呀?是了,他为了抢救集体财产被火烧了。唉,这个二龙呀,干么性子这么急?
“嘿嘿。”他不觉笑出声,不知是笑二龙还是笑自己。连长?我还是连长吗?人人都知道我是盗窃犯,人人都知道我的风流事了。前面这事还没有什么,跟嫣红那些烂事可把自己给毁喽。为什么他男人是个当兵的呢?这事又是怎么捅到上面去的呢?
他翻来覆去的问自己,肯定了又推翻,推翻了再肯定。他的泪不觉又顺着眼角渗出来。是,眼泪,自己还活着。不过,那个三麻子真的死了吗?二龙真的烧成这模样了吗?老婆不是被我打死了吗?我明明记得自己是上吊了的呀?一连串的问号折磨着他,他觉得自己真要窒息了。
还好,嫣红又来了,还是那张勾魂摄魄的笑脸。玉米地,草垛旁,大队部的小床,嫣红家的土炕,颠鸾倒凤,蜂飞蝶舞,欲仙欲死。
嫣红真的出现了,还是那么轻盈的脚步,正推开自家的大门,回头嫣然一笑。他心荡神摇地跟进去,一把抱住她。却是空的,闪了个趔趄。他举目回望,正要找寻,但见嫣红手持菜刀望空劈来,嘴里还喊着:“你害了我,你害了我。”他急忙躲闪,明晃晃的刀影划了一道弧线,就见左手飞离出去,手腕处登时一阵剧痛。
他杀猪般“啊”地一声嚎叫,把正在给他挂吊瓶的护士吓出一身冷汗。
第十七章强暴菊花
大队部高音喇叭上说,最近两天将有暴雨。柱子坐不住了,跟有良商量,是不是晚上加夜班,把已经晒得差不多的豆子压好了扬出来。
场院坐落在村东端,距李有才的新家不远。没有月光的晚上,老远就能看见村东头雪亮的灯光。灯光下,不管男女老幼都一刻不停地忙碌着,有的用木板在摊开的豆棵上甩打,有的把已敲打得不成形的豆棵用木杈推到一边,另有人堆成一大垛一大垛,剩下的带豆皮的堆成一大堆,然后有几个青壮劳力借着风势扬场,半边场院里弥漫着风吹起的豆皮碎末。桂爷从牲口棚里牵出两匹骡子,拉上两个大碌碡,边哟喝边滚碾起来。
毓秀和巧云也参与进来。所有这些对她们来讲都是新鲜的,她们使用着各种不同的工具,体验着各种不同的滋味。丰收的场景总是令人难忘,不光农民如此,她们也一样受到感染,心里喜气洋洋的。
在忙碌的人群中,一个包着花头巾的姑娘引起了毓秀的注意。这不就是那个吃“忆苦饭”时大骂李有才的菊花吗?这么久了,一直没见她露面,今晚到是新鲜,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
巧云当然不知这里面的猫腻,谁跟谁根本还分不出来。不过,她天性活泼好动,跟谁都能搭上话,甚至一口一个“哥”,把李有才都叫得晕头转向。
菊花正和一群中年妇女把已经扬好的豆粒往麻袋里分装,那也算是力气活了,但毓秀看得出,这女孩力气蛮大的,大概也与她强健的身体有关吧?
看到菊花,她的眼神不自觉地寻找有才。也是从吃“忆苦饭”那天开始,她意识到农村这种男女关系倒也挺有些意思,露骨,却保持着天然和纯朴。而且,这几天,她到是觉得,李有才这人本质上并不坏,可能只是从小缺少些管辖就是了。那个菊花,根本算不上什么漂亮姑娘,若是换成年轻小伙子,还真未必瞧得上他。倒是那个有才,年龄比他大了那么多,说不定正会疼人呢。
嘻嘻,她自己也不觉暗笑起来。这是想什么呀?一个大姑娘家,不往正经事里想,偏偏想这些歪门斜道。是不是自己也开始有这样的感觉?一个念头从心底窜出来,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好在,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只顾忙碌,没有谁理会她在想什么,她也和巧云一起,拿一条中间带滑轮的木棍,学着其它妇女的样子,在晾晒好的豆棵上敲打起来。
这阵仗,巧云还是第一次参与,兴奋而又好奇,干得特别卖力。可是,不一会,就觉脚麻腿酸,胳膊无论如何也使不上劲。啊,这样的事,跟书本上学得相差十万八千里哩。过去守着文字的时候,只觉得劳动也是快乐的,没想到真的干起来,远不是自己想象的那种滋味。不过,周围人的热烈和欢快还是感染着她。再加上,社员们了解这些城里娃,平时让她们干最轻快的活,这个时候,也多次嘱咐她俩该歇的时候就歇着,不用不好意思。
也不知干了多久,巧云听到柱子过来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所有人都歇下来,走向一个拐角处。从他们嘻嘻哈哈的笑语里,知道他们是各自小解去了。他们似乎一点也不避讳什么,手提着裤子就从黑影里出来,又走向另一个发着暗光的罩子灯旁。哦,那里有几只桶,正冒着“腾腾”的热气。
“来啊,先喝点绿豆水,别中了暑。”是柱子的声音,但看不到他人在何处。
“快啊,喝水水哩。”是李有才故意逗笑的声音,怪里怪气的,惹得几个妇女笑起来。
“二流子——不,李有才,嘻,”一个妇女扫了柱子一眼,“改过来不扣工分吧?”柱子没有回应,只是呵呵地笑,笑过又用了毛主席的一句经典语录:“犯了错误不要紧,改了就是好同志。”旁边有几个小孩子学着他说话的样子,凑到李有才面前:“二流子哥,不,有才哥。”也转身,“队长,不扣工分吧?”又是一阵稀稀拉拉地笑声。
毓秀和巧云也过去,喝了一碗绿豆水。毓秀抬起头,就见李有才直朝这边看,似乎打招呼的样子,只好报以浅浅的微笑。
不知怎么,毓秀有种特别的感觉,那个李有才的变化似有些不可告人的东西,至于到底是什么,似乎又解释不清。毕竟,那是大男人的事,自己一个女孩子家,也只是凭感觉而已。不管怎么着,来到秀水村,即使成为这里的村民,也跟他没有太大的瓜葛,反正尽量避开一些就是了。但巧云不在乎这些,还是笑嘻嘻地一口一个“有才哥”地叫。每到这时,毓秀就观察出有才异样的眼神里有一些慌乱的东西,隐隐地,有些后怕。
自己这是怎么了?毓秀问自己,刚刚还觉得这人不错呢,怎么又往歪处想了呢?她又暗笑了一下,回到其他妇女中间。
正好有才也走近前,有个妇女撺掇他:“有才,好久没见菊花了呢,你把她藏哪里去了呀?”有才“呵呵”地傻笑着:“刚刚不是还在这里的嘛,怎么会是我藏起来?”“有没有上手啊?”又一个妇女调笑了一句就捂着嘴笑起来,其他人也跟着笑。
“是啊,是啊,趁着这热乎劲,生米做成熟饭得了。不然啊,到手的鸭子再飞了,你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喽。”有才只是嘿嘿笑,朝另一边走了。边走边扔下一句话:“臭娘们,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所有人都投入到紧张的而欢快的劳动中了,没有人注意到有才干些什么。不知过了多久,有一个人直起身子边捶背边疑惑地问了句:“有才这小子藏哪儿去了?”人们仿佛才省悟过来,“是呀,好长时间了呢,也没言语一声。”一个妇女插话说:“这是人家的秘密,也要告诉你吗?说出来你们也不信,有才和菊花到垛后面藏猫猫去了呢!”一句未了,一圈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晚上,有才心里特别复杂。刚才妇女的那句话,又勾起了他诸多心事。是啊,也难怪城里人看自己不顺眼,就连菊花这样不成人形的居然也不把自己当人看,可见,这三十年真是白活了。
回头想想,也真是奇怪,自己的习性这么多年没人能管得了,自打看到这几个知青,便于不觉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特别是当那个张嘴就笑的巧云来了后,自己都说不出为什么,嘴也甜了,腿也勤了,连“二流子”这名号叫得人也越来越少了。而巧云那一声声“哥”叫得心里直发痒,但他还没糊涂到自信她会爱上自己的地步。爱?呵呵,他不禁笑出声来。农村这些老爷们、老娘们知道爱是什么玩艺儿呀!娶妻生子,也就是这么一个传统,办起事来跟那些猪啊狗的没什么区别。两个人凑到一堆,然后生一大堆孩子,就这么一辈辈传下来了。
可就是这么朴素的生命传承方式,他李有才也拥有不了,心里不免有些窝火。他不懂什么叫爱情,可他打心眼里觉得城里的女娃娃们好看,说起话来莺声燕语的。巧云那两个甜甜的小酒窝,梦里都出现过好几回哩。
那自己还追个破菊花干啥?也还是说不清,可能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吧?母亲三个儿子,就剩下我一个了,虽说给定了个“烈属”,那也只是块牌牌,过年过节多拿几个鸡蛋,多分几斤大米就是了,至于更多的好处,他李有才并没见到。但他能觉出来,人人都尊敬他的母亲,只要有好事就先想着他们家。连自己这么不成才,队里还是照顾着。
当然也有另一层意思。虽说不懂哈子叫爱情,动物的冲动还是有的。那次跟菊花在医院里陪床,就觉出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这种味道吸引他恨不得上去咬上一口。不,还不是咬,是想抱起她圆滚滚的身子,扒光她的衣服跟她做那事。他从来没做过,没做过并不等于就不想。他想象不出那会是什么样的滋味,但有一次晚上做艳梦,就梦见跟菊花在高粱地里做那事了。他感到特别快意,一高兴就醒了,醒了才知道褥子湿了一大片。
那天他看见李茂生的老婆偷苞米,心里一直系着一个大疙瘩。那不会是真的,他对自己说,自己好做梦,那恐怕也只是一个梦吧?但那个梦也太真了,比跟菊花做那事要真得多。何况,李茂生就真真切切地跪在自己面前。还有,那天也是接近夜半,从他家路过的时候,传出来的那香味就是煮熟的苞米的味道。是的,把这一切串起来看,这个民兵连长敢情是监守自盗。明地里一口一个大公无私,暗地里也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且干得天衣无缝。如果不是自己这两次奇遇,谁会相信那个口口声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家伙居然是个披着人皮的狼。
还有更邪乎的,李茂生竟然狗胆包天,和什么嫣红勾搭成奸。也别说,那娘们,还真是惹眼,别看已经生了两个孩子,比菊花好看多了。可她男人是当兵的,沾惹她,罪名可不轻。连自己这个烈属都有贼心没贼胆的,那个李茂生也不怕惹出大乱子来。女人是惹祸的狐狸精,这话一点不假。瞧现在沸沸扬扬闹的,连上边调查组都下来了,听说连长也撤了呢。想必,这李茂生有好戏看了。
不过有一点还是令他欣慰,菊花不再像以前那么执拗了。当然也得益于前几天菊花娘病了,自己所付出的代价感动了她。住院的那几天,自己就像个孝子一样守候在床边,虽然菊花开始说自己赖皮,可“赖”了几天之后,她也认了,而且,开始有了笑模样。还是柱子说得对,只要自己坐正了,就会有女人喜欢。
这个晚上,他一直盯着菊花在灯影里晃动,偶尔也会打眼瞅瞅巧云。当然,菊花跟巧云没得比,可也不算很难看。而且,就自己这模样,有个菊花也算烧高香啦。好在,那天菊花爹说了,不管怎么说,菊花得找个当庄的,好照顾老爹老娘。他踅摸了一圈,除了自己,还真没个比自己更合适的。自己跟菊花这事虽没定下来,可哪个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啊!菊花大概也意识到了,没有男人向他抛眉眼,也没有媒人敢向她提亲。甚至那天二姐还跟自己开玩笑,说如果自己学好喽,她来保这桩大媒……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看来真是想媳妇想疯了。还别说,长这么大,还真没尝过女人什么味道呢。他也曾牵过菊花的手,尽管她很快就甩开了,没有好好体验一下到底是啥样感觉,但还是觉出心里是跳得跟平时有些不同。特别是那天,菊花还把他送出了医院大门,自己猛地抓住她的手,她也没像原先那样很快抽回去。瞅她那一眼,看上去脸上还有些红晕。看来有些门道,他给自己壮胆,这样子还不能说就是自己的了,得像狗蛋他娘说的那样,生米做成熟饭才行。
喝绿豆水的时候,他正巧看见菊花那块花毛巾下的眼神似乎在向自己传递着什么,他心里“噗噗”乱跳。再加上昏晕的灯光下,菊花似乎也漂亮了些,特别是刚才那个笑,跟巧云的差不了多少。他有些心痒难耐,说不清自己想干什么,就是有种抱一抱菊花的冲动。趁着黑影里没人看见,他很快地拉了菊花的手一下,菊花也没有显出生气的样子。何况这一下亲密接触,竟让自己第一次尝到了触电的滋味。
他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发凉,仿佛一只被网住的兔子,左冲右突,就是找不到出口。
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他恨恨地想:武力解决未尝不是最好的办法。
他鼓足了勇气,四下打量了一下忙碌的人们,感觉没有谁注意他,便以拿木锨为名凑到菊花跟前说有件事想告诉她,她也竟没有拒绝,跟他来到那个大草垛后面。
他感到自己呼吸粗重,眼看要窒息了,菊花的催促才提醒了他。
“到底什么事?快说呀。别在这里傻呆着,让人家笑话。”他在心里不断地鼓励自己要勇敢,口里却嗫嚅着:“我,我……”还没等菊花进一步质问,便猛地抓过菊花的手。
菊花一惊,想甩,但甩不开,还没等反应过来,有才猛地将她扑倒,就来撕扯他的衣服。
她想反抗,但那个男人死死地将自己压住;想喊,但嘴里像是塞上了什么东西。她只觉得胸腔发闷,脖子热辣辣地,粗重的呼吸夹杂着臭哄哄的气味扑鼻而来。
说不出是委屈还是难过,面对滋意蹂躏她的男人,她木雕一样一动不动,泪水汩汩从眼角涌出来。
第十八章茂生自杀
距离村庄二里地,有一座百米见方的水库,月光如水的夜晚,景色有些惨白。
李茂生穿戴齐整地站在水库的一角呆愣着出神。这是他一生最清醒的时刻,凉风袭来,感到阵阵寒意。现在还是农忙季节,劳累了一天的农人们在街头凉快了一会就都回家睡觉,准备明天的收割了。
这样的活李茂生也不是没干过,他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力气,就像他在入党时宣誓过的,要为实现什么目标奋斗终身。当了三年兵,成了他一直以来的荣耀,他不再满足于“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理想生活了,他有了更为远大的志向。这不,还没扛几天锄头,就干了民兵连长,威信高了,农活也干得少了。唯一所做的就是带那么几个人,把公家的庄稼看好喽。然而现在,什么荣誉、信念、理想、前途,一切都成为过眼云烟。他多么想再回到原先的小日子,没有忧愁,没有烦闷。但此刻,他已心灰意冷,他知道自己怎么也回不到从前。
又一阵夜风袭来,借着月光,他看到湖水泛着鱼鳞状的波纹轻松地游弋,水库另一侧的芦苇也跟着“涮涮”作响。多么熟悉的声音,曾经陪伴他度过多少个美好的夜晚。然而,现在,在他的耳朵里,变成了一曲舒缓低沉撕心裂肺的哀乐。
这座水库还是自己干上民兵连长的第一年修建的,在他的带领下,那热闹的场面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个时候,人们敬他、宠他,把他看成秀水村的天神。他下凡来唯一的目的就是让秀水村多打粮食,让人人都填饱肚子。到那时,他就是秀水村的佛,像关老爷一样让人供奉。
几年下来,果真如他所料,虽然村民没像佛一样供他,却从一个个谄媚的脸上感觉出他在秀水村的地位和威望。只有一点令他遗憾,秀水村并没有因为他而变个样。几年下来,秀水村还是原先的秀水村,甚至,吃不上饭的日子也常有。他觉得,要想改变秀水村的面貌也只是个人的一厢情愿。他的心懒了,甚至开始为自己设计的宏伟蓝图感到好笑。
他紧了紧披在身上的黄军装。噢,就是这身军装,伴着自己在部队出尽了风头。不仅立了功,还入了党,不久又手握秀水村的军权。他得意地笑出声来:这些年也够风光的了,可能是因为风光的过了头,就接二连三地闹出这些事来。这个晚上,他躺在床上,无论如何也没法入睡。借着透进窗棂的月光,他看到老婆酣睡的样子,心里一阵恶心。他不禁想起嫣红来:那骚娘们,真她娘的过瘾啊!可是,他又咬牙切齿起来了。要不是她,现在也不会沦落到这一步,弄得自己做人不成做鬼不能。
我李茂生算是完了,秀水村再也没有我的立足之地,我的荣光永远只属于过去。我没法在秀水村再呆下去,到公社做第三把交椅的愿望因为沸沸扬扬的“嫣红事件”早已化为泡影。这还不算,调查组还真像吃了秤砣似的,铁了心的要弄个水落石出,这不是把我往死里整吗?
从出院那天开始,不,从他扇老婆那记耳光的瞬间开始,他就觉得完了,生命对他来讲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一个一直以来堂堂正正做人、视荣誉为生命的人居然做出这种事,不仅愧对自己,更愧对多年来受的教育啊。
他折腾了半夜,怎么也睡不着。其实,昨晚他就想好了,既然这个世界对他没有意义,也就没必要再留恋它了。但即使死,也要死得像个男子汉。他思来想去,觉得这一生最大的功绩就是带领村民建了这座水库,它是全公社的样板,落成那天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他心里也像吃了蜜一样甜。那个公社的主任还拍着自己的肩膀说:“小伙子,有能耐,有前途。”是啊,前途。虽说还只是民兵连长,但实际上是秀水村的掌门人;而且,也就是在不久前,吕副主任还亲口许诺他到公社当三把手的。光明的前途、辉煌的未来正向自己招手呢。可花开花落,潮涌潮伏,只在眨眼之间,既在意料之中,又出乎预料之外。才几天的功夫,一切全完了,完的那么干脆、彻底。
有时他想,就做个普通的秀水村民算了;但另一个声音告诉他,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了。是啊,在秀水村,还有自己的容身之处吗?他想点头,最终还是苦笑着摇了摇。隋小强事件他看得比谁都清楚,村民已经不把他当人看了。那自己是什么?没有答案。殴打老婆的一幕重又显现出来。说真的,自己对这个世界没什么值得留恋的,死了,那个黄脸婆也就少个伴,只可惜了孩子。是啊,孩子,天真灿烂的笑脸让他不敢想更多,怕动摇了自己的决心。
他朝水库连移了两步,风似乎更大了,水击打着石砌的水库边缘发出“咣当”“咣当”的巨响。也就在前不久,也是这样柔和的夜晚,月光轻轻洒在他和嫣红身上。就在这附近的草垛旁,他们忘情地狂吻。唉,他轻叹一声,心里最割舍不下的倒是嫣红了。他转回身,来到他和嫣红放荡的地方,抓起一把枯草嗅了嗅。哦,还掺杂着嫣红淡淡的体香。
但这些都永远的成为过去了。他们不可能再有未来,非但如此,他甚至没脸再见她一面了。也正因如此,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他带着嫣红的体香和狂放离开这个世界,回到自己原有的荣光里。
他笑了笑,自己也觉得有些凄然。惨淡经营了好几年,原想飞黄腾达,结果闹了这么个结局,心有不甘呐。可既成事实,无法更改。他苦笑了一下,留下点滴遗憾,做鬼也有点念想呢。他这样安慰自己,似乎一切都安排妥当了。
他再一次站到水库旁边,虽然此时风更大了,但已不再感到寒冷。他把军服又归整了一下,特别把领口处摆弄了几次。一切都顺理成章,可以让他不失威严地告别这个不再留恋的世界了,便纵身一跃,扎入水中。
不大一会,也就在李茂生跳入水中的地方,一个人弓着身子指向水库的方向,仿佛在为逝去的灵魂默哀。
这个晚上,楚爷睡得颇不安宁。昨晚在桂爷那儿拉闲呱,喝了太多酽茶,再加上回到家已近夜半,也就翻来覆去怎么也无法入梦了。每每这样的时候,以前的日子就像过电影一样在心海里翻滚,而最近两天发生的这些事又让他一声声叹息。
其实,已经跟桂爷说了太多这方面的话题,而这话题似乎永远也言说不尽。一个家就这么完了,完得无影无踪,倒也新奇却又在情理之中。他不能想象如果小强母子二人不离开秀水村将来的日子会怎么过。人活着,总得吃饭,而隋家母子,真是连饭都吃不上了。而现在所能做的,也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出门在外的母子俩能吃上饱饭,合适的时候再平安回来。
想到隋家,自然就不能不和李茂生联系起来。毫不避讳地说,是李茂生加速了这个家庭的败落,可又是什么使得李茂生敢于这么做而又不露一丝破绽呢?他说不出,他出门在外的那些年,不公平的事见得多了,可那是乱世,发生什么离奇的事都在意料之中。而如今,社会形势一片大好,竟也还有逼死人命而不用担责的事吗?
想到李茂生,眼前忽然又冒出了嫣红。这个女人,以前一直挺好的啊;最近怎么风传和李茂生勾搭上了。唉,女人也是难,但她自己不想想,军人的老婆做出这种事来,那不是惹火烧身吗?那个李茂生也忒大胆了些,或许是志得意满不知自己姓什么了吧?昨天还风言风语听说县上调查组都来了,这可是破坏军婚的大罪啊!而且,调查才刚刚开始,李茂生的民兵连长也给撤了。恐怕这事真的闹起来,有李茂生好看的了。
就这么乱糟糟地想着,也不知朦朦胧胧地过了多久,睁开眼,天才刚刚透亮。他穿上衣服,天这么早,又不知该干些什么,就又和衣而卧,继续想自己的心事。可是越想越理不出头绪,也就更加烦乱。记起昨晚听桂爷说这两天驼爷心情不太好,便虚掩上门,朝果园方向走去。
距离果园还有二三百米的样子,就见几个村民一个劲儿地朝南跑。他暗暗称奇,这大清早的,又没有早市,一个个不在家睡懒觉,瞎蹿蹿什么啊?正疑惑间,又有几个妇女向这边跑来,其中一个是单嫂子。
“楚爷,出事啦。”她气喘吁吁对楚爷说,“听说了吗?李茂生跳进水库淹死了。开始我也不信,后来老王头说是他亲眼所见,才有些信了。”“什么?”楚爷脑袋先是“嗡”的一声,继而又冷静下来,刚想问句为什么,几个妇女早不见了踪影。
他想顺着她们跑去的方向先看看怎么回事,移了几步,却又改变了主意,仍向驼爷所在的果园方向走来。
推门进去,驼爷还没起床,但仿佛已经听到“索索”的响动,侧转了一下身子,见是楚爷,便披衣坐起来。
“听说了吗?李茂生死了。”第一句话,楚爷就提到刚刚听来的新闻。
驼爷并没有楚爷想象的那么吃惊。
“死就死了呗,人人都会走这条路的。”楚爷有些不解。这种不解一是缘于这事来得太突然,二是驼爷的话出奇地平静。
“你好像对这事漠不关心?”“我关心个啥?”驼爷咳嗽了两声。“是他自己不想活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听说是跳水死的,老王头早起拾粪发现了水库里有具尸体,从那身军装判断出是李茂生。”“这个我知道。”驼爷仍然面无表情,“我看着他跳下去的,这个我咋不清楚?”“啥?”楚爷瞪大了眼睛,“这事与你有关?”“说有关就有关,说无关也无关。”驼爷还是慢悠悠的。
楚爷急了。“你快说,到底是咋回事?”驼爷咧嘴一笑。“昨天我到南庄找几个老友耍,喝多些了。本来他们嫌天晚了,不让我回来。我说'我一个孤老头子,还怕有人想我的好事不成?'……”说到这里,楚爷也忍不住想笑。“没想到,没人想我的好事,倒是我看见别人的好事。你还不了解我?本来就伛偻着腰,喝上点酒,哪还有力气走路啊。也就到了水库那边,再也走不了啦,就躺在水库边歇了一会。你说咋啦?”他停了一下,故弄玄虚地打量着楚爷。
楚爷急了。
“你个糟老头子,有什么事快说,还卖啥关子?”“我刚要迷糊过去呢,就见一个人走到了水库边,好长一段时间,大概半个时辰吧。”他顿了顿,点上一锅烟。“看那身材和打扮,认出是李茂生。开始我还奇怪,这么晚了,这连长出来干啥啊?就见他出了一会神,还喊了些什么。我隐约听说'报应'什么的;后来又看他到草垛边抓了一把草,还在鼻子底下闻了半天,'嫣红嫣红'地叫着。当时我还想,这人也真够怪的,夜半三更不睡觉,跑这儿来干什么?想嫣红,到她家里去呗,又不是第一次了。”说到这里,驼爷自己先嘿嘿地笑了。
“还别说,嫣红那娘们,脸蛋就是好看,咱们秀水村还真没人能比得上。”说了这一句,才又转回到话题上来,“他就又回到水库边,也不知心思了些什么,反正还摸了摸衣领什么的,接着就跳下去了。”“那你还不去救?”楚爷急切地打断他。
“救?”驼爷呲出缺三少两的黄牙。“他一米八几的个头,我这一米六的小身子,还弓弓着腰,不是自己找死啊。”“那也得找人去啊?”楚爷更急了。
“反正是个死,找也没用了。”驼爷一脸阴沉,“命数已定,活过来又怎样?还不得另寻死路。已经吊死过一次了,还会有什么死法?死在那水里,也算又走他光荣的路啦。”听过驼爷的叙述,楚爷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叹着气。他猛然间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看着驼爷。还没等他开口,一个人冒冒失失地闯进来。
“楚爷,我找了你半天,怎么躲到这儿来了?不好啦,出事啦。”“不就是李茂生那事嘛。”驼爷打断他。
“不是不是,”那人惊魂未定地说:“是二龙。他正拿着菜刀满大街找李茂生,哭着闹着要跟他拼命呢。”
第十九章二龙惊魂
揭开脸上的纱布,二龙老婆第一次看见烧伤后丈夫的模样,那张扭曲变形的鼻翼活像电影里的魔鬼,吓得她轻轻“啊”了一声,捂着脸悄悄退出门外,抽抽咽咽哭起来。
二龙隐隐约约听到窗外的啜泣,心里已明白了八分。躺在医院的这些天,除了医生折腾,就是自己享受无尽的痛苦。村里那么多人来看他,李茂生言谈中的鼓励与安慰,特别是公社领导也来过一次,对他这种舍己为公的行为进行了极力表彰,并告诉他要全公社党员干部学习他这种勇于献身精神,还亲授他为“党员”称号,并且反复强调这是上级党委多次讨论最终确定,破了先例哩。他想,这怕真是绝无仅有的吧?也可以见出上级对他的关心和重视。他感动了,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但是,他从老婆的声音里又听出一丝绝望,而且这绝望不单纯是老婆总对他冷嘲热讽,说他自作自受,而是脾气也比先前更为暴躁。以她这种性子,如果把在家里说得话抖搂出去,非但一切功劳将化为乌有,还会有投入大牢的危险。然而,几天过去了,除了老婆,没有谁对他的先进事迹产生丝毫怀疑,他的心才稍稍安定下来。但另一重疑虑不觉袭上心头:他觉得全身除了疼痛,就是奇痒难耐,更多时候要承受痛和痒的双重夹击。医生话里话外也让他模糊地意识到,他的脸恐怕很难再恢复原状了。
他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他有些后悔做这些事,也都是由于一时性急了才会想出这样的馊主意。但事已至此,无可挽回,明明知道已铸成大错,也还是不得不将错就错。
有时,病房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也会一阵苦笑,甚至伴着呜呜咽咽的饮泣,而这饮泣更多的不是来自疼痛而是源于委屈。仿佛自己过去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只有经历过这么大的波折后才成熟起来。他几次要掀掉纱布看看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子,都被制止了。医生的告诫让他再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
“如果你不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就永远也恢复不过来了。”言外之意是在告诉他,如果按医生的话去做,依然有恢复的可能。但另一种声音也在脑子里盘旋:这只是对自己的安慰而已。这种情况下,没有人肯透露给他真实的信息,主要还得靠自己的判断。几天下来,他觉得再也不是以前的自己了,过去追名逐利的行为是多么幼稚可笑。本以为事情不会闹大,也仅是一时冲动才捅了这么大的漏子,不光学校被烧掉了三间,要是上级追查下来,别说民兵排长,自己整个也就完了。更令他不能忍受的是,原本只想显示自己的英雄壮举,没想到那把火正冲自己脸颊而来。唉,这不是对自己的惩罚是什么?
他心绪烦乱,说不上反思,也谈不上慨叹,却有深深的懊悔,但木已成舟,有什么法子呢?
后来他的心渐渐稳定了,一门心思配合医生治疗,或许真像医生说的,只要配合好,很快就没事了。也就在他具备了积极的心态准备配合医生精心治疗的时候,医院却催促他出院了,态度也远不像先前那样柔和。他不明就理,但从老婆连讽带刺的话语里他感觉出:他治病的费用已经花光,连公社奖励的那部分也已用完。家里出不起,村里有困难,公社里再不管的话,那可真要走向绝路了。
他早就预料到事情会这样,因为,公社里那几个头头除了表扬了一番之外,就再也不见了踪影,村主任支支吾吾的话让他明白了些什么,老婆的不满更让他锥心刺骨:“凭着安稳日子不过,却偏偏要显摆自己。这下可好,不光把自己毁了,这个家也完了。”是啊,如果真的留下什么后遗症,毁了的就不只是自己的下半生,把整个家庭也拖累了。尽管心里急躁,但他并没有对老婆反驳什么,只是有些黯然神伤。“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他想起了那天人们玩笑中说过的那句话。其实,老婆绝不是那样的人,但想想自己,做得的确有些过分。没有了身体,名啊利的又有何用?
医生告诉他可以出院了,而且,仿佛迫不及待地给他办了出院手续。回到家,他就急于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可老婆不知把镜子藏哪儿去了,心里也更明白了八九不离十。老婆越这样,他的心也就越迫切。好在,那天的腿疼最后查实也只是腓骨出了点问题,并无大碍,不然,下半生拄着拐棍度日,那可惨透了。
他不知道回到家的这个夜晚是梦中还是现实,只觉得有说不出的难受与空虚。他几次想起身都动弹不得,待到确知自己真的醒来,天已经大亮了。
刚刚还听到老婆在屋里折腾什么,可不一会,就没有了任何影子。他赶紧起身,急切地想知道自己的样子,翻了半天也没找到镜子。他灵机一动,舀了一瓢水倒进脸盆,把头伸过来。
那张脸会是自己吗?他先是打了一个冷颤,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找了块毛巾,试探着在眼圈处擦拭了一下,还是刚刚看到的模样。他狂怒了,一股无名火冲天而起。
“不——”他狂吼了一声,像无头苍蝇在院里转了好几圈。“不,这不是我,不是——”还在睡梦中的小燕被这杀猪样的吼叫吓醒了,她透过窗棂的缝隙看到爹在院子里转来转去。她一骨碌滚下炕,可怜巴巴地盯着爹恐怖的脸。
看到女儿倚在门框上惊惶失措地看着自己,二龙的火气更大了。
“哈哈哈哈,”他发出一阵尖厉的狂笑,自言自语却又声震屋瓦:“是我害了自己,是李茂生这个王八蛋毁了我——”他转了几圈,鸡窝旁一把生了锈的菜刀横在他眼前。他“哇”地一声抓过来,咬牙切齿地破口大骂:“李茂生,你个龟孙子,我要杀了你——”二龙手提菜刀冲出大门,直奔李茂生家而去。
此时天已大亮,他身后立即聚拢了许多叽叽喳喳的人,看他凶巴巴的样子,没人敢上前拦阻他。
二龙怒气冲冲地来到李茂生家门口,只见大门敞开着,他大声喊叫:“李茂生,你个狗娘养的,出来——”见没动静,他冲进院子,一脚踹开风门,屋里凌乱不堪,被子像一堆烂狗肉团在坑的一角,没有一点活人的气息。他里外找了一遍,连猪圈也看了看,没有任何人的影子。
他顾不得多想,提着菜刀返回大街,像吃了药的耗子似的东蹿西撞。人越聚越多,他的火性也越来越大。他一边跑一边吼声如雷:“李茂生,你不用藏,我就是挖地三尺,也要见到你的尸骨。”他一路小跑来到大队部,队部门上大锁牢牢地拴着。他依旧不死心,推的门“咣当咣当”直响,口里还不断地嘟嘟囔囔地。
“二龙,别胡闹了。”分明是楚爷,声不高,却带着估摸不透的威严。
他转回身,呆呆地看着楚爷。
“二龙,别吵吵了,李茂生已经死了。”楚爷身后的驼爷压低嗓音说了句,然后一个劲地咳嗽。
“死了?”二龙张大了眼睛,怀疑地看了看楚爷和驼爷,又环视了一下四周围观的村民,手里还不断晃动着那把菜刀。“你们说,他是不是死了?哈哈,别蒙我。他死了,他为什么要死?”“你冷静一下,一会就知道了。”看二龙的情绪平静些了,楚爷走近前,两个小伙子趁机夺下他手中的菜刀。
众人这才近前来,就听有人小声嘀咕:“说是烧得很重,这不也没什么嘛?!”楚爷也看得清清楚楚,除了鼻子没些变形之外,远没有风传中的那么厉害,只是难看些就是了,便也放宽了些心。
楚爷刚要说什么,就听背后吵吵嚷嚷的,聚集的人群也向自己背后的方向涌去,刚才还凶神恶煞的二龙,此时也呆若木鸡。
随着女人呼天抢地的哭叫,就见很多村民杂乱地分列在小路两旁,中间几个青壮劳力喘着粗气抬着一块门板,上面躺着的正是湿漉漉的李茂生。
二龙惊愕地张大了嘴巴,还不断地小声咕哝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人流退潮一般向李茂生家的方向涌去,只剩下楚爷、驼爷、二龙三个人。
二龙不知所措地尾随在楚爷和驼爷的身后来到果园。
好久,三人都没有说话。楚爷和驼爷各点上一锅烟“巴嗒”着。
二龙下意识到摸了一下鼻子,鼻翼急促地翕动着。
“二龙啊,”驼爷长出一口气。“我也是快入土的人啦,有些话不知当讲不当讲。你们年轻人争强好胜,这个我能理解。可争来斗去,有个啥子结果?李茂生就这么死了,你呢,你心里的苦你自己清楚。”他换上一锅烟,“你看我,孤孤单单一个人,也就这么过来啦,很快就赤条条走啦,什么也留不下。留下又有什么用?人一死,一了百了。图人烧个纸钱?嘿嘿,说句不好听的话,活着的时候,儿女都不孝顺,人都死了,再装孝顺有什么用?人呐,就图个这辈子安生得了。唱什么戏,敲什么锣。我这最后一锣下去,就什么也不知道啦。你还年轻,路长着哩,好好过日子,别再争啊斗的,会有什么好结果?树要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可也得看怎么个活法。李茂生,我看着他死的,也就那么一回事。死了倒也痛快;他如果活着,还不是比死还难受?”二龙感到惊诧,又有些犯迷糊。这个罗锅子,搞什么鬼名堂?
然而驼爷已没有再往下说的意思,自己也不好多问。不过经过这一闹腾,他已不再那么急躁了。李茂生的死,让他既吃惊又意外。一个红红火火如日中天口口声声奔前程的人怎么说完就完了?他搞不清他住院的这些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但驼爷的话是对的,疼痛中的思索让他明白了许多。人生也就是这么简单,没必要干昧良心的事。而且,在看望他的村民中,有些自己还使过拌子,他心里的那些委屈便转化为感动。老人们说得对,都是当庄当院的,干么非要互相猜忌大动干戈呢?
刚看到自己这副模样的时候,确实吓了一跳,而现在,那股冲天而起的怒火因为李茂生的死消失的无影无踪。李茂生活了个什么?到头来不就是这么两手空空的走了吗?他又想起了隋小强,当那个漆黑的夜晚,自己手掌拍在他肩膀上的时候,他惊恐的程度也不会比自己照镜子的时候差。其实,自己心里也明白,隋家确实吃不上饭了,可自己的前程就在他们身上啊。为了自己,便不再管那些了,李茂生不正是这样做的吗?这样做的结果呢?还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他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在驼爷说的时候不住地点头,这次,它是诚心诚意的。曾经,李茂生口里出来的就是真理;现在,驼爷说的也蛮有道理。李茂生求的是图风光,而驼爷想的是找轻松。哪条才是该走的路?如果没有这场大火,或许他还会不择手段往上爬,而今他知道自己没戏了。回过头来想想,驼爷的话也不无道理。村民们祖祖辈辈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三个人各想各的心事,沉默了好久。
还是二龙打破了沉寂:“楚爷,驼爷,你看我这样子,还怎么有脸见人啊?!”“这又怎么啦?”楚爷说,已不是纯粹安慰他,而是从心底里感到宽慰。“说实在的,二龙,你的伤比人们议论的,比我想象的要轻得多,根本没什么的。先好好养着,把小燕照顾好了,对小燕娘别再横挑鼻子竖挑眼,一家和和睦睦的,比个啥子都好。”二龙只是“嗯嗯”着,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三人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单嫂子夹着一阵风跑进来。
“楚爷,驼爷,不好啦。”她像毒日头底下的癞狗一样吐着舌头,断断续续地说:“李茂生……他老婆……喝……农药了。”
第二十章暴雨之夜
暴雨说来就来。天刚摸黑,狂风大作,电闪雷鸣,一场倾盆大雨铺天盖地而来。村民们只能躲在家里,任一道道电光在窗前霹过。
不过这个夜晚秀水村的村民睡得并不安宁。李茂生还没下葬,他老婆又喝了农药,幸亏发现及时,才没酿出人命,不过也还是精神恍惚,只好安排了几个人陪同。
柱子心里比哪个人都更急躁,他所急的除了新近发生的这些事,就是白天陵好的豆子,由于时间仓促,苫的不是太牢靠,这么大的风雨,一旦苫子被风吹跑,这一年的收成可就全泡了汤啦。
他在床上翻了几个滚,聆听着窗外。声音越来越大,心内的忧虑也越来越强。如果真的出现了什么问题,非但公粮交不上,村民一年的零花钱也就换不回来啦。
他捅了捅媳妇,媳妇似乎也并没有睡着,很快动了一下,划了一根洋火,晕黄的灯光布满了整间屋子。
“又挂挂着那些豆子了吧?”媳妇朦朦胧胧的声音。
“是啊。”他穿上衣服,跳下炕,回头问:“那件军用雨衣呢?”“还想那件雨衣啊,都用了五六年了,早就破的不成样了。”“那也得找找,披在身上也算是心理安慰。”他自嘲地说着,进了小套间,拿出一团皱皱巴巴的东西。苦笑了一下,还是抻开,披在身上。刚打开门,雨便在风的吹动下向自己扑来。他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返回,只是把雨衣裹了裹,便冲出门外。
好在风小些了,但暴雨依旧敲得裸露的部位生疼。急雨如柱,根本无法睁开眼睛。幸好这是一段非常熟悉的路,他就摸索着七弯八拐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场院。
场院紧邻小队的牲口棚,柱子看见牲口棚的窗子还隐隐透着亮光。他知道看牲口棚的桂爷还没有睡着,决定先进去找点家什。
桂爷不在,只有那盏挂在墙上的小煤油灯被窗子漏进来的风吹得摇晃着。他有些纳闷,这么大的雨,桂爷咋不在屋里呢?但心急如焚,也便没想太多,从草料棚里抓起一把长柄三齿木叉冲进雨地里。
雨似乎比刚才小了一些,但风依然没有减弱。他检查了两个垛,没有松动的迹象,略微放了些心,就又来到了个头的更大的垛旁。不好,用麦秸编织成的苫子半边翘起,用于防雨的塑料薄膜正借着风势“呼嗒”着。
他想用木叉把苫子摆正,可根本够不到上面,他转身拉了拉固定豆垛的绳索,倒也还结实。便顺着绳索爬上垛顶,突然一道闪电劈开云层把周围照得雪亮,垛顶另一个晃动的影子把他吓了一跳。
一阵惊雷响过,他抹了一把脸。正好又一道闪电在头顶划过,他看出那人正是桂爷。
“桂爷,你怎么在这儿?”尽管他放大了声音,但还是让流过的“隆隆”雷声吞没了。
他看到桂爷向自己这边移动,而且声音也伴着“涮涮”的雨声传过来。
“是柱子吗?快来帮我把这根绳子勒紧了。”柱子爬过去,看到桂爷正想把两根绳子绾结在一起,但由于风实在太大,绳子几次从手中脱落。他拼命抓过其中的一根,用劲拉了拉,终于,两根粗壮的绳子连结起来。
桂爷长出了一口气。
顾不得多说,柱子和桂爷一手把住绳索,另一只手把翘起的苫子压到绳索底下,然后把塑料布扯平整了。借着两道划过的闪电,确认不会再有什么问题,柱子先顺着绳索下来,再把桂爷接下来。
柱子觉得桂爷的身子特别重,几乎要把自己压垮了。他后退了两步,强撑着扶住桂爷,但桂爷软软的,瘫倒在自己怀里。
来不及多想,柱子赶紧把桂爷背到牲口棚,看到桂爷面无血色,嘴唇发青,牙齿打颤,全身不住地抽搐。他吓坏了,怔怔地立了一会,才拿块毛巾擦净了桂爷脸上的水迹。
桂爷很快醒过来了,看得出嘴角还笑了一下,面色也不再那么苍白。
他倒了一碗热水,放在桂爷唇边。
桂爷喝了一小口,又露出了一丝丝笑容,面色也慢慢缓过来,柱子心中的石头才落了地。
“桂爷,没事吧?”柱子关切地问。
“没什么。”桂爷气色更好些了,虽然说话的声音依旧微弱。“就是这阵雨把我急的。”他动了一下身子。“唉,这可是几百口子人一年的花销啊!要是透进水去,几个阴天就全烂了,这日子可怎么过啊!”柱子不知该说些什么,但心里确实感动。正不知如何是好,昏晕的灯光下出现了另一个人影。近前才看清,是媳妇。
“你怎么来啦?”“这么大的雨,我不放心。”媳妇湿得精透,牙齿“格格”作响。她从怀里掏出一只瓦罐,“怕你着凉,我熬些姜汤过来。”“正好,快给桂爷倒上。”喝过姜汤,桂爷感觉好多了,又恢复了他一贯的爽朗。
“呵呵,有这样体贴温柔的媳妇,柱子真好福气。”说得柱子和柱子媳妇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今儿个晚上,多亏了桂爷。”“你还不是一样?我就知道你会睡不着,可还真没想到你会来呢。嘿嘿,要不是你来啊,不光这垛豆子全完了,我老家伙的命也搭上了。”看桂爷没事人的样子,柱子的心完全放下了。他叮嘱媳妇:“你先回去吧。今儿晚上,我和桂爷唠唠嗑。”“是哩。”桂爷高兴的胡须乱颤,“这阵忙得,咱爷俩好久都没掏个知心话了哩。”送走了媳妇,柱子折回来,在牲口棚里转了一圈,没有发现漏水的地方,马呀牛的除了打瞌睡就是倒磨牙,便一屁股坐在炕沿上,喝了一碗姜水,脱下湿透的衣服,拖过桂爷一床破旧的床单把整个身体绕了个严严实实。
闲话了几句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不禁唏嘘了一回。桂爷突然话峰一转:“正好有个事想找你讨教呢。”“找我讨教?”柱子疑惑地张大了嘴巴。
桂爷点上他的大旱烟袋,从不知从哪里讨来、已经用旧的小学生作文本上撕下一张小纸条递给柱子。柱子从桂爷的烟荷包里取出一撮烟,熟练地卷好,凑到煤油灯上狠吸了一口,一股烟草的香气便缭绕开来。
“其实也说不上讨教,只是有点不明白你们年轻人是咋想地,反正跟我们那个时候不一样哩。”“怎么个不一样法?”柱子更迷惑了。
“反正我觉得李茂生行事有些蹊跷,死得也有点不明不白。不过我听说,是为嫣红那事?”柱子顿了顿。
“说起来他作的也够了。那天他老婆喝了药,好不容易折腾过来,可能神智还不太清醒吧,说她怎么怎么偷棒子,怎么怎么让有才抓到了。又跳着骂着地说他死得好,反正让什么狐狸精把魂勾去了,留下具干尸也没大意思。还说那天差点没让他把自己掐死,这回完全是遭了报应。这倒使我想起了前不久在顺水沟里那两个棒子的事,串起来一看,没准还真是他干的。不过,说到底,以茂生的性格也绝不会因这些事自寻短见。我倒是觉得,县里的调查组一来,让他觉得前途无望;还有就是这么快把连长给撤了,他也就彻底绝望了。拿那句古话来说,'哀莫大于心死'呢。茂生可是烈性子,以他的性格,干出这事也不奇怪。”“人哪。”桂爷吸了一口烟,可能感觉灭了,就又凑到灯前吸了一下,把整个小火苗都吸到烟锅上来。“怎么还不是个活法?可像他这种人,非得六亲不认,就为了自己往上爬叉。结果呢,既把人家给害了,也害了自己。你说,这叫什么人呐。”“是啊!”柱子接上一句。“最近队里的事可真让人晕头转向了。隋家的事刚了,又来这一出。再加上二龙那里还不知怎么着呢。唉,我算是看明白了,再能也能不过命去。”桂爷吐了一口烟,笑出声来。
“你年纪轻轻的,也咋地有这想法?不过,茂生这事还真得出一个理。人哪,还真是有报应的哩。你瞧瞧,三麻子一死,人人都伤心落泪;反倒是茂生一死,许多人就跟没事人一样。不管你地位有多高,一死还不是全结了?人哪,心都是肉长的。别看平时不说,其实,心里都清爽着呢。”柱子忽然记起了什么。
“我倒是想,咱们村的几个知青,是不是也有什么事呢?”“这个咱就不知了。”桂爷收起烟锅,“不过,我倒是觉得毓秀那姑娘成天有什么心事似的。唉,不管怎么说,这么小的孩子家,不容易啊。真希望他们快点回到父母身边,那才是个正理。可惜这事咱又说了不算。”柱子显然也解答不了这个问题。“那就只能等有上大学的机会,让他们通过那条途径出去。”“那可不容易哟。你想啊,每年村里还不到一个名额,这五个人,咋个安排法?也只能看他们的命喽。”一直与命运抗争的柱子,今儿个晚上还真让命给缠住了。是啊,自己可以不相信天命,可这些人的命又在谁手里呢?
人的心中永远会有谜,有些谜团终其一生也解不开。人人都可以和命运抗争,可个人的命运又往往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他明白这个理,他也希望这个社会能给每个人一个好的命运。是啊,自己算是遇上好时代了,至少可以不用像老辈人那样颠沛流离。他也经常听楚爷讲他们那些不幸的遭遇,也知道二姐身上一定有段辛酸的历史,但二姐从来不说,他也不便问。这些,也是命,是个人的命,更是社会的大命带给他们的。每个人都希望过得好,可这是个人说了算的吗?
他也看出来,那些知青,已远没有刚来时的那种新鲜和热情,却一样无可奈何。但他们却不像秀水村的村民这样认命,他们的心不是属于秀水村的。也是,他们命里是城里人,另一种命运又在摆布他们。他们没有反抗过吗?一定有过,但所有的努力都失败了,于是也得认命,即使有抗争,也将是微弱的。他们能在秀水村坚持多久?不知道,没有答案。他知道那些知青个人比自己更急,只是,急又有什么用呢?再者说了,让他们吃点苦受点累,将来回到城里,也理解农民的苦楚。
这个还用自己瞎操心吗?他捶捶自己的脑袋,有些发木。静听窗外的雨声,他的心又一阵阵发紧:如果雨停不下来的话,不又是个丰产不丰收的年景吗?可不能让这一年的辛苦到这节骨眼儿上落了空。
他一脚跨下炕来到门口,雨还在“哗哗”地下。他庆幸自己跑过来看了看,也庆幸桂爷没出什么大事。
知道天已不早,柱子催桂爷快点睡下,自己也该睡一点,按这种下法,明天还得泄洪排涝去呢。还好,秋收前已把所有的泄洪沟都清理了一遍,如果不出大的意外,这点雨应该不成问题。
他把想法告诉了桂爷,却听桂爷已打起鼾声来了。
“唉,”他轻叹一声,“这个晚上,也把桂爷折腾的够呛。人心呐,真的没法说。”他说不出是感动还是别的什么,总觉得这些老辈人是值得尊敬的。他们没文化,却有那么多可贵的品质值得新一代人学习。
是啊,学习。他想起了前不久上“识字班”的事,越想越觉得挺有意思。这些个老家伙就是认死理,跟藏猫猫似的,非得一个个请到小学校里去。那些老娘们还嘿嘿直乐:“人家小学生都成咱的老师啦,咱都土埋半截子的人啦,反当小学生了。什么缸啊碗的,什么会写不会写,会用就成了呗。”想想也是,以他们那记性,记这些东西,比割豆子还累呢。可这是上面的号召,不学可不成。人哪,是该有点文化,自己这一辈算又耽搁啦,下一辈可不能再误喽。就这么想着想着,不知什么时候,自己也“呼呼”睡过去了。
一声巨大的轰响把他震醒,他又听到了潮水涌动的声音,跟着一股巨浪爬上窗台,顺着窗棂的缝隙喷薄而入。
第二十一章互帮互助
柱子赶紧把桂爷拉起来,躲过窗户涌进的水流,向地势稍高的门口跑去。然而,刚到门边,一股更猛的水流喷射进来。他有些蒙了:这是怎么回事?
他已管不了那么多,理智使他拉着桂爷撤回原地,侧着身子向窗外看去:只见远远近近一片汪洋,树枝凌乱地在树干上悬挂着。未来得及收进的庄稼折服着身子,淹没在汪洋之中。
“咦,院墙到哪儿去了呢?”他心里嘀咕着,突然明白了些什么。“不好,桂爷,昨晚雨下得大,浸泡的时间长,院墙塌了。不行,我得到村里看看去。”“我跟你一块去。”柱子和桂爷一人拿上一把铁锨,挽起裤腿,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村里走去。
幸好,此时风小些了,雨也已停息,但街上的水流已看不出哪是路面哪是河沟,街心的水也正向这边涌动。他们拐过已经注满了水的湾,就见远远地一群人围拢在一起,不知干些什么。
走到近前,才认清雨地里有老有少几个人。
“有良,出了什么事?”“还有脸问呢,到处找不到你。支圣家的房子塌了,人也砸在里面,幸好发现的及时,不然,这家人又完了。”有良含混地说着,直视柱子,柱子看出,他两眼红红的。
“人呢?”柱子急切地问。
“已经接到楚爷那儿去了。还有好几家的房子也不成了,得赶紧搬出来,弄到安全的地方。”二人顾不得争执,分别带着几个壮小伙子到几处险情较重的人家去。
柱子正带着四五个人在水里趟着,就见二姐披着一块白塑料布“哗啦哗啦”地移过来。
“柱子,好多人家都进了水,柴草也就打湿了,这可怎么办啊?”二姐一脸无奈。“我让几家的小孩子先到知青点去,那里还保险点。可没有草,吃不上饭啊!”这一层柱子倒没有料到。如果没有干燥的柴草做饭,这几百口子人到哪儿讨食吃?
“也只好看看明山那里怎么样啦。”桂爷这才发话。“咱这村里,还就他拾得柴火最多,苫得也严实。以前哪家灶台生不起火来,都是到他那里抓一把做引火。他那里再不行,怕就难啦。”柱子折回身,刚想找李明山去,就见李明山不知啥时就在跟前。
“不劳桂爷说,我早就想到这一层了。”李明山浑身也湿得差不多了,头发一绺一绺的贴在前额。
“那就多谢明山叔啦。”柱子的忧虑并没有削减。“只是这次雨下得太大,我怕难熬下来。”“先躲过这一关,再想办法吧。”桂爷坚定的口气。
柱子带人四处检查了一遍,知道所有危险房子里的村民都搬到安全地方了,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唉,遇上天灾人祸,真难啊!”当他坐在楚爷家,点上自制的卷烟,觉得身上暖和了许多,牙也不再打颤了。
楚爷和支圣也各点上一锅“叭嗒”着,好久没有吱声。
一会,有良也来了。看到三人都沉默不语,便打破僵局,故作轻松地说:“好啦,全安置好啦,这下可放心啦。”支圣抬起头,看看有良,又回视了一下楚爷和柱子。此刻他的心里可以说五味杂陈,至少今天这事有些说不出的感激。自己一个狗崽子,出了这么大的事,还有人来帮忙,他也只能点头哈腰地笑了。他没有想到,那些曾对自己狠揭猛批的人也并不就是凶神恶煞。
“有良说的对,”楚爷接过话茬。“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那么艰难的日子都过去了,这都和平年代了,反熬不住了不成?只要能吃上热饭,就没有什么好怕的。”还算老天有眼,说着话就见阳光照进来了。院里的积水也撤得差不多了,两只老母鸡在水上的浮草中啄食。
“不管怎么着,先把中午的饭食弄好了,就这么几家几户的凑在一块先将就着吧。”还是楚爷粗重的声音。
“学校里还住着好几家呢。我已经跟二姐说了,这个上午,让她多忙活忙活,连他们的饭也一块做上,总不能让人饿肚子。”有良胸有成竹地说:“等熬过了今天,天晴了,打一些土坯,把各家的房子修修。”“楚爷,”柱子想起什么似地,“队里手头也没钱了,是不是再偷着到外地卖点粮食,换点钱花?不然,村民手里没钱,也不是事。幸好队里还种了点菜,不然,天天吃煮地瓜、啃干窝窝头啊!”“可这事也有风险哩。”楚爷先是摇摇头,又无奈地点点头。“也只有这个办法啦。我知道有个黑市,可惜稍远了点,十多里地呢,一个来回非得一个整天不可。”“那也没问题。”柱子兴奋地一拍腿,“一天就一天,只要安全就好。我听说前不久几个人做黑市交易,结果被抓了,没收了东西不说,还关了好几天哪。我琢磨着,得找个机灵点的人去,一旦遇到什么,也应付得了。楚爷,你说谁去合适呢?”楚爷想了想。“这事有才行。一是他赶车技术说得过去,二来他喜欢到外面转,他还告诉我那地方还有几个熟络人呢。别看这小子正经活干不了,做这些歪门斜道的,可拿手哩。好几天我就想这事,正想告诉你。”柱子点点头,还是有些不放心。“有才行是行,就是有些痞,遇到事情不会冷静思考,只知道顶撞,我怕他惹出事来。得找个细心的人跟他一块才行。”楚爷也没有多言,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他是烈属家庭,遇到事也好应付一些。”柱子想想也有道理,搓一下手。“也成。不过这事还不急,等忙过了这几天再说。眼前要紧的是天快好起来,再拖一些土坯,把危险的房子修修,不然,还会弄出事来。”说着说着,天已近午,二姐也来招呼他们一块过去吃。
楚爷舒一口气:“别说好听的啦,就你那地方,能盛得过来?有好吃的送这儿来吧,我们几个说话也便利。”说的众人都笑了。
还算老天开眼,暴雨过后,连续晴朗了几天,地面也干簌簌的了。于是社员们趁这功夫把所有剩余的庄稼收进场院里来。但地面还没有干透,也不敢在场院里大动干戈,只是怕堆在一起捂了,就把几个码放时间较长的垛解开来,摊到场院里晾晒。这些活路,几个青壮劳力带着妇女也就办了。更多的青壮年聚在村东头那片空场上利用这段空闲拖泥坯,等晒干了让几家浸泡的厉害的住户把房子修整一下,也好挨过这个雨季。
毓秀和巧云也学着其他妇女的样子把绞碎的麦穰一车车运过来,看着男人们把这些东西掺合进稀泥里,再把合好的泥一锨锨放到一个方框模子中。只见他们用瓦工用的抹子轻轻一抹,把模子提起,一个长方形的土坯就弄好了。也就半天的功夫,就弄了好几排。
这些活对毓秀和巧云有种全新的感觉,在她们心里,农民们真是充满了聪明才智。这么简陋的条件,他们却总能想尽各种办法,克服重重困难,闯过一道道似乎难以逾越的障碍。特别是这次暴雨,她们亲眼见识了民风之淳朴。是啊,平时倒看不出什么来,在这紧要关头,没有哪个人只顾个人利益而置他人于不顾。特别是那个还戴过高帽子的李明山,竟然把自家唯一的一个干柴火垛供全村人使用。如果不是他,全村人连顿熟饭也吃不上。还有那个支圣,不就是个“狗崽子”吗?可咋村里人还对他那么好?
这些事对巧云或许没有什么,可当在毓秀的脑子里翻滚的时候,心里便隐隐作痛。爸爸要是也能遇到这样纯朴的村民就好了,即使犯了错误,人们也不会那么不近人情。可惜的是,城里人都是残酷的,这种残酷已通过他们对待爸爸的态度深深地刻在自己的记忆之中。
从爸爸挨批斗之后,他们全家就再没有过笑脸。她不想守在爸爸身边,是因为不愿意亲眼目睹爸爸再受那样的折磨;可一旦离开爸爸、妈妈,只要静下来便常常出现他们的身影。矛盾吗?好像是,又好像并不是。守着,心痛;离开,牵挂。更何况,并不是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可是上面的号召,想留在爸妈身边行吗?
歇息的空档,人们聚在一起喝着茶水,自在地说着笑话,连巧云也凑在妇女们中间。可是今天,毓秀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她明明梦见爸爸、妈妈了,而且,还有哥哥,一家四口在一起吃饭,其乐融融。她的笑声把巧云都弄醒了,那个还睡眼惺忪地问她:“有什么好笑的。恋爱了吧?”气得她拧了巧云一把,然后两个人翻过身来,说了好一会子话。是啊,别看平时打打闹闹的,静下心来,巧云也一样想家呢。
毓秀坐在一块石头上,顺便从地上拾起一根草杖在松软的地上画着什么。是了,一只小兔子,还是她从小喜欢画的那个样子。她还记得上幼儿园的情景,当然也忘不了哥哥把她画好的小兔子撕破了,她躺在地上打滚,逗得爸爸、妈妈直哄她,还成了哥哥长久以来的笑柄呢。
然而,哥哥当兵走了,刚刚提了干,爸爸就出了事。她自己也不明白,爸爸到底犯了什么错,似乎根本不需要理由,就让他“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她想起分别时爸爸迷茫的眼神,更清楚地记得妈妈搂着她全身抽搐的样子。没有更多的语言,她就坐上了列车,甚至自己都不知开往哪里。
她认为自己的世界从此破碎了,再也粘贴不起来。然而,乡民的热情打消了她所有的顾虑。农活她确实做不好,但她能感觉出来,所有的人都在照顾她,从不跟她计较什么。在这种简陋的条件下,她感受到了在城里体会不到的那种温暖。唯一遗憾的是,在这里,不能守着爸爸、妈妈,见不上哥哥,甚至连通信都极不方便,打电话还要到几公里外的公社驻地去。
慢慢地,她也适应农村的劳动了,只是对家的思念越来越强烈。她自己也清楚,她并不是特别留恋城市的生活,而是心里装着爸爸、妈妈太多,这最令她割舍不下。常常,她会趴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写信,有时甚至写好几封,然后一次发出去。看来,爸爸、妈妈还能收到自己的信件,因为她读到过爸爸的回信。爸爸在信中尽管说自己身体很好,说妈妈也不像以前那么忧郁了,但她还是很难相信这是真的。不过,有了爸爸的来信,心里总觉踏实些。
二姐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她旁边,尽管一句话也没说,但毓秀能意识到,她一定注意自己好长时间了。自打从二姐家搬出来,尽管也去看过几次,终因忙于农活,说话的机会少了。这几个月来,她从心底里感激二姐,是她给了自己勇气,敢于去面对遇到的一切。而且,二姐一定是见过世面的人,也一定有过不凡的经历。她说不出大道理,但她会用自身的体会来排解生活中遇到的难处。有这样一个贴心人,也是自己的造化。
她轻轻叫了声:“二姐。”二姐没说话,只是抓过她的手,目光盯住地上那只还没完工的兔子。
“想家了是吧?”好久,二姐才问了一句。
毓秀“嗯”了一句,重重地点点头,跟着眼泪就“涮”地流出来了。
“等闲下来,你该回家看看。”二姐拿过毓秀的另一只手,有些心疼地说:“你看看,才几个月的时间,手都磨出老茧了。”毓秀不好意思地笑笑:“二姐别笑我。我倒不是怕干活,就是特别想我爸和我妈。也不知他们现在怎么样了。”“那等过几天,我亲自送你去车站。我手里也还有俩钱,如果不凑手,让柱子先从生产队借点,总不能路上难为着。”毓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心里明白,要想回家一次,还真不是那么容易。
就在这时,就听柱子远远地喊着毓秀的名字走过来。
“毓秀,你的信。”柱子喘吁吁地递过一封信,“还有张汇款单呢。邮递员非要找到你,主任说了没什么问题他才敢给我。”“谢谢你!”不知为什么一下子冒出这三个字,毓秀的脸透出一丝红晕。“那我明儿一早先取钱去。”“四五里地呢,”柱子关切地说,“要不要巧云陪你一块去?”“不用了,村里正忙着呢。再说,半个上午也就回来了。”二姐接过话:“正好,明天山会呢,我和毓秀一块去。”
第二十二章山会巧遇
这个晚上,毓秀把哥哥的来信在昏晕的煤油灯下看了十多遍,调皮的巧云一次次打趣她:“你不是说听领袖的话,要扎根农村闹革命的吗?怎么一见到家里的信又不像你说的那样子了。嘻嘻,我是没你那样的境界喽,如果有机会,我第一个回城里去。”“去你的。”毓秀掀掉巧云身上的薄被,狠劲胳肢她,惹得巧云从炕这头滚到那头,又从那头滚到这头,嘴里还“咯咯”笑个不了。
“想回去,没那么容易呢。”毓秀一边逗她,嘴里还不断地说着。“你把人家李有才的新房都睡了,得做人家的新娘子才成。你还看不出来吗?人家有才喜欢你哩。”“我才不呢,你还看不出那个二流子货来?狗性难改呢。我倒觉得,跟你才般配。”“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又是一阵厮闹。
闹累了,她们又静静地躺下说话,从小说到大,从城里谈到乡村。巧云想起什么似的支起身子:“毓秀姐,你真的不想再回城了吗?”“怎么不想?”毓秀的脸上布满阴云。“爸爸、妈妈身体都不好,我好担心的。要是他们能在身边,也就没什么了。可惜的是,我和哥哥都离他们那么远。而且,他们还要承受着精神上的折磨,我真担心他们受不了。而我,也一样受着精神上的摧残,有什么话只能一个人憋在心里。要是你不来,还真连个倾诉的人都没有呢。哪像你,这么好的家庭,来农村,也就图个乐子。乐够了,铺盖一卷,无牵无挂,跟没事人一样,就又回到爸爸、妈妈身边了。”又是好久没吭声。
“好了,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还是毓秀打破沉寂。“反正想也没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可又不能不想啊。这几个晚上,我老梦见在家时的事。听说现在城里闹得更厉害了,也不知到底要搞成什么样子呢。”“这个可不兴乱说,一句话说不到地方,就又有小妮子受得呢。”毓秀学着村民的口气,倒把巧云逗笑了。
“嘻嘻,毓秀姐连说话都像秀水村人了,看来真是不想回去了。将来在秀水村找个好男人,相亲相爱,白首偕老,也是一段千秋佳话呢。”“又胡说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你才呢。”……
又说了好一阵子话,她们都觉得累了,便沉沉睡去。
一声公鸡的啼叫,打破了夜的寂静,整个小村庄的鸡都跟着叫起来。但只一会,一切又归于沉寂。
毓秀翻了下身,打眼望着窗外,天还没透明,耳边响着巧云“鼾鼾”的声音,睡得那么香甜。暗影中,仿佛能看到巧云甜美的微笑。
是啊,这个巧云,只比自己小几个月呢,却像个小孩子似的,天真烂漫,处处透着灵气。而自己不也才十七岁吗?花一样的年龄,可心理上却承受了太多,那些青春活泼只能永远属于过去。如果守在爸爸、妈妈身边,说不定还正撒娇撒痴呢!可是,现在不能够了,永远也不能够了。永远,是的。想到这两个字,毓秀心头不由得涌上一丝悲哀。
打小,从书本学到的就是前途理想什么的,真正长大了,反倒看不清前面的路该怎么走。来秀水村才几个月,让她见识了另一番天地,这个天地平静中寄寓着波澜。她没法相信,那些平时好的抱成团的村民开起批斗会来一个个慷慨激昂热血沸腾。想想城里,她似乎又明白了些。那些把爸爸往台上押的人不也有些曾经是他的学生吗?曾经,他们的关系那么好,跟亲人一样,可往台上一站,就什么手段都使出来了。
不用说外人,就是自己,不是也写过保证书要同爸爸彻底决裂吗?那是自己的真心吗?她说不出,只知道她也那么做了,虽然交上保证书回到家扑在爸爸怀里哭了好半天。
她又想起离城的那天,爸爸说好为了不影响她,不再到车站送她,她也没坚持什么。但她的心好痛好痛,一个字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地流泪。爸爸犯了错,可他还是爸爸呀!爸爸不是不想为自己送行,而是不想连累自己啊!她心里也明白这一点,她也清楚地看到那些红色子女们登上列车的霎那,那份不舍和留恋,只能从他们眼神里才能看得出,而听到的却是欢声笑语。伴随着阵阵语录声,列车缓缓起动了。
同伴们纷纷向窗外挥手,她却没有。她不愿意看到站台上挥手的人群,因为那里没有自己的亲人,但还是忍不住扫视了一眼。就那一眼,她整个的精神世界跨掉了。
她分明看到,爸爸、妈妈正互相搀扶着向这边张望,仿佛在寻找什么。她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但能想象出他们失望的眼神里隐藏着太多的怅惘。
一路上,她听到更多的是豪言壮语夹杂的欢歌笑语,仿佛刚刚经历的不是一场生离死别,而只是赴一场朋友的宴会。
爸爸、妈妈身影消失的瞬间,她泪雨滂沱。
令她感到欣慰的是,秀水村人好,一个个朴实的面孔里她看得出,他们对自己不是像对一个外来人口,而是把她当成了仙女。特别是二姐,把自己当亲生女儿一样看待。自从巧云来了之后,她更有了说话的伴儿。农活累些她倒能承受,让她不能忍受的是这里的文化生活几近于零。而最让她心里放不下的,还是千里之外的亲人。
昨天收到哥哥的信,她心里有了些许的安慰。她知道爸爸、妈妈身体都很好,悬着心也放松了些。不过心里还盘算着,将要到手的这二十块钱该做些什么。二十块,对秀水村的村民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快抵得上他们一年的收入了吧?
她怕惊动巧云,悄悄梳洗好了。她要早点去,然后买上一大堆吃食,好好慰劳一下自己,还有春妮和春玲,还有好多好多泥猴一样的孩子。
她禁不住咧开嘴笑了。
公社驻地在秀水村的西北方向,没大路可走。好在,有一多半路可以沿河而行,毓秀也曾去过两次,一次是巧云刚来不久,生产队特批给他们一天假,她们便到了附近这个最繁华的地方;另一次是同几个村民一起来交公粮,但也只是到了粮库就回来,没有到街市上好好逛逛。
其实,也谈不上什么街市,也就三两条像样的街道就是了,不过相对秀水村,人烟也算阜盛了吧!
她已经把饭做好,其他几个也陆陆续续地起来了。巧云从背后搂住她,大呼小叫起来:“哇,毓秀姐,这么早,一晚没睡吧?”毓秀不说话,只是抿嘴笑。
早饭简单,除了把剩饭温热,就是一盘村民给他们送来的腌制好的苔菜。她匆匆吃了点,东方也才露出淡淡的红。她拐到二姐家,二姐也正在洗涮碗筷。
“这么早啊,小妮子等不及了吧?”二姐瞧着毓秀打扮整洁的样子,就又打趣她:“又不是相对像,打扮的这么漂亮作啥?”“你瞧你二姐,怎么说呢?”毓秀不好意思地把辫子扯到前面来,随意摆弄着。
“好,好,我知道你心急。”二姐把碗筷收拾好。“一定是等钱买化妆品了呢。”“你又来了。”毓秀脸更红了。
毓秀记得前两次来的时候并没有走这条路,严格来说这还算不上路。一条并不宽大的地上河,河床比地面高出许多,河沿杂乱地长着或大或小的刺槐,水正淙淙地流淌,有些浑浊,透着泥土混合着芳草的气息。
除了上坡看到有类似的河之外,这条河又给了她更多的新鲜感。沿水的岸边,杂草丛生,偶尔还看到水中央冒出一些草尖尖来。
她开心极了,似乎忘了今天的目的,不停地问这问那,一切都觉得好奇。短短的路,她试探着几次来到水边,采一些长一点的草撩水玩。
“真是个孩子。”二姐看着她天真的动作,一会摇头,一会又不觉爽快地笑出声。
“二姐,干么把河修得这么高啊?”“就是为了让水流到后面的村庄呗。”“水是长年流的吗?”“是啊。一年四季就这么淌着,夏天还能逮到好多好多鱼呢。到了冬天,砸上几个冰窟窿,就有小鱼儿钻上来呼吸新鲜空气。”“大冬天的,守在这里,不冷吗?”“真是城里来的妞,不知道俺村里人的苦楚。谁愿意冷呵呵地守在这里啊?不就是为了能吃上点腥味吗?”毓秀便不再问,那句“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诗句不知怎么冒出来。以前的感觉是诗中美妙的意境,现在,倒为那蓑笠翁感到悲哀了。
但好奇心还是促使她没完没了问下去,把二姐笑得前仰后合,连从她们旁边走过的人也侧目而视。
“这水从哪儿来的呀?”“上面的水库呗。”“干么非要一年四季不停地流呢?”“这个……我也不知了,反正自打修好这条渠,它就从来没停过。”几乎是一问一答,不觉间来到了公社驻地。
原以为来得够早得了,可熙熙攘攘的人流把毓秀都吓了一大跳。
“不是集市都取消了吗?怎么还有这么多人?”这个,二姐也不好回答,她只听说,上面是有过这样的文件;但她更明白一个理,没有了集市,很多事都不好办呢。而今天,是多年延续下来的山会的日子,没有禁止的时候,人更多呢。可这,怎么跟毓秀说?其实,她自己也说不清,反正,每到这个日子,她都会来看看,不图别的,也图放松一下心情。
她们转了半条街,才走到邮局门口。相比热闹的集市,这里显得冷清了些。她拿出汇款单和村里开具的证明,接过两张十元大钞。心思了一会,又递回去一张。
“同志,能换几张小面额的吗?这个太大了,花不出去。”工作人员尽管冷着脸,但还是接过去,兑成一张五块和五张一块的。
“要毛票吗?”工作人员没有抬头,扔出一句话。
“不用啦,谢谢!”走出邮局大门,二姐看出,毓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毓秀也数着指头,买这买那说了一大堆,最后特别加了句:“再割二斤猪肉回去,好好开开洋晕。”怪里怪气的声调把二姐逗笑了。
“在城里的时候,是不是天天开洋晕啊?我们农村穷,只有过年才吃点肉呢。有时,一年养了一头大肥猪,收购站逼你非得买二斤肉,哪舍得啊!一斤七毛,二斤就一块四,能干好多事呢。如果再软磨硬泡,可以换成猪下水什么的,一样的钱,可以多得些。弄回家,煮上一大锅,左邻右舍都犒劳犒劳,也就跟过年似的。”听着二姐的说笑,毓秀不觉心生悲怆,城里人过日子不容易,农村人就更难啦。看看他们穿的戴的,基本没什么替换的。可他们又是那么满足,个个喜气洋洋地。而自己,却总是那么无望,只有过去,没有现在,更谈不上未来。
吵吵嚷嚷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有人大声地呼喝着,原来又来到集市最热闹处了。其实,农村的集市也蛮有意思的,什么样的交易都有,不像城市,粮店是粮店,菜组是菜组,想买齐全了,非得跑五六个地方不可。
快要走到尽头了,一阵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毓秀突然觉得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偱着香气望去,一个人站在凳子上,口里大声喊着:“热包啦,热包啦,刚刚出锅的全肉包。五分钱一个,五分钱一个。”是够香的,她拉住二姐。
“咱也吃一个吧!”“五分钱,可贵着呢。”二姐犹豫着。
“我请二姐吃肉包,二姐过年的时候再请我。”毓秀故意调侃她。
她们挤到前面,吃肉包的人并不多,看上去大多是大人带着孩子。孩子嘴上手上尽是油,一副副满足的神态,而大人们则在旁边咽着唾沫。
毓秀掏出一块钱,紧紧攥在手里,还未近前,一个小女孩的身影一下子吸引了她的目光。
小女孩手脸脏兮兮的,正贪婪地直视着热气蒸腾了包子。
毓秀脑海里立即闪过另一个小女孩孤苦无助的影子。
“那不是小燕吗?她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第二十三章毓秀闻变
二姐和毓秀挤近前,小燕一直呆呆地扶着一根圆木朝着那个固定的方向。
二姐蹲下身,牵住小燕的手,关切地问:“小燕,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娘呢?”小燕这才把目光收回,四处打量着。
二龙老婆正在不远处跟外村一个妇女说着什么,看到她俩,告别一声,走过来。
“二姐,赶山会啊?!”又没话找话地对毓秀说:“在农村呆了几个月,毓秀可成大姑娘了呢,越来越漂亮了。”“小燕她娘,给二龙抓药去了吧?”二姐看到她网兜里提着一些草纸包装的东西,就明白了。
“是啊。这不,找个老中医看了一下,兑了几付药,还挺管用。”“那就好好治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就没事了。”“唉,还能有什么法子呢,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也不能这么说,日子还长着呢。”又闲话了几句,二龙老婆有事拉上小燕要走。
毓秀看出来,小燕这段时间一直盯着冒着热气的肉包,她就知道,小孩子一定馋得不行。别说一个小孩子,连自己都抵挡不住那味道的诱惑了呢。
“嫂子,把小燕交给我,你先回去吧,我保证把小燕安全送到你手里。”“瞧这姑娘说的,在你手上,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二龙老婆又叮嘱了小燕几句,消失在人流中。
三人在一张满是油垢的小圆桌旁坐下来。
毓秀一下子买了十个,分放在两个盘子里。这是毓秀几个月来见到的最白净的面食,而且,从肉包的皱折里冒出黄灿灿的油星,确实让人垂涎欲滴。她和二姐各吃了一个,停下来,看到小燕头也不抬,塞嘴里一个又抓起一个,整个小黑手沾满了黏黏的东西。
说不出为什么,此时的毓秀已没了一丝食欲,只有掉泪的感觉。看着小燕贪吃的样子,不自觉地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家里也不是很富裕,但自己的童年有爸、妈呵护着,有哥哥宠着,一家四口倒也其乐融融。而眼前的小燕,让她有一丝伤痛,说不出是为她还是为自己。
“这孩子真可怜。”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这一句。
“是啊。”二姐接过话茬。“农村的孩子本来就苦,她爹又出了这事,就更没人照顾她了。看,都哆糊成什么样了?嗨,有什么法子呢?毕竟不是自家的孩子,也不好多说什么。”“二姐,有些事,不知当问不当问?”“瞧你这丫头片子,怎么跟我也打起马虎眼来了。有话就说呗!”“你觉得有才和桂花的事,能成吗?”“这个有什么成不成的,只要都愿意,就没什么了呗。”“我觉得那天晚上有才没干什么好事。第二天我碰到菊花,两眼哭得肿肿的。”“就这事啊?”二姐仿佛没事人一样。“农村里这种事多着哩,哪像你们城里人,讲究那么多?其实菊花她爹也跟我说起过,如果有才真的变好喽,这门亲事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但是……”毓秀把声音压得很低,仿佛是在对自己说:“但愿不会。”二姐似乎也没太在意,毓秀也就不再往下说。
小燕一气吃下四个包子,用手擦了一下嘴,这下,不光嘴唇,满脸都黑乎乎油腻腻的。
二姐和毓秀忍不住同时笑了。
毓秀从刚买的一摞本子上撕下一张,嘱咐小燕擦净手,然后站起身。紧挨着卖肉包的地方支着一块帆布大棚,一圈人围着,个个手里举着饼卷的什么东西,还不时从眼前的锅里舀一些汤添到碗里,“唏溜唏溜”地吃。看上去那个香啊,又不觉开始流口水了。
二姐看出了她心中的疑惑。“没见过这吃法吧?这可是我们这里的传统名吃呢。等有空啊,咱也坐下来边吃边说话。”她们说笑着,又走上了来时的路。这时的小燕开心极了,左摇右摆地总在二姐和毓秀前面晃荡。那神态、那动作,倒特别像刚来时的毓秀,手里攥着花啊草的,不时到水里蘸一蘸,弄得水花四溅。
回到家,已近正午,毓秀把买来的东西分了一下类。她早就想好了,这个晚上,她要把二姐和楚爷请来,跟几个知青在一块开个快快乐乐的茶话会。自打来到秀水村,她还没有这么开心过呢。而几个男知青,除了林瑶偶尔吹吹笛子外,也没什么大的娱乐,至多凑在一起甩几把扑克,枯燥的很呢。
不过此时,只有她一个人。她知道这个时间,他们都下地没回来,便先把中午饭做好,拿把蒲扇摇晃着。她心里好一阵乐:虽然自己想了好长时间,可一直没把这打算告诉他们呢,他们听到这消息,不高兴到骨子里才怪。特别是巧云,最喜欢凑热闹。不用说,这个晚上,一定会乐翻天。不过,因为有楚爷和二姐,也不至于太放肆。放肆?她心里又是一乐,怎么说呢,农村人是拘谨的,可一旦放肆起来,还真让人脸红呢。
当然,像楚爷和二姐这样的前辈,是不可能有自己想象的那种放肆的,但却又有一层神秘和好奇驱使着她。她总觉得,在这些人身上,有着太多的秘密。
几个知青陆续回来了,独独不见巧云。
“巧云呢?”他问林瑶。
“噢,”林瑶扔掉绳索,若无其事地说:“她呀,这个中午不回来喽。”“为什么?”“出远门了呗。”“出远门?”“是啊,早上柱子来找她,说是到什么地方卖粮食去了。”毓秀脑子“轰”的一声,马上想起昨天柱子说过的话,她着急地问:“跟谁去的?”“看把你急的。”另一个知青晃过来,“还有谁,那个二流子呗。早上他还来过,说要带巧云见大世面去。”毓秀顾不得多想,冲出门,一阵风跑到柱子家。可能是她的脸色太难看,把正在吃饭的柱子吓了一跳。“毓秀,咋地啦?”“你说咋地?你干得好事。”柱子和媳妇全愣在哪儿。
“毓秀,静一下,跟嫂子说出了什么事?”柱子媳妇拿过麻扎,让毓秀坐下。
毓秀“呜呜”哭出声来。
这下更把柱子吓傻了。还是媳妇劝解了几句才起作用。
“你把巧云弄哪儿去啦?”“我……”柱子这才明白了些什么。“我以为什么事呢!不就是跟有才卖粮食去了嘛。噢,你不放心是吧?我保证把她安全送到你这儿来。”一个怪异的动作,把媳妇和毓秀惹笑了。
说不出什么原因,一听到巧云跟有才在一起,她就有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但柱子和媳妇的一席话,又让她放松了许多。或许,真是自己太多虑了。但还是有些惴惴不安。她的眼前又出现了李有才看巧云时的眼神。对了,就是《巴黎圣母院》里副主教克格德。富洛娄盯着爱斯美拉达时那副丑陋的嘴脸,那里面用的那个词,叫“淫邪”。
她的心又收紧了。
这个下午,毓秀没有下坡干活,而是跟着柱子媳妇她们收拾场院。这是一些轻松的活路,几个妇女边干边说着笑话。她也偶尔插几句,但那颗心,却一直在巧云身上。
不知是不是在一起时间久了,她觉得巧云尽管跟她的性格有所不同,但很多事情的看法跟自己是一样的,因此,两个人也就没有能包住的话,成了最知心的姐妹。在这样的地方,能有这样一位交心的妹妹,她心里说不出有多高兴,感觉比亲妹妹还要亲。噢,自己还没亲妹妹呢,她想,即使有,也不过如此吧。
而现在,这个妹妹不在身边,她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特别是得到有才去了外地,就有了种不祥的预感。她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甚至从来也没有想到过巧云会跟有才单独在一起的机会。那个天真的巧云,内心一点也不设防,如果有才一旦不怀好意,那不是把巧云给害了吗?
她越想越怕,想怕就越有些神不守舍,不知该做什么好了。终于熬到半下午,其它的妇女都在休息,她却怎么也坐不下去,跟柱子媳妇言语了一声,赶紧跑回家。门还是紧紧地锁着,没有一丝松动的迹象。看来,巧云还没有回来。她坐在门旁一块方形石头上,低着头一个接一个地画着十字,还不时抬头看一下。
日渐西斜。
毓秀再也坐不下去了,她扔掉草棍,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村口的小桥上,不断朝大路方向眺望。她多么期望此刻太阳的余晖中出现一辆马车的影子,或者,就是一匹小毛驴拉着的小破车。远远地,车上立着一个美丽的影子,向这边欢快地挥舞着手臂,银铃般的笑声传过来:“哎——我回来啦!”她会扑上去,接住那个影子,紧紧拥抱,无语凝噎,许久才冒出:“急死我了。”然而这一切只是想象,她只能眼巴巴地瞅着,桥闸的身影在逐步拉长,太阳钻到柳树丛中了,只露出淡淡的晚霞。西边红彤彤一片,有几个人影在这壮美的景色中晃动着,但没有她期待的那辆车,那个人。
暮色四合。
她就这么直勾勾地向大路望着,心情越来越沉重,拳头越攥越紧。她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心里诅咒李有才,也诅咒柱子,甚至,真想抓住巧云的衣领捶她一顿。但现在,这一切都没有用。她的泪水不觉涌出来了,而且,呜呜哭出了声。
明明有人在擦自己的眼睛。她转回身,是二姐,后面还跟着柱子。
柱子的脸阴阴的,目不转睛地盯着通向外面世界的路。说不出是懊悔还是伤痛,反正找不到一句安慰的话,因为,他甚至都不能安慰自己了。如果真出了什么事,不光毓秀,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原谅自己。
他蹲下身,狠打自己腿,然后双手捧着脑袋。为什么只为了给社员弄几个钱,就这么草率地答应了有才的要求呢?有才在提出要跟巧云一块去的时候,为什么就没有想到这一层呢?现在,一切都晚了。如果因为别的事耽搁了,或者即使被执法人员抓到,把粮食没收,我柱子也能承担起。但如果巧云真的出点什么事,我怎么向她的父母交待?
“我真浑,我真浑。”他在心里恨恨地骂自己。
“安排辆车,沿路接他们去吧?”是楚爷的声音,柱子这才清醒了些。他直起身,这才看到,身后还有几个小伙子,桂爷正执鞭站在一辆马车旁。
“也只能这样啦。”柱子犹疑不定地说。“也不能走太远,只怕他抄小路回来。”“知道啦。”桂爷应了一声,拉上几个小伙子,“驾”地一声长啸,消失在夜幕中。
桥头几个人都沉默着。
毓秀的心里“突突”乱跳,好像感觉到了什么。“你们等着,我先回去看看。”然后一溜烟淹没进小村的方向。
刚到村口,就见几个黑影向这边移动。“巧云,是巧云。”她不觉惊呼起来。那身影,不是巧云又能是谁?她拼命往前奔,差一点让一块断砖拌倒。
她紧紧地拥着巧云,仿佛她会从自己身边飞走。
“好啦好啦,咱们回去吧。”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知青说。
毓秀这才明白过来。“你们先回去吧,二姐他们还在那边等着呢,我得去告诉一声。”目送三位知青回去,毓秀拉着巧云的手依旧没有放松。暗影里,她细细端详巧云的脸,希望能看出点端倪。
第二十四章巧云脱险
毓秀和巧云沉默着,把手搭在对方的肩上向桥头方向走来。几个木雕样的人影仿佛是灿烂星空下的一幅剪影,直到近前,毓秀才轻轻地叫了声:“二姐,巧云回来了。”三个人同时转回身,黑地里知道是毓秀和巧云。二姐急走两步,把二人搂在怀里。“咋这么晚,吓死二姐了。”二姐、毓秀、巧云走在前面,楚爷和和柱子跟在后面。没有一个人说话,连呼吸也变得细弱。柱子大气不敢出,暗骂自己瞎了眼,同时又在心里祈祷:巧云什么事没有就好了。
到了楚爷家门前,二姐停下步子。
“你们两个回家去吧,没什么事的。”然后又对着楚爷,“一会叫有根到你那儿睡,今儿个晚上,让这两个娃子跟我睡。”楚爷“嗯嗯”着,柱子一声不吭。
柱子回到家,见媳妇正要抻被子呢。媳妇见他回来,第一句就问:“找到巧云了吗?”“别烦我。”柱子大吼一声,衣服也没脱,拱到被子里,蒙上头。
媳妇呆楞在一旁,不敢再问什么,把孩子抱到靠边的位置,静静地躺下。
一会,媳妇听到柱子咬牙切齿,嘴里还咕咕囔囔些什么。她担心得要命,却又不敢问。突然,柱子猛地坐起来,跳下炕,怒吼了一声:“我找有才这个王八蛋去。”他不顾媳妇的阻拦气冲冲地窜到大街上,一阵风吹过来,他觉得浑身发抖。找有才?到哪儿找去?就是找到,也不知该说什么呀。进一步说,有才欺没欺负巧云还没弄清楚呢,这样冒冒失失地,一旦什么也没发生,或者只是其它的什么事,那不越弄越乱了吗?想到这,他改变了注意,拐了一个弯,来到楚爷家门口。
门虚掩着,他轻轻推开,窗户上透着微弱的光。他知道楚爷还没有睡下,敲敲门,没等里面回声,已进到屋里。
楚爷和有根正盘腿坐在炕上,一人一支烟袋“滋啦”着。
说不上出于什么心理,他“扑通”跪在炕边,手敲着脑袋“呜呜”哭起来。
“楚爷,我真浑。”他疯子一样咆哮着,“要是害了人家姑娘,我还是个人么?!”楚爷也不吭气,好像不知地上跪着一个人一样。
倒是有根发了话:“柱子,你先别急,有事慢慢说,哭也不当事的,还是先弄清楚了是正理。”柱子止住哭,洗了把脸,然后用毛巾狠劲地擦。
“唉,”楚爷颤巍巍地动了下身子。“事情还没闹清楚呢,先不用着急。我看得出来,有才肯定动了手脚。不过巧云那姑娘不是菊花,机灵着呢。但愿没出什么事就好。”他叫柱子炕沿上坐了,又唉叹一声。“咱应该想到这一层,都怨太大意了。”“倒是毓秀提醒了我,可是已经晚了。”柱子搐哝了一下鼻子,“这个下午,就一直心神不宁,不知该干些什么好了。看到毓秀在桥头上站着,也不敢靠近前,只是在心里一句句地念叨着,盼着巧云快些出现。可还是……”“先不用自责了。我看刚刚巧云的样子,好像没那么严重。你先回去睡觉去,也跟你媳妇好好说说,别吓着她。有才那里你也不用找,惊动了他娘也不好。等事情水落石出了,再找他算帐不迟。”二姐家里稍稍平静一些,不管怎么说,有巧云守在身边,事情总还能弄出个头绪。二姐支走有根,把春妮和春玲安排到小套间,她自己守着毓秀和巧云,也并没有言语太多,只是轻轻地搂着巧云,三人静静地躺了一会。
煤油灯上的小火苗“啪啪”地跳着,二姐也感觉到巧云“突突”的心跳。开始,巧云把头埋在二姐怀里,之后,把身子移开,抬眼盯着跳荡的小火苗,但那神态,依然像受惊的小兔子。
看着巧云可怜楚楚的样子,毓秀心里有种特别的感觉。她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而巧云更像可爱的小妹妹了。她希望像二姐一样把巧云搂在怀里,让巧云尽情地哭一场,自己再柔声细语地哄她,然后还跟昨晚一样,笑闹着,从炕的这头滚到那头,接着再滚回来。而今天,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或者,巧云会亲口告诉她:“毓秀姐,我好好的,什么事也没有。”但她不敢问,怕触到巧云的痛处。二姐也没有提今天的事,而是故作轻松地说:“姑娘们,你们想听听我的故事吗?”毓秀没吱声,只是点点头;巧云把目光从火灯处移到二姐脸上。
二姐把爹娘怎么带自己到处逃荒,父亲的死,母亲的失踪以及自己原先的丈夫,还有儿子及春妮的事一股脑儿说了出来。不知为何,过去从来不敢说这些,今晚却像讲别人的故事一样毫无遮掩地说了出来。最后,她像总结似的说了句:“人呐,什么样的事都可能遇到。碰到了,就得看开些。那个时候,我就抱着春妮,真想跳到河里去,一了百了。可是我活下来了,而且活得有滋有味。活着,就不能太难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有什么好?你们现在经历的,跟我那时相比还真算不上什么。真羡慕你们遇到了好时候,不用受我那么大的搓搓。”见二人不说话,就一只胳膊搂住一个,“瞧瞧,像两朵花似的,二姐守着你们也高兴呢。”“二姐,要是还能见上那个哥哥就好了。”巧云微微透出了笑容。
毓秀一只手支起身子,紧紧盯着灯影里的巧云。咦,这个林巧云还真是楚楚动人呢!
她越过二姐搂住巧云。
“小妹妹终于发话喽,小妹妹终于发话喽。”她扳过巧云的脸,更加仔细地端详着。“巧云今晚最漂亮。”巧云一把推开她,学着二姐的口气:“死妮子,又来寒碜我。”一旁的二姐心里也笑了,但没表现出来,不过,她的心放宽了一些。从巧云的表情,她觉出可能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严重。
仿佛真的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两个女孩笑闹了一阵,毓秀又凑到二姐身边。
“二姐,你想那个大哥哥了吗?”话刚出口,便忍不住笑起来。这样的称呼有些乱,二姐和巧云都听出来,一块笑起来。
“想呢,怎么不想?从他们离开的那天起,没有一天不想的。可惜,也只能这么想啦。”二姐长出了一口气。“要是哪天能把宝岛收回来,我们母子团圆就好啦。”“嘻嘻,”巧云边笑边说,“到那时,二姐家里就俩狗子啦。”一时,二姐和毓秀还没明白过来,但很快,三人一块笑起来。
“就这个死妮子鬼机灵,什么话到你嘴里就变了味。”毓秀一边胳肢她,一边连喊带叫。“难怪这么讨人喜欢呢,把个李有才勾得掉了魂似的……”话刚出口,自知说漏了嘴,吓得不敢再出声,胆怯地瞅着巧云。
巧云的脸一下子沉下来。
“哼,臭不要脸的,”巧云把牙齿咬得“咯咯”响。“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呢。他以为我林巧云是好欺负的,我才不吃他那一套呢。”她说着,不知从哪里甩出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他要敢动我半根毫毛,我就让他尝尝这把刀子的厉害。”二姐和毓秀长出了一口气,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从巧云的话里她们听出来,巧云没吃什么亏,但有才也一定起过歹念。
三个人把头齐聚灯下,相视一笑。
“那就把你智斗歹徒的壮举给讲一下,让我也长长见识。”毓秀故意装出一副调皮的样子。
“哼,”巧云从鼻孔里呼出一口气,“我早就知道这个二流子不怀好意,只是没想到他还真能做出来。中午吃饭的时候他喝了三两酒,我就觉出他的眼神色色地,便长了个心眼,到商店买了把水果刀藏在身上。他一路故意磨蹭,就知道他存心不良,可也没法子呀!果然走到半路天就黑了,他就说些难听的话,我不理,他就要动手动脚。那时,我就想好了,就是死,也不能受他的玷污。就抽出刀对着他,做出拼命的样子。他可能真的没想到呢,也就收敛了些。不过,当时真吓得要晕过去了,可他还是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还是毓秀姐姐提醒的对,凡事得多想想。如果把以前那些事跟现在这些连在一块,也没什么奇怪的。可就是不知为什么,当他提出要我跟他去的时候,我并没有拒绝。或者,我自己也想出去走走了吧。那个时候,说不害怕也是假的,只是觉得非要豁出去了,反倒什么也不怕了。我就不顾他的拦阻,跳下车,一个人在前面跑。我想,他真要坚持的话,也只好拼命算了。还好,不大一会,正好小王开着拖拉机经过,我就搭他的车回来啦。”怕二人不明白,还特别对着毓秀,补充了一句:“那个小王也是知青,还记得吗?就是上次咱们一个小组开讨论会的那个。”“那我在路上怎么没接到你?”毓秀打断她。
“公社拖拉机站又不在这条路上,他把我送到村北头,我从那里下的车。”这下二姐悬着的心完全放下了。不管怎么说,巧云没事比什么都好。她觉得这孩子更可爱更讨人喜欢了,便不自觉地捋了捋她长长的头发,灯影里细细地端详着。
“我就知道巧云是聪明的姑娘,谁讨到这样的媳妇是一宝哩,等哪天我给你找一个。”二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故意打趣她。
巧云一翘嘴,“二姐也你跟毓秀一样坏,就知道欺负我。”“二姐这是为你好呢,怕你嫁不出去。”毓秀也跟着调侃。
“你们两个坏,以后再也不理你们了。”巧去故作生气地扭到一边,背对着二姐和毓秀。但很快,忍不住笑了起来,转过身子,“二姐,等狗子哥哥回来,就让毓秀做你的儿媳妇。”毓秀滚过去边笑骂边扭打起来。
二姐坐起身,轻轻地拍着巴掌。“打得好,你们两个谁赢了我就要谁。”二人住了手,恍然大悟,异口同声地说了四个字:“老奸巨滑。”三人对视了一下,忍不住同时笑起来。
春妮掀起套间的门帘,“什么笑话,我也听听。”边揉搓眼睛边赤脚跑过来,蹭地跳上炕。
第二十五章欢欢生仔
庄稼收上来了,也就到了农闲的季节。借着这个机会,毓秀收拾了一下行囊返城看望爸爸妈妈。临走的时候,不光二姐,村里很多老妈妈小媳妇的都来送她,并让她代问爸爸妈妈好。毓秀好一阵感动,看着乡亲们送来的那么多土特产,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也就在毓秀离开后十几天,生产队那匹最强壮的马儿“欢欢”要生小马驹了,全生产队的人都高兴得不得了。特别是小孩子们,这几天只要放学就聚在场院附近。他们并不是因为马群里添了个小宝宝,而是借着这个由头,可以吃上“嘎嘣脆”的料豆和香喷喷的煮豆了。
这时巧云才听二姐说,原来牲畜也一样要坐月子呢。她觉得有些新鲜,所以一直缠着二姐带她到场院旁的牲口棚来。一匹马要下仔儿,全小队的人都围着转,“欢欢”也像天神一样被人宠着。
“欢欢”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它不时打个响鼻,在小马仔身上舔来舔去。小马仔乖乖地躺在那儿,眯着眼享受妈妈的爱抚。偶尔,它也会撑起身子,在妈妈身子下面吃一会奶,但很快就又躺到了。
“要是毓秀姐也在这儿就好了。”昨儿晚上,巧云兴奋的没睡好,一个劲地挑弄二姐。“毓秀姐回家都两个星期了,怎么还不回来呀?”“你个小妮子,离了毓秀还不成啊?不是还有有才吗?”二姐边说连躲到炕角去。
果然,巧云扑上来就要拧她。“二姐越说越不像话了,一点也不像大姐姐。”话刚说完,自己先笑起来。
“二姐,你说,全村男女老少都叫你二姐,怎么也没听见有根叔叫一声啊?”“小妮子,越说越不像话了。”“你先说人家的嘛。”……
自从毓秀到上海看望爸、妈去了,巧云便搬到二姐这边来。不用说,有根又到楚爷那儿去了。有时,春妮和春玲挤在套间的小床上,有时,不是春妮就是春玲,总有一个人要混到大炕上来。甚至四个人闹腾到半夜,就这么挤巴着睡下了。
二姐这几天心里也添了许多心事,当三个女孩子睡下后,她怎么也无法入梦,倒不是想自己过去那些事。这种事,尽管翻来覆去想过无数次。但毕竟,时日久远,她也不抱什么奢望。那晚,又破天荒告诉了毓秀和巧云。在她心里,倒是疼起毓秀和巧云来了。她觉得这些城里娃也真不容易,也才只有十六七岁,就不得不离开父母,还不知道出路在哪里。哪像春妮和春玲,她们没见过大世面,也就安于现状了。但很快,她又苦笑着摇摇头。想这些有什么用呢?这事,不光自己决定不了,她们的父母不也一样决定不了吗?也只能骑着毛驴看唱本,走着瞧啦。
她又看了看巧云熟睡的小脸,梦里也总是甜甜的,一笑两个小酒窝。嗨,要不是人家城里娃精明,这么好的姑娘差点让有才那个人渣祸害了。她想起来就有些后怕。事后她找到柱子,柱子后悔得直撞墙。还好,没出什么大事,也算万幸。不过,还真的提防着点,这两朵鲜花还真惹人眼呢。只是可惜,现在这样的形势,什么时候才是她们的出头之日?虽然听说有些知青也在农村安家落户了,她也想要是多这样两个女儿该多好,可还是更希望她们能够回到城市去,那里才是她们真正的家。
想到这些,她心里又一声长叹。她想找出答案,答案其实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完全安上面的指示精神办。她听说城里更乱呢,如果真是这样,两个女孩子放在自己身边也好,至少在秀水村,不会有人把她们怎么样。
她欣慰地笑了,感觉笑得也特别甜。她想毓秀也该回来了,如果她的爸妈没什么事,这孩子在这里自己也会安心些。只是都是这么大的姑娘家,按农村的习俗,该找婆家了。可她们是有文化的人,和这些跟土坷垃打交道的人根本不打界。如果真的留下来,也太委屈她们了;如果不能,她们的将来又在哪里呢?
正胡思乱想着,公鸡的啼鸣打破了夜的寂静,也打乱了她的思绪。农忙时节一过,多睡点懒觉也正常。她心里安慰着自己,不知什么时候也睡过去了。一觉醒来,阳光已射到炕角角上来了,三个女娃儿也都不见了影儿。她忙穿好衣服,站在街口,还是不见她们的影子。
春妮和春玲肯定上学去了,巧云呢?她回身刚要带上门,巧云急急火火地跑来,差点跟她撞个满怀。
“二姐,快看看去,昨天夜里,欢欢生小宝宝啦。听桂爷说,他一宿没合眼呢。”“瞧你的样子,比自己生了小宝宝还高兴呢。”“二姐再胡说,不理你了。”一边玩笑着一边来到牲口棚,除了楚爷,好多人都在那里忙活着。
在炒料豆的妇女中,一个人引起巧云的注意,一身团花衣服,还是那条熟悉的花头巾。不正是菊花姑娘吗?
一点没错。那个晚上,她亲眼看到菊花跟有才到草垛后面去了,好长时间才出来。原先还有说有笑的菊花直到干完活回家,便再没言语过,甚至,其他人也不再取笑她。当时,她就意识到这个李有才没干什么有出息的事,但还是不愿意想太多。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一定会有社员出来制止,可事后也悄无声息了。后来,她又听毓秀说起那天吃“忆苦饭”时有才和菊花的事,心里不觉涌上一丝悲凉。人的命运真是难说啊!一个好端端的姑娘,竟然让二流子糟蹋了,还没有地方倾诉。不过很快,她又笑自己太多事。别说菊花,自己又能怎么样呢?那晚,她跟毓秀打闹的时候说过死活也要回城的话,可是回得去吗?还真是的,人更多时候其实掌握不了自己,而只能听任命运的摆布。想到此,又觉得有些悲哀,不只为菊花,也是为自己。
那天有才来找她,她就意识到那家伙根本没安好心,但又找不出正当的理由来拒绝,毕竟,这是柱子队长的安排。再加上,这个阶段也确实够闷的,正想出去串串呢。而且,她也觉得,尽管那个二流子不怀好意,量他还不敢怎么样。
尽管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有料到有才真的那么粗鄙可恶,一点怕性都没有。幸好有把水果刀,不然,他要硬来,暗夜里没有外人,还真拿他没办法。
每次想起来,她都心惊肉跳好一阵子。不过,她依然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除了二姐和毓秀,没有人知道那晚的真实经过。经历过这件事,倒也给她提了个醒:人心叵测,必须时时在意。
这么想着,不觉又回到二姐家门口,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让她一下子蹦得老高。
“毓秀姐,啥时回来的,也不提前说一声,想死我了。”二人抱作一团,有说有笑地说了些分别后的思念,还没来得及说新闻呢,巧云就拉着毓秀的手。
“走,咱们到场院去,'欢欢'生小马驹了呢,好多人都围在那儿。”刚离开一会,二姐也回到家,见门竟是开着的,却一个人也没有,大包小包扔了一炕。她心里明白毓秀回来的。只是心里还有些纳闷,这刚到家,又跑哪儿去了?
她回转身,带上门刚要外出找毓秀去,春玲小跑着闯进来。“娘,中午饭不吃了,我要跟毓秀姐姐和巧云姐姐看小马驹去。”还没等二姐开口,就一阵风似地跑了。
“这死妮子,越学越疯了。”她心里嘀咕着,抬头看看太阳,已近正午,春妮还没回来。她涮好锅,把几块玉米饼子和煮地瓜放在箅子上。
看着灶膛里吐出的小火苗,她忍不住在心里笑了一下,一种甜蜜幸福的感觉涌上心头。自己两个女儿,毓秀和巧云也跟自己的女儿没什么不同,一家人欢欢乐乐的,虽说日子苦点,难得有这份好心情。只是,唉,心里最牵挂的就是“狗子”了,要是他也在身边,这辈子也就没什么心事啦。
二姐正想着心事,春妮回来了,把书包一扔,话也没说,也要往外跑。
“这么急急火火的,到哪儿去?”二姐喊住她。
“看小马驹去,毓秀姐姐她们在等着我呢。”说刚说完,就又不见影了。
春妮气喘吁吁地跑到毓秀她们面前,就听巧云说:“你说巧不巧,菊花正在哪儿干活呢。”“怎么对她赶起兴趣来了,是不是豁出去要争李有才啊。”巧云脸又阴下来。
“不要再提他。再跟我说这些,我跟你急。”毓秀赶紧换了话题。
一会来到牲口棚,就见几个妇女正围着锅灶忙得满头大汗。待走近了,果见翻炒豆子的正是菊花。跟别人不同的是,明明热汗淋漓,她却把身子裹得严严的。
春妮和春玲每人抓了一把炒豆,混到其他小孩群中,周围都是她们欢快的笑声和“嘎嘣”、“嘎嘣”嚼炒豆的脆响。毓秀跟巧云馋得什么似的,又不好意思上来拿。正犹豫不定,烧火的那个中年妇女喊她们:“毓秀、巧云,来,尝尝。别看你们在城里整天大鱼大肉的吃着,未必吃得上新鲜的炒豆呢。”二人各拿了一小把,热得烫手,便两只手倒弄着,一个劲地吹,惹得在场的人都笑了。
“真是城里娃呢。吃这个得凉下来才脆生。”二人也不好再放下,待到不甚热了,便塞一个放嘴里,并没有发出小孩子们嚼出的脆响。不过,还是有种醇厚的香气在齿颊间荡漾。
二人说笑着走到一边,又提起上次割豆子时起火的事,笑得更畅快了。
“料豆就这么好吃,还不知那爆豆是什么味儿呢?”巧云有些遗憾地咂着嘴。
“是啊是啊,再有机会,咱也不做饭了,就割大豆去。不为别的,就为吃上爆豆。”旁边的妇女好奇的目光投过来。
她们止住笑,感觉手上的炒豆不再热,而嘴里的炒豆也发出脆响了。其他的小伙伴还聚拢在那里,吃完又去抓。一个又高又胖的妇女解开怀直接扯起衣服抹一把脸上的汗,然后仍用衣襟扇着,口里还不停地笑骂。
“老娘们炒了半天,还不够你们塞牙缝的呢。嘻,欢欢生马驹,倒像是给你们过生日似的。”说完,把一粒炒豆扔进嘴里,也嚼得嘎嘣脆响,旁边的人笑得更厉害了。
“还说人家呢,自己不是也在过生日吗?”“不是过生日,是过年呢。过年也吃不上这么好吃的东西。”“是啊,是啊。难得有一次吃炒豆的机会,就让他们吃个够,早是撑得拉肚子。”
第二十六章菊花小产
菊花只是埋头翻炒着,一句话也不说。毓秀能看出来,她的衣服全湿透了,仿佛刚从水里爬出来的一样。
那个烧火的妇女见菊花卖这么大力气,怕累坏了她,也就不再玩笑,话锋一转,关切地说:“菊花,快休息会去吧。干了一上午了,话也不说,就像几辈子没捞着干活似的。快一边歇歇,也吃上点,没准坐月子的时候还吃不到这么好吃的呢。”就见菊花铁青着脸,大口呼着气,也不答腔,干得更猛了。其他人也便不再多言,只有孩子们欢笑依旧。
毓秀和巧云心里有些隐隐作痛,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菊花。那个菊花,也够可怜的,生在那样一个家庭,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的关爱。还不到二十岁,又成了那个二流子的囊中之物。她的出路在哪里?没有哪个人看得到。岂止菊花,村里人不都是这么一辈辈过来的吗?再反观自己,虽说村民一口一个城里人,但现在,哪里还有城里人的影子?如果说也还有的话,也就是比他们多了一个城里人的名号和向往,仅此而已。
正想着,就见桂爷牵着“欢欢”过来了。二人笑着打个招呼,就来看桂爷打理这匹马。这是一匹英俊健壮的马,干活是把好手,正好农闲了,又立下这么大功劳,难怪村民们跟伺候天神似的。
桂爷又带她们去看了看小马驹,它都能眯着眼看她们了,一副惹人怜爱的样子。除了吃过奶还挣开眼瞧瞧,就是贪睡。
没有谁比桂爷更开心的了,为了小马驹的出生,桂爷几个晚上都没合眼,生怕出点什么意外。这可是生产队的一宝,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没法向社员交待呢。
看到春妮和春玲,毓秀忽然想起从家里回来,还没见过二姐呢,就喊她们该回家吃饭了。话音刚落,就听“啊呀”一阵尖利的叫声,她回过头,见正在忙活的妇女都聚拢在一起。
“快,快,菊花晕过去了。”“干了一上午呢,也真够她受的。”“让她歇,她就是不听。”毓秀和巧云走上前,还没看清菊花的脸面,一个和菊花差不多同龄的女孩子惊叫起来:“不好啦,菊花姐出血了。”几个妇女把她移到炕上,她倒下的地方有一大摊血迹。
“快,快去找医生。”“不,不行,得赶紧送医院。”毓秀和巧云也走上来,见菊花脸色煞白,嘴巴张得大大的,沉重地喘着粗气。
一会,桂爷套好马车,几个人把菊花抬上车,几个年轻的媳妇也一块跳上车。
就听刚才烧火的那个妇女说:“去把李有才也叫上,不能就这么作践了人家姑娘。”毓秀和巧云心里一紧,同时握住了对方的手。
此刻,她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一切都是现实,而现实总是那么残酷。
本来这是一个欢乐的日子。毓秀想着趁刚回来热闹一下子,但因为眼见了这样的事,心里便多了份沉重。来到二姐家,二姐倒是喜气洋洋地,上下打量她。
“回家才几天,又白净了。爸爸、妈妈还好吗?”毓秀咬着嘴唇点点头,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二姐以为是她家里出了什么事,赶紧上来拥住她的肩膀,指尖在她的发丝间轻轻徘徊。
“毓秀姐刚才还好好的,只是菊花出了事,才这样子的。”巧云一脸凝重的神态。
“菊花?”二姐迷惑地看着她俩。
“菊花姐姐晕过去了,流了好多血。”春玲说着话还往嘴里扔了一粒炒豆,嚼出一声脆响。
“小孩子家的,说什么胡话。滚一边去。”“真的呢,”春玲把小嘴翘得老高,“桂爷爷拉着她上医院去了呢。”“是真的,二姐。”毓秀声音有些沙哑,不知是对二姐,还是对自己。“菊花真可怜。”此时的二姐不知如何是好。待稍微平静一些了,才问起毓秀回家的情况,知道一切都很好,略略放了些心。
第二天抽出空闲时间,二姐带毓秀和巧云去医院看望菊花,见她气色已跟常人没什么不同。只是,从面色上就能看出菊花内心的痛苦。她勉强挤出一点笑,声音还微微颤抖:“二姐、毓秀、巧云,谢谢你们来看我。”然后抓过二姐递上来的手,嘤嘤啜泣起来。
“二姐,我这辈子是不是就这么完了啊?!”“傻孩子,你还不到二十呢,咋说这种傻话。”“真的,二姐,自打那个二流子强暴我的那时起,我就觉得完了。不,自打我懂事,我就知道没生在好人家。现在,真的应验了。李有才三天两头找我,我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他作践我。他还说……”她抬头扫了一眼毓秀和巧云,欲言又止。
毓秀和巧云识趣地离开。
站在医院的大门外,二人都沉默不语。她们不知该说什么好,也想不出该用什么话安慰菊花,只觉得人活着有时真的好难。自己不能主宰自己,只能听凭命运任意摆弄而无能为力。
二人对视了一眼,只露出一丝浅笑,而内心却是酸涩的。
她们在门外站了许久,连嘻嘻哈哈的巧云也一副神色凝重的样子。不时回望,也不见有二姐的动静。直到觉得时间不早了,才又回到病房,只见菊花把头埋进二姐腿上。知道她们进来,菊花才抬起头,脸上还挂着泪痕。
二姐打湿了一块毛巾,给菊花擦了下脸,菊花也勉强挤出一丝丝笑,再次说着感谢的话。毓秀和巧云也只是安慰她,让她好好养病。这个时候,她们也只能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但心里却真诚地盼望着,可怜的菊花,快些好起来,改变自己悲苦的命运吧。
回家的路,三人没有说太多的话,空气似乎也凝滞了。不知为何,村庄的每件事,对毓秀都触动很大。也是,才半年的时间,一个小小的村庄,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坎坷。她觉得自己再也不是原先那个纯真的女孩子了,不仅仅是年龄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历经的挫折,使心理有些不堪重负。让她稍能得到一点快慰的是,爸爸进了干校,虽说依然受到管制,已不再像以前那么挨批,心情不再压抑,身体比以前也好了许多。听妈妈说话的口气,一切都有了新的转机。临走前,妈妈还送她到车站,特别叮嘱她,路途这么远,这个春节不用回去过了……妈妈之所以这样说,大概也是缘于自己说了在秀水村的情况,碰到这么纯朴善良二姐……她说的是真心话,不单纯是让妈妈放心。
即使在秀水村遇到这么多烦心事,她也还是觉得这里是安全的。快到村口,她想起什么似的,不解地问二姐:“李有才那么坏,菊花干么不告他?”“告?”二姐苦笑了一下,“农村这样的事多着哩。一旦失了身,就是人家的人了。你告倒了他,将来反正还是要嫁给他。自己的男人成了'劳改',生个娃子也没法做人。我们这儿可封建着呢,也只能认命啦。”三人又都默不作声。
这个夜晚,毓秀和巧云又留在二姐家,但没有像以前那么吵吵闹闹,而是各想各的心事。特别是二姐,几乎一夜没合眼。自打毓秀来到这个村庄,让她也经历了太多太多。小强母子跑了,至今没有音讯;李茂生死了,死得出人意料,还好,他老婆也终于想开些了,据说又有了新眉目;二龙自作自受,一把火没烧成排长,倒烧得自己煳头烂腚的;还有今天刚刚看望过的菊花,明明知道她掉到陷阱里,可就是无计可施……
一串串,一件件,像过电影似的在二姐脑中回旋。这些事,在农村里也算不上有多稀奇,她担心的还是毓秀和巧云。巧云姑娘还开朗些,父母也没那么多的麻烦;而毓秀,这么好的姑娘,家里却遭了这么大的不幸,让一个女孩子家怎么承受得了?虽然,她也常常看到毓秀绽出灿烂的笑容,但透过那张笑脸,她倒感受出她内心里在滴血。每一次变故,都使她变得更为忧郁。这次菊花的事,在农村也许算不上什么,但在两个城市女孩子眼里,那是把姑娘的一生给毁了。她们,不会由此想到自己的未来吗?
她的思维不断地跳跃着,暗影中,她仿佛还能看到巧云甜甜的笑脸和毓秀忧郁的眼神。她有些担心,这样下去,会给毓秀这孩子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
听到她们睡得酣甜,她的心又放宽了些:自己不也一样多灾多难吗?还不是就这么挺过来了?人生就这么几个关口,闯过来,也就没什么了。慢慢老了,也就认命了。谁还不是这么走过来的?年轻,总是抱着太多美好的愿望,这些愿望一旦不能实现,便寻死觅活的;逐渐明白了,也就知道那些也只是梦想而已。梦想破碎,那才叫真正的现实呢。
“呵,今晚这是在想什么啊,都快成哲学家了。”她自我解嘲地笑了笑,都是昆明的那段经历惯的,动不动就想出老远去。
鸡又开始叫头遍了,她的脑子里还是混沌一片:自己的过去和现在,毓秀、巧云的现在和未来,整个成了一锅粥。自己的事还好说,大不了一辈子见不上儿子,只要他能过得好就成。现实的问题是,这两个孩子怎么办?虽说上级提倡扎根农村闹革命,可真让这么好的孩子远离父母,又有些心不甘哪。
她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可就是禁不住要想。最近又听说几个男知青张罗着要返城了,为什么毓秀跟巧云一点动静也没有?
这个,她们不说,自己也不好问,反正自己又帮不上一点忙,也只能这么瞎操心了。
第二十七章白雪皑皑
今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立冬刚过,就纷纷扬扬飘下一天大雪来。
这是农人们最盼望的时节了,因为雪铺了厚厚的一地,也就不用冒着严寒挑沟挖河的。于是,相互串个门子,或者干脆窝着不出门,男人躺在炕上吸着旱烟,女人或纺麻线或纳千层鞋底,既消磨了时间,同时又有些许的收获,也是乐事一桩。
毓秀和巧云一觉醒来,感觉天亮得似乎特别早。透过窗纸觉得白得耀眼。二人揉揉酸涩的眼睛,伸着懒腰,一个劲儿地打哈欠。
推开门:哇,整个院子里覆盖了一层白雪。
二人兴奋的小鸟似的,啁啾着,满屋子找扫雪的工具,可是,找了半天,连一件像样的东西也没有。探出头去向外瞅瞅,锨和扫把都竖在院子一角呢。
二人说笑着探出一条雪道,回过头,只剩下一个个雪窝窝。
“好漂亮。”“真舒服。”“一点也不凉的。”“躺在里面睡觉也不赖。”锨柄和扫把也包上了一层雪,靠里面,还结了一层薄冰,抓一把,凉凉地、滑滑地。
“雪是热的,冰才凉呢。”“就是就是,不然怎么叫冰凉。”二人嘻嘻哈哈地笑着,拖着铁锨和扫帚,折回屋里,戴上手套。
只一会,身上觉得热乎乎地,嘴里呵着洁白的雾气。还别说,对南方女孩子,这样的景色还真是新鲜,也就难怪她们会高兴成这样子了。直到干累了,直起身子,她们才发现,不只地上,屋檐上,树枝上也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雪骨朵,真算得上是银妆素裹的世界了。
她们欢呼着,雀跃着,在刚刚打扫出的空场上嘻闹着来回跑。有时,追的急了,一脚插进深雪里,拔出来,整个一条雪腿,狠狠跺一脚,散落的满地都是,更惹得她们不住地大笑。在她们心里,这是一个纯净洁白的世界,静静地,连鸟儿的痕迹也没有。
鸟儿?是了,昨天桂爷还说要带她们在场院里捕麻雀呢。听桂爷说,大凡雪天,麻雀找不到觅食的地方,就会凑到人前来,捕起来非常容易。
或许是二人的笑声吵醒了几个男知青,其中的一个拉开窗子大声吼叫:“一大早的,不好好睡觉,学鸡叫呢。”“你才呢,”巧云灵巧地回过去,“也不快点睁开鸡眼看看,好大的雪,可有意思啦。”三个男知青呼啦啦涌出来。
“真的呢,真的呢。啊,好新鲜的空气!”只有林瑶抿嘴直笑:“哈哈,没见过吧?这就是北方的好处,每到这时,最赏心悦目的就是观雪了。你们还没到村外去呢,一岭一岭的,可壮观了。”四个人诧异地看着他。
“不过,今天可不成。”他仿佛故意玄耀似的,停顿了一下。“像今儿,静静地下了一夜,没有一丝丝风,那雪也像你们女孩子一样,温柔得很。所以,即使到了野外,也跟在院子里没什么不同。平平整整的,一望无际就是了。”“哇,那就很美哎!”巧云一边拍着巴掌,一边有节奏地跳跃。
“走,咱们出去看看去,顺便到桂爷那里看看怎么逮麻雀。”毓秀随声附和。
“想得美,”林瑶一脸不屑;“雪都没膝了,怎么出去?”是啊,就院子里这一点地方,就搞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怎么趟出一条路去?毓秀和巧云垂头丧气,但还是掩不住她们的激情,把一捧捧雪攥成团,相互击打着,雪沫钻进衣领,反到暖融融的,清清爽爽,舒舒服服。
“雪竟然是热的。”“就是呢。”正说笑间,听到外面有“窸窸娑娑”的声音,而且越来越嘈杂,夹带着阵阵欢声笑语。
他们踩着厚厚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移到门外,不远处几个人正挥舞着铁锨、扫帚把路上的雪向两边推。
移开视线,还真是的,整个大地白茫茫一片,银妆素裹,分外妖娆。
“走,咱们也铲雪去。”几个人不由分说,沿着踩出的脚窝返回小院,纷纷争抢铁锨和扫帚,先把小院扫出一条小道。不一会,就个个累得满头大汗了,不过,内心的感觉是异常美妙的。
也不知干了多久,快与前面村民们扫出的路衔接起来了,东方也隐隐透出淡淡的黄晕。
“瑞雪兆丰年哪。”“可不是呢。这雪下得好,无声无息的,偷偷下了一夜,马上又晴了。老天爷真长眼。”“难得的好空气啊!”巧云禁不住赞叹了一句,“毓秀,作首诗吧!”“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吧?”一位妇女把头巾扯下,手拄着扫帚,“毓秀和巧云在秀水村留下来吧,年年都能看到这么好的雪。”说笑打闹中,一条人行道连接起来了。这边的笑闹声还没结束,那边又有一簇人拐过来,一样拿着铁锨和扫帚挥舞着,不时传来阵阵哄笑。
这样的场景真难得,嬉笑过后,毓秀不禁又想起上海,想起爸爸、妈妈,想起与哥哥在一起时童年的欢乐。唉,要是安安定定的在北方的农村也好啊!虽说农活累些,可村民们无忧无虑,没有猜忌,少有烦恼,还有什么比这更舒心的呢。
整个小村庄的主要街道就可以方便地走人了,村民们便从刚刚打开的路,迈着悠然的步子吹着口哨走回家。一些小孩子也跟着凑热闹,即使有正经的路好走,也还是歪斜着身子,故意滚到雪地里去,扔得雪团到处飞。
他们五个就站在村口向东望,整个眼里一片纯白,连树梢都是白净的。天空澄澈,一碧如洗。
三个男知青折回去了,毓秀和巧云还默默地站在哪里,做着深呼吸,仿佛要把这天地间的灵气全捕捉到肺里去。
“空气真的好新鲜,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这么奇美的感受。”巧云深吸一口气,伸出双臂,做出飞翔的姿势。
“那就不回城了,留在秀水村吧。”毓秀故意气她。
“你才呢。”巧云笑着回敬,“就在这里做个狗子媳妇。”“打你这张乌鸦嘴。”“怕是狗子还看不上你哩。”笑闹了一阵,毓秀又记起昨天桂爷的话。
“别再折腾了,不是说好要看桂爷套麻雀去的吗?还没做饭呢。”两个人的饭都吃得有些匆忙,几个男知道看出她们好像有什么心事,一个个变着法地打趣她们,她们也只顾埋头吃饭,不打理他们。最后,还是巧云忍不住扑哧笑了。
“其实也没什么事嘛,就是刚刚跟你们说过的,到场院看桂爷捕雀去。”几个男知青都嘻嘻哈哈笑起来,一个说:“见到是没见过,不过,想必也没什么好看的,也就跟我们那儿在烂泥塘里下网差不多吧?”“不是不是,”巧云急得要叫起来了,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雪地捕雀和那位知青说的烂泥塘下网是什么样子呢。还好,那位知青并没有反驳她,而是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打趣她们:“好好好,那你们就看西洋景去。不过,别冻坏了玉手俏脸什么的,有人会心疼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毓秀和林瑶脸都有些红了。
巧云仿佛也听出了什么,一把打掉那位知青的筷子,“哎哎哎,说话直接点,别含沙射影的,你就明说,你喜欢我们中的哪一个?”另两位知青乐了,连林瑶和毓秀也禁不住笑出声。
“对啊对啊,你明确说,也好别让我们蒙在鼓里。”毓秀跟着步步进逼,弄的那位知青边拾筷子,边嘟囔了些什么。
“说清楚点,我们也好有个心理准备。”巧云话未说完,捂着嘴先笑起来。
那位知青故意夸张地做了个搂抱的动作,大声呼叫着,“都喜欢,都喜欢。你们二位哪个喜欢我啊?”毓秀和巧云几乎同时喊出来:“不喜欢,都不喜欢。”所有的人都笑了。
玩笑中不觉饭已吃过,几个男知青又说些近来听说的新鲜事,毓秀和巧云麻利地把碗筷洗涮好了,嚷嚷着就要往外跑。
几位男知青也跟着她们出来,反锁上门,说说笑笑中不觉走了大半条街,他们做的更多的就是不断地抓起雪攥成团往毓秀和巧云身上扔,二人一边跑着,一边也抓起积雪攥成团狠狠地反击。
正嘻闹间,有才挡住了他们。
有才躲闪着巧云的目光,嘻皮笑脸地问:“这是去哪儿呀?”“看桂爷捕麻雀去呢。”毓秀有意摹仿着巧云的腔调,连巧云也听出来了,狠劲推了她一下。
看到巧云这一动作,有才也明白过来,这是毓秀故意打趣他那次对巧云不怀好意的事,尴尬地笑了笑,“捕麻雀,那有什么意思啊?不如一块玩扑克去,好多着呢。正好人手不够,你们谁去?”一个知青也随声附和了一下,然后他们三个都跟着有才走了。巧云气得直跺脚,“走了正好,咱们两人玩得更自在。”通往场院,也是一条刚刚清理出来的雪径,行走在积雪之间,感受着清新的空气,毓秀和巧云都喜形于色,一边走一边手舞足蹈地想象着捉麻雀该是什么样子的。
到了场院,并没见桂爷出现,倒是雪地里扫出一块十多平米的地方,周围的雪堆得老高。的确有几只麻雀围着这难得的空地转,正埋头寻找着什么。听到动静,还会抬起头,知道没什么威胁,就又仔细地啄几口。
第二十八章桂爷捕雀
牲口棚也一样被白雪围裹着,仿佛一件精致的雕塑,光洁如玉,静静地矗立在那里。她们沿着一条除过雪的小路来到门口,正碰上桂爷掀开厚厚的绵帘子伸出头来。
“这么早啊,姑娘们。”桂爷故意模仿着电影里的腔调,高声大气地说:“就为我昨天一句话,一个晚上没睡着觉吧?”“可不是呢,桂爷。”巧云对毓秀扮个鬼脸。“做梦都梦见逮麻雀呢,还按你说的用泥包起来烧着吃,香喷喷的馋死人。可惜啦,刚要下口,就醒了。”桂爷忍不住“呵呵”笑了。
“这妮子,一套一套地,跟说书一样,比八哥还巧呢。”边说边找出捕麻雀的家什。只有四根木条钉成的方框,中间是几根铁丝缠住一块网,俨然过滤泥沙的筛子。
“就这么简单啊?”毓秀和巧云同时睁大了疑惑的眼睛。
“别看家什简单,可能办大事呢。”桂爷还是笑眯眯地。
“那,这根小木棍是做什么用的?”巧云眼尖,接过桂爷手里拿的木条。
“到时就知道啦。”桂爷故作神秘。
很快就来到二人刚刚看到过的空场,几只正在啄食的麻雀轰地飞到邻近的树梢上,簇簇雪绒花“扑簌簌”打着旋儿飘落下来。
桂爷用小木棍把网支起来,然后扯出一条细绳,一端拴在那根木棍上,另一端交到毓秀手里。
桂爷折回身,变魔术似的从衣兜里掏出一些什么,漫不经心地撒在网的一侧。
三人躲进一间盛草料的屋子里,屏住呼吸。不一会,果见一只麻雀扑闪着翅膀飞过来,在周围的雪堆上盘旋了一会,小心翼翼地落下,绕着扫出的空地小跑了一圈,停下,静静地注视着筛子底下。
毓秀和巧云心里“砰砰”直跳,心悬到了嗓子眼,拳头攥得紧紧地。
但那只小家伙仿佛识破了他们的阴谋诡计,非但没有靠近,扇扇翅膀,又飞回到树枝上去了。
二人垂头丧气,桂爷却像啥事也没有,点上一锅烟眯眯地笑。就在二人不解之际,一回头,门缝里瞅见,又一只麻雀扑闪着翅膀飞到雪堆旁,然后也像刚才那只一样围着空场转了一圈,停住脚步,机灵地朝筛子那边张望。
二人的心又悬了起来,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快呀,快呀,快到筛子底下去。”她们在心里呐喊。
可麻雀仍旧无动于衷,几只聚在一起,好似商量着什么,然后又哄地散开,分落到雪堆上。
二人有些失望,打眼看一下桂爷。桂爷仍不露声色。
二人正灰心呢,然而没太多久,一只麻雀飞到筛子底下,没低头,又很快跳出来。稍一停,又飞进去,啄了两下,就又跳出来。如此三番,其它的麻雀也凑近前,试探着两只、三只然后更多地钻进筛子底下,张望一会,啄一会。
“拉线吧!”巧云放低了声音说。
桂爷摆摆手,示意她不要说话。
毓秀和巧云直直地盯着筛子的方向,又见几只麻雀飞过来,也站在雪堆上难望了一会,直接飞到筛子底下。
毓秀和巧云同时望了望桂爷。
桂爷仍不动声色。
很快,原来站在树枝上懒散地呆着的麻雀也陆续飞下来,学着前面的样子,先去雪堆上站一会,直接飞到筛子底下。
约摸又过了三两分钟,桂爷灵巧地拉动了细丝,就见几只麻雀惊恐地从筛子旁边射出去,一会便不见了踪影。
“噢——”毓秀和巧云同时呼喊着冲了出去,桂爷乐哈哈地跟在后面。
筛子底下,大约十几只麻雀把网眼钻得此起彼伏。
桂爷让二人压住筛子两边,自己紧贴地面伸进手,一只只缚到准备好的编织笼里。
把笼子盖严,就可以看见一堆麻雀在里面挤来撞去,还不时把篾子啄得“啪啪”响。
“真有趣,真有趣。”毓秀和巧云乐得在雪地里直蹦。
“中午好好慰劳慰劳你们俩,让你们尝尝桂爷的手段。”“还是那么用泥包起来吗?”巧云调皮地歪着头。
“当然,”桂爷挥手之间像个得胜的将军。“吃过叫化鸡吗?那是乞丐们偷了吃,不敢公开烧,就想出了这个馊主意。嘿嘿,法子是土了点,可是味道好啊。更何况,咱这可不是偷来的,是劳动所得。”看着桂爷乐得合不拢嘴,二人也禁不住笑了。
“我倒是急呢,”还是巧云嘴快,“现在就想尝尝叫化麻雀是什么味道了呢?”“那可得小心哟,别吃了麻雀真变成叫化子。”毓秀捧起巧云的脸蛋,故意挑逗她。
巧云夺下桂爷手中的棍子就追赶毓秀,没想到脚下一滑,一个仰八叉扑到雪地里。毓秀赶紧把它扶起来,一边还格格地笑。
玩够了,就又回到笼子边,看那些麻雀上窜下跳。把手指伸过去,它们便赶紧躲开,但不一会,就有几只凑上来,狠劲地啄。
“小动物也怪可怜的哟!你看那只还眼泪汪汪的呢。”巧云有些心疼起来了。
“是你自己眼泪汪汪了吧?”毓秀故意把脸对在巧云前面取笑她。
巧云一把推开她。“没心没肺的东西,看你怎么嫁出去。”“咦,”毓秀怪腔怪调地带着嘲弄的口吻,“原来巧云妹妹动情了呢。是思春了吧?”“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话音未落已捏住了毓秀的脸。
正无拘无束地说笑,一抬头,桂爷还站在门口,脸不觉红了。
就在这时,传过来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夹杂着老牛“哞哞”的惨叫。
二人刚要问发生了什么事,却见桂爷的脸阴沉着,没敢再吱声。
二人循声而去,行不多远,拐过一堵败墙,就见牲口棚前的空地上围着一簇人,有的手里还举着什么,吵嚷声和牛的叫声比前更烈了。
雪地里躺着一头牛,大口喘着气,绝望的眼神让毓秀和巧云汗毛直竖。更令二人揪心的是,它的不远处还有一小牛犊,从雪泥里撑起来,蹒跚着向牛晃去,还没到近前,一个趔趄扑倒在地,正好滑向老牛的肚皮底下,然后迫不及待地寻找什么。是了,毓秀和巧云明白,它一定是饿了,只有极度的饥饿才会有那种贪婪的样子。然而它太弱小了,身上还只有柔滑的绒毛,是生的渴望才使它坚强地支撑起来,但是还未衔到妈妈的乳头,老牛腿一蹬,把它弹出老远。小牛试图再次立起身,但几次努力都失败了,只是肚子一鼓一鼓地。
二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看到这种凄凉的场面,不禁伤心落泪。
不知谁同时将手掌拍在毓秀和巧云的肩膀上,把二人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春妮,后面还跟着春玲。
春妮只是“嗤嗤”地笑,春玲却做着小鬼脸。
“你们两个怎么在这里?”毓秀问。
“刚刚找你们去了哩,说你们到这里来了。”还没等姐姐开口,春玲叽叽喳喳地抢先说。“来了以后,又不见你们在这里。”“看桂爷逮麻雀去了呢。”巧云回应。
“在哪里呢?”又是春玲,还没等回答,就抓过二人的手。
四人一起来到场院,就见桂爷呆坐着愣神。春妮叫了一声“桂爷爷”,反把他吓了一跳。
桂爷显然没有先前那么开心,立起身,轻轻叹了一口气。
四人面面相觑,不知该说什么好。
还是春玲小,没在意太多,只是随口说了句:“桂爷爷怎么没看杀牛的去呢?”桂爷神色愈法凝重了,但显然是为了照顾女孩子们的情绪,极力压抑着内心的凄楚。
“孩子们,我来给你们讲讲花花的故事。”桂爷说的“花花”显然就是那头待毙的老牛。
“这头牛啊,跟了我整整四个年头了,干起活来真是一把好手,和我的感情深哩。现在正是农闲时候,又怀上了小牛犊子,全村人都为它高兴。只可惜护犊情深,小家伙刚离开一忽儿,它就挣着要找,穿鼻圈都给磨烂了,自己也被护栏绳缠住了一条腿。它越挣脱,就缠得越紧。刚巧那时我不在,它就拼力往外挣,结果把腿弄折了。在常人看来,不能干活,也就只是个废物了。就把它扔在冰天雪地里,等它冻死饿死,也好分块肉吃。唉,连小牛犊也难逃一劫了。”桂爷声音哽咽,眼圈都红肿了。
“那干么不直接杀了它,还要让它受这些罪?”春玲天真地歪着小脑袋。
桂爷连叹了几声。
“哪像你说的那么容易,宰杀耕牛是犯法的。必须等到自然死亡了,才可以宰掉。人们也只好想出这招术,想让它冻饿而死,再报到上面去。已经三天三夜啦,我听到它的叫声就难受得不行。”四人默默地离开桂爷,刚才逮麻雀时的兴致也一扫而光,留下的只有伤感。在很多人眼里,“花花”早已是一堆牛肉,是煮在锅里香气四溢的美味;但对桂爷,却跟剜了它的心一样。感情真是奇怪的东西,没有它,也便没有伤痛;但没有感情,还能叫做人吗?
悻悻地来到二姐家,二姐正在准备午饭,见四个人都“噜嘟”着脸,有些不解。
“刚刚去看那头老牛了,快要饿死了;还有小牛,吃不到奶,真可怜。”还是春玲小嘴快。
二姐明白了个大概,先要她们坐下,看看天还早,也不急于做饭。
“那可是桂爷的心头肉呢。出了这档子事,其他人倒没有什么,桂爷却一直跟着伤心,从来没到过它跟前。那天我跟它说起这事,说着说着就掉泪了呢。嗨,与其这样让它活着受罪,还不如快了结了呢,可上面又不让,桂爷更是难受得什么似的。”见四个女娃子不说话,就故意岔开话题:“大上海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吧?”这一招果然有效,气氛逐渐缓和下来。二姐趁机说:“雪是北方人年年都见到的,倒是你们这些城里娃儿,见识一下农村的春节倒是正理。”“是啊是啊,我最喜欢过年呢。”春玲俏皮地把脑袋晃了晃,学着过年时常唱的儿歌:“过年好,过年好,吃了馉饳穿新袄。”说完,又在地上转了一圈,摹仿着吃和穿的动作,把四人都惹笑了。
“农村娃儿呀,就盼着这一天呢。你看现在咱们吃的,除了白菜就是萝卜,就为了填饱肚子,哪里还能吃出什么味道?也就等到过年那一天,才吃上点带肉星的东西,小孩子们能不高兴吗?大人们呢,是愁这个年。你想啊,就这一天,得准备好长时间呢。可也喜欢这个年,有了这个年,才有点清闲的日子,三姑六姨的也借着这个时间走动走动。”毓秀和巧云早就听说过农村的春节多么有意思,听二姐这一说,心里不觉又羡慕了一层。
“毓秀姐,你不是说这个春节要在这里过的吗?那我也不回去了,就跟你们一块过。”“那敢情好。”二姐笑得合不拢嘴,“我守着四个女孩子,还不知怎么个乐法呢。那就先给家里写个信,也好让爸爸、妈妈心里有个数。老人们哪,就盼着这个日子团圆呢。”数着指头春节就到了。腊八要喝粥,还要泡蒜;小年围坐在炕上吃糖瓜,说些甜甜蜜蜜的话,这些,尽管与城里也没有什么大不同,但毓秀和巧云内心的感受却是全新的。她们好奇地问这问那,用心品味过去从未体验过的每一个细节。
或许,在她们心里,比小孩子们更盼望这个特别的春节快些到来吧?!
哦,是的,这是她们第一次在农村过年,虽说远离了爸爸妈妈,但在二姐这里,享受着一样的亲情。熬一锅浆子,用破刷子贴上春联,再将五颜六色的过楣钱粘在门框和窗框上,冷风一吹,飘飘摇摇,煞是好看。 转自: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招生就业资讯网(www.gyjsxy.nev.cn)
当然,更令她们新奇的,还有除夕的大红灯笼,守岁的奇异祥和,初一的隆隆鞭炮,让她们感受到了真正的年味。古老的思想文化,浓厚的传统氛围,也只有在农村才能真切地领悟到。
她们不觉又为这次特别的相会而从心底里庆幸了。
人,不就是生活在感受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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