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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情岁月(第二部)

无名 2010-02-20 06:36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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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情窦初开
                 
  寒暑易节,冬去春来,又是一个繁花似锦的季节。
  作为一个普通的小村庄,几个年头过去,也并没有见出什么大异样,但我们的主人公和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事却随着时日变化而有些微的不同,须作必要的交待。  转自: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招生就业资讯网(www.gyjsxy.nev.cn)
  如今,人们还能提起李茂生,即使是那些老掉牙的旧事不再引起人的兴趣,但另一桩新闻使李茂生又复活了,那就是他的老婆带着孩子改嫁给外村一个铁匠。那铁匠腿有些跛,以至于年近四十依然光棍一根,但据村民们揣测,尽管长相不尽如人意,钱却是赚了不少,像李茂生老婆这样拖儿带女的,正适合这样的人家。也正因有这样的后续,李茂生又成为街谈巷议的人物,他的那些旧事也鲜活如在目前。
  当然,更多的话题离不开菊花。几年前村民就为她的不幸摇头叹息,但又无可奈何。想想也是,自家的事都管不好,谁还能管了人家这档子事?走投无路的菊花就像待罪的羔羊任李有才欺凌,泪水也只能往肚子里咽。自从那次小产之后,气色好长时间也没变过来。即使这样,恶狼一样的李有才仍不放过它,只要兴趣一来就要她,她也只能一次次含泪满足他的兽欲。在她心里,自己已经是李有才的人了,自己的男人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这是天经地义的。等到肚子再大起来,医生告诫她再也不能手术了,便不得已趁一段清闲的日子,干脆搬到了李有才的新居。如今儿子不仅能叫爹娘,而且满大街跑得欢了。结婚酒席两年前就轰轰烈烈地摆过了,只是最近才扯上小红本本。
  村民们的变化也不过如此,而知青毕竟城里来的,变化自然非这些常住人口可比。两个男知青托关系,找门子,终于回了城,就只剩了一个林瑶。那两位临走,除了简单的告别,身外之物啥也没带,含着不知快意还是留恋的泪水登上了南下的列车,从此杳无音信。
  善良的秀水村人不忍看着几个城里娃子就这么跟自己受累,但所能做的,也不过让他们干些轻松一些的活。也就在去年,村里那位老教师退休,贫下中农一致推荐毓秀顶了那个空缺,这也正符合了毓秀的性格和心意;而当主任听说公社需要一个能说会唱的宣传员时,鼎力推举巧云,说她的歌唱得如何如何好,舞跳得如何如何棒(谁人见过?),公社里几个小头目合计了一下,没费多大周折也就办成了。
  当然还有那个林瑶,眼见两个女孩子就有了称心如意的事做,也便有些耐不住,可几次想返城,都因政审不合格退了回来。村里人没有谁知道他的底细,按自己的理解,当然也属“地、富、反、坏、右”那一类。不过,这并没有使林瑶感到丧气,因为那时“革命样板戏”顶时髦,凭他吹得那口好笛子倒也随公社歌舞团转了不少地方,回到村里,也是村宣传队的主将。
  巧云成了公社宣传队的干部,最高兴的莫过于春妮。这时她正上高中,学习不怎么紧要,自己又带着母亲的一些遗传基因,对唱啊跳的特别感兴趣,于是就成了巧云办公室的常客。甚至,村里有什么演出活动,不光要把巧云请回来,连春妮也成了活跃分子。
  这些事二姐又喜又忧。喜得是孩子们大了,比以前更乖巧懂事了,而且,毓秀和巧云不用再风里来雨里去的;忧得是,二人都已二十出头,是该找对象的年龄了,可她们的归宿依旧不知何处。显然,以她们俩的丽质天成,莫说秀水村,就是全公社找个可心的小伙子也绝非难事。只是,在二姐心里,她们还是应该返回城里去,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在这里成家立业,也不是正事。可回城也不是吹口气的事,哪有那么容易?
  不过,二姐也看出来了,上面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也还提倡,但事实上真正下来的少了,返城的风潮倒是一浪高过一浪。巧云就亲口对她说过,秀水村人对她好,可她的心依然在城里,因为那里有自己的爸妈,还有兄弟姐妹;在这里,总有种飘浮不定的感觉。而毓秀,虽未明确跟她讲,但她的心思二姐也估摸到一些,她也一样不会长期扎根在这里。不管怎么说,找对象是一辈子的大事,是去是留对她们而言是关系到一生的大事,万万马虎不得。
  没有哪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准确的判断。结婚生子,意味着这一生甚至后世子孙永远是农村人了;伺机返城,可这机会又在哪里?即使将来能回去,又会是什么时候?回去后有如意的对象等着她们吗?二姐苦笑了,不用说自己,两个女孩子就不想这些吗?别看巧云整天嘻嘻哈哈,她的心其实比天还高呢。
  事实确实如此。自打来到公社,见识的事情多了,也目睹了一些知青通过贫下中农的推举并经公社审批之后回到了父母身边,她的心动了。她也想过,借着现在的工作优势,可以多接触一些公社领导,这对将来自己愿望的实现不无裨益。
  比巧心里更美的还有一个人,就是公社一把手吕主任。
  那已经是巧云来到公社一周之后,巧云正跟另一个宣传员闲聊,进来了体态迥异的两个人:前面的那位四五十岁,中等身村,挺胸腆肚,白净面皮,眯着一对小眼;后面的一位二十出头,稍高而细弱,文文静静,戴一副宽边眼镜。
  还没等巧云和那位叫秋月的姑娘明白怎么回事,前面的那位已经把浑圆的大手伸过来:“欢迎巧云姑娘,以后咱们公社的文艺宣传工作就靠你们两个啦。”巧云一愣,她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这个人,好像在哪儿见过?
  还没等回过神来,那个年轻小伙子介绍道:“这是咱们公社吕主任。”巧云记起来了,就是李茂生死后亲自到秀水村表彰李茂生英雄事迹的那个吕副主任。
  不同的只是,如今的吕振山早已坐了头把交椅。他没有注意到巧云的尴尬神色,只顾紧紧握住她的手,一个劲地“欢迎”。最让巧云受不了的是一边欢迎,一边把左手也凑上来,把巧云的小手夹在中间,并且不停地游动。
  巧云的心里一阵恶心,但还是只能笑脸相对。
  自打李有才结婚,巧云到公社去了,大队给毓秀从小学校腾出一间房子,一者比较安静,二者上课也便利。为了让这个新家充满青春气息,毓秀花费了许多心思,凡来过的村民都啧啧称羡:“人家城里娃就是不一样,不光长得跟公主似的,连住得地方也像皇宫呢。”还别说,是有些精巧别致,春妮第一次进来,惊讶地叫了一声,这里瞅瞅,那里摸摸,喜欢得不知如何是好。转了一圈,意犹未尽,像个淘气的孩子,涎着脸搂住毓秀的脖子,娇滴滴地缠磨:“毓秀姐,我也搬来跟你一块住吧?!”这正符合了毓秀的心思,她忙不迭地找到二姐,还没等二姐答应,就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先这么挤着,等有空再打张床。姊妹两个一块住着,也好说说话。”二姐见她主意已定,而且,毓秀一个人在那儿自己也不放心,春妮过去正好做个伴儿,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从此,只要一放学,春妮就往这里跑,像个百灵鸟似的,赖着毓秀叽叽喳喳叫个不了。
  “春妮都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毓秀给春妮扎着发辫,由衷地赞叹。
  春妮没有像以前那样辩驳,只觉得脸突突直跳。
  是啊,春妮真是长大了呢,而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天一个变化。再加上她天性活泼好动,又具备天然的艺术细腻,热衷文化宣传,使得她言语行为更加出色。
  “来,站起来比比。”毓秀拉起她,并排着站在一起,还别说,两人个头差不到哪里去。“我还一直把你当小孩子呢,看,都快比我高了。”“毓秀姐也不能再长高了呀,再高反倒难看了呢。”“是说你自己吧?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哪个男人娶到你啊,美死了。”“姐姐又说孬话了,看我饶了你才怪。”二人逗着,在小床上翻来滚去。
  日子在欢乐中一天天过去,春妮的心也更多地留在了村里。特别是村里有了文艺宣传队,她的心理也起了微妙的变化。说不出为什么,那个带着忧郁眼神的林瑶像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她。在她心里,那个男人是一团谜,似有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越是这样,她的好奇心就越重。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喜欢那么远远的看着他,那神态,那动作,都让自己心荡神摇。
  “我这是怎么了?”那个夜晚,静静地,连一声虫鸣也不闻,更不用说鸟儿的啁啾了。整个夜色就像一张大幕,不光遮蔽了大地屋宇,连内心也一片混沌。听着毓秀均匀的鼾睡,她的思绪穿越时空随意游走。她不断地问自己,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自己解释不清,更不能向人述说。这难道就是那个叫爱情的东西?想到此,她的心跳得更剧烈,连呼吸都有些急促了。她觉得脸有些烧,如果是白天,她会照照镜子仔细瞧一下,一定布满了好看的红晕;而现在,她什么也不敢做。不知过了好久,再也无心躺下去,蹑手蹑脚地起来,却又不知该去哪里。点灯?那一定会把毓秀弄醒,她要问起来,该怎么说呢?
  她又躺下来,心里说了句“荒唐”,自己也闹不清这个时候这个词的真正含义。甚至,更令她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中学里那么多同学,暗送秋波的也不少,可就是感觉不到一拍别样的心跳。她知道自己是活跃分子,有男孩子喜欢也属正常,她嘴上不说,心里还蛮高兴呢。可就是这个林瑶,自己并没有跟他说过几句话啊,怎么就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呢?或许,这还不能叫爱情,是私下里看的那本书上说的“青春萌动”。没错,是这样。可又有些不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的男孩子没让自己动过心,偏偏这个一脸阴云的家伙让自己神不守舍?想想,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勾魂秘笈,可自己就是控制不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好想否定,不是这么回事,自己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影子,所有的感觉都是虚幻的。但越强迫自己不去想,林瑶的音容笑貌就越发在眼前晃动。她躁动不安地数着绵羊,她听人说这招术蛮管用的,可这个夜晚,已经数了整个一个草原的羊群了,可就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非但如此,分明还听到了悠扬的笛韵,是林瑶最常吹的曲子,或许村里人听不出,但春妮能感受到,那是一首关于爱情的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一定是林瑶在用这种声音表达自己秘而不宣的感情,是的,一定。她不断地问自己:只是在表达感情吗?应该是,如果是求爱信号,除了自己,谁还能听得懂?
  她近乎陶醉了,随着优美的音乐不觉欢快地唱起来。对,是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歌,也只有那首歌才与爱情沾一点点边。怎么,林瑶也喜欢这个吗?她唱着,犹嫌不过瘾,不自觉地随着节拍翩翩起舞。
  哦,不仅仅是自己,台下还有那么多观众,正聚精会神地欣赏自己的舞姿,或者也跟自己一样陶醉于缠绵的笛声里。长这么大,登过许多次台,从来没有哪一次让她这样迷醉过。爱情的力量真的可以这么强大吗?又是谁在自己心田里播下了爱情的种子?她不愿想太多,她怕飞扬的思绪冲淡了此时此刻的恬静和美好。
                 
  第三十章爱情发芽
                 
  突然,舞台的灯熄灭了,台上台下一片漆黑。尖叫声,嘘声,口哨声响成一片。她惊恐地睁开眼睛,但一道强光逼得她双手捂住,只留下一缕缝隙。
  “妹妹春天做春梦了呢。”毓秀笑嘻嘻的声音就在耳边回荡,她猛地翻身坐起来。
  一缕阳光照射在床铺的一角,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温馨。
  她似乎明白了些什么,脸涮地红了。
  “还真看不出,春妮像个睡美人呢,我都想吻一下了。”毓秀穷追不舍。“公主遇到王子,一定很幸福的吧?”春妮意识到自己一定说了什么梦话,羞涩地歪过身子,装出没好气的样子。
  “你可越来越不像姐姐了,净来戏弄我。”“哪有啊,是你亲口说的呢,不会告诉我只是梦话吧?!”毓秀还是半开玩笑地。
  春妮更是头也不敢回,她知道这一刻,自己的脸一定灿若桃花。
  人的智慧有没有极限?什么才是改变人生最大的动力?人的一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没有谁说得清,但事实会不断地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毓秀,一个城市来的女孩子,见识的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接触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村民。在她几年的印象中,除了种地吃饭,把古老的传统保留的原汁原味外,其它也就没什么了。但是,从那个春节过后,她开始对农民刮目相看了。这些看似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民,蕴藏着她意想不到的能量。就是那些笨手笨脚的村民,却踩出了她所见过的最优美的高跷。那些干着繁重的活儿,粗吼咙大嗓子高声大气说话的妇女,打起腰鼓来居然有板有眼。特别是成立了村宣传队后,姑娘、小伙子甚至很少出门的小媳妇也都欢欢喜喜地聚拢在一起,谈起演戏还头头是道。更令毓秀惊讶的是,那个一脸王者之气的楚爷,竟吹得一手好笛子,足以与林瑶平分秋色。她不明白,在秀水村几年,没见过楚爷动过笛子。所以,当她确知那些粗糙而灵巧跳跃的手指,拨弄出那么清越的音乐的时候,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但她的眼睛告诉她,除了楚爷,又会是谁?
  还有那个经常被扭到台上挨批的李明山,在这特殊的年月里,也发挥出了他的一项专长。他把二胡拉得婉转悠扬,或激越,或舒缓,时而如空谷梵音,时而似高山流水,仿佛把人带到神秘幽邃的洞天府地。但也只是偶尔,更多时候,他只能拉出纯正的“革命现代京剧样板戏”。
  当然让她吃惊的还有春妮,在毓秀眼里,她还一直是个孩子呢,学上得并不怎么好,可把演出服一穿,俨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喜儿或李铁梅。有次她还听到旁边的人议论,“这个春妮,就是二姐当年的翻版呢。”二姐却并不热衷这些,但毓秀还是从人们的议论中,从春妮初绽的才华中,依稀看到二姐当年的风采。现在的二姐老了,无情的岁月和苦难的经历剥蚀了她的美貌和才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了。她想起了一个词:后继有人。是啊,有春妮,便是二姐最大的慰藉。她看得出,人,特别是农村人,没有哪一个是为自己而活的。他们省吃俭用,勉强糊口而已,为得是什么?没有哪个人能解答出来,却祖祖辈辈又是这么过来的。他们知道自己挖不到金山银山,就勤俭持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不管金山还是银山,是这样攒出来吗?
  毓秀当然也解答不出,她沉醉在她所拥有的现实之中。她现在最熟悉的小学校,白天,是学生们的课堂,五个年级聚在三间教室里,一节课,先给左边的小同学上语文,再给右边的大孩子上数学。不光是她,孩子们也早已习惯了如此。那些棺材板子制作的课桌让他们记住了葱或蒜的写法,也背过了九九乘法表。
  孩子们的说笑打闹带走了枯寂的白天,大人们的锣鼓喧天又迎来了奇妙的夜晚。开始,她还有些不适应,后来,每当吃过晚饭,就从教室里拿条长凳出来,坐在校院里赏晚霞,等待着三三两两聚拢而来的村民。做完了孩子王,这一刻,便像一个戏班班主。
  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兴奋,那就是春妮。毓秀的兴奋是因为这种环境可以冲淡心理的压抑;而另一个,则只是为一个人,一个在别人眼里只是普通的那一个,春妮却为之神魂颠倒。从那晚春妮做春梦、说睡语开始,毓秀就感到了什么,这最初的朦胧滋味自己何尝没有过?然而,几年下来,她的心反而淡了,不再是那个易于动情的青春少女,自己都觉得心有些冷漠了。她把感情冰封起来,不知是为了等待某一刻的喷发还是日趋消亡。反正,除了上中学时那个一样散发着浓浓青春气息的男孩使得自己情窦初开外,来到秀水村,类似的情感完全闭合了。她的情感世界变得浑浊。爱情是什么?是菊花式的还是嫣红式的?她找不出理想的解释,但每一种方式都让她每当想起就心惊肉跳。有时她也会问自己,是什么让自己逃离了人人都该有的情感世界?环境还是人?
  这些问题有些深奥又非常现实。毕竟已经二十岁了,到了该谈恋爱甚至谈婚论嫁了。但另一个又在哪里?将来的出路会在何方?她不是没有迷茫过,但人前人后,她又跟没事人似的。
  那天她到公社开会,主任的小秘书一直在暗示着什么,但她一直装聋作哑。那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当她碰到他的渴望的眼神的时候,心跳荡的不知所措,但她还是竭力回避。她知道感情的闸门一旦打开,就找不到渲泻的出口。莫说恋爱,命运都尚前途未卜呢。
  她回首的瞬间,正好和那双失落的眼神相对,那失落中又满含着期待与信心。她要迎合他吗?或许将来会,但现在还不够成熟。
  春妮比自己还小三岁呢,在她眼里一直是啥事也不懂的小娃娃,嗲声嗲气的像个可爱的陶瓷妹妹,惹人怜爱又不忍碰触。但那天比试了一下,居然跟自己一般高了,梦里的缠绵也足以证明她纯真的花朵嵌上了绿叶,绽放出爱情的绚丽了。
  可这,还不是一个自由恋爱的时代;爱情,在村民眼里,还是一个陌生的词。他们眼中的男女之欢,跟动物并无不同。只须一个媒人,一次会面,一份彩礼,一顶花轿,就完成了爱情的整个过程。听上去有些浪漫,实际上就是一次简单的商品交换过程。而这个交换不是经济上的,而是政治上的。她到公社开会的时候就听说过邻村有位最漂亮的姑娘,只因家庭成份是地主,就要远嫁到一个贫穷的小山村去了。她只见过那男人一面,还是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自己也羞涩地没敢抬头看一眼。不过,她肯定了媒婆说的是事实,只是送别时那男人跛得比媒人说的要严重得多。但她的父母毫不含糊的答应了,理由只有一个:从此,咱家的娃儿再也不用担着“狗崽子”的名号了。
  可这个春妮,还用得着受这个成分的约束了吗?
  一只手在她肩膀拍了一下,虽然轻轻地,但还是吓了一个愣怔。
  来的正是春妮。这个她眼中的小妮子,今晚打扮得干净利爽。穿着那个时代少有的短裙,扎着鲜艳的蝴蝶结,不像是农家女孩,更像是城里的时髦女郎了。
  “拾掇的这么漂亮,勾引谁呢?”毓秀故意摹仿着村里人说话的语气。
  “你个坏毓秀,见了我就没好话。”“呵,小妮子真是长大了,连姐姐都不叫了啊?”“就不叫,就不叫。”春妮把嘴噘的老高。“谁让你没个姐姐样儿呢。”“正因为我是姐姐,才关心妹妹呀!”“表面上关心,实际上不怀好意。当我是小傻瓜啦。”“妹妹傻啊?那就没聪明人了。”就这么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人也稀稀拉拉地来了不少。但直到最后,也没见到林瑶的影子。
  这个晚上排练《智取威虎山》,林瑶扮演的是参谋长,还好,戏份不多,也没人在意。
  开始,在计划排这出戏时,打算特邀春妮饰演小常宝的,这可是女一号,几个姑娘小媳妇争着演呢,以她的扮相,绝不会有什么问题;以她的性格,也一定乐得蹦起来。可这次,她主动要求扮演卫生员。虽然连正式的名字都没有,但她在煤油灯下偷偷地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林海雪原》,知道那个卫生员其实叫白茹,而那个小白鸽就喜欢参谋长,参谋长也喜欢她。
  说不上是不是因为想到了这一层,反正当她得知林瑶没有演杨子荣而饰演参谋长时,她毫不犹豫地接下这一角色。她有充分的理由,自己还要上学,抽不出太多的时间,没有那么大的精力饰演小常宝这一角色。
  她心里明白这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个晚上,“参谋长”没有到场,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只有春妮的心里像打翻的五味瓶。要去看看他吗?能不能找得上还另说,见面后说什么?就说我想你了吗?呸,她在心里吐了一口唾沫,怎么这么没骨气。她看过很多小说,知道这种事都是男的追女的,也只有一个小白茹才会那么傻……
  可是,那个林瑶,天天变着一张老脸,没一点笑模样。她问自己,为什么偏偏对这张木乃伊感兴趣?她替他找了许许多多理由,最重要的一项是,他的心在城市里,秀水村不是他的归宿。
  因为自己,林瑶就会留在秀水村吗?也只是一个闪念,很快又消失了。管他呢!如果因为我而留在秀水村,那他就是真心爱我的,愿意为爱而舍弃所有;即使留不住他,如果他喜欢,我也愿意奉献。想到这一点,反把自己吓了一跳。那自己成什么了?继而又自我安慰,不管成什么,我要追求属于我自己的爱情。没有爱情的媾合是耻辱的——她忘了这句话是从哪里看来的,但她坚信不移。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那将是一生的悲哀。如果跟自己所爱的人结合在一起,那怕只是一天,也是值得的。
  春妮觉得再也不能呆下去了,她拿眼光把学校边边角角搜了个遍,确定林瑶不可能来了,心绪更为不宁。她想让和煦的晚风吹拂一下,希望自己能清醒。而这时,排练场次中正好没有卫生员的戏份,她躲过了众人的眼光,贼一样溜出了学校的大门。
                 
  第三十一章感悟爱情
                 
  农村的夜晚真的好美啊!她仰头看天,天上的星星真的像课本上说的一样眨巴着调皮的眼睛。若在以前,她会睁大眼静静地数天上的星星,数累了,伸几下懒腰揉揉颈部接着数。这样的暗夜,星星格外多,也格外明朗。她多么希望自己的心也像这眼前的小村庄,静谧、祥和,没有一丝纤尘,但是不能够。或许,正像毓秀说的,自己不再是小孩子,而是的的道道的大姑娘了。那么,现在所思所想不正是大姑娘应有的吗?爱情真是一个神秘的字眼,还没体验呢,仅凭这些不确定感觉,竟让自己失了魂似的。如果真的爱神降临了,又会怎样呢?
  她想象不出,又控制不住自己。她把这几个月来那份别样的感情清理了一下。从看到他时的耳热心跳,到现在的神魂失据,她觉得爱情真的好甜蜜又好残酷。她不敢相信自己还能坚持下去,能坚持多久,她的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她要把自己的心交出来,她要亲口对她说出她的爱,哪怕对方冷淡地拒绝,自己也好死了这条心,或许,从此,内心趋于平静。
  是的,说出来。猛然间,她觉得自己是个勇敢的女孩子了。她知道,村里很多年轻夫妇都是靠媒人撮合的,而自己则要冲破这种樊篱,走自己的路。她内心激烈的跳荡不断地提醒自己,也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获得向往已久的圣洁爱情。我春妮是秀水村唯一的高中生,是有学问的人,爱情之路也得与众不同。
  “春妮,一个人在这里啊?!”尽管声音那么熟悉,黑暗中冷不丁冒出来,还是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哦,哦,是,”平时伶牙利齿的,这一会竟结巴起来了。
  “没去排练节目吗?”又是明知故问。
  “林瑶,你怎么没去?”幽怨的声音感觉不出是责备还是心痛。
  那一个竟恬不知耻地表白:“春妮,你知道,我就在等你,我知道你会来找我。”“找你?”春妮苦笑了一下。“为什么会找你,这么自信?”“是的,我知道,你喜欢我,就像我也喜欢你一样。”林瑶的语气里充满坚定。
  城里来的男人都有这么恶毒的眼神,任什么都能看穿吗?她一个颤栗,但很快又平静下来。“也好,”她对自己说,“如果不是他说出来,自己反倒不知从何说起。”“喜欢?”她疑惑地看了看他所在的方向,觉得他冷峻的目光正盯视着自己。
  “是。”那一个竟一点也没有回避。“这些年来,我从没有过这种感觉。”他顿了顿。“自从你在我的视线里出现,我就知道,我的公主正向我翩翩走来。是的,春妮,我等了好久好久。我也能看出来,你的眼神,你的一笑一颦,都在向我暗示什么。我想等你说出口,但我知道那是徒劳。春妮,我爱你。我从心底里问过一百次这是不是真的,我的心在回答:是的。”没等春妮往下说,他下意识地握住了她的手。“我已经在这里等了好长时间。我的心告诉我你会来,如果你不来,我也就死心了。果然,你来了,虽然比我预期的晚了些,可还是来了。为了这个夜晚,我已经等了好几个月了。春妮,你会答应我吗?”“会,怎么不会?我也等了好久了啊!”可是,春妮只在心里呐喊,没有说出来。相反,当林瑶自顾自说着的时候,她脆弱的心一阵痉挛:当白马王子到来的时候,就是这种滋味吗?
  她感觉到自己的小手被攥得越来越紧,惊恐地叫了一声“不要”,抽出来,转身跑了。
  只剩下林瑶一个人痴痴呆呆地站在那儿。
  春妮摸黑跑到学校门口,还没迈进去却又停了下来。她觉得心里突突直跳,脸也烧得厉害。她怕别人看出她的心思,甚至怕别人最普通的目光。她后退了几步,扶着学校门前暗影里那株古老的家槐,不知立了多久,直到目送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开,才踌躇着走进去,毓秀正在收拾凌乱的残局。
  “妹妹,你到哪儿去了,吓坏我了呢!”毓秀一把搂住她的肩,生怕她再跑了似的。
  春妮露出淡然的笑。“这又奇了,我只不过出去一会就是了,怎么就这么操心起来了?”毓秀听她声音颤巍巍的,有些不对头,也没敢再多问。不过,熄灭气灯的瞬间,她还是隐隐看到春妮的眼角挂着泪珠。
  “春妮大了,”她边收拾边在心里说。“已经不是处处把自己当偶像的小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行为,再也不愿意受任何人的约束了。”整理好床铺,小桌上的煤油灯发出幽幽的光,她们的内心世界也在小煤油灯“啪啪”的跳荡中闪现。
  “毓秀姐,你谈过恋爱吗?”“怎么突然问这么奇怪的问题?”毓秀明知故问,“一定是恋爱了吧?”她料想春妮会竭力否定,没想到那一个只是咬紧了嘴唇,奋力地点点头。
  “你喜欢他吗?”还是点点头。
  “他也喜欢你?”春妮不置可否,呜呜哭出声来。
  “我也不知这样的喜欢是不是就是爱情,但我觉得我真的离不开他;可当他说出爱我的时候,我又怕了。我真的好怕会像菊花姐姐那么惨。”“那不同啊,”毓秀安慰地说。“菊花是被逼的,你呢?这不正是你希望的吗?”“我知道,”春妮擦擦眼睛,含泪笑了一下,“毓秀姐,我也不知道了。你教我啊,我该怎么办?”“他伤害你了吗?”“没有。我好渴望,可是,当他拉住我的手的时候,我又害怕了。我喜欢,我可更怕受伤害。书里说,男人都是用甜言蜜语来骗人的,一旦得到了,也就不再珍惜了。”毓秀笑出声。“小妮子,这是从哪里学得啊?歪理一套一套的。如果都像你说的那样,就都不用谈情说爱了,还是找个媒婆塞进花轿就得了。”春妮滚下床,搂住毓秀的脖子。
  “我跟你说真的呢,好姐姐。我一直希望爱情是这样的,可又好怕人家会说。更害怕他哄了我。如果真得受到欺骗,这一辈子不是跟菊花姐姐一样完了吗?我可不想那样。”“傻丫头,越说越离谱了。菊花是菊花,你是你。菊花是被迫的,可有谁强迫你了吗?”春妮把头偎在毓秀怀里。“我也不知道了。不过,好姐姐,你要帮我拿主意。还有——”她借着微弱的灯光看着毓秀清丽的面庞。“姐姐真漂亮。怪不得书上说'灯下看美人'呢,此言不虚。”“长不大的坏妹妹,又胡说了。”毓秀推开她,“都恋爱了,该躺到别人怀里去。”“姐姐羞,姐姐更坏。”春妮故意搂得更紧。“我谁也不找了,就要姐姐陪着。”“姐姐才不呢,姐姐也要恋爱去。”毓秀故意拖着长腔。“只是可惜哟,没人喜欢我。哪像妹妹,温柔、体贴,又可爱,谁见了都想咬一口。”春妮又翻回到自己床上。“不理你了,越说越没人样了。”“好啊,那就别再说姐姐帮忙的话。”“那可不成,我就赖上你了,谁让你是姐姐呢。”也不知道折腾到什么时候,反正,话说了好久,说要睡了,两个人却又都翻来覆去的。毓秀完全理解春妮的心理,但她不好下结论,林瑶是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那一个。本来,像自己这样下放到农村的知青,都有一种临时的心理,没有谁打算在农村过一辈子的。这个林瑶,她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吗?如果真是那样,春妮也算做出了最好的选择,可是一旦只是临时的想法,那不是把春妮给害了吗?他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春妮呢,拿当地的风俗,她还能嫁人吗?可这些事不能说出来,处在热恋中的春妮,一定也听不进这些。一个人一旦被另一个人从精神上征服,是排他的。说多了,倒是春妮会跟自己翻脸呢。
  还有,这事,要不要告诉二姐?春妮在秀水村,算得上是新潮女子了,她不愿意走父母和现在大多数农村人走过的路。毕竟,感情是个人的事,特别是接触过外面世界的人,谁也不会让媒人像蚂蚱一样拴在一起。她从心底里佩服春妮,支持春妮,但仅仅这些就够了吗?二姐对自己这么好,自己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春妮跌倒了不扶一把。可怎么又说春妮是跌倒了呢?没准她追求的正是很多人求而不得的幸福呢。
  想想刚才与林瑶相逢的一幕,春妮又落泪了。此情此景,不是自己反复向往多次的吗?这正是自己渴望已久的爱情降临了啊!可当林瑶抓住她手的那一刻,她真的好怕,根本不是书上说的那种触电的感觉。或许,哪一刻,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因为心存恐惧,所以不再有心思享受它的美好了。毫无疑问,她喜欢林瑶,她甚至梦里都想象着拥抱他的滋味。可是,当那只手伸过来,还是本能地退缩了。男人的表白都是那么直露的吗?男人的行动都是那么急促的吗?春妮有些不懂城里人了,是城里人的狡猾让她心里织了一层网,不觉过滤着些什么。
  虽然自己也想过,如果真的爱神降临,哪怕只享受一天,也心满意足,可那个男人如果仅仅是耍弄自己,感情不是白费了吗?那不是对自己向往的爱情最大的嘲弄吗?还有,这事,一旦传出去,在秀水村,是不是也跟几年前的李茂生和嫣红一样?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自己可不是李茂生,还要在秀水村活下去,母亲在秀水村也算得上是个明白人,可丢不起那个脸。想到这里,她又有些庆幸,她从那个男人那里抽出手,尽管会牺牲一点感情,但却保全了自己,保护了母亲。
  这样的事,只能胡思乱想了。对毓秀而言是这样,对春妮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那么,事情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看来只能顺其自然了。
                 
  第三十二章跌入陷阱
                 
  春妮毕竟是有识见的女孩子,有爹和娘遗传给她的基因,又有小说里偷来的灵感,所以当林瑶的手真的握住了自己的时候,她退缩了。不,不是退缩,是理智。没有人教她该以什么方式对待感情,母亲也没能够,但她知道这就是出自真心的爱,她懂得要让这份爱升值,就不该轻易地付出。这是她从书里学来的,邻居的叔叔是大队部的图书管理员,她凭借这一优势几乎遍阅了那里所有的馆藏图书,特别是那些违禁书,她更看得如醉如痴。
  是书教会了她那些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是书让她懂得了女孩子怎么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感情。她自认为秀水村的男女在这方面没有谁比她懂得更多。她没有资格说,却有能力完善好自己。虽然那天曾经想过,只要拥有了真正的爱情,哪怕只享受一天也是值得的;可是,当真要身体力行的时候,就又不那么简单了。自己还是一个纯洁如玉的女孩子,一旦失身,就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一文不值了。她忘记是哪位母亲教育女儿的那句话,虽说土了些,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纯情的女孩子是金奶子,结婚以后是银奶子,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子了。女孩子的价值其实是掌握在男人手里的,要想让男人瞧得起,就得先保护好自己的女儿身。
  菊花和嫣红,哪个才叫爱?她常把两个人进行对比,没有结果。她心里清楚,菊花一定是动物型的,把爱情加在她身上纯属荒谬。嫣红当然也不会是,但仅就男女之欢来讲,她得到了,她得到的未必可以叫做爱情,但却一定拥有了爱情必有的成分。
  那个晚上,她想着这些的时候,不自觉地恨起自己来。自己怎么会跟她们比?可是,不跟她们比又跟谁比?这是一个连“爱情”这两个字都几乎消失了的年代,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书,她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爱情两个字,而爱情是微妙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她笑了,她觉得当小手从林瑶那些里抽出的一刻,她获得了真正的爱情,并使爱情升华。
  还好,第二天是星期天,两个人同时艳阳高照才醒来。醒来后又不愿早早起床,便继续未了的心事。不过,二人都能从对方的动作中知道已经脱离仙境,回到了人世间的正常思维。所有的迷惘都随着一阵鼾声化为乌有。她们睁开眼,对视了一下,同时微微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俺家小妹再也不是只会过家家的小顽童了。”毓秀打破沉寂,希望从春妮口里挖出更多的信息。
  “坏姐姐啦,就知道损我。”春妮面朝墙壁,假装生气的样子。
  这回轮到毓秀跳下床,爬到春妮旁边,扳过她的身子。
  “好妹妹,教我一点恋爱经嘛!”春妮索性一声不吭。
  “恋爱的感觉真的好美——”毓秀只管一个人抒情。“当公主沿着河岸行走,不小心让水打湿了裙子,娇嫩的公主哭了;一位英俊的王子恰好路过,莞尔一笑,轻轻拭去公主的泪水。他在向公主示爱吗?是的,王子向公主求婚了。公主甜蜜极了,可高傲的公主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留给王子一个魅人的背影。”“别说了,别说了。”春妮捂上耳朵,“我不要听,不要听。”“你当然不要听,”毓秀故意奚落她,“听故事没什么意思,亲身体验才够味。”“你坏,坏死了。”春妮猛地转过身,越过毓秀跳下床。
  是了,毓秀看得出来,春妮不光个子长高了,还真成窈窕淑女了呢。要是自己是男儿身,也一样神魂颠倒的。
  她为春妮高兴,又有些惋惜。这个环境,这样的时代,春妮有自己选择爱情的权利吗?或者,即使选择了,未来的路又在哪里?几年的接触,她也知道林瑶是个可靠的男人,但他那家庭,跟自己的差不多,能保证给春妮幸福吗?即使没有资格返城,他会安心在秀水村呆一辈子吗?人都想决定自己的命运,可命运更多时候并不在自己掌握之中啊!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跟自己有相同的命运?这样的处境何时是个尽头?她不敢想这些,一想,就有掉泪的冲动。也正是因为她思绪的转移,让春妮感到受了冷落。她弯下身子凑到毓秀面前,见她泪珠涟涟,别有一番风韵。
  春妮没有说话,而是重又躺在毓秀身边。“姐姐,我知道,你又想家了,又想叔叔阿姨了。我真的好担心你,也好担心林瑶。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都不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可现在,该怎么办呢?”毓秀毫不避讳她的思家心切,但眼前的事实无法改变。她不知道爸爸妈妈羸弱的身体还能不能坚持到自己回去的那一天。是的,回去,那一天又在什么时候呢?
  想到这些,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泪水一个劲地翻卷。“爸,妈,你们一定要坚持,等我回来啊!”她在心里低吼,浑身抽搐,全然不顾春妮在身边。
  春妮紧紧拥着她,这一刻,倒觉得自己是大姐姐了。
  直到阳光洒进来,毓秀才仿佛意识到什么,不好意思地下床洗了把脸,和春妮并排躺着说闲话。
  “秀水村也是我的家,但肯定不是永久的家,我的家在爸爸妈妈身边。”毓秀毫不讳言自己的想法。“我来秀水村这几年,最开心的是遇到了你娘和你。你娘给了我精神上的抚慰,你给了我姐妹间的欢乐。我觉得,命运虽然坎坷,但有如此机缘,这一生也算值得了。”春妮像看陌生人一样好奇地打量她:“毓秀姐,你这是怎么了?倒像是了悟禅机一样。”“是,妹妹,”毓秀眼神迷离,话语幽幽。“我可不像你,无牵无挂,无忧无虑,敢爱敢恨。我不成,我得最大心愿就是陪伴二老,让他们安心度过晚年。能了却这桩心事,也不负爸爸、妈妈养我这一回了。”她停顿了片刻,似乎在想什么。“可是,我连这点也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想着他们老去而无能为力。”“毓秀姐,”春妮也一样透着无奈的眼神。“要是我能帮你些什么就好了。”“你现在能守着我,就已经很知足了。其它的事,不是你我所能解决的了的。”毓秀真诚地盯着她,一只手轻轻地梳拢她的头发。
  连毓秀也没弄明白,春妮为什么提出要到中学留宿几天。是像她说的学校宣传队有什么活动还是只为了躲避林瑶?
  非常时期,女孩子的心境就像六月的天气千变万化难以捉摸。昨天还在梦寐以求,而当梦境真要变成现实了,却又不自觉地躲避它。
  其实,春妮的内心好复杂。她渴望见到林瑶,甚至不止一次想象着与林瑶在一起的幸福滋味;然而,当幸福真的来临了,又有些下意识地恐惧。他真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吗?那个男人也真的喜欢自己吗?即使这一切都是真的,这种喜欢,这种感觉能持续多久?得不到的时候满足于瞬间,而真正触手可及了,内心的期待便是永久。瞬间,只是一个记号,只有实质的变化,没有实质的意义,而只有永恒的,才算得上真正的爱情。如果能保证后者,她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更不屑于别人的冷眼和口水。口水能淹死人吗?或许会,但春妮不怕。等到人们口干舌燥,感觉无味了,也就只剩下属于自己的爱情了。只要拥有真正的爱情,她愿意为此付出一切。
  然而现在,她躲得远远地,不是惧怕爱情的降临,而是爱情来得太猛烈,让她无所措手足。何况,当那个男人的手越收越紧的时候,她感受的不仅有爱情,还有男人纯粹的欲望,而这种欲望不光林瑶有,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比他差。李茂生抓住嫣红的时候,二流子对付菊花的夜晚,手的力量不会比林瑶小吧?
  她忍不住几次想回村,但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五天,整整五天,她都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白天的枯寂和夜晚的孤独让她觉得自己无法离开这个男人了,自己的魂已经被他勾走了。可五天下来,她很骄傲,因为终于以自己的毅力战胜了爱魔。是啊,春妮渴望爱情,但也不是随意被爱情摆布的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享受爱情,却不能在性欲中泛滥爱情。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还能被称作爱情吗?想到这,她自己也不觉笑出声。都怨“黄书”看多了,才会有这么多空洞到不着边际的想法。如果这些想法变成语言,在任何一个人面前说出来,不成了天大的笑话才怪。
  不知是不是巧合,那天她心急如焚地赶回秀水村,没有回家而是先来到小学校,她心里真有些想毓秀姐姐呢。不知怎么,见了面就好逗嘴,一离开就会有种空落落的感觉。在她心目中,没有谁能取代毓秀姐姐的地位。好在,在学校的那几天,还可以到巧云姐姐那里去看看。不过有一次还是让她大惊失色,那个曾到学校人模狗样训导她们的公社一把手居然是个人面兽心的色魔。当她冒冒失失地闯进巧云办公室的时候,那家伙正涎着脸对巧云做着什么。一时,三个人尴尬了好半天,她不想退出,她知道这个时候的巧云姐姐一定需要自己的保护。退出,就意味着默许了那个家伙的禽兽行为,就是自己将巧云推向了灾难的深渊。那个吕主任也只是斜睨了她一眼,但马上绽出一脸热情洋溢的横肉,煞有介事地对巧云打了个手势。
  “巧云哪,上面安排的那个剧目可要弄好喽,后天,县上领导要亲自过目。这可是关系到咱们公社声誉的大事,千万马虎不得。知道了吗?”巧云没有吱声,脸憋的酱紫。
  吕主任悻悻地溜了。巧云揽过春妮,嘤嘤抽泣起来。
  这个天真活泼的姐姐,一定是受到这个臭男人的欺负了。她把牙根咬得“格吱格吱”响,拳头也攥的紧紧地,可就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
  “巧云姐姐,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她有些心痛。
  “离开?”是巧云哀怨的眼神,“离开又能到哪里去?回秀水村?”这下倒是春妮无言以对了。她不止一次听巧云说过,这是她返城的最好机会,一旦错过,这辈子怕是完了。
  可是,为了返城就该任人欺凌吗?可是,又没有那么多的可是。
  巧云破涕为笑,给春妮倒了一杯白开水。
  “妹妹来了,本不该这样子的。”她的笑颜进一步舒展。“妹妹放心,我宁愿死,也不会便宜这个老不死的。我只是想在这样的时候,奋力一搏,能返城,是我最大的心愿;如果实在回不去,我就死在秀水村了。那里有你娘,也是我的家。”春妮不知巧云是不是失了身,不过,她更确信了男人真是不可靠的。看他们一个个道貌岸然,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那么,林瑶也是这样的人吗?
                 
  第三十三章爱语迷蒙
                 
  快到学校门口了,她心里还矛盾:要不要把巧云的事告诉毓秀姐?
  大门敞开着,没有一丝动静,正疑惑间,林瑶从毓秀的房间里走出来,差一点跟她撞个满怀。
  “你,你怎么在这儿?”春妮下意识地说了句,自知失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春妮,人家林瑶来找你呢。你这一个星期不在,人家都急死了。”“找我?”春妮上下打量着他,“那干嘛不到公社去?”“瞧你说的,你那么厉害,人家哪敢啊。”看到林瑶尴尬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毓秀继续帮他解围。
  “那好,”春妮逼视着他,“当着毓秀姐姐的面,你说句实话,是不是真的爱我。”“那当然。”“爱到什么程度?”“这个……”林瑶结结巴巴。
  “看你咄咄逼人的样子,人家还敢说吗?”“我哪有吓他?”春妮一脸严肃的神态。“我就是要知道,那个说爱我的男人是不是真心。”“你大概是看《列宁在十月》看晕头了吧?动不动就像捷尔任斯基似的让人看你的眼睛。”毓秀故意调节气氛。
  “就是,因为我不相信男人。我算明白了,男人没几个好东西,男人的话没几句是真的。”“春妮,相信我,”林瑶无奈地摊开两手,“我发誓,我林瑶如果不是真心,天打雷劈。”“好啦好啦,发这些没用的毒誓做什么?我也得想想我是不是也喜欢你。”“你……我……”林瑶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算啦,如果没什么事,你可以走啦。”春妮冷漠得像个指挥若定的将军,做了一个送客的姿势。
  林瑶不知所措地站在哪儿,走不是,不走也不是,他不敢看春妮,也不好意思向毓秀求援。毕竟,他也曾暗恋过毓秀,这一点毓秀也觉出来了。但林瑶追得越急,毓秀躲避的也就越厉害。
  终于有一天,像对春妮一样,林瑶也嗫嚅着向毓秀表达了自己的心声,毓秀还是委婉地拒绝了他。
  说不出为什么,或者是家庭的原因,或者是自己心理方面的因素,毓秀不喜欢这样萎萎缩缩的男人。就是喜欢,她也不想。不是心里没有这方面的波动,在她看来,爱情是一件易碎品,也是非常奢侈的事情,不管与谁在一起,都不会找到想象中的那种感觉,更不用说现在连自己的将来也还不知,怎么能去谈爱情?
  不过,这个时候,她还是替林瑶解围,“瞧你这个死妮子,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我都怕了呢,更不用说林瑶了。你这样像个黑煞星似的,让人家怎么说,说什么啊?”她搂过春妮的肩,“好妹妹,你还觉不出来吗?人家可是爱在心头口难开呢。其实,林瑶也一样了解你啊,心口不一的,所以才敢向你表露他的心声,你该高兴才是。”一番话说得春妮脸红了,不知该说什么好。
  毓秀又转向林瑶,“看看,这下扯平了,她也自知理亏,一声不吭了。没什么事,你先回去,用不了多久,她会主动向你道歉。”林瑶微微笑了笑,轻轻说了句“那我走了”,就扭转身子。毓秀看到,就走出院门的这几十步路,林瑶回了三次头。
  “你个小妮子,你这是干什么呀?”林瑶一走,毓秀不解地打量春妮,“你不是喜欢人家的吗?怎么这么一种态度?该不是离开几天就变心了吧?”春妮强忍住笑,一本正经地:“对付男人,就得软硬兼施。就像曹操的鸡肋,弃之不舍,欲罢不能,这样才会战之能胜。”“看书中魔了,流毒不浅呢。”二人说笑着进到里屋。
  “说真的呢,春妮。”毓秀拉春妮坐在床沿上,“林瑶可真是个多情种,几乎天天来找你,你就别再折磨人家了。”“谁要折磨他?是他自己折磨自己罢了。我又没答应他什么。”“春妮,话可不能这么说。你不是也一样喜欢他吗?怎么轮到喜欢你了,就成这样了。”毓秀故作神秘地哈哈一笑。“我明白了,该不是另寻新欢了吧?”“又来了,掌嘴。”话音刚落,“扑哧”一声自己也笑了。
  闲话了一会,不觉已近正午,毓秀突然想起什么。
  “对了,咱快回家吧,你娘会等急了的。”二人走回家,正见二姐忙得不亦乐乎,春玲也围着二姐团团转。见二人进来,二姐放下手中的活计,对毓秀寒暄了几句,又责备地看着春妮。
  “这死妮子,什么事这么忙,五六天不回家。”“人家有任务嘛!”春妮噘着嘴,小声嘟囔。
  “是啊,二姐,春妮有特别任务,得外出躲一躲。所以啊,现在才敢回来。”毓秀在二姐背后朝春妮作了个小丑的动作。
  春妮白了毓秀一眼。
  二姐并没在意二人的话中话,只是忙着张罗,“刚做好呢,先吃饭吧!”春天菜品少,但二姐还是搞了五六样,整个屋子里香喷喷地。
  显然春妮吃得并不带劲。二姐停下筷子,关切地问:“春妮,怎么不像以前那么狼吞虎咽的,有什么心事吧?”“没,没呢。”直到毓秀捅了她一下,春妮才缓过神来。
  “最近宣传队事儿多,春妮这是为上面的任务发愁呢。”毓秀赶紧替她掩饰。
  二姐扫一眼春妮,没再说话。其实,二姐也看出来,春妮这段时间一直心神恍惚,就明白了个八九不离十。谁还没从这个年龄经历过,只是自己在这个年龄的时候,还兵荒马乱的,可即使如此,不是也有过特别心动的感觉吗?只是,还是吃一口饭要紧,这些事也只是一闪就过去了。现在社会不同了,这么大的孩子,不用再为吃穿犯愁,有点小想法也在情理之中。只是,怕是人们的眼光还容纳不了呢。不过,她倒是觉得,春妮多上了几年学,跟别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说话的口气就有着明显的不同,心高气傲,目空一切,这又有点让人担忧。
  收拾饭桌的当儿,二姐第一次这么专注地欣赏两个女孩子。是啊,春妮十七了,也成大姑娘了,毓秀都二十了,这在农村,早该结婚生子了,可她,还跟没事人一样。想想,也怨不得毓秀,她能不能留下来不说,村里这些人,哪一个能配得上这么好的女孩子。也难怪她连想也不想呢。这事,自己又不好问,只是她隐约感觉到,毓秀的心事越来越重了,倒不是找不找对象的问题,而是爸妈那边的传闻又不少。
  是啊,毓秀的心思更多的在爸妈身上,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的感情。要说没有想过,也不现实,但问题确如二姐所料,自己的归宿尚不明朗,又到哪里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呢。也不是自己心有多高,可她一直没有扎根农村闹革命的想法。几年了,返城的风暴越闹越凶,自己非但看不到前景,而且希望越来越渺茫。埋怨爸爸吗?这个不好说。说心里话,想起爸爸挨批斗的样子,她就有些酸楚。那是自己的爸爸呀,可就是眼睁睁地看着他那样子低头弯腰而无能为力,做子女的心情可想而知。谈感情,笑话!这年月,有谁公开谈感情,那也一定被戴上一顶大帽子,拉出去游行示威。她听说过,邻村有个反叛的女孩子,不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公开与她喜欢的男孩子谈恋爱,结果在纷纷扬扬的传言中成了“破鞋”,男孩子在强大的與论面前和她斩断情丝,烈性的女孩子一包鼠药命归黄泉……唉,每每想到这件事,她就禁不住唉声叹气。
  可不管怎么说,自己是“长在红旗下”的女孩子,也正因如此,就更迷惑,社会怎么往前走她管不了,可现在,连自己也都管不了了。跟春妮往学校走的路上,她一言不发,春妮也想着自己的心事,二人就这么默默地返回到学校。
  又是那个死不悔改的林瑶,竟然就在校门口溜达。春妮跟他对视了一下,又斜了一眼毓秀,心突突跳得厉害。
  其实,别看她对林瑶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分别的这几天,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盼望着这五天快快过去,好飞到他身边。可连她自己也疑惑不解的是,当林瑶真的出现在面前,便一点柔情也找不到了。她真想说出“我爱你”,可几次话到嘴边又收住口。这三个字是能轻易说的吗?她长这么大,也只从书上看到过,心里这么想过,但要说出来,还真比登天还难。可是,那晚,就这个林瑶说了,听上去反倒有些别扭,于是,她也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能说出口。当然,还有更多的,那就是李茂生、李有才,还有公社里那个最大的官,所有这些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也就证明着其他的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不过是一群野兽,垂涎的是你的美色和肉体,他们的甜言蜜语也不过是为讨女人的欢心,发泄自己的兽欲。
  可是,眼前林瑶忧郁的眼神让她的心理防线崩溃了。显然这只是一只惊恐的小猫而不是吃人的恶狼,心中不觉隐隐作痛。她要对他说出那三个字吗?不,至少不是现在。只是,她没有勇气再像上午那么凶神恶煞了,还有哪个人比这小子更痴情的呢?这也是只有城里人才会有的情调吧?!自己日里夜里想着,不就是期盼着能遇上这样傻乎乎的白马王子吗?
                 
  第三十四章巧云巧遇
                 
  巧云这几天心情特别爽快,除了春妮天天来找自己玩,就是对那个文静细弱的白面书生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当然不是因为他是吕主任的秘书,更重要的是他文弱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智慧之心。而这点,正是自己所喜欢的。
  说实在话,当吕主任第一次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心里一阵阵恶心,她甚至迁怒于后面的这个小白脸。其实,她心底里对这种类型的男人有一种不自觉地排斥心理,认为这样的人不大气,不够男子汉气派,所以一直没往心里去。直到这家伙经常往这里跑,连秋月都看出来了,她才隐隐觉得还真有点不大对劲。
  也没什么奇怪,女孩子,特别是出色的女孩子,如果到了二十岁还没有点风花雪月的小故事,那可真是人生的事故了。她没有任何吃惊,也没有从心理上接受。不过,久了,这个殷勤的小伙子开始以他独特的才华打动自己的芳心了。但是,她不断告诫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走这一步,自己的根在爸妈身边,她只是这里的匆匆过客。所以,当那位酸秀才穷追不舍以至于公开表白后,巧云不得已告诉了他心中的想法,自己根本不可能留在这里,她的根在爸妈身边。或许,如不是因为这一层,自己还真能找到感觉。但事实是,已经没有这种可能了,自己也不想再有这样的可能。那也就是委婉地拒绝了他,他觉得有些沮丧,只是自己怎么也放不下,即使不再提起,也还是暗暗恋着她。
  是的,巧云想,爱情可以慢慢滋养,但明明知道没有结果的爱情就不要让它开花。否则,不久的将来,便是一地落红。那样的场景,该是多么凄凉啊!所以,她不希望他们的关系拉得太近,她不能害了人家的同时也害了自己。那一个听完自己的叙说后流泪了,不得不接受残酷的现实。毕竟,爱情不是空中楼阁,它要建立在真实可行的基础上才能牢固。她们也同时见证了许多知青的悲欢离合。一旦成家立业,而又有了返城的机会,便闹得不可开交,为此大打出手分道扬镳的也并不鲜见。
  小伙子感情上退缩了,但那种喜欢却化作了另一种动力。他知道巧云真的返城心切,不光秀水村,连最繁华的公社驻地也留不住她。不止自己,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高于她回城的决心。他对巧云说:“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你的爱。我会为你返城尽我的一份努力,只要你返城后还能记住有我这么一个朋友,还能回来看看我,我也就心满意足了。”这些话,着实让巧云感动,那一刻,她好想扑到他的怀里。但是,理智告诉她,如果走出第一步,将一发而不可收拾。因为,自己心里也是喜欢他的,这种喜欢,不是缘于感激,而是内心的跳荡告诉自己的。那种表面上的活泼,开朗,甚至还有些顽皮,一旦遭遇爱情,便会一败涂地。
  尽管不会有结果,但巧云还是默默地接受这个过程,享受这一过程带来的愉悦。唯一让她伤脑筋的是,那个恬不知耻的吕主任,大有不获全胜绝不收兵之势,让自己难以招架。慢慢地,她也了解到了,很多跟她类似的知青为了返城,一个个像待宰的羔羊落入他的口中。她明白,在吕主任眼里,自己也一样是块嫩肉,而且是最可口的那一盘。不然,他也不会费了半年的周折仍不死心。不光这个吕主任,还有其它大大小小的官,只要能与知青返城有一点牵连的,必紧随其后分一杯羹。有件事每次想起来就不寒而栗,那是她从秋月口里听来的。一位女知青为了返城,先是向村主任献身,继而公社管审批的色狼又污辱了她,最后才搞明白,要想离开,还有一关不能不闯,那就是吕主任的签字。而这个吕主任是人所共知的色魔,只要你还有一点点姿色,他绝不放过。也就在她最后找到吕主任时,吕主任又提出了令她深为屈辱的要求。女知青思前想后,无地自容,返村的路上就割腕自杀了,人们在送她去医院的路上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知青,连妓女都不如啊!
  当巧云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有些伤痛,特别是女知青死前的那句话,让她直起鸡皮疙瘩。本来是响应领袖的号召接受再教育的,却一个个落到这种结局,根源在哪里呢?她闹不清,她只知道这个女知青的死绝非个例。自打到公社来,所见所闻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返城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知青被不断凌辱的过程。还用想太远吗?自己,不正是这盘棋上的一个子吗?她心里清楚,如果答应了那个吕主任,恐怕自己的愿望也早就实现了。但,如果身心受辱,即使回了城,也会恶心一辈子的啊!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以身相许。”她心里苦笑,“到如今竟变成这个花样了。社会该往何处走?这也是自己的必由之路吗?”她反复警告自己,不能。要么,逾越这道障碍;要么,也去割腕自杀,但不是在受到玷污之后。
  更多时候,她不得不抛开一切烦恼,回到实际中来。她想二姐,想毓秀,想朴实的秀水村人,但这些,都不是留在秀水村的理由,因为,这里,没有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连眼前的这个小白脸都不是。
  但她答应了做小白脸的妹妹,而且,还是有着特别感觉的那种妹妹。她又觉得好笑了,这算什么关系?她说不出,只是觉得有些好玩,可感情的事又不是闹着玩儿的。
  她借了一辆自行车,沿着那条颠簸的小径往秀水村赶。这阵子事情多,回秀水村的机会少了,她想,这次回去,还不知把二姐和毓秀乐成什么样儿呢?这个时间,二姐可能下地干活去了,想到这,便直奔小学校。
  她支好车子,见学校的门虚掩着,便想给毓秀一个意外惊喜。
  杨树的投影已经铺满整个校园,她蹑手蹑脚地踩着树阴到毓秀宿舍的窗口瞅了瞅,隔着窗纸什么也看不到。屋门开着,但她准备好的吓唬毓秀的话还没出口,倒把自己惊得哑然失色。
  一对男女旁若无人地相拥,然后脱兔般分开,惊愕地瞪着这位不速之客。
  巧云还没来得及返身,春妮喊住了她:“巧云姐,什么时候回来的?”“哦,刚刚,”她嗫嚅着,双手不自然地交叉在胸前,不知如何是好。“毓秀不在吗?”“在。”毓秀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原来也是刚刚进门呢。“你个巧云,怎么老也不来看我们。见了当官的就不理我们了啊?”“你才呢。”四人坐定,毓秀看出,林瑶的眼角还带着泪痕。
  “春妮,又欺负人家了吧?”“才没呢。”巧云嘻嘻笑起来。“人家可是亲热的很呢。羡慕死人哟——”她的一声长调把毓秀逗乐了;春妮却扑上来把她摁倒在床上,“死巧云,看我不撕烂你的嘴。”林瑶有些尴尬地站起身,“我该收拾东西去了,有些话,让春妮跟你们说。”春妮的脸一下子沉下来,直到林瑶离开,也没立起身。
  “怎么了春妮,一会好的像一个人,一会又噜嘟着脸。刚吃到葡萄就嫌葡萄酸啦。”还是巧云嘴快,摹仿秀水村人的口气也像。
  “就你多嘴。”春妮装出生气的样子。
  “还说我多嘴呢。秀美景色,尽收眼底。都到这份上了,还不承认?”“你又来了。人家是觉得他可怜呢。”“哎呀,秀水村可怜的人多呢,就抱这一个啊?我也好可怜哟!”惹得毓秀也笑了。“咱们别闹了,人家林瑶走的时候不是说有正经话由春妮传达吗?”春妮脸更阴了,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林瑶说,他不在大队部干了。说是中午收到上面来的一个文件,他的爸爸关了'牛棚',上面的意思让他也要蹲牛棚。大队也没办法,就让他去了真牛棚,跟桂爷一块喂牛去了。今天就得过去。我也闹不清刚才是怎么了,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可怜的像个孩子,情不自禁地拥抱了他,结果正好让这个鬼机灵逮住了。”“原来如此。”巧云点了点头,“这个林瑶是够可怜的。要是知道是这样的话,我也该抱抱他。”“又胡说了。”毓秀接过话茬,“那我是不是也要抱一抱?”“你们尽说些没用的,”此刻的春妮倒不像是小妹妹而是大姐姐,“你们说该怎么办啊?”毓秀和巧云没再吱声。她们有什么办法呢?她们连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谁手里都还不知呢。但她们跟春妮一样伤感,连续不断地叹气。
  “一会,咱们到桂爷那里先看看,探探口风再说。”毓秀摆出了一个无奈的姿势。
  “也只能这样子了。”二人随声应和着。
  来到牲口棚,见林瑶和桂爷正在铡草,涔涔的汗水顺着额角往下流。见她们三人来了,便直起身子,胡乱抹一把脸上的汗,讪讪地红了脸。
  桂爷把她们让到荫凉处,还没说几句话,正好楚爷也来了,大烟袋没有别在身后,而是攥在手里,烟布袋还是左右摆荡着。
  他也是刚刚听说了林瑶的事,想来给小伙子几句安慰。没想到,姑娘们早到了。他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像平时一样呵呵地乐着。
  “哎呀,今儿是什么风,把姑娘小伙都吹到这儿来啦。哈哈,正好我也来看个稀奇。”“是啊是啊,”桂爷仿佛明白了楚爷的用意,故作轻松地说:“这不,因为姑娘小伙们喜欢,我就特意把林瑶招来,做我的徒弟。可我更喜欢女娃子呢,只怕不方便。”言罢,也呵呵乐起来。
  凝固的气氛因二人的双簧一下子松散了许多。
  “跟着桂爷也好哇,”随意言谈了一会,楚爷拍拍林瑶的肩膀,“这么麻利的小伙子,干什么都错不了。”春妮盯着两位老家伙,憋不住想笑。
  “鬼丫头,又在藏什么猫儿啊?有好笑话说来我们听听。”楚爷打趣她。
  “我哪有啊?”春妮朝毓秀和巧云调皮地伸伸舌头,“二老的戏比我的可出色多啦,我哪里还敢献丑啊?”几个人怀着各自不同的心情笑了。
                 
  第三十五章入夜难眠
                 
  尽管林瑶也随他们的笑声挤出了些笑容,但真实的情形他心里最清楚。他的爸爸犯了更严重的错误,关进了牛棚,自己改造之不足,连儿子也牵涉进去了。而且,公社来人跟他谈话的时候明确告诉他,现在还只是过渡阶段,将来的事怕是要更严重哩。林瑶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些,木然地听着。不过,他能感觉出来人的口气,自己返城有希望了,但这不是常规的返城,而是回去接受更全面也更彻底的再教育。
  他舍不得秀水村,说心里话,是因为舍不得春妮。这几个月来,虽说一直没敢向春妮表白,但他那颗飞扬的心却因春妮在眼前闪晃而五彩纷呈。他原本枯寂的心复活了,干燥的生命有了纯美的色彩。单相思搅得他魂不守舍,他鼓足了勇气才向她说出口,而那个好像根本没在意自己,不接受也罢了,还人前人后揭挑自己,给自己难堪。
  但是,也就是这个下午,当他得知自己凄惨的境遇觉得没有资格去爱的时候,春妮却冷不防地拥住了他,还送了他一个香甜的吻。那一刻,他迷醉了,仿佛又恢复了元气。他觉得自己拥有的不仅是心仪的女孩子,而是拥有了整个世界。
  世界?他苦笑。世界算什么,十个世界也比不过一个春妮。
  不过,他又有些不明白了。这个春妮,明明那么坚决地拒绝,为什么在知道已经不可能的情况下反而变被动为主动了呢?他不愿想太多,只是迷恋于春妮粉嫩的笑脸,沉浸在无底的幸福之中。
  而此刻,他突然觉出了自己的失态。打眼看看在座的几个人,自说自话,没人注意他,才稍稍平静了些。
  尽管挫折一个接着一个,但他喜欢的女孩子主动拥抱了他,内心甚是宽慰。他斜了一眼春妮,感觉她越发漂亮了,其妩媚秀丽是农村孩子所罕有。但一丝淡淡的忧愁很快冲淡了这份狂喜。他有些迷惑,她曾经一次次地拒绝,为什么明明已经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却偏要张扬地向自己示爱呢?他看出来,也就在这个时候,春妮对他难以察觉地莞尔一笑,随之优美的声音送到耳鼓:“如果桂爷答应,我不怕不方便。”所有疑惑的目光都投向了她。
  毓秀和巧云惊讶于春妮竟能说出这样的话,她们打量一会春妮,再看看林瑶。林瑶正慌乱地拿着一根粗短的芦苇摆动着,以稳定自己的情绪。事实上,他听了春妮的话,比毓秀和巧云更为吃惊。他觉得,一个女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就是公开承认了与自己的关系,表达了对自己的爱。但可以这么想,事情却不能这么做。她还只是一个女孩子家,如果真的这样,传了出去,那还不让人笑掉大牙?桂爷当然更清楚这些,他觉春妮真是大了,跟她娘一样说话口无遮拦,可事情真做出来了,出了事,还不都赖在我这个老家伙头上?承担责任事小,女孩子的名声事大。
  桂爷定定地看了看春妮,“你刚刚说的话可是真的?”春妮反不知如何是好了,“想倒是想呢,可这事真要做出来,我娘还不把我给打死啊。我爹就是不打我,也得让我给气死。算了,全当我没说。”看着春妮噘着嘴可爱的样子,毓秀和巧云又乐了。
  巧云故意扳过春妮的脸,“不羞不羞,亏你好意思说出口。”春妮红着脸一把推开她,“人家正犯愁呢,你还来笑话人家。”言来语去,话题又显得轻松了起来。
  晚上,春妮她们三个人躺在床上,各想各的心事,但驰骋的思绪,多集中在白天发生的事情上。内心里翻江倒海的不是春妮,倒是毓秀和巧云了。
  说实在话,在毓秀和巧云眼里,春妮一直是没有长大的孩子,成天欢蹦乱跳,无忧无虑,跟没事人一样。谁成想情窦初开,便时出惊人之语。不光言语不凡,其行为之不羁,更让这些城里娃跌破眼镜。她们不觉又从眼前的春妮追溯到二姐身上。从春妮这里,是不是也能依稀看到二姐当年的影子?听二姐说过她的从前,也算得上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了。不过,就现在农村这种状况,能有春妮之大胆泼辣,不避猜忌,还是大大出乎她们的意料。而且,其言行有时真让人摸不着头脑,亦嗔亦怒地不知她心里在想些什么。特别是今儿个,明明已经知道林瑶是个啥样子结局了,反到无所顾忌地做出些超乎常规的动作,这是为何?
  春妮心里当然也不会平静。她一方面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冲动,不知怎么,当林瑶说出自己要去“蹲牛棚”,根本配不上自己的时候,心内的爱化作深深的痛惜,便不自觉地拥抱了他。另一方面,她又有些暗自庆幸,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更能体现出她的爱是无私的,真诚的,不掺杂任何外在的因素。也只有这样的爱,才配得上圣洁二字。拥住林瑶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了许多,再也不是那个只知道情啊爱的女孩子了。当林瑶紧紧搂住她的时候,反倒觉得怀里颤抖着的不是一个大男人而竟是一个小孩子,而那个孩子在这个时候特别需要自己的呵护和照顾。与其说这叫做爱情,不如说怜悯更妥当。
  怜悯?当她脑海里翻卷出这个词的时候,自己也有一丝丝颤栗。难道,那只是出于同情的一时冲动?想想也并不是。那瞬间,觉得自己既是伟大的,又是渺小的。伟大是因为她以自己的柔弱之躯,为那个即将垮掉的男人撑起了半边天;渺小是因为当拥着他的时候,自己强硬的壁垒坍塌了,心理防线趋近于零。她感觉出来,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男人的胸膛也依然是厚实的,女孩子也只有在男人的怀抱里,才能发挥出娇弱不胜的妖娆,这才是女孩子的本色。何况,她感受到了书上写的那种样子,她感觉自己品尝到真正的爱情了。
  她不想对毓秀和巧云回避什么。其实,这两个大姐姐,比自己更了解林瑶。她们有的只是同病相怜而不是爱;只有自己,才是相怜基础上的爱情,或说爱情基础上的相怜。她觉得现在自己正在用世上最伟大的爱,拯救一个苦难的灵魂。这是母亲常教自己的,但同时也知道,母亲绝不会同意她同林瑶交往。因为老人们看得更实际一些。结婚生子,白首偕老,那才是他们的终极目标。自己算得了什么,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却反而兴致勃勃地追求这个可能毁了自己一生的过程,值得吗?
  她不愿意想得太多太深,她觉得那会玷污了纯洁的爱情。她笑了,笑得甜美而踏实。是啊,纯洁,这是她向往已久的词,她以自己的特立独行毫无愧怍地证明了它的存在和价值。
  还是巧云憋不住,翻了几次身,听动静二人也没睡,禁不住发话。
  “小妮子,姐姐越来越看不透你了。”“有啥看不透,还不是跟你学的?”“学我?”“别当我是傻瓜。那个卫建国是何须人也?”听到卫建国这三个字,巧云脸上有些发烧。还真是的,那个小秘书再掩饰,也躲不过春妮这副贼眼去。看来,恋爱中的女孩子,都有特殊的洞察力。
  “噢,原来两人都在藏猫猫啊,就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苦啊——”毓秀故意摹仿剧中的唱腔,整个小屋子里又出现了欢声笑语,空气也不再凝重。
  “那我把林瑶让出来吧。”春妮半开玩笑地。“其实,林瑶的心里,一直都装着你呢。只是你一直不松口,人家才拿我当替代品的。也只有我,才会做这样的傻瓜。”这回轮到毓秀脸红了。好在,屋里只有淡淡的月光散进来,看不清各自己的面庞,语言也就成了最好的掩饰品。
  听了春妮的话,巧云一下子笑出声来。“怪不得呢,人家春妮几年前就偷偷摸摸地跟你取经了,难怪一出手就这么到位。先让人家伤心欲绝,再使人家喜出望外。这大悲大喜才是爱情的真味呢。”“越说越没形了。有能耐说姐姐去,就知道欺负妹妹不懂事。”“不懂事?”巧云这张利嘴,得理不饶人。“别的事或许不懂,但风花雪月的事,可有些青出于蓝,无师自通呢。”“越说越没谱了。”春妮拧了巧云一把,“有件事我倒是真想问问呢。”听春妮一本正经的,二人也便静下来。
  “巧云姐姐,那个姓吕的没欺负你吧?”巧云的心又沉到了谷底,躺在另一张床上的毓秀都能听到她牙齿“格格”作响。
  “那个王八蛋,他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杀了他。”“你一个弱女子,能斗得过他吗?”春妮此时又像个天真的孩子,仰脸审视着暗影里的巧云。
  “人家曾智斗李有才,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呢。”毓秀故意用怪声怪调缓和了一下紧张的气氛。
  “这些家伙可比二流子更坏,也更不要脸。不过我都想好了,大不了冒死一拼,看他能把我怎么样?实在不行,我还回到秀水村,一辈子守在这里。”“那倒是好呢。”毓秀继续调侃,“那咱俩都在秀水村随便找个人嫁掉算了,至少,咱们姐妹还可以守着。”“又胡说了。”巧云跳到毓秀床上。“姐姐是不是有相好的了啊?可让我嫁给谁去?连二流子都名花有主了呢。”说完这话,三个人都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所有的阴霾都一扫而光。
                 
  三十六章初尝激情
                 
  林瑶心里同样也不平静,白天的一幕真像是悲喜剧,让他的心潮起伏跌荡。他想象不出所有的一切不顺利是怎么来的,他只知道,爸爸并没有做错什么啊,怎么突然间就成了“反动权威”了呢。笑话!他差点把这两个字吐出口。一个书呆子,恐怕还没有能力悟出“反动”这两个字的确切含义,却被人把这两个字生生扣在脑袋上,而且越收越紧。但不管心里怎么想,这话无人可以诉说。如果不是因为春妮,他甚至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丧失了。
  爱情的力量真是无穷的啊!那个晚上,春妮挣脱了他的手,他一个人躲在床上,流了一夜的泪。家庭不幸,前途未卜,爱情受挫,谁人能受得了这三重夹击?说真的,那天,他真的想到了死。他不惧怕死,他的心早就死过不知多少回了。他也知道,那些下放到农村的知青跟他都差不多。所不同的只是,家庭成分好的,一个个找着门路返回去了;而自己,没有希望和未来。也只有等爸爸摘掉帽子,才会有出头之日。可是,这顶帽子非但没有摘掉,且大有蔓延之势,而今已波及到自己头上来了。连秀水村人也保护不了自己,只能听从上面随意摆弄。
  中午,当听到让他必须进牛棚的消息,他近乎绝望了,又一次想到了死。自己死不足惜,可对父母双亲而言,却是雪上加霜呐。他心神恍惚地在小学校门前徘徊,说不上为什么,仿佛只是一种习惯。春妮不喜欢自己,几个月的“眉来眼去”原来只是自己的单相思,是孤苦的一厢情愿。他除了恨自己,就不知还能再恨些什么了。因为,恨的东西太多,堆积到一块就是恨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让他沦落到如此凄惨的地步。他要以死抗争吗?是的。然而,他又千万次地叮嘱自己,这个世界并不在乎他,死了,也只是这世间少了一条生物而已。他觉得,活着是一种悲哀,死也同样是悲哀。他不知该悲哀地活着还是悲哀地死去。活着,受罪的是自己;死了,伤心的是父母。何去何从,他无法决断。
  他想,不管是死是活,都要把自己的心声告诉春妮。除了对毓秀动过心,春妮便是自己最喜欢的女孩子。对毓秀如果说还只是青春萌动的话,对春妮,是出自心底的爱,这种爱已经让自己到了崩溃的边缘。不过,就是这几个月的单相思,让他的心情从未有过的舒畅,他觉得爱情的力量真的好伟大,即使一个人这么想着,也充满了甜蜜的滋味。有时,夜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想象着如果能跟春妮在一起会是怎样的感觉。几个月里,他几次想开口,总是担心换回一个破碎的梦。一旦梦境破碎,所有的美好和愿望也随之化为泡影。他要让这个梦长一些,再长一些。但还是终于忍不住。果然,那一个对自己根本没有一点意思。春妮甩掉他手的霎那,他觉得天都塌了,地也在急速地旋转。他头晕目眩地回到住处,所能做的只是以泪洗面。
  不同的夜晚不同的心情,林瑶还是不愿意就此死掉那颗心。有时,他也想过,算了,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当一看到春妮的影子,甚至一想到她,就怎么也摆脱不掉。他觉得自己太懦弱,一次失败就落魄到这地步,真不配做个真正的男子汉。不管怎么说,春妮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怎么会一提出来人家就同意了呢。他又多次下定决心,不断给自己壮胆。他从春妮的眼神里看出她实际是爱他的,只是这种爱不便于那么直露地表达就是了。想到这些,他又鼓励自己,一定用自己的真诚打动她的芳心,让她知道,他是真心爱她的,而不是逢场作戏。从此,他在春妮可能出现的地方等她,只要看到她,即使不敢上前,也还是觉得有一丝丝的满足。是那个暗夜让他壮起胆子抓过了那只柔嫩的小手,虽然她甩手走掉了,他还是尾随她来到小学校,看到她痴痴地站在那棵树下好长时间。他就感觉,这个女孩子的心动了,只是,不知该如何接受就是了。
  当他得知返城的消息后,他觉得他和春妮的爱情真的完了。没有哪个女孩子会喜欢或敢去喜欢一个即将被押上批斗台的人。但得告诉她一声,让她知道,他对她的爱是纯真的。令他深感意外的是,偏偏就是这一次,这个心仪已久的女孩子竟痛痛快快地拥抱了自己,还印了几个吻,并明确说出对自己的爱。他枯寂的心复活了,他觉得爱情的圣水又开始滋润他。于是,他心甘情愿走进牛棚。特别是当春妮提出也要来牛棚的时候,他觉得比陨石落在自己身边还要吃惊。即使没有这种可能,他也还是从春妮的眼神里找到了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
  这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他怀揣着爱情的甜蜜滋味迟迟不愿入睡。期待是美好的,当获取了之后才明白,只有已经拥有的爱情,才是纯美无瑕的。爱情真是一个神秘的字眼,不同的环节,不一样的享受。
  他记起上学的时候从课本上学过的一句话:乌云遮不住太阳。是的,遮不住的。话可以这么说,但事实是,这几年,他心头一直阴云笼罩,自然的太阳祛除不掉心间的阴翳。唯有当爱神眷顾,心头才一片灿烂。
  此时的桂爷也心绪不宁。对身边的这个小伙子,他只觉得可怜,毫无别的办法。安慰?自己一个糟老头子,说不出什么慷慨激昂的话来;家长里短,人家又不耐烦听。他能感觉出,这个小伙子一肚子的心事,特别是刚过来的时候,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还好,下午三个姑娘一阵搅和,林瑶的心情开朗多了,这使他的心稍稍放宽了些。
  同为知青,毓秀和巧云来看看倒也在情理之中。倒是春妮,说话大大咧咧,一点也不设防,就有点看不懂了。噢,他轻吁一口气。还真看不出来呢,这个下午,春妮像是一下子长大了许多。的确,转眼之间,春妮已经是大姑娘了,而且,像她母亲当年一样,比花儿还漂亮呢。怎么以前从没注意过?人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话一点不假,这春妮还没到十八呢,就提前先变着了。就她这俊俏样儿,还不知哪个男人有这艳福呢。
  嘿,他自己都在心里骂自己老不死的。都快入土的人了,居然还冒出这些小花花肠子来。他忽然警觉得有点什么,这个春妮,莫不是跟眼前这个小伙子有一腿?这事还真没得说。不过,从春妮的眼神里,从林瑶的表情上,倒好像真有那么回事。哎呀,感情这玩艺儿,还真是说不清。也好,这小伙子如果没个女孩子支撑着,还怕真就完活了呢。咳,也不知哪辈子造得孽,咋地就弄这帮子小青年到这旮旯里来受罪呢。
  “小伙子,干这活路还中吧?”一句轻轻的话,打断了林瑶的思路。
  “多谢桂爷照顾着。”“我能照顾啥子啊?你来,只是给我这老东西添个乐子就是啦。”他划根洋火,把灯芯用草杖挑了挑,几声“啪啪”的爆响之后,灯亮了。
  点上一锅烟,“滋啦滋啦”地抽着,像是自言自语,“年轻就是好啊!你看毓秀、巧云还有春妮,你们刚来的时候,还都是小孩子呢,现在,学问比我可大得多啦。嘿,我老啦,也该轮到你们啦。”“瞧桂爷说的,你身子骨可硬朗着呢。”“岁月不饶人啊!”桂爷有意试探他,“也不知小伙子有啥子想法。要是打算在秀水村留下来,我倒是替你看好了一个姑娘。”林瑶吱吱唔唔地,“我连自己都还顾不过来呢,哪里敢再害人家姑娘。谢谢桂爷美意。”桂爷狠吸一口。“也是,你们这些城里娃,讲究个新潮,用不着什么牵线搭桥的。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子,自然轮不到我这个老头子操心啦。”林瑶摸不透桂爷究竟何意,不敢再说太多,于是刻意转移了话题,跟桂爷谈起养牛经来。
  或许是昨晚心事想多了,第二天醒来已是艳阳高照。林瑶赶紧起来帮着桂爷料理牲口,不大一会,也就让下坡干活的人牵得差不多了。
  慢慢地,林瑶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不知不觉,天也渐渐热起来,地里的小麦一片金黄。听毓秀说,待麦收的时节,她要带学生们到农场收麦去呢,怕是十天半月回不来,不只自己,春妮怕也要一块去的。这是公社组织的,没有特别的理由是不能推脱的。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林瑶往小学校跑得更勤了些,只是春妮在的时候非常少。也可能是快放假了,事情多的缘故吧。不过,他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腿,即使她不在,也来找毓秀说些闲话,了解一下与春妮相关的信息。有时,也会碰到巧云,自然难免要打趣他一番,他也不再在意,甚至觉得,有毓秀和巧云帮衬着,这样的感觉更好。
  只是,春妮在的时候少,也就没了再次牵手的机会,这让他稍稍有些懊丧。他想起那天春妮拥抱他的那种感觉就在心里品味半天。说也怪了,再见到她,反又不让自己这么做了。不过还好,也还能牵牵手,那样的滋味也一样舒坦着呢。
  但临去农场前的那个晚上,春妮回来了,还主动到牛棚看了它。灯影里看着春妮粉红的脸蛋,他心里忍不住丝丝的颤动。他好想上去拥着她,热烈地吻她,却又担心她会拒绝,或者,让桂爷看到也不好。
  令他喜出望外的事,春妮主动约他出去,到场院外的那条小路上走了一程,春妮还是让他牵了自己的手。他把她的手越拉越紧,也越靠越近,终于还是听到她娇柔的喘息了。他忍不住把她拉到怀里,她也竟没有拒绝。
  他不敢太过放肆,只是轻轻拥着她,感受她身上散发出的香甜滋味。春妮也把小手伸进他单薄的衣衫里,还轻声细语地问了一句:“冷吗?”他没有回答,而是更紧地拥住了她,她也更紧地抱住了他,好一会,才把头从他的胸口处移开。月光里,他看出她睫毛上有露珠在轻轻打颤。
  “我要走了,半个月呢。你会想我吗?”倒是春妮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林瑶没有回答,而是俯下头吻去她眼角的泪花,然后,狠劲压住了她的唇。
  她觉得有些憋气,很快她觉出他的手伸进裙摆抚摸自己的臀部并试探着前移,一下子从迷蒙中清醒过来,推开他,轻轻地说了句:“不要。”他有些失望,但还是听从了她,只是,对视了一下,又猛地把她揽进怀里。
                 
  第三十七章麦收现场
                 
  放麦假了,所有的中学生也走上了麦收第一线。为了组织好这项活动,公社特别抽调了大批教师带队,到临近的农场参加劳动。事有凑巧,春妮正好分到了毓秀所带的组,主要负责把收进来的小麦晾晒、脱粒、收仓。
  农场附近有一个很大的储备库,库中还有不少积压的陈年小麦。按上级的要求,在收下小麦之前,得先把仓库倒出来。这可不是轻松的活儿,且不说累与不累,仅是折腾过程中的尘土,足以让人窒息。好在人的智慧往往超出人的想象,在这紧要关头,公社一个紧急会议,便把全公社的地、富、反、坏、右统统调过来,从事这项工作。在领导同志眼里,他们都是典型的牛鬼蛇神,都在专政之列。过去,他们骑在人民大众头上拉屎撒尿,现在,让他们付出点代价是天经地义的。
  开始,毓秀也参与进来,但一试,心里开始发怵。倒不是这活路有多累,而是当走进那间尘土弥漫的屋子,鼻孔马上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有种就要死掉的感觉。是啊,毫不夸张地说,比死还难受。当然,自己也没有试过死到底是什么样子,但要在这样的环境里活下去,无疑比登天还难。
  她不得不退出来,在争先进和死亡面前选择了另一条路,那就是轻松地活着。并不是自己多么珍爱生命,而是现在还没有理由就这么死去,因为自己是父母的精神支柱。一旦自己选择了死亡,也就意味着把父母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种顾虑一次次让她灰死的心不得已而复活。
  正是因为有这种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对那些地富反坏右反倒存了悲悯之心。她知道这是非常严重的立场错误,但人的本性告诉她,立场不能取代一切。人是有灵性的动物,有自己的思想,再高明的理论也得经受大脑的历练。
  她不敢怀疑,但事实让她的疑心越来越重。那倒不是自己思想有多么卑贱,而是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想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如果他们在这里的话,不也该是首当其冲的吗?在清明的空气中,呼吸尚且困难,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能坚持得下来吗?
  从自己的父母,想到了眼前这些人,他们一个个低眉顺眼,大气也不敢出,在监工的带领下,把毛巾打湿了,捂住鼻孔,轮流冲进去,实在憋不住了,就跳出来吸一口新鲜空气,然后再弯腰拱进去。现在,她无法判断屋子里的浓度有多大,只看见灰尘像农家人在做饭,烟雾顺着门口和打开的窗子争先恐后地往外涌。
  天燥热得厉害,连蝉也懒得叫了。她想做些什么,看着忙碌的人群却又不知该做什么好。其实,按上面的要求,她根本无须做什么,但她不愿意闲着,可是,那间屋子,她已没有胆量再进去,她担心会马上死掉。
  倒是春妮反没有这么大的精神负担,她带着那条叫“小黄”的小花狗到河边戏水去了。她认识那条小花狗,春妮告诉她是整个农场监工的头儿的。只是,到这里三天,倒是常见狗而不见狗的主子。
  春妮远远地向她招手,她下意识地扫了一眼监工,那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很和善地送她一个微笑,轻声说了句:“去吧。”她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到这个新鲜的环境,先走动一下再说。
  河边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杂草,河水清澈见底,还有些喜水的草从水面露出尖儿在微风的吹拂下自由摇摆。最高兴的要数小黄,它友好地跑过来,在毓秀面前摇头摆尾,一蹦一蹦地来抓毓秀的裙裾。
  毓秀俯下身,在这可爱的小家伙身上轻轻抚摸。她倒是羡慕起这些小动物来了。更多时候,它们活的比人还自在。它们没有思想,也便少了些烦恼;没有尔虞我诈,也便少了生存的风险;人前人后摇尾乞怜是它们的天性,也便少了些羞耻之心。事实上,人也是动物,不同的只是高智商带来的是深重的灾难。上帝啊,她在心里呐喊,为什么要造出人来?为什么人会不择手段相互倾轧面目狰狞?
  她回望了一眼,仓库那边的尘土弥漫了整个天空,开始向四处蔓延。不用说守在那间屋子里,即使这一眼,那种窒息感就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人活着,何其艰难。动物间也不是没有风险;但,在她心里,要么就痛痛快快地活着,要么就坦坦荡荡地死去。死不足惜,倒是死本身让活着的时候恐惧,让身后的亲人伤心。因此,死,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只为自己,她或许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春妮尽管已经恋爱了,但还是孩子气十足,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连恋爱本身就带着孩子气呢。想想前不久,她觉得这个姑娘挺有意思的。是不是真爱姑且不论,就为了拯救人家的灵魂,就谈起恋爱来了,也算是天下奇闻。要是这事放在自己身上,还真做不来呢。
  想到这,不觉扑哧笑了。
  春妮好奇地盯着她。
  “你知道我笑什么吗?”她拾起一颗扁平的小石块,做了个弯腰的姿势撇出去。石块在水面激出一串水圈后沉下去了。一个个圆圆的小水圈四逐渐扩大,水圈四散不见了,漾出层层涟漪。
  “你自个的事,我咋知道?”“笑你呢。”“笑我?”“是啊,”毓秀故意扮出羞辱的样子,“笑你跟林瑶。没想到小妮子还有这招,把人家搞得神魂颠倒地。”“我哪有,我是同情他。”“又说这话,当我不知啊!其实你不也一样被他迷倒了吗?别看你不说,你的梦可瞒不过我的。”“又提什么梦。”春妮脸涮地红了。
  “就抓你的要害,这样你还死不承认呢。”春妮刚想回击,一个人远远地喊她。
  “狗主子来啦,我得过去一趟。”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对毓秀神秘地笑笑。“知道那人是谁吗?吕振山的儿子。认识吗?吕振山,咱们公社的老大。”说罢,扭回头,向毓秀伸了伸舌头。
  看着春妮远去的背影,毓秀不解地摇摇头。
  “这个鬼机灵,又在搞什么名堂?”时近中午,年龄不一、个头不等的中学生在领队的带领下拖着疲惫的身子稀稀落落地往回返,不一会,整个打麦场前聚满了人。
  分发饭菜的是两位年轻姑娘,按理说这活计是不应该由她们来做,而是那个一张娃娃脸的大厨。大厨姓纪,个子不高,五十开外,微秃,一脸笑模笑样,一身对襟破汗衫,常披散着怀,喜欢人家叫他小纪。
  小纪原是公社食堂极有名望的人物,只因烧得一手好菜,很受前任领导器重。但那任领导因事下台,他的地位也随之一落千丈,干起了打杂的活儿。除了新任领导对他有看法,还有更核心的一点,就是说话太随意,居然对当今大好形势说三道四,即使领导批评过他,依然我行我素,把领导的话当耳旁风。如果不是因为他做的饭菜还算合口,怕早不知发配到什么地方去了。
  所有这些小纪都不在乎,还是整天乐哈哈地,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还是一听到人家叫他小纪就满脸堆笑,一掌菜勺就心内生花。只因为领导认为他思想上有缺陷,故而分发饭菜的职责便被剥夺,免得亏待了这些红色少年,而把勺子头歪到地富反坏右那边去。他也乐得清闲,除了炒菜的大权无法旁落,也懒得管别的什么鸟事。
  很快,中学生们领到饭菜到各自睡觉的地方吃去了,个别的三五成群也找个树阴底下边吃边聊。孩子们天性如此,别看一上午累得够呛,可一歇下来,就有说有笑的,有的甚至吃了几筷子就追逐着说笑打闹起来。
  要说安静的还是那些地富反坏右们,他们知道在何种情况下都没有自己说话的权利,便各人找一个旮旯蹲在那里闷声不响地吃,惟恐发出不雅的声音进一步影响了自己的声誉。当然,监工的也不能闲着,扒拉了几口就四处转悠,一是要保护小学生们的安全,二是监督着那些坏分子是不是乱说乱动乃至故意捣乱。
  春妮端着碗凑到毓秀这边,也找块阴凉的地方坐下。毓秀一点食欲也没有,还好,今天上午并没干多少活,也不觉得太疲劳,只是有些困乏,感到睡一觉才好。但一看到春妮,瞌睡就又不知跑哪儿去了。
  “毓秀姐,你干么不多吃点?纪大厨的菜做得可香呢。”春妮划拉一把草放在地上,一屁股坐在上面。“听巧云姐说,为了照顾这些小将们,公社特别把这老头拨过来用几天,能吃上他做的饭可不易哩。”毓秀把饭碗推给她。
  “那你就多吃点,有劲了也好谈恋爱去。”“又不说正经的了。”春妮一歪身子。“姐姐最近中什么魔了吧?除了这个还是这个。”“当然啊,”毓秀故意挑逗她。“我一个人寂寞哩,哪像你。”“咦,原来这样啊。我也帮你找一个。”春妮诡秘地一笑,“如果毓秀姐答应了,那可真是绝配。”“小妮子,又捉弄我了吧?”“哪敢啊?真的呢。”春妮凑近前,贴着毓秀的耳朵。“就是小黄的主人,吕大主任的公子。怎么样?人家亲自说过,就等国色天香的那位出现呢。这不是上天安排的吗?”“我才不稀罕呢,留着给自己吧。”毓秀不屑地撇撇嘴。
  “真的,毓秀姐,”春妮四下打量了一下,一副贼头贼脑的样子。“是他求我的呢。”“什么?他?他什么时候见过我。”“你当你是谁啊?养在深闺人未知?”春妮抛了一个眉眼。“人家可是遍阅天下美女,独独钟情于你哟!不然,我哪有资格大忙的时候可以四处闲荡啊?嘻嘻,不知不觉中还沾了姐姐的光了呢。”“又胡说了。我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这个不怕,现在都一个锅里摸勺子了,见一面还不容易?”“死丫头,越说越没人相了。”正嬉闹间,面前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
  “光明?”春妮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奇怪吗?”那一个抿嘴一笑,两手一摊,做出一副放浪不羁的动作。“脚在我腿上,还不能到你面前来啊?”“不是不是,我是说……”她欲言又止,斜睨了一眼毓秀。“噢,对了,忘了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姐姐毓秀,知青群里最美丽的姑娘。”又向毓秀刻意把嘴一咧,“姐姐,这位就是公社吕主任的公子,大号吕光明。”那位早就注视着毓秀了,这时把手伸出来。
  “幸会幸会。”他一副关切的样子,“能在这里相逢,缘分不浅呐。”毓秀象征性地伸过手,对方轻轻地握了她一下。
  不愧是一把手的公子,一看就养尊处优,没做过力气活。
  “你们谈吧,我有事离开下。”吕光明礼貌地招呼她们坐下,朝食堂那边走去。
  “翩翩少年,还不错吧?”春妮见毓秀面无表情,渴求的眼神盯视着她。
  “跟你娘一样,就喜欢做媒婆啊?”说完这句,自己先笑了,“还真有点遗传基因呢,可惜我不喜欢。”春妮迷糊了,到底姐姐是不喜欢自己做个小媒婆呢还是不喜欢这位吕大公子。
  “姐姐是要拿一把呢?也对,得等公子亲自登门求婚才可答应,这样可以提高自身的价值。”“哪来的这些歪理啊,一套一套的。自己用着不说,还来教训别人。”二人话中有话地相互讥诮着,等转过神来,院里没人了,大概都躲到各自睡觉的宿舍休息去了。
  毓秀却是睡意全无,倒不是因为这位公子的出现,而是想到了巧云。从那天分别,到现在也没有见面,不知怎么样了。特别是那晚知道了吕主任对她的险恶用心之后,她一直心神不宁,想起来就心惊胆颤。知青,怎么就这么难。守在这里不行,想回去又不成。不管怎么,都要付出自己最不愿意付出的代价。巧云能保得住自己吗?即使她想拼死一搏,能斗得过狡诈多端的吕振山吗?这些色狼,什么时候死光就好了。
  春妮见她不再吭声,以为她是在想刚才的事,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毓秀生气地挡开她。“这是干啥?以为我傻了啊?我是在想巧云的事呢。不知现在她怎么样了。”一提到巧云,春妮也收敛起笑容。“我也好担心巧云姐姐的,只是,我们也没法子呀!只能祈祷姐姐没事就好了。”
                 
  第三十八章暗设毒局
                 
  从第一次被吕振山的大手握住,巧云心里便有莫名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恐惧愈益加深。她要逃离这个陷阱吗?是的,一定。她多次在心里提醒自己。离开,离开,离开!但是,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她就这么忍气吞声呆在这里。并不是出于对这个是非之地的留恋,而是她太需要这样一块跳板,也只有这块跳板能保送她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她期待着,并一直为此努力着,但,似乎轻而易举的事情,却碰到了吕振山这样一座大山。而从他口里出来的话偏偏是:只要你从了我,马上就可以办手续。
  不——她的心在呐喊,在滴血。自己还只是一个女孩子呀!看到那张卑污的嘴脸,她就想呕吐,而每次当他出现在面前,却又不得不装扮出欢快的笑脸。
  是谁把自己推向这种境地?是谁赋予他这样一项职能?多少个不眠之夜,她的心在翻卷;多少次,她想掏出那把曾经维护过自己清白之身的水果刀把这个恶棍捅死。然而不能够,即使有这样的机会,她也下不去手。她心里明白,即使置他于死地,她还是完了,还是回不到父母身边,连秀水村也回不了。她多次暗下决心,不到万不得已,那把水果刀还不能取代杀猪刀。
  幸好还有卫建国,这个痴情的小伙子明明知道他们无法相爱,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关心她、保护她。她不懂,甚至有一次不禁好奇地问:我已经明确地告诉过你,根本不可能,你为什么还是对我这么好?那一个竟痴痴地望了她一会,然后目光游移地转向璀璨的星空:巧云,在我心里,你就像天上的星星。即使得不到,我也愿意一辈子仰视你。
  那一刻,她的感情差一点冲垮了理智,好想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场。是啊,她需要这样的怀抱,她渴望躺在这样的男人怀抱里低语倾诉。但是,另一块顽石一直压在她的心底:不能冲破这道防线,命运,不会因此而把她拴在这里。
  爱情,特别是美好的爱情,她不是没有向往过;甚至,她觉得现在就已经拥有了美好的爱情:纯情,魅惑,白璧无瑕。有时,她真的要屈服了,她好想做爱情的俘虏,她不愿意再有什么理智。但理智还是成为她无法逾越的坎。她像押宝一样期待着那一个勇敢一些,拉住她的手,亲吻她,拥抱她,抚摸她的全身。她甚至迷上眼睛享受着跟他在一起的全过程。但那个男人可爱又可笑,自从她告诉他,他们不可能,他们只能做兄妹,那个也就只把自己当妹妹了。
  男人有时也好傻,她暗自发笑。遇到这样的男人是幸运还是悲哀?悲哀?想到这个词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明明人家就是为自己好呀!这样的好男人打着灯笼上哪儿找去?然而有时真的并不期望他那么好,好到连自己都心痒难耐而他却依然坚守着他们的所谓诺言。
  那个守着星星的夜晚,她们像恋人一样,沿着那条她熟悉的小河走了好远好远。她好希望就这样走下去,永不停息。是的,他们走了整整一个晚上,陪伴着星星一直走到天亮。有几次,她都轻触到那个男人的手了,但那一个竟触电似的躲开。她多么希望这时的他就是一个坏男人,死劲地拥住她,亲她,吻她,让她窒息。她愿意跟他做他想做的一切。但整个晚上,最近的距离就是那两次轻轻的碰触。
  天都放亮了,她的心也略有些清醒,她暗自庆幸这个夜晚就这么纯洁地走过来了;另一方面,却又有深深的失落。她觉得这个男人很好笑,也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世上竟有这样不解风情的男人,居然只是远远地看着,就能无怨无悔地守一辈子。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夜晚,她想缴械投降。她要接受他,她要看他一辈子。不,不只是看,还要完完全全地拥有,守着他,直到终老的那一天;而自己也绝不会让他只是远远地看着,也让他切切实实地拥有,不只是短暂的,而是永久。“我是一颗星星,却是只属于他的那一颗。”她的脑子里一下子冒出那句她记忆里的诗句,不觉暗自笑了半天。
  好几次,她想吐出口。甚至曾想过,如果再有那样一个夜晚,即使那个男人退缩,她也要勇敢地扑上去,在他的怀抱里抽泣、颤栗、疯狂、呻吟。但过去的,便再也无法重复,那个文静瘦弱的男子就那么轻信了自己的话,不敢再提出单独的约会。
  虽然天已经暗下来了,但按时间还尚早。秋月告诉她要回家一次,明早才能回来。注定,这是一个孤寂的夜晚。她的心头涌上阵阵酸楚,好想卫建国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即使不到外面走上一个夜晚,也要躺在他怀里任委屈的泪水肆意横流。她故意微开着门,坐在办公桌前随便翻着一本杂志。如果那个建国那天出生的小子看到的话,一定会来的。是啊,他是常常在这个时候要过来看一眼呢,为什么偏偏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他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
  她在心里骂他是个笨蛋,没点男人气概,萎萎缩缩,不敢做敢为。她倒上一杯水,呆望着杯子里的袅袅雾气出神。自己要去找他吗?去,似乎又意味着她答应了什么;不去,这样苦苦的等候又能到几时?
  门外出现了“橐橐”的响声,她一阵狂喜。他还是来了,她就知道他会在这个时候出现。但那步伐好像变了,变得不再轻盈流利。还没等她来得及犹豫,半掩的门又推开了一些。一个熟悉的身影惊得她不寒而栗。
  是吕振山。
  “啊哈,巧云呐,怎么没出去走走?秋月呢?”巧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把对面那张椅子往外拉了拉。
  “噢,吕主任,晚上怎么有空?快坐快坐。”那一个也没有正面回答她。
  “今晚的月光真美啊!有个人聊天真是不错的享受。”巧云一边给他倒水,一边心里直打鼓:“这个老色鬼,葫芦里到底卖得什么药?”她要吕主任稍坐一会,自己进里间一下。
  她知道,那把水果刀虽然未必最终挽救得了她,但必要的时候说不定还真能用得上。
  面对巧云,吕振山有些沮丧。这个女孩子表面上嘻嘻哈哈,内心里精明着哩。这是吕振山上任以来最感棘手的一个女孩子。面对返城这样一个优厚条件,只要是他喜欢的女孩子,个个束手就范,即使事后泪流满面,但还是能从他的签字找到些微的安慰。但巧云不同,宁愿不返城,也不让他染指,这让他对这个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产生了一丝丝醋意。面对巧云的强硬态度,他几次想到过放弃,可当这种想法刚冒出来,躺在床上的他就躁动不安。甚至,跟其他泪水涟涟的女孩子做爱的时候,也把她们当成她。但那也只是在幻想之中。他吕振山可不能就这么让幻想蒙蔽了自己。
  这个女孩子,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修中合度,神奇迷离,那滋味断不是靠幻想所能得到的。他在不断放弃的同时也增加着另一种信念。一定要得到她,如果她不乖乖答应,休想离开我的地盘。
  但他已没有耐心再这么耗下去了。既然威逼利诱都不见效,就不得不采取果断措施了。这个下午,他不但安排秋月回家看一看,还命令卫建国休息三天,马上启程。这个被自己玩弄过多次的秋月一听指示自然心领神会,复杂的眼神瞅了瞅巧云,叹息一声离开了。而那个小白脸,居然不像原先那样唯我命是从了。不过还好,他亲自目送他乘上了回家的公交车。
  这个晚上,他破例婉拒了一家单位的吃请,一个人躲到角落的一家火烧铺子草草吃了点。他本可以回家,但没有回去,他怕一旦回去还得另寻外出的理由,让老婆产生怀疑。老婆?嘿嘿,他卑劣地一笑。那个女人,也就只图个名分,男女之欢她一年也就尝个三两次。欢?他更有些苦笑了,跟那个黄脸婆哪里还有什么欢可言,也就是不得已而尽尽义务就是了。与那些黄花闺女相比,就像没放油的大头菜,青涩得难以下咽。这点,他对老婆并不忌讳,忌讳也躲不过她的耳朵和眼睛去。岂止是她,全公社的头头脑脑们,谁不知道吕振山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口?前不久不知哪个王八羔子居然到县上奏了一本,连县里的老相识也没给自己好脸色。还好,毕竟有权可以一手遮天,那封匿名检举信很快辗转到了自己手上。他恨恨地想:等我办完了巧云这档子事,非查出那个白眼狼把他打进地牢不可。
  他沉默着吃了两个火烧,守着另一个再也不想动一口了。他胸口突突乱跳,觉得比平时烦躁了许多。这个小娘们,甜美俊俏,莺莺燕燕,想起来就流口水,还真没想到,竟然这么难对付。如果不是我吕振山舍不得这口小嫩羊,早就打发她回家了。可现在,眼瞅着到手的鸭子就这么让她飞了,心有不甘呐。
  这个晚上,为确保万无一失,提前几天就做了精心打算。先把几个与她相近的人打发走,然后实施自己的恶毒计划。哈哈,他越想越乐,那张迷人的小脸蛋不时在眼前晃悠,猛然觉得身体的某个部位一阵躁动。他冷静下来自我安慰道:别急别急,很快你就能尝到欲仙欲死的滋味了。到那时,玉山倾倒,玉体横陈,尽可恣意放荡,等她一觉醒来,再慢慢欣赏那张雨带桃花的小粉脸,那可是人间最美的图景啊!
                 
  第三十九章遭遇色狼
                 
  吕振山不觉有些心荡神摇了,他甚至忘了坐在这个烟熏火燎的破火烧铺是干什么来了。天一刹黑,各家窗户都露出了微弱的光。他猛然惊醒,立起身,摸了摸口袋,纸包还在。他的心头划过一丝奸笑,并没有直奔公社,而是向相反的方向先兜了一圈,确定没有什么人注意他,才迈着方步走进公社的大门。
  拐过一排平房,就看见巧云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他的身子簌簌抖动了一下。他最担心的是这时还有别的人在,那可就进退两难了。他躲开明亮的光线从暗影里细瞅那间亮灯的办公室,门竟是半开着的,只有巧云一个人,手支着下巴正在看什么东西。
  他尽可能把步子放轻些,但臃肿的身子怎么也轻不起来。他把腿抬得低一些,步伐也小了许多。巧云没什么动静,也就知道她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到来。
  他推开半掩的门,见巧云神色慌乱地看他。这很正常,他想,他品尝过的女孩子都有过类似的胆怯神态,他甚至从对方的惊惧中看到了成功的第一步。他暗自有些得意,对付这样的小娘子,看来不用这绝招还真不成。看着巧云灯下娇俏的脸,欲火不自觉地点燃起来。他稳住急促跳动的心,不敢贸然采取行动,他怕一点点的闪失也会葬送所有的一切。他只是随意寒暄,耐心等待天赐的时机。
  出乎他的意料,机会来得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快,所有的设计方案都不如这一次小小的机遇。说了没几句,巧云进了卧室,俏丽的背影让他贪婪地吞了一口唾沫。但他毕竟是经过大阵仗的人,懂得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道理。容不得他多想,便迅速掏出随身携带的纸包,把一撮白粉倒进巧云的茶杯里。
  也许是没算计到他的突然来访,也许是注意力过分放到那把水果刀上。巧于应对的巧云没有想更多,一边同吕主任说着闲话,一边把那杯温热的水慢慢喝了下去。刚要去倒第二杯,头便有些晕晕地。她仿佛意识到了什么,甚至看出了对方淫邪的狞笑。她想往外跑,腿酸软无力;想掏出那把水果刀,手却无力地垂下了;想喊,已发不出声。刹那间,她的泪水汩汩涌出来。她知道她完了,在她最后还清醒的时刻她明白了最终还是没能躲过这个色魔,自己的一生到此彻底毁了。
  吕振山得意地干笑了两声,他明白,这个时刻,公社里没几个人。他不慌不忙地立起身,捏了捏那张垂涎已久的漂亮脸蛋。随着娇弱的喘息,巧云的胸部一起一伏。哦,天哪,两只玉兔在蝉翼的波光里放肆地跳着欢快的舞步。他有些头晕目眩,呼吸粗重。他早就等不及了,没有心思允许长时间地欣赏,他迅速起身,理智地拉了一下电灯开关,漆黑中没忘了摸索着挂上门锁,返身抱起软酥酥的巧云,一口一个“小美人”地轻唤着,把她平放在卧室的软床上。
  与吕振山一样心神不宁的还有卫建国。他早就知道吕振山对巧云不怀好意,可身为下属,只能默默地保护她,祈祷她不会出事。这个下午,当吕振山安排他回家的时候,他还心存感激,但引起他警觉的是,出公社大门的时候,正好碰上秋月,也说要她回家一趟,便开始有些惴惴不安了。尤其奇怪的是,吕振山居然陪他到车站,还亲眼看着他上车,他的疑心更重了。坐上车,他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就再也呆不下去了。坐出两站地,卫建国突然意识到今天这样的安排又是吕主任出奇制胜的妙招,而且这一屡试不爽的招术恐怕是针对巧云的。想到这,他“突”地出了一身冷汗,没来得及拿上提包,就冲到车门。“司机,停车,停车。”司机和售票员都被他这一举动吓了一跳,没顾得上问啥事,一个紧急刹车,车门打开。
  他跳下车,像离弦的箭一般往回冲,还没到公社驻地,已累得气喘吁吁。他停止了奔跑,突然觉得腿像灌了铅,一丝力气也没有,想往前支撑,但还是一个跟头栽倒了。
  他失望的眼神朝向急着到达的地方,心却稍稍平缓了些。太阳还在西天挂着,灿烂的笑脸讥嘲着这个失魂落魄的男人。“我不是男人,我不是男人。”他一遍遍喊着,狠劲敲打双腿。正是由于这短暂的歇息,他的头不像刚才那样暴躁欲裂。
  “没事,巧云会没事的。”他自言自语。现在还不到下班时间,人来人往,谅那个色狼还不敢怎么样。他又揉搓了一阵,感到好些了,起来试探了一下,果然,可以迈开步子了。他想,刚才是太急了,才会有这种意外。他边走边想对策。猛然间他意识到现在还不能回去。如果让吕振山碰到,这可不是回不回家的问题,而是服不服从领导的原则问题。他躲进公社前的小树林里,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公社门口。巧云,你为什么不出来看一下啊!
  到下班时间了,人们陆续地走出大门。一个硕大的身影让他眼前一亮。是吕振山,剥了皮也会认得他的骨头。他屏住呼吸,目送吕振山到一个不远的街角,消失了。
  他想起身去找巧云,刚露出身子就犹豫了。此时进去,传达问起自己为什么回来了,怎么说?他又退回到小树林,直到暮色渐渐笼罩了大地,才大着胆子出来。他要回去,看看巧云在不在,他要告诉她今晚存在的风险,要时刻提防,吕振山可是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的家伙。他趁门卫转身的机会,闪进了大院。
  办公室的门都锁得紧紧地,只有几间单身宿舍还亮着灯,院子里黑漆漆的,有些瘆人。他躲在墙角,注视着巧云的办公室,灯亮着,但看不到她的影子。他刚要近前,又一个人影在前面的路灯光中一晃。他登时一激灵。
  吕振山,是他,没错。
  卫建国赶紧藏到一个更阴僻处,就见那个影子踅了一圈又折回来,蹑手蹑脚,直向巧云的办公室。
  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他冒冷汗的同时又暗自庆幸,同时无端地生出些悲哀。是的,悲哀,然而并非无端。如果吕振山真是居心不良而自己冲了他的好事,不但他的秘书做不成,连留在公社的可能也没有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便消失了,他不敢想太多,他现在想知道的是吕振山究竟要干什么?或许,他默默祈祷,吕振山只是因为别的缘故,说几句话也就离开了。
  暗影里他注视着可能发生的一切,一阵热辣辣的风吹过,树叶发出“哗啦啦”的回响。他的心一直紧绷着,眼睛一眨不眨,惟恐短暂的倏忽带来无法弥补的遗憾。
  他看不清里面的人,更听不到里面的动静。但事情比他预想的还要快。里面的灯灭了,他听到了拴门的声音。没有时间啦。他来不及多想,一个箭步冲过去,一脚把房门踹开。
  他听到了里面“窸窸嗦嗦”的响动,跟着一声低沉的怒吼:“谁?”死一般沉寂。
  他摸索着要进里间,正好和另一个巨形物撞了个满怀。
  两人同时后退了两三步。
  “什么人?”声音阴森森的,让他汗毛倒竖。
  终于,他摸到了灯绳。“咔啪”一下,两人同时捂住了眼。
  “是你?”那个认出是他,惊愕地睁圆了双眼。“你……你怎么没回去?”“忘了点东西,想回来拿。”“拿……拿什么需要到这里来?”“我想……想……想看看巧云在不在。”“黑灯瞎火的,有什么好看的。”吕振山恶毒地盯着这张可恶的小白脸。“你……你……居然敢跟我作对。”卫建国“扑通”一下跪倒在地。
  “吕主任,你行行好,放过她吧,她还是个孩子呀!你不能就这么毁了她啊?”“放肆。”吕振山狠狠地扇了他一记耳光。“老子的事,用你来管。你也不睁开狗眼瞧瞧,在这块地盘上,谁敢跟我吕振山作对。”“吕主任,你打死我我也不敢跟你作对啊。只是巧云太可怜了,你高抬贵手吧。”卫建国“呜呜”地哭出来。
  “哭你娘的头。”吕振山咬牙切齿地。“你坏了我的好事,吃不了兜着走。今晚先饶了你,明天再找你算帐。”二话不说,把门狠劲一甩,气呼呼地消失在夜幕之中。
  不知跪了多久,卫建国才缓过神来。他快步蹿到里间,见巧云的上衣已经撕裂,乳罩推到颈项,两只饱满的乳峰在灯影里轻轻荡漾,眼角挂着的泪珠在灯光的映射下闪烁着梦幻般的色彩。
  他痴痴地呆望了一会,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把乳罩放正,把衣服慢慢扣上,又从床头扯过毛巾被严严实实地给巧云盖上。他坐在床沿,柔和的目光仿佛审视刚出浴的婴儿。
  他不知该守在这里还是该离开。不,不能离开,即使那个色狼不回来,巧云也不能一个人孤单单地留在这里。是的,巧云还不知刚刚发生的一切,在她的心里,已经被那个恶魔污辱了,她醒来一定会寻死觅活的。我不能离开这里,不能。
  他拉灭电灯,掩上门。门鼻已被撞击得不知去向。也罢,他想,有我守在这里,断不至出现什么意外。
  他守候在巧云床边,情不自禁地握住她的小手。那么柔软,那么无助。他就这么一直握着,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什么所在,只觉得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繁花似锦,蜂飞蝶舞。他牵着巧云柔嫩的小手,追随着一只花蝶来到一条潺潺流动的溪水旁。河水一碧如洗,水底的鹅卵石光洁如玉,水草随着水流惬意地飘摇,更有欢快的鱼儿在其间自由自在地觅食。
  他的心醉了。
                 
  第四十章天塌地陷
                 
  巧云觉得天塌陷了,自己再也无力支撑。她柔软的身子在强力的大山压迫下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开始,她只觉得天旋地转,继而整个身子松散了。在她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最终没能保住清白身的同时,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但是很快,她苏醒过来,而眼前豁然开朗的景色带她进入到神奇的梦幻世界。高山,流水,瀑布;碎石、野花,杂草。是了,是一个人在牵着她。她尝到了怦然心动的滋味。是卫建国,没错,是他。这是一个优秀的小伙子,自己曾经好想好想和他相伴终身,但是没能够。这次为什么真的来了?她紧握那双手,往自己身旁拉,然后,迷离的眼神端详着那张可爱的脸。她无法自控地轻轻偎依在他怀里,甜蜜、温馨、祥和;美妙、神奇、魔幻。她体尝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奇美的景色,出色的恋人,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神往的呢?
  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怀疑是在梦中。她跳到清冽的溪水旁,撩一把在自己脸上,凉浸浸的,清爽宜人。不是梦,是我拥有了我期待已久的一切。而且,她们嬉戏悠游,尽情享受属于自己的甜美和幸福。不,这样的快乐不能独享。她从书上看到过,与人分享快乐,可以得到双倍的快乐。是的,如此优雅的景致,不该只属于她跟卫建国,还有二姐和毓秀,还有春妮、春玲以及许许多多红男绿女。这是一处理想中的世外桃源,所有她喜欢和喜欢她的人都在这里尽情挥洒自己,不再有尘世间的纷争和扰攘。没有地痞流氓,没有凶神恶煞,当然也不会有地富反坏右之类的牛鬼蛇神。这是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没有哭泣,只有笑脸。
  正盼望着,二姐真的来了,身边还有一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居然孩子气地撒娇撒痴呢。哪是谁?连春妮、春玲也不停地在他周围穿梭,一口一个哥甜甜地叫着。她恍然大悟,是狗子,没错,是春妮的爸爸带到孤岛上去的那个狗子。但是,怎么不见狗子的爸爸呢?哦,大概有什么事没能来吧?
  毓秀!毓秀呢?她四处打量,希望看到那个熟悉的影子,那个比亲姐姐还要亲的大姐姐怎么不见?正疑惑间,恍惚现出那副略带忧郁的眼神,随之,清丽的脸庞,窈窕的身材,不是毓秀又是谁?她正甜蜜地依偎在一个男孩的怀里,一脸陶醉和幸福。这个坏姐姐,不是常说自己孤寂吗?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这么出色的大男孩?她刚要上前讥讽几句,就见毓秀牵着大男孩笑眯眯地走过来。“这是我哥,我常跟你说起过的。”噢,是了,看那脸型,竟是跟毓秀一个模子出来的呢。
  可又奇了,秀水村什么时候也搬到了这景色宜人的地方?一点没错,那条熟悉的排水沟,那充满欢声笑语的小学校,当然,很快又来到了雪地里看桂爷捕雀的场院,还有二姐的家,还是那样的篱笆门,居然一丝未变呢。不光村庄,连田野也都在这里。这就是村民烧爆豆的地方,更有她和毓秀玩耍过的死水沟。
  “就是在这地方滑倒在泥地里了呢。”她不觉哑然失笑。在大城市,哪见过这么些虫子呀!就是现在,见到这些怪异的东西还有些害怕呢。当然,更可怕的是长虫了,蜿蜒而行,逼急了会向你吐着鲜红的芯子。嘿嘿,那天就是在这簇草丛里让那条小花蛇吓了一个趔趄呢!不过,现在,她觉得好玩,因为身边有卫建国,有他可以保护自己,她就再也不怕这蛇那蛇的了。
  她想把这些告诉卫建国,让他也来分享自己那段美妙的时光。她摆摆手,没有动静,回过头,哪里有卫建国的影子?她一愣,一条更大的花斑蛇吐着血淋淋的芯子昂头向她发动进攻,她“啊”地发出一声尖叫。
  声音尽管不高,但在这暗夜里怪异,凄清,把趴在床沿上迷糊的卫建国惊醒了。他仿佛明白了些什么,他记起了昨晚发生的一幕。
  巧云醒了,不过,她一定是受到惊吓了。他不敢大声,怕吓着巧云,于是只轻轻地唤了一句:“巧云,你醒了吗?是我——”巧云猛地坐起来,双手交叠紧紧护住胸部。
  “谁?你是谁?”当清晰的声音再次传来,她恍恍惚惚记起了什么。她摸摸自己的脸、胸、腹,她在感受着自己是不是还是真实地存在。
  “为什么会在这里?”她迷蒙地记起刚刚发生过的事,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巧云,巧云。别怕,有我呢。”“你?”黑暗里,巧云的声音在颤抖。
  “是的,我是卫建国。没事的,什么事也没有。”巧云似乎清醒一些了,她顾不得想太多,一下子扑到卫建国怀里,啜泣起来。
  卫建国用手擦拭着她脸上的泪水。“巧云,巧云,你放心,只要有我,你不会受一丝丝伤害。”她似乎也记起了什么,泪水更是抑制不住往外涌。
  “你都知道了,是吗?”“是的,他没欺负到你。你还是那个乖巧的巧云,不是吗?”巧云把卫建国拉上床,紧紧地拥着他,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浑身颤栗。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心平静下来了。她确知自己并没有受到伤害,心稍稍平静了些。
  他们就这么躺着,拥着,紧紧地,一句话也不说。
  是恐惧,幸福,还是二者合为一体?她说不出。
  很快,甜蜜的幸福滋味弥漫了全身。
  “建国,你要我吗?”她颤微微地抚着他的面颊,支起身,俯在他耳边轻轻地说。
  沉默。
  “巧云,我喜欢你。”卫建国把她拥得更紧了,泪水顺着眼角滑落了一大片。“我不能伤害你。你说过,你的家不在这里。”巧云黯然,只是含着泪轻轻吻了他。
  仿佛沉睡的雄狮苏醒了,卫建国松开巧云的身子,回应她。然后,以同样的力度吻她的柔美的发,清凉的额,感性的小鼻头,灵巧的耳垂,滑顺的颈项。巧云静静地仰躺着,体验着从未有过的滋润。她甚至觉得腹部有一股热流在涌动,她在心里急切的喊道,建国,我爱你!快来要我啊!
  但是,她觉得那双游弋的手停住了,她也从迷离惝恍中清醒过来。
  她听到的只是那个人杂乱的喘息,她知道,那个不解风情的男人在感情之巅再一次让理智打败了。
  她不再说什么,偎在他怀里静静地享受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脚步的杂沓和着严厉的低吼交织在一起。
  “团团包围,一个也不能跑了。”巧云和卫建国同时支棱起身子盯视着窗口,天刚蒙蒙透亮。
  听声音好像是吕振山。
  二人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还没等他们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闯进四五个戴着红袖箍的小伙子,不由分说地把他们五花大绑起来。
  “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巧云极力反抗,但勒他的绳索缠得更紧。她看了一眼卫建国,建国只是淡然地看着门外。她也顺着建国的眼光看去,是吕振山。
  她的思绪又回到了昨晚,那些可怕的时光,过去的一切仿佛只是在梦中。不,现实明明就摆在这里。她听建国说起过,吕振山的计谋没有得逞。也正是因为有没得手,所以才会恼羞成怒,借机来整自己。自己倒也没有什么,只是害了建国。从此,再也没有建国的出头之日了。
  卫建国毫无惧色,他仿佛早就意识到这些早晚会来临,因为昨晚吕振山就发过话,会来找他算帐。令他深感意外的是,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噢,是啊,吕振山历来都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物,早就该料到他会来这一手。只是这一手也来得太恶毒了些,让他思想上一点防备也没有。只是苦了巧云,一个清清白白的身子,差点让吕振山给豁害了。而现在,身子是保住了,又要担上通奸的恶名。想到这里他就有些怕,他的眼前闪过前几天一对通奸的男女被抓获后脖子上挂上一只破鞋游街的情景。他想,吕振山也会对巧云做出来的,如果真的那样,让巧云的脸往哪儿搁?
  巧云却没有想这么多,她只以为摆脱了吕振山的魔掌,保住了清白之身,大不了回秀水村去,一辈子扎根在这里。即使这样,也比便宜了这条老色狼强百倍。但吕振山一大早就来这一手,让她始料未及。她想反抗,全身动弹不得。她大声地斥责吕振山这条披着人皮的狼,还没说几句,嘴巴就被什么堵住了。她的眼里只有愤怒,她愤怒的眼睛里看到了是一个个丑恶的嘴脸,当然,最让她咬牙切齿的还是吕振山淫邪的笑。
  她也不知被关到了什么地方,只知道那间狭窄的房子里除了门,只透着一个小小的天窗,不然,真的如地狱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来送饭,然后一句话也不说地退出去。她不知道吕振山到底要耍什么鬼把戏。她现在最担心的不是条件的简陋,不是伙食的粗劣,她怕即使如此吕振山也还是不放过她。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天,她觉得饭食一下子好多了,她在疑惑中勉强吃了点。除了这些变化,没有其它的动静。
  就这样又过了两三天,她被安排到一个洁净明亮的房间,只是还不给她自由。没有人跟她说什么,她问,别人也都不回答,只是神秘地笑笑。
  谜底终于在一个阳光斜射的下午揭开了。
  门被打开,那个看守她的戴红袖箍的小伙子带进一个人,悄悄地退去了。是吕振山,慈祥的像一位长者。
  “巧云呐,这几天让你受委屈了,”他皮笑肉不笑地凑近前,巧云不自觉地往后挪了挪。
  “我知道你忌恨我,可是,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吕振山也停下了脚步,“说心里话,按常理,这种事,是要拉出去游街示众的。你想想,一个女孩子家被戴上高帽子,胸前挂上破鞋,让人指指戮戮的会是什么滋味?不用说你也明白。如果真出了这样的事,你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见巧云不说话,他依旧独自发着感慨,“人呐,谁还不从这个时候走过?即使你讨厌我吕振山,也得为你的下半辈子想想。你只要从了我,哪怕只有一次,我也会好好宠你,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这块地盘上,还是我吕振山的天下。”他话锋一转,“就跟你明说了吧。如若不从,前面的你已经感受过了,至于后面嘛,我想,你自己也能想象到。我可没那么大的耐性,给你三天的考虑时间。今天从了我,明天就可以返城;否则,想想众人指点的滋味吧。”他一边说着话,就又往前凑了凑,伸手就要摸巧云的脸蛋。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喊了。”“喊?”吕振山狞笑着,“我在的地盘上,喊又有什么用?不过,我也是守信用的人,说过给你三天的时间,就绝不反悔。三天后我来找你。你要知道,你的前途命运就攥在我的手心里。”巧云抬起头,吕振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她委屈极了,泪水一下子夺眶而出。
                 
                 
  第四十一章让爱做主
                 
  仅仅半个月的时间,麦收就要结束了。
  这半个月,对春妮来讲是短暂的,对毓秀而言却是漫长的。
  处在热恋中的春妮,凭借吕光明的关系整天优哉游哉闲人一个,但越是清闲,她就更向往秀水村。不,说得准确些是想见到那个板着一张苦瓜脸的林瑶。每当她牵着小黄沿河溜达的时候,就想象着要是那个傻瓜也在身旁该多好啊。尽管没有太多的话,尽管他的眼神并不温柔,尽管他的温存笨拙得跟农村娃子没什么两样,但心里还是觉得别有一番风味和韵致,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是非常熨帖的感觉。常常,她望着水面的浮游动物出神,特别是当看到它们追逐嬉戏的情景的时候,内心更增添了一丝惆怅和落寞。同时她也担心,在没有自己的这些日子里,那个失魂落魄的家伙是不是更憔悴和冷酷。好几次,她想提出回家看看,她也知道这个没什么难的,但很快控制住了。不就是半个月吗?爱情的力量再大,总也有个限度吧!何况,那个男人值不值得费这么大心思去爱还两说着呢。
  按说,没有人要求毓秀做什么,她满可以轻松地坐阵指挥,因为她的职责只是管理学生。但她不愿闲下来,身体一放松,大脑就复杂,想的事情也多。倒是忙起来,就啥事也没有了。晚上,很快也就疲乏地睡去了。
  但事实总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自在,那位翩翩公子吕光明就像跟自己较上劲儿似的,不一会就来她身边一次,有时只是几句话,或者喝口水,有时只是传递一个莫名其妙眼神就又离开了,搞得自己云里雾里的。她搞不清是不是像春妮说的,那人就真心实意地喜欢自己还是别有用心。不管怎么,他的彬彬有礼、随和谦让还是给毓秀中下了不错的印象。但越是这样,毓秀的心就越烦乱不堪。既然相貌堂堂,又是吕大主任的公子,喜欢他的女孩子一定成群结队,干么非要跟未曾谋面的自己套近乎?男人真是令人看不懂的动物,或许,看懂了,也就不再是男人了。
  不管这些,她想,很快,准确地说用不了几天,等小麦全收上场,也就该回到秀水村了。到那时,他还能天天往秀水村跑不成?反正,不管他处于什么动机,图一时之欢也罢,打算长相厮守也好,我毓秀绝不会沾他一点点边。倒不是觉得这个男人有多可怕,而是她的目标是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即使回不去,也绝不委身于这样的男人。
  她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在这块地盘上,还能找出比吕光明更居优势的人来?怕是没有,这点,春妮也早看透了,不然,断不会屁颠颠地跟在他后面转。这么转的目的,肯定不单纯是为了这几天能痛痛快快地玩,而是真心实意地为她这个姐姐。
  但人的情感真是说不清,自打吕光明出现的那一刻,给她的印象那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花花公子,感情倒是另一码事。这种印象也并非由于巧云的原因对吕振山有看法进而牵扯到他的儿子,而是内心深处就隐藏着一种言说不清的感觉。当吕光明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更为强烈。而这几天,她极力躲避他,但仿佛鬼使神差,总在不经意间与他碰个对面。那一个总是那么执著而又文静,全无公子哥儿的轻浮,这反倒让她有些愧疚。不过愧疚归愧疚,她还是在心里一次次告诫自己:不能,坚决不能。
  几天来,天气虽然燥热难耐,但对麦收来说却是绝佳时机。一车车小麦运进场,一袋袋麦粒归了仓,终于可以歇口气了。
  因为麦场太大,且是敞开式的,每晚都要有人值夜。说来也巧,也就在粮食刚刚归仓的那个下午,风雨大作,电闪雷鸣,仿佛要把这座孤立在空旷野地的兵营掀走似的。
  春妮不愿跟同学挤在一起,也就跟毓秀猫在一张床上。屋子里漆黑一片,而当闪电划过,又一片通明。
  她们慨叹着,一道道刺目的电光仿佛带她们回到了极远的过去,神奇迷离;又觉得很多遥远的事情就在昨天,清晰可辨。
  三年,仅仅三年的时间,对历史老人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而对世间人儿,却已似跨越了一条历史长河。她们都已从一个个纯真活泼的女孩子,变成心事重重的大姑娘了。她们的志趣、理想、前途、信心都被现实生活无情地击碎。特别是毓秀,不再有向往,无法再追求。是的,追求,追求什么?连最普通的目标都没有,还有什么理想可言呢?她现在的目标就是能回到父母身边,如果没有了父母,她也没有存在于这个世上的必要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打了个寒噤。她记起了上学的时候老师为她们设定了那么多的人生目标,而在那时的自己看来,每一个都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的,到头来,最简单的亲情都弥合不了,最朴素的愿望还是幻景。人,其实多么愚蠢可笑,总觉得一生可以做好多好多事情,到头来,一晃,什么都没有,连眼前的快乐都丧失了。
  如果说毓秀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变化,而春妮,则是行为上的肆无忌惮。连毓秀都觉得难为情的事,在春妮做来却是稀松平常。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女孩子,爱情发芽也该只是才露尖尖角,而这一位,似乎刚一萌动就像注射了催生素一样疯长。或许爱情真该就是这样子的?她不明白,因为她只有过朦胧的感觉,无法体验身临其境会不会真的像春妮那样不能自控。或者真的也如春妮一样,不管前因,不计后果,如癫似狂,迷醉其中而无法自拔?
  闲话几句,想一阵心事,不知道已是什么时间了。好在,明天没什么事,又是一个休息的大好时光。说不定会雨过天晴了呢。那样,就可以和春妮一起,再到小河边,看河水暴涨,听取蛙声一片。
  农村,如果无牵无挂,闲下心来,静静品味,也别有情趣呢。
  不知是梦幻还是现实,一阵“啪啪啪”的敲击声如空谷绝响,把二人从亦真亦幻中惊醒。
  窗子上已透出微弱的光线,那“啪啪啪”的声响时紧时缓。谁这么大的雨天不好好睡觉,闲得没事敲门玩?
  “谁?”毓秀警觉地问。
  “毓秀,还没起床吗?”是林瑶?怎么会是他?
  她披上衣服,从门缝瞅了一眼,果然,他的身后,还站着昨晚值场的“老右派”。
  她打开门,把林瑶让进来,疑惑不解地望着他。
  “噢,他昨晚就来啦,怕影响你们,在场院的棚子里呆了一夜。”是这样。毓秀谢过老伯,老右派点头哈腰地离开了。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只顾照应林瑶,毓秀竟忽视了那一个正光着身子蒙头装睡呢。
  还没等林瑶开口,毓秀微微一笑。“哦,对了,你还得出去一下,小妮子还没穿衣服呢。”林瑶有些尴尬地退出。春妮嬉笑着爬出来,边忙着穿衣边骂:“蠢货,也不找时候,把香梦也搅和了。”毓秀拧了她腮帮一下。“嘿嘿,这才好呢,不用做春梦了,可以同步上演。”春妮羞涩地斜睨了她一眼。“又没正形,看我不让吕公子来收拾你。”摸着林瑶半湿的衣服,春妮有些心疼。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林瑶红着脸,扫视了一下毓秀。毓秀扮个鬼脸,“装什么呀?人家想你了呗。”一句话,林瑶的脸更红了。
  “有什么难为情的,这里又没有外人。”毓秀了解林瑶的秉性,你越不设防,他越放得开。
  但这次他没按毓秀的思路走,脸就像外面的天,阴沉沉地。
  “明天我就要走了,是来告别一声。”他的嗓子干渴得有些沙哑。“本想今天来的,怕来不及,所以昨晚就赶来了。”“啊?!”毓秀和春妮同时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为什么?为什么啊?”春妮的眼里急得要冒火。
  “我有过这预感的,”林瑶声音幽幽地。“上次已经透了口风。可能我爸爸的事犯得更大了,他们要我必须断绝父子关系才能留下来,不然,就得回去接受更大程度的改造。我想那样也好,至少还可以看看爸爸。不然,他会垮掉的啊!”话语里已伴着呜呜的哭泣。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
  “那,那——”春妮迷茫的眼神充满伤痛。“毓秀姐,那该怎么办啊?”毓秀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前,这一刻,春妮又像是一个需要关心呵护的小姑娘了。
  现状,没有谁能改变得了,即使残酷,也不得不接受。
  “那你今天就回去吗?”春妮仰脸盯着林瑶,那一个慌乱的眼神里也满是失望。
  “是,必须。不然,赶不上明天的车了。”“那我送你去。”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春妮从毓秀怀里挣脱出来,猛地抓过林瑶的手。这一超凡的举动,把林瑶和毓秀都搞愣了。
  “那我送你回去。”春妮只顾自说自话,“反正要走了,就是最后一次,也算没白相好了一场。”毓秀扭过身子,泪珠在眼角打转。
  “也好。”她抹去眼角的泪。“林瑶,不管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你该明白,春妮都是一个你值得用生命去爱的女孩子。”林瑶咬紧嘴唇,含泪重重地点点头。
  一上午的慨叹唏嘘,道不尽的情意绵绵。但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也只有在伤感中无奈地分别了。
  毓秀让食堂单独做了几个菜,默默地吃完,就要送林瑶上路了。毕竟,还有十几里地,而且,道路泥泞,太晚,天黑前就赶不回家了。
  春妮执意要送他回去,毓秀也不好阻止她。她理解这孩子的心思,从她上午的表情言语就能看出她内心深深的痛楚。本来,毓秀想,这么大的事,怎么也得亲自到车站为他送行;但再看看春妮,就明白那一位并不希望自己这么做。是的,那份割舍不下的恋情,也只有短暂的时间来表达了,而这段时间,正该只有他们两个人,或哭或笑,滋意缠绵。
  送走二人,毓秀坐在宿舍的床上出神。三年的相处,至此又画了一个句号,而这个句号画得并不怎么圆满。青春的时光仿佛尽在这三年里了,而且,她本该为林瑶祝福,却只说了其他一些安慰的话。祝福?她想起这两个字就苦笑。虽然林瑶走了,但只是一次没有前景的返城,跟守在这里的自己没有多大区别。而祝福这两个字是轻易说出口的?何况,他和春妮刚刚连接起来的感情,又不得已而中断了。这段情该怎么发展,以什么样的方式发展,她也找不到方向。在这一点上,她倒为他们祝福过了,希望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二人的情都坚如磐石。而且,拿书上常说的那句话:有情人终成眷属。唉,感情!感情算个什么玩艺儿?想到这两个字,她觉得自己要崩溃了。有如此之深的感情,却不得不分道扬镳,感情在世事面前竟然脆弱到如此不堪一击。而自己呢,自己的情感归宿又在哪里?看来,这个吕光明倒是真心实意地,可怎么就找不到怦然心动的感觉?即使心动,世事也会让自己不敢走下去。她不希望再像春妮一样来一场撕心裂肺的告别。
  人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感情,也就无法调理自己的心态。这些事,越想,大脑就越转不过弯儿来。一个小小的村庄,几年的时间让她见证了如此之多的悲欢离合。感情再深厚,也不能在一起;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却偏要撮合在一起,这是对爱情的嘲弄还是感情的本真如此?莫非,这就是上天做出的安排?那么,自己又属于哪一类?
  心有多宽,空间就有多大,反过来也是一样。说是这样的理,可真正要实施,却连针眼那样的缝隙也穿不过去。有人竭力追求自己,而自己的心却在遥远的城市;有人爱得神魂颠倒,却又不能不劳燕分飞。难道,这就是这个世界赋予情感的结局?
  门前几个小学生在泥地里嬉逐,其他人大概也聚在一起打扑克、唠闲嗑了吧,她却没有心绪聚在一起,她怕内心的伤痛冲垮了勉强支撑起来的并不牢固的堤坝。
  “笃笃笃”的敲门声,温雅,柔和,乐感十足。
  不用怀疑,又是那个吕大公子。
                 
  第四十二章春心荡漾
                 
  林瑶和春妮尽量躲避着泥泞的道路,踩着路边的草丛往家赶,即使如此,待到看见影影绰绰的村庄,天已向晚了。
  远远望去,那个熟悉的小村庄竟是在绿树掩映之中的,淡淡的晚霞给这普通的家园抹上了一层绚丽宜人的色彩。哦,又来到那片最熟悉不过的小树林了。也就是在这片树丛里,留下了他们太多的浪漫和温情。二人都不言声,静静地站在那片树丛旁边,像是在向它诀别。是啊,诀别,锥心刺骨的一个词,但现在,却没有比它更确切的了。曾经,迎着晨曦,感受一个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伴着鸟鸣,体验一个个霞光四射的傍晚。那些快乐的分分秒秒,仿佛还只是在昨天,而今却真的在向昨日告别了。而且,那是永远不可重复的昨日,那是永难再生的幸福。两个人禁不住唏嘘而叹,抱头痛哭。命运,为什么总是喜欢捉弄人?上苍,为什么就不能成全有情人?
  天完全暗下来了,享受了雨露又感受过阳光的小鸟不再啁啾,夏虫欢快的和鸣也渐渐隐去。春妮抬起头,凝视着天边最后一抹彩霞。她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再冷酷冷漠,而是热血沸腾。她从心底里闪过一个大胆的计划,她要满足这个男人,不让他带走一丝遗憾和怅惘。
  这个想法缠绕了她一路,直到这时,她的信念完全坚定下来了。她不是不清楚,或许,这是她们最后一次相见,那么,剩下的也将是她们唯一的一个夜晚。她们曾经握手、亲吻、拥抱、抚摸,而每当那个男人冲动到极限,她都能理智而巧妙地摆脱。一次次爱欲的萌动,一个个失落的眼神,让春妮觉出了爱的纯洁与高尚。在她心里,爱情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为了维护她的金奶子,就不敢有丝毫疏忽。而现在,倒不是心理上多么需要,而是觉得,凡爱情,总得有个明朗的结果。这个结果不在于天长地久,只在于曾经拥有。拥有,除了上面的那一切,就是男女的那种切肤之爱。也只有这种爱才是爱情的极致,那不是情欲,而是爱在特定环境中的过滤与升华。
  她又一次觉得自己彻悟了,她有种吟诗的冲动,想以此来赞美自己的高尚行为。爱情需要赞美,而以实际行动证明爱情洁白的人不是更值得赞美吗?
  她不觉得自己的意识多么超前,她只以自己的内心体验来领悟爱情的真谛。在她心里,也只有极少极少的人才会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也正因如此,爱情才会神秘,幽邃,充满情趣,令人神往。人人得而有之,那还可以被称作爱情吗?爱情是感觉上的,也是肌体上的。没有意识上的享受,而只寻求感官的刺激,会与动物无异;只有意识上的幻想而没有肉体的承载,永远也到达不了爱情的巅峰。她忘了是谁说的了,但她对这些话深信不疑。
  她忽然觉得,自己是在实践一次伟大的壮举。甚至,她从内心里感激林瑶有这样悲戚的遭遇,同时也感激林瑶在这个时候离去。即使林瑶现在不走,她们的爱也一样看不到尽头。与其没有结果地处在灰色的悬想之中,不如实实在在地感受它,让它扎进自己心里。她相信,只这一次,她就可以完全拥有这个男人了。不,不是这个男人,而是这份爱。她从这里获取的不是一次普通意义的快感,而是对爱情最理想的诠释。
  此刻的林瑶却与春妮有着不一样的心境。确如毓秀所说,春妮是个值得用一生去爱的女孩子,可惜,以自己的身份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资格。不过,他心里也一样庆幸,有过曾经这么一段奇美的日子,让他的农村生活不再枯寂。他甚至有点佩服这个女孩子了,凡事有分寸,特别是在感情把握的尺度上,即有充沛的激情,又有明确的界限,绝不越雷池一步,以致于多次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其实静下心来想想也难怪,男人更多的是性的渴求,而女孩子总希望能守身如玉,这是同一份“爱”结出的两个完美的果实。何况,春妮才十七岁,情窦初开,还要绽放,还要绚烂,她不想这么美丽的鲜花还没有绚丽过就落英缤纷。那样的景色,也只有在自然成熟后才是美丽的。
  理解归理解,他内心里还是渴望能得到她。他甚至多次在梦里抚摸她光滑细润的身子,他的狂放和她的呻吟组成一曲美妙的乐章。一觉醒来,乐章寂然而灭,但春妮甜美无瑕的笑容更清晰了。他从心里欣赏她,敬重她,觉得她真是一个值得用心去爱的女孩子。而今,美景破碎,美丽的女孩将不知所属。他觉得心里空荡荡地,饥饿突袭而来。不,不是一般意义的饥饿,而是无法言语的形式上的饥渴。
  就这么带着哀怨和遗憾无声无息地走了吗?当挥手告别所有的一切,留下的也只是一地残损的回忆?
  他好想把设计过多次的梦想变成现实。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一下子龌龊起来,很快又自我安慰,或许这就是男人跟女人本质上的不同。即便失魂落魄到如此地步,他还是觉得,没有性之爱是不完美的;而女孩子一定相反,认为清白女儿身才是纯洁的。
  不过他是真心爱她的,至少,在这个时候,在这段日子里,他的整个思维都被她强占了。甚至,如果不是因为思想里有她,他或许真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爱情,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拯救一个人,它之所以神奇,原因盖在于此吧。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拥着,想着属于自己的心事。夜幕完全闭合了。林瑶觉得怀里的这个女孩子,就像一个邪恶的精灵,她的外貌蕴含着变化无穷的魅力,她的身上,既有农家少女的纯美,又不乏高傲公主的华贵。他明明知道她会吞噬自己,也还是要不自觉地深陷下去。此刻,他好想好想提出来,与春妮共度一个美好的夜晚。但又担心一旦说出,连现在这份美好也会击破,那一个会愤怒地斥责他是一个色狼,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只能缄口,把渴望隐藏在心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春妮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柔嫩的指尖在他后背轻轻划过,性感的小嘴吻过他的耳垂,便不再前行。
  他感到颈项一阵痒酥酥的温热,耳边是春妮透着芬芳的呢喃:“林瑶,今晚,我要把我自己全给你。”春妮带他来到小学校。还是那张小床,一样温馨而优雅的环境,不同的只是,一直,这里是春妮和毓秀戏谑的乐园,而今,不再是毓秀快乐的打闹,而是躺着一个陌生而熟悉的男人。虽说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此刻的春妮,心里还是乱麻一团。
  那片沐浴着霞光的小树林,留下了她和林瑶数不清的足迹,也记载了她青春的萌动和情感的疯长。一直以来她都这样认为,她所作的一切,才是真正的爱情所必需的,而她正是从自己的行为中体验到了爱的快乐。她之所以保持女儿身,是不愿意过早到达爱的巅峰。尽管她知道极顶的风景最美丽,但那是在感受了登山的乐趣和疲惫之后。然后,站在山巅,极目四望,或雨雾蒙蒙,或艳光四射;或沉默无语,或纵情高歌,都会抵达心情的极致。
  虽说她和林瑶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了太久太久,但还没有疲累的感觉,她好希望一直这么向上攀登,直到老去。在弥留之际,眼前一片空旷的世界。那是世间永远也寻找不到的桃源,她愿意扑向那片美丽的迷蒙之中。
  现在,这个她希望与之白首偕老的男人却只有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可以与自己相聚了,如果还不能到达爱情的峰顶,或许,这一生,只能仰望,而无法体验登顶的快乐。那么,留下的不再是身心俱醉,而是写满了遗憾和无奈。她觉得她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的心态想得未免过多,但她还是把爱情看作是圣洁的,过去是,现在依然是。以前保持少女的纯洁之身是爱情,现在献出少女的贞操同样是爱情。如果不是这样的生离死别,她会让这一刻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而且还要精心挑选是欣赏朝阳还是观看落霞。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看来,对自己而言,真的不能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神奇和美妙了。她又不断地自我安慰,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是一生无悔的抉择。
  她躺在林瑶怀里,轻轻吻去他眼角的泪花。这个男人,其实在她眼里并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男人,徒有一张冷酷的脸,却偏有一份温柔的心。或许,也正是那份冷酷,才让自己最终做了感情的俘虏,不用缴械,心已投降。她知道这些心理和行为在村民眼里是天大的笑话,会为所有人不齿,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为这个男人,更是为自己。她不想单纯为别人奉献什么,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奉献的同时也在获取,或者说奉献本身就是获取。她愿意为她喜欢的人奉献,同时从喜欢的人那里得到欢乐。
  十七岁,花一样的年龄,但这个世界留给她的却不是花一样的年华。大人们的争斗,小孩子间的讥讽,在她心里埋下了人性可卑的种子。从李茂生到李有才,再从李有才到吕振山,所有这些她所熟知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他们只是把女人当作发泄兽欲的工具。而现在,他凝视着身旁这个男人,无助的眼神让她感觉自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者。那是一只待罪的羔羊,自己而成了拯救他的勇士。
  她有过美丽的向往,有时又觉得很颓废。老不看三国,少不看红楼,而她的枕下,却一直偷偷埋着一本《红楼梦》,诗词歌赋没学会多少,倒是记住了一句人生的谶语:“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人生无常,说不准哪天就完了。何况,活着,悲戚地活着的这些人,有什么意义呢?
  她不知为何要想这些,她也知道这样复杂的人生理念不该是这样一个女孩子所想。但她抑止不住自己不去想这些。毕竟,现在的她,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甚至,比一般人走得更快更远。她想止住脚步,但已无法驻足。时间,已容不得她再徘徊,可以说,她已别无选择。她已经尝到了攀登的乐趣,而她知道,她就要到达爱情的巅峰了,那里会有最美的景致。面对诱惑人的美景,她要精心地品味,仔细地品尝。她不愿意只留下一床落红,而是真正的刻骨铭心,雕镂出最美丽的图案。她清楚,这事一旦传出去,在人们的眼里,自己就成了“破鞋”,甭说有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嫁不嫁得出去还是个问题。不过,她早就算计好了,她的爱情王国里只容下一个男人,有过一个就值得了。她纯洁的初夜要交给自己喜欢的男人,有这一个晚上就足够了。
  巧云姐出事的那晚,她隐隐约约听到了她们说的话,明白了自己真正的身世。她迷惑地在心里问,自己是不是正步娘的后尘?不管怎么,她认为,还好,娘还有过那样一段幸福的日子,要是从一开始就守着老木头,那才憋屈呢。
  她不愿想自己的将来,除不了愿意,就是觉得自己的前胸后背乃至全身都有小虫在嘶咬,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不是小虫,是那个男人的手在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游弋。她全身上下像一团火,情感不可遏止地喷发了。随着一阵急促的颤栗,她觉得自己心脏停止了跳荡;不,是跳得更厉害了,她明显觉出胸腔似在擂鼓。她要窒息,要死去了;不,她只是觉得有一股强力在冲击着自己,说不出是什么位置,却让自己呼吸艰难。不知怎么,刚刚那么多坚强的信念在这一刻被冲垮了。她觉得身子在往下沉,一直往下沉,心内越来越空虚。她想控制自己,非但没能够,反而像银白的瀑布飞泻而下。她本能地抗拒了一下,又本能地迎合他。不用言语,无须表达。暗影里,她觉得骨头都酥软了。她的抵抗,她的迎合都那么微不足道,甚至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只觉得整个身子还在往下沉,沉到一个未知的所在,烟雨蒙蒙,繁花似锦。
  一切都在她的想象之中,一切又都出乎她的预料之外。
  她觉得隐隐有些作痛,但从未有过的快意让她脑海里混沌一片。她在快意与痛楚的交织里呻吟,在狂暴和摧残的沦陷中呼号。
  她明白围城最终被摧毁,委屈的泪水和着满足潸然而下。
                 
  第四十三章欲爱不能
                 
  春妮没有回家,一早醒来,她轻轻吻了吻熟睡中的林瑶,留下了一张纸条径直返回了农场。十几里路,走得轻松又沉重。她觉得完成了一件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她想把那床落满粉红花朵的床单抽出来,但还是犹豫了,那一位正在一片艳丽的色彩中做着最美丽的梦。
  她本想到车站为他送行,待她醒来,意识到那将又是一次悲怆的离别,便又改变了主意。村里那么多乡亲,自己不能太疏淡,又不能过分亲热,反倒是以这种方式结尾得好。她为自己又采取了一次果断的行动而骄傲。
  是的,骄傲。当我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就在想,春妮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她的那些思想、行为是从哪里学来的?我无法探寻她更为深刻的世界,只是从表象上尽可能多地了解她。但仅这些,就足以让人感佩服。至于其它,恐怕永远是个谜了,这样的谜团存在也算不上什么遗憾。从那个时候的女孩子身上,让我看到了人对爱的追求其实是不该受任何外在条件限制的。一个不足十八岁的女孩子,为了真正的爱情,在明明知道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亲尝爱的果实,那感受也只有她一个人能品味得出。我所做的,只能是为她庆幸,为她祝福。我不知道将来的他们有没有结合的可能,但有这些,足以美好一辈子。
  她一路回味着昨晚发生的一切,内心的复杂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她想象着这个时候,林瑶可能已经醒来了。醒来的他会是什么样子的。爱情,还应该精心品味才是,但对她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可能公开地来品尝。只是,在她的心里,觉得这是一次壮举。在做出这次行动的时候,没有了时间,不再想将来。是的,这么美好,只有现在品味着的时候才能真切地感受到。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已来到农场,虽然地面还湿乎乎地,却见广场上聚集了一大片人。近前才明白,原来在开总结大会哩,而且台上发言的正是毓秀姐。她说不出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昨晚的一切还在脑海里闪现,她觉得有些疲累,腹部一跳一跳地,有种微妙而奇异的骚动。她没有回到队列中去,而是直奔毓秀的宿舍,刚进门,就把自己扔上床,泪水像一条毛毛虫,顺着面颊向下爬行。
  她脑子里没有了时间概念,甜蜜、幸福,惆怅、落寞,揉合在一起。她仰躺着,把自己摆成一个标准的“大”字。
  她不明白,世间的这些事跟书上说的总是那么遥远,那怕只是一个普通的向往,在现实中也难以开花结果。她甚至记不清昨晚是怎么过来的,但她从林瑶那里感受到了女性的光辉和荣耀。一个男人的未来、希望、前途、远景居然是寄托在一个女性身上的。当时她听来觉得有些好笑,现在也不以为然。不过,她自以为的确是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这件事不在于事情本身,而是给将来蒙上了一层奇幻的色彩。
  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还有那个万里之隔的父亲和哥哥,而这些,比电影里的故事还要离奇。现在,自己又给这个故事增添了浓重的一笔。她的心头一阵颤栗,母亲那是远在千里之外,而自己这些事,就在自己的家门口。要是……她不敢想太多,心突突跳得厉害。如果真的怀了林瑶的孩子,将来怎么办?会不会也要像支圣、李茂山那样被揪上台批斗?而且,像这种情况,一定会成了全村乃至全公社人的笑柄,会成为家族的耻辱。昨天,为什么没想到这些?都怨自己太草率了,都怨自己太过激情了。只想到将来,没有顾忌眼前可能造成的恶果。
  她暗暗祈祷,不会出现危险,不会是自己想象的这种结果。但很快,另一种思绪又来缠绕着自己。林瑶走了,她不知道这是爱情的结束还是全新的开始。她盼望着这个社会好起来,不再有争斗。希望那个男人不是负心郎,会在安定下来之后把自己接过去,或者他重返秀水村,在农家小园里和和美美地过活。她不想制造什么千秋佳话,而是渴望实实在在、有条不紊的生活。人,没有一生的轰轰烈烈,自己需要的,也一样是平平安安。
  散会了,吵吵嚷嚷的声音越来越近。她觉得现在自己像个贼,被人逮了个正着,在所有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她也清楚没人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但还是如芒刺在背,仿佛每个人都在用怪异的眼神看她。她打开房门,但没有出去。她想从人流里找到毓秀,可连她的影子也不见。
  她有些疑惑,毓秀姐明明看见自己回来了的。按常理,只要一散会,她会迫不及待地赶过来。噢,她又自我解释:毓秀姐跟自己不一样,她是带队的老师,一定还要商量一些别的什么事情。她又掩上门,恢复到“大”字形状。她突然觉得,这是一个特别舒服的姿势,人性最真实的一面在这个普通的造型中显露无疑。这不光是一个简单的体态,而是全面放松身心的最佳形式。她的心又回到了秀水村,回到了林瑶身边。她想象着,这个时候,他该起程了,村民们正在为他送行。她甚至想象到了他在车厢里挥手的霎那。当他一觉醒来发现不见了自己,会是怎样的感受?送行的人群中少了我他会孤独难过吗?车站挥手的瞬间,他会期望看到自己的影子吗?
  不用说,这是一个注定伤痛的男人,他的生活已经给了他太多的磨砺,他能承受住命运带给他的一切。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可以坚强到勇于同悲惨的命运抗争,却经不起情感上一丝一毫的波折。
  正胡思乱想,毓秀回来了,没有她想象的欢快,倒是一脸阴郁。不过,还是绽露出笑颜上来拥抱了她,关切地注视着她的表情。
  “春妮,你不是说要去送他的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又改变主意了。”春妮故作轻松,“我不想让车站那一幕太凄凉。我说过的,我受不了那些。”“小妮子,尽是歪想法。”毓秀勉强笑了笑,“这可是生离死别呢。到这时候了,还考验什么呀!”“才不呢。我就知道我们没有将来,还考验他干么啊?”春妮发现毓秀脸上隐隐有泪水闪烁。“毓秀姐,你怎么啦?”毓秀搂住春妮的肩膀。
  “我们女孩子,为什么就这么难?”这话正触到了春妮的痛处,陪着毓秀一起落泪。但很快,“扑哧”一下笑了。
  “或许,这样才是真感觉呢。”“瞎掰吧你!”毓秀也跟着扑哧笑了。
  “真的,毓秀姐,看你脸色不对劲。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是。”毓秀把嘴唇咬得紧紧地,“吕光明的父亲来了,明确问我跟光明的关系怎么样了。说他的儿子千挑万选就看上我了。让我想一想,三天内给个回话。”她边苦笑边整理春妮的发夹,“妹妹你说,咱们女孩子连这些事也不能自己做主吗?”春妮一乐。“毓秀姐,我倒是觉得吕公子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是个不错的人选。”毓秀揉乱她的头发,假装生气地撇撇嘴,“反正林瑶走了,你跟他去吧!”春妮调皮地一歪头。“我倒想呢,可惜人家吕公子对咱不感冒。”一席话,整个小房间里又弥漫出活跃的芳香。
  说了一会关于林瑶的话题,春妮趴在床上,双手支颐,定定地看着毓秀。
  “毓秀姐,你跟地个吕公子怎么样了啊?”毓秀仰躺着,两手交叉着埋进头发里,面无表情。
  “还说这个呢。刚刚就是那个吕主任来过,跟我谈了半天。”“嘻,人家是来相亲的呢。”“又胡说了。”毓秀一脸严肃,“其实,我倒是觉得吕光明这人真也没什么不好,可就是找不到感觉,这可能与我的心态有关吧。有些事,也难说,听说他爸爸是个老色魔,可又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当然啦。”春妮抢过话题,“守着未来的儿媳妇,还能太放肆了啊?!”“说什么呢,失了身就不要脸了啊?说话没大没小地。”春妮沉下脸,嘴里咕咕哝哝,“真不该告诉你。尽来笑话我。”“那好。”毓秀坐起身,右手攥成拳狠狠击打在床铺上。“作为回报,我也向你介绍一下吕大公子。”春妮一下子来了兴致,凑到毓秀跟前。
  “今天听了他爸爸的话,我反有些可怜他了,觉得每个活着的人都不易。”毓秀轻叹一声。“他原本有个哥哥,刚过百岁就得麻珍死了,他妈跟疯了似的。又过了一年,才又怀上了他。出生以后,身体一直很弱。那个混乱的年月,他爸在外当兵,根本顾不过来,有次发烧就差点死去。为了好养活,他爸临走的时候就起他起了个名字叫'二傻',希望能镇住邪气。还好,不久全国解放了,他爸爸也就回来了。不幸的是,他爸爸又闹着要离婚,后来怕影响自己的声誉,才这么勉强维持下来了。”毓秀边说边观察春妮的表情,这些事,春妮隐隐约约知道一些,而这时,正专心地听着,见毓秀中断了话题,就着急地问:“后来呢?”“反正就这么一直闹腾着。可能吕光明受了这种家庭环境的影响,才下决心一定找个称心如意的。只是我有些不明白,那么多的好女孩子,为什么偏偏对我感兴趣?”“姐姐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当然人见人爱啦!”春妮边说边躲避着毓秀的追打。
  闹够了,就又沉静下来。
  “不过我心已定,决不松口。”她见春妮有些不解,补充说:“春妮,你知道的,守着父母,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不会放弃。”春妮似懂非懂,眼睛一眨不眨地直直盯着她。
  “好啦,不说这些啦。”毓秀长出一口气。“收拾收拾东西,明天就打道回府喽。”
                 
  第四十四章晴天霹雳
                 
  生活的变故总是不期而至。离开秀水村才半个月,又一个相处三年的同命鸟飞走了。毓秀不断自责,仿佛是有意躲在这里才不见似的。早知道春妮这么快回来,自己也该去送送林瑶也好。不管怎么,相处了三年,一朝分别,还是有些恋恋不舍。再一细想,不光春妮怕见那种分别的凄凉,连她自己也有些怕呢。何况,这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返城,更有一种死别的悲壮。她怕自己脆弱的神经再也承担不起这些。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为了春妮。这对难舍难分的恋人,就这么不得不被拆散了。从春妮的口中,她更感觉到春妮那份诚挚而火热的心。这女孩子,真是好难得。如果换成自己,根本做不来。在这一点上,春妮真的有点像她娘了。可现在的秀水村,能容得下这样的行为吗?她不敢想太多,也不愿意想太多。她不期望过多的杂质冲淡了这份爱情的纯净和美好。她在佩服春妮的同时,也暗暗为她祈祷,好希望她们会有个美满的结局。她觉得这只是非常渺茫的期待,莫说将来两个人变不变心,就这环境,能容得下她们吗?
  由春妮,不觉又想到了自己。今天吕振山过来,实质就是来下最后通牒的。他是公社一把手,自然就可以一手遮天,连她未来的儿媳妇的取舍也不能例外。可越是这样,连对吕光明仅存的那一点点好感也抹杀掉了。有这样的爹,也难有多好的儿子。不管怎么说,她对吕光明还是第一次接触,所知不多。但这短短的十几天,他觉得吕光明倒是可信赖之人,那份痴迷也曾让自己心动。
  她觉得自己要动摇了,但又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自己的心在父母身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过眼云烟。何况,自己也说不上怎么才算得上真正的爱情了,可就是找不到心动的感觉,尽管吕光明那么执著而又优秀。
  她甚至有些羡慕春妮了,不管将来会是什么结果,但现在,她是实实在在地尝到爱情的甜蜜了。按理说,这样的事,一个女孩子是羞于出口的,而春妮不同,她毫不掩饰她的狂热。她想象不出人为什么会为一个“情”字缠绕到如此地步。为情所困,过去当她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总感觉那是虚无缥缈的,因为春妮,她信了。她相信天下有至真至纯的爱情,虽然这种爱情往往难有美满的结局。
  晚上,她和春妮拉到很晚很晚。她觉得春妮真正的长大了,成熟了。在很多方面懂得比自己还多。要是自己也能从吕光明这里找到春妮的那种感觉就好了。那就在这里留下来,把爸爸、妈妈接过来,过无忧无虑的田园生活,这未始不是一种乐趣。
  想到这里,她不觉呵呵笑出声,把一样想着心事的春妮吓得一愣。
  “毓秀姐,中什么魔了吧?”“你才呢,”毓秀习惯性地拧一下她的鼻头。“小恋人刚刚离开,一点也没有悲伤的样子,反倒嬉皮笑脸的,跟没事人一样。是不是也把这个当成小孩子过家家了呀?”“才没呢。我才不会那么傻,把这么纯粹的感情当儿戏。”她调皮地眨眨眼,“我倒是想呢,我也写一本小说,就把你和巧云姐姐,凡是咱们的事都写进去。”她抿着嘴,白了毓秀一眼。
  “啊,我明白了。”毓秀高兴地一拍巴掌。“我说怎么小妮子会勇于献身呢,敢情是为了体验生活呢。”“坏姐姐,又乱说了。”春妮扑上来,狠劲胳肢她,“再胡言乱语,看我不告诉吕公子去。”提到吕光明,毓秀便不再言声。再过一个晚上,她们也要分别了。她不知道她和吕光明会就此结束还是走进一个新的开始。她不愿意想这些,可这些事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又是一个难眠的夜晚。对春妮而言,昨晚的这个时候,搂着的还是那个忧郁的大男孩,而今,他早已到了千里之外;对毓秀来说,离家才半个月,命运似乎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折。林瑶走了,丘比特之箭看上去也正摇摇晃晃,虽未击中心脏,却也伤及肌肤。令她庆幸的是,那个吕光明是一个谦谦君子,莫说强行做什么,连自己的手还没拉过一下呢。她静下心来时想,之所以没有找到春妮那种激情和奔放,或许,是少了肌肤相亲的缘故?
  明天就要分手了,她在心里计划着应对吕光明的特别举动,也想象着将来的日子他会有怎样的举措。她明白,事情不会因为这次分别而了结,而只是换一种形式而已。到那时,回到秀水村,必然会引起一番轰动。
  如果事情真的闹开来了,反倒不好收场。毕竟,吕主任属一方显赫人物,只要他看中的,答不答应恐怕都依不了自己。既然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他的手中,那返城的可能就微乎其微。她后悔这半个月的奇遇,可覆水难收,不可能从新来过。而且,她也感觉出来,事情似乎是早有预谋的,那个吕振山早就在注意自己了,不只从他的表情上,从春妮的话音里也能听出来。但她不好问得过多,再问下去也难有明确的答案。反正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春妮的心里并不比她清闲多少,那蚀骨销魂的一夜非但没有终结那份感情,反倒使思念更强烈了。或许心理准备的还不够充分,或许对未来的忧虑还太多,她没有放开胆子恣意享受。毕竟,还只有十七岁,对风花雪月既有渴望,又多顾虑。其它的事可以大胆泼辣,在如此圣洁的关键时刻,少女的羞涩的涟漪自然而然地在心间荡漾。她不敢太放荡,怕那一个太小瞧了自己。但她的思绪却展开双翼飞向那奇异的园林,遍观所能想象到的绮丽景色。
  也不知过了多久,两个人同时翻了一下身子。当她们得知对方没有睡着的时候,又几乎就在同时,她们想到到野外走走,灯影下,她们相视一笑。
  这是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星星密密麻麻缀满天空。在这空旷的原野里,夜空是纯然一色地分明。小虫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夜晚,有一搭无一搭地奏着欢快的小夜曲,平静而安详。可是,又有谁真正懂得它们的心?毓秀和春妮来到那条熟悉的小河边,默默无语。往事,现实,一股脑儿填塞心间,虫儿们又懂得她们吗?
  或许,她们没有想到要说的话,或许要说的话太多,反找不出该说哪一句。夜是寂寞而宁静的,她们的心却正翻卷着涛天巨浪。要是三年前,不,那怕只是几天前,春妮也一定还像个单纯的孩子偎在毓秀身边问这问那;而一觉睡来,注视着那个酣睡中的男人,她落泪了,也觉得自己不得已而长大了,内心里闪耀着母性的光辉。母性?想到这两个字,心里就有些害怕。不管怎么说,她不再是那个只依赖别人的小羔羊了,她有自己的主张、志趣和理想,虽然这种理想多么不切实际,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好笑。但她还是有种自豪感,她觉得自己是在走跟别人不一样的路,仅就这一点,自己就是勇敢无畏的,是不屈服于命运的斗士。呵,她会心地笑了,幼稚的心理让这种笑特别纯净,不带一丝纤尘。
  “春妮,傻笑什么?”春妮回过神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笑?”“你的心事,还能瞒过我?”毓秀自信地说。
  春妮自己也不知到底弄出了什么动静,竟然让姐姐把自己的心理也窥探了去。她隐隐透出一些不好意思,但暗夜又隐藏了她烧得透红的脸庞。
  “你们谁也瞒不过我。”缓慢、低沉,但在这只有小虫和鸣的空旷田野里,这声音无疑于晴天霹雳。
  毓秀和春妮同时弹跳起来。
  “你……”二人惊讶地捂住了嘴巴。
  “奇怪吗?”那一个语气平淡,“你们不是也一样?”春妮的心稍稍平静了些。
  “吕公子,夜半三更不睡觉,就来偷听我们说话啊?”“偷听?”吕光明仿佛是在嘲弄自己,“我可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习惯,何况你们也没什么背人的话啊?只不过白天睡觉,晚上巡夜是我的日常功课。”“啊?”春妮把小嘴张的溜圆,“那不成夜游神了吗?”“是啊,”那一个竟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态,“人跟人不一样,我生来就是做神仙的。”“吕公子越说越让人听不懂了。”半个月的时间,春妮与吕光明已经毫无拘束,“你成了神仙,那将置毓秀姐于何地?”“瞧个死春妮,”毓秀凶巴巴地拽了春妮一把,“文绉绉地,恶心死人了。”“还别说,春妮还有些道行。”不知是出自真心的夸奖还是暗含讥刺,吕光明言语一直冷冰冰地,“我正要找你毓秀姐谈些事情。”他又故作诡秘地一笑,“小妮子是不是也听一听长长见识啊?”春妮也在暗影里做个鬼脸。
  “毓秀姐要走了,吕公子终于靠不住了。”春妮也故作戏谑地一笑,“毓秀姐可要提高警惕,当心色狼。”毓秀摆出一副大姐姐的样子,“就你话多。”春妮嬉笑着跑开了。
  不过此时的春妮,再也不是不解风月的女孩子了。看到毓秀和吕光明亲热地说着什么,她的眼前又闪过林瑶。那张俊朗而又冷酷的脸,总是抹之不去。按时间来推算,他应该快到家了。见到他的家人了吗?他的家人还好吗?他会把跟自己的事情告诉父母吗?她的父母会接受一个农村的儿媳妇吗?嘘,她在心里暗示自己小点声。她似乎一下子明白了林瑶回家还不是确定自己的终身大事,他的父母还没有心情理会这些。管他呢,她又在心里安慰自己。不是已经早就做好打算了吗?从林瑶这里获取真爱,然后再随便嫁个人生活一辈子。即使这样,也比周围的这许多人多了一份爱,又不缺少生命的长度。
  她仰望夜空,璀璨的星星轮番向她眨巴着眼睛,不知是赞美她还是嘲弄她。嗨,连星星都是有情物呢,可惜,人倒是无情的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她把视线收回,猛见眼前站着一个人,冷汗禁不住破肤而出。
                 
  第四十五章噩梦惊魂
                 
  待春妮冷静下来,才辨清是毓秀。
  她近前两步,直逼毓秀的眼睛。
  “毓秀姐姐,告诉我,那个了没有啊?”“哪个?”毓秀甩掉她的手,“越说越没人样了。”春妮只是嘿嘿笑。
  “我只是说,那吕公子再文静,也不拉拉手、拍拍肩什么的?”“就你懂得多。”毓秀简直是在狂吼了。很快,就觉出情绪有些失控,尽量把声音放柔和些。
  “春妮,有件事我告诉你,你可不兴跟任何人说。”听出姐姐严肃的口气,春妮知道一定与吕光明有关,只是点点头。
  暗夜里,毓秀并没有看到春妮这个简单的动作。她抬头望了一眼灿烂的星空,唉叹了一声,仿佛是自己跟自己说。
  “咱们姐妹都在跟命运抗争,也还是争不过命去。”她收回目光,“你的那个林瑶走了,巧云那里还有个吕主任像个蚊子似的围着,随时可能叮一口。我这个最清心寡欲的也算得上鸿运当头了,才半个月的时间,天上就掉下个吕公子。”她苦笑了一声,“春妮,你说,这是上天对咱们的眷顾还是有意的捉弄?”春妮听出毓秀声音不对劲,为了活跃气氛,她装模作样地摸了摸毓秀的前额,“毓秀姐,没受什么惊吓吧?那么文雅的公子,不会对你动粗了吧?”“哈哈,”毓秀狂放地一笑,“如果真是那样我还烧香了呢。”“那是怎么?”春妮抓住毓秀的肩膀,感觉她整个身子在抖动。“毓秀姐,你怎么啦?”毓秀尖利的笑声划破夜空。
  春妮又害怕又担心,把毓秀紧紧搂在怀里。
  二人沉默着走回宿舍,灯下春妮才看清毓秀脸色蜡黄。她不敢再出声,扶毓秀躺下,给她倒了一杯水。
  空气有些压抑,可春妮找不到合适的话来缓解这种窒息的气氛,忐忑不安地坐在床沿,迷惑地看着她痴痴地傻笑。
  春妮掏出手绢,拭去毓秀眼角的泪水,但那泪水更猛烈地涌出来。
  突然,毓秀猛地坐起身,紧紧抓住春妮的手,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好妹妹,告诉我,咱们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命运总是处处跟我们作对?”春妮惊恐地瞪着她,不知如何是好。
  “有些奇怪是吧?”毓秀语调低沉,却又咆哮如雷,“你知道吗?你的那个吕公子,是个同性恋。”春妮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一时没转过弯来。好久,方清醒了些,似在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还好,”毓秀发出一声干笑,“他吕光明不是他爹,在最后时刻良心发现,道出实情。其实,我早就有种预感,一个生活在这种家庭的男人达到这种境界,不是一个伪君子,便是一个低能儿。以前,我一直认为我看到的是他伪善的那一面,狼的本性终有露出来的一天,没成想会是这样。”“那……吕主任知不知道?”“那还用说,”她的激怒化作一缕怜悯和同情,“他就这么一个儿子,他要传宗接代,他不愿意这样的儿子给他脸上抹黑,还公开立誓要找一个绝色的儿媳以显示他的威仪。也不知什么时候,我这只待罪的羔羊就落入了他的视线。他的计谋好阴啊,把我安排在这里,又把他的儿子调过来,整个一个连环套,不知不觉就把我绕进去了。”“好歹毒。”春妮的牙齿咬得咯咯响,然后天真地歪过头,“即使结了婚,没有孩子,终究不还是要暴露的吗?”毓秀忍不住笑了,挂在眼睫上的泪珠熠熠生辉。
  “死妮子,又问些没用的问题。”“那个色狼,怕又没安好心。”春妮握住毓秀的手攥得更紧了,生怕一不留神这个姐姐就会飞了似地,“怕进了他家门,就做不成他的儿媳妇了。”“人小鬼大,”毓秀把她按到在床上,“同性恋也不错,就像咱们两个。”“我才不呢。”春妮争辩似地说。
  “当然,”毓秀扑哧一乐,做了个拥抱的姿势,“还是林公子宽厚的胸膛更诱人。”春妮一时没明白过来,但很快,就明白毓秀才揶揄她。她扳过毓秀的脸,咬住她的鼻头,“坏姐姐啦,又捉弄我。”“好啦,”毓秀收起胳膊,又夸张地双臂一扬,打个哈欠,“我累了,要睡了。睡过去就什么事也不知道了。没有忧愁,没有烦恼……”“可也没有幸福和快乐!”春妮笑嘻嘻地抢过话头,“就没有现在这么开心的我们。”“总是你有理。”“本来就是嘛!”过了不知多久,春妮呼呼地睡去了,毓秀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当吕光明把那个消息告诉她的时候,她的大脑先是“轰”地一震,继而怒火中烧。身为公社一把手,正经事不干,除了玩权术,就是玩女人,现在,又玩出这等低贱的新花样来。她觉得自己受了极大的污辱。恐怕还真像春妮说得,进了吕家门,就成了他吕振山的砧上肉,忍气吞声不是一时,而是一辈子。他吕振山扒灰的同时,对外得了孙子,对内得了儿子,三全其美。她想起来就直冒冷汗。还好,自己并没有卷进这场感情的漩涡,那个吕光明也算还有良心,没有协同他爹把自己拖进陷阱。想想世间的这些人,想想经历的这些事,她心如死灰。活着,到底为了什么?难道就如春妮所说,为了刚才那样的幸福和快乐?是啊,生有生的乐趣,可也有太多的无奈。特别是像处在自己这种环境的人,根本看不到前行的路。苦点累点倒不怕,怕的是生命里没有了意义,生活中看不到希望。唉,如果不是因为爸爸妈妈,自己对这个世界还真没什么留恋的。
  想到这些,自己也觉得有些恐怖。才刚刚二十岁,处在人生的花样年华,正该意气风发,有理想,有追求,对生活有太多的渴求与向往,为什么会如此颓唐呢?她力图找出答案,却越来越觉得渺茫。
  她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了,因为分明看见了爸爸和妈妈,因为哥哥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围着妈妈欢快地跑,因为自己还被抱在妈妈的怀里,迷恋地打量着这个神奇的世界。
  很快,自己长大了,妈妈变老了,可一家其乐融融的生活没有变。除了爸爸妈妈,还多了哥哥的呵护。
  世事风云突变,心也变得一片惨淡。哥哥走了,爸爸戴着高帽子游街,妈妈撕心裂肺地跟在后面哭喊。
  “爸爸,妈妈,”她也跟在妈妈身后大声呼叫,可怎么也发不出声,急得直跺脚。
  她推开簇拥的人群往前追,几个带红袖箍的小伙子拖她、拽她,把她掀翻在地。
  她猛地坐起身。
  “爸爸,妈妈。”她轻轻地呼唤着,“你们还好吗?别吓唬我啊!”窗户上已经透出微弱的光。
  毓秀知道天快亮了,可“扑通扑通”的心跳让她再也难以入睡。她听到春妮均匀的呼吸便有些许的安慰。尽管经历了这些事,毕竟,她还是一个小孩子,哪像自己这样想这么多?何况,她的父母就在身边,除了那场信誓旦旦的所谓爱情,也就没什么来打扰她了。而自己,爱无根,父母的事还悬着。她相信梦里的预兆,因为前几次,只要梦里翻江倒海的时候,总会有父母那边的消息。解梦的人常说,梦境总与现实相反的。她也希望如此,她祈祷爸爸妈妈会从恶劣的环境中解脱出来,从此过上安稳日子。
  她确信自己再也睡不着了,便披衣起床。尽管还是炎暑时节,旷野的晨风还是送来阵阵凉意。她的心也清爽了许多,昨晚的烦乱也理出了一些头绪。她又来到那条小河边,流连地望着平静的河面出神。这里,留下了她一串串脚印,也留下了她一幕幕憧憬和幻想。也就是在昨晚,同样是在这个地方,她知道了关于吕光明的事。说心里话,她觉得他真的好可怜,好希望能有一个人安慰他,让他走上生命的正途。但她也听人说过,这是一种无法治愈的病,大多是从小由环境造成的。她也由此想起了前不久看到了法院的一张公告,两个男人因犯“鸡奸”罪而被捕。她想象不出,人怎么可以这样,她甚至怀疑过这类人的存在。而现在,这样的人,就清清楚楚地摆在自己面前。
  她不知该怎样面对吕光明,她也弄不清吕振山是不是还会纠缠下去。如果吕振山以此为借口再来找自己的麻烦,怕是插翅也难逃。她越想越觉得不公,为什么厄运总是降临到自己头上?
  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么多的烦心事,这僻野的农场倒是一个清静的所在。哈哈,她不觉笑起来。人们常说佛门清净,如果真是那样子的话,还不如到那些清净无为的地方去了,也省了人世间无为的纷争。
  为什么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连她自己也不理解。来到秀水村,如果不是有二姐以及这些善良的村民,自己有没有勇气活下去还说不定。几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些知青典型也在几年之后湮没无闻了。世事就是如此,你变化的再快,也不如上面的一句话快。或许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你所葬送的可能就是青春乃至一生的幸福,甚而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在更多的人们看来,一两个人的生命值不了什么,但对自己而言就是全部,对家人来说就是塌了一方天。
  是这样,随着生命的陨落,人的魂灵也随肉体消失了,却把痛苦留给了亲友。人一生下来,就注定会有遗憾,你走得越坦荡,遗憾也会越多。
                 
  第四十六章雪上加霜
                 
  不知什么时候,春妮站在了她的旁边。这次,她没有吃惊。她觉得春妮真是懂事了,知道触摸姐姐的心灵了。春妮一直盼着姐姐有个美好的归宿,她以为吕光明的出现,一切都迎刃而解了。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姐姐都可以衣食无忧,而且,还时时守在自己身边。尽管毓秀的心还在父母那里,但她相信这些都会随时间而改变。处境好转,毓秀那颗漂泊的心就会安定下来。她可以把父母接过来,也可以时常回去看看父母。不管怎么,她都希望姐姐从此好起来。但吕光明的一席话,让所有的希望化为泡影,而且,还给姐姐心理上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想想这事也真够屈辱的,以她自己所知所想,根本不相信世间竟还会有这样的人。她的爱情幻影被打碎,那些美丽的肥皂泡在微风的吹拂下变成一个个不起眼的小斑点。
  那么,像吕光明这样的人,会有怎样的爱情?她想象不出,也不敢想象。她想到自己跟林瑶的时候,就想毓秀姐姐能不能承受得了这一切。或许,事情还未必到此为至,吕振山那个色魔未必会善罢甘休。想到这儿,又不禁为巧云姐姐捏一把汗。不管怎么说,毓秀还在秀水村,那个老狐狸鞭长莫及;可巧云就在魔窟里面,会躲得过一劫吗?
  “姐姐,别想那么多了。事情不是已经过去了吗?”她找不出更令人安慰的话语。
  毓秀俯下身,撩了一把清凉的河水。
  “是啊,我就当它没来过。”“那就好。”春妮小大人似的开导毓秀,靠近毓秀蹲下身子,扯下一根坚硬的芦草摆弄着,仿佛只是对着河水自言自语:“也不知巧云姐姐怎么样了?”“我也惦记她呢,”毓秀立起身。“到这里大半个月了,一点她的消息也没有。我心里急着呢。”听到身后有动静,春妮扭过身子。
  是那个可恶的吕光明。
  可恶?是的。在这时的春妮心里,吕光明连个伪君子也不配。他不是男人,他是一个变态狂。她想起来就恶心,现在看到他,就有呕吐的感觉。
  “世间竟会有这种人,不男不女,不阴不阳。”她在心里恶狠狠地诅咒。“不过还好,毓秀姐姐没让他给套进去。”倒是毓秀落落大方地笑脸相对。
  “怎么,也这么早?”吕光明眼圈红红的,眼白布满血丝。显然,这个晚上,他睡得更少。
  “毓秀,有几句话我想跟你说。”他白了春妮一眼。春妮厌恶地回敬了一个眼白,沿着小河向南走去。
  春妮想不通,明明这个不是男人的男人根本不喜欢毓秀姐,干么还要老缠着她。她琢磨着这里面一定另有隐情,毓秀姐知道的一定比自己多。但看毓秀姐那神态,那举止,仿佛又无足轻重。她曾经觉得自己长大了,闹了半天,她们还是把自己当小孩子看,时时处处提防自己。也难怪,连整天嘻嘻哈哈的巧云姐姐为了返城都甘愿在魔窟里呆下去,也就怨不得老成持重的毓秀了。
  她觉得自己已经走出老远了,扭回头,却见毓秀也眼圈红红地立在身边,好像还哭过。分明,她的眼角滚动着晶莹的泪珠。
  毓秀脸色铁青,目光呆滞。春妮吃惊地望着她,不知如何是好。
  “毓秀姐,不要这样子啊,会吓死妹妹的。”毓秀淡淡地苦笑了一声。“命,这不是命又是什么?”无头无绪,无征无兆,让春妮摸不着头脑。她以为又是吕光明玩得什么鬼把戏,也没太往心里去,只是一个劲地劝导毓秀:“姐姐,吕光明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吗?那说明他不会再伤害你了呀?”毓秀苦涩地摇摇头。
  “要是这个还好呢。”“那又能怎么样?”毓秀审视着春妮的脸。
  “我说出来,你千万别害怕。”“什么事啊?吞吞吐吐地。”“昨晚,吕振山被打了,现在正在追查呢。”“噢——”春妮一声怪腔,“原来就为这个啊?我才不在乎呢,打死才过瘾。”“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是因为巧云。”一提巧云,春妮急了。
  “巧云姐姐?她怎么啦?那个老色魔玷污她了?”毓秀摇摇头。“听吕光明的口气,好像没有。是因为她跟卫建国的事。而且,吕光明还说,他爹被打,肯定与这事有牵连,所以怀疑对象重点就放在秀水村。”春妮倒吸了一口冷气。
  “毓秀姐,那我们该怎么办啊?”“只能回去再说啦。”二人回到宿舍,焦虑等待着返校的通知。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一阵清脆的马铃声。
  是楚爷和桂爷。他们怎么来啦?
  二人疑惑地迎出去,就见两位老人板着脸,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毓秀,春妮,知道你们活动结束了,队长让我们来接你们回去。”“哪……”毓秀有些为难,“我是带队老师呢,得把学生带回学校才成。”“去找吕光明,把情况跟她说一说。”春妮倒是喜不自胜,巴不得坐楚爷的车回去,完全忘了对吕光明的忌恨。
  很快,吕光明那里融通下来,还没等学生列队,他们便上路了。
  约摸走出了几里地,几个人都不吭气。
  “楚爷,知道巧云怎么样了吗?”春妮忍不住,还是问了一句。
  楚爷长叹一声。“唉,那个吕振山真不是个人种东西。自己得不到,就得置人于死地。我听说,现在公社里闹得厉害。吕振山暂时还没敢采取行动,怕把自己那些丑事折腾出来。”“听说吕振山被打了?”春妮还是禁不住好奇。
  楚爷脸上一片阴郁,扫一眼赶车的桂爷,正好和回头的桂爷交换了一下眼色。
  “说了你们也不信。这事是柱子带人干的。他气不过,就做出这等莽撞的事来,听说把吕振山一只胳膊打折了,上面正查得急呢。”毓秀和春妮惊愕得张大了嘴巴。
  “那,那该怎么办呢?”楚爷叹了一口气,“能有法子平息下来最好。如果实在不行,就拿我老汉去顶罪。”“这怎么行?”春妮盯着楚爷苍老的脸。
  “也只有这个办法啦。要紧是上面相信就好。”楚爷仰对苍天,好似一个人发泄心中的郁气,“我这把老骨头什么阵仗没经历过?这些小事,还应付得了。”“那,”春妮更加疑惑,“吕振山会相信吗?”楚爷倒是“嗬嗬”笑起来了,“小妮还不知道吧?你楚爷爷可是练过功夫的呢。他们不信,我可以当场演练一手给他们看。”毓秀一直没多言语。随着他们爷儿俩的交谈陷入深深的思索。这件事,怕远不是楚爷说的这么简单。或许,巧云已经被那个王八蛋祸害了,只是楚爷不好说出来。想到这里,她的心收紧了,泪水止不住往外涌。她不敢想象还会有什么事发生。她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同样一声不吭的还有桂爷。他这一生除了养牲口就是执掌着这根鞭子,从来也不惹事生非。他以为只要不找别人的麻烦,麻烦也就不会找到自己。可经历的变故让他越来越觉得这种想法大错特错。这些年来的事让他不敢相信是真的,但许多事都是那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他亲眼所见,没有半点虚假。
  “要不,这事我跟你一块担下来,”他又回望了一下楚爷,终于发话了。
  “那敢自好。”楚爷的声音变得清朗起来,“相信那个王八蛋吃了这个亏也不敢怎么大闹。毕竟,闹嚷开了,对他也不利。以他的精明,总会有个分寸。”毓秀一言不发,她只觉得脑子一片混沌,甚至,他看出楚爷和桂爷强颜欢笑的背后一定还有更大的隐情。
  车到村口,远远地看见二姐和几个妇女站在那里。看到他们,二姐迎上前来。
  毓秀跳下车,靠在二姐怀里,轻轻叫了声“二姐”。
  春妮跟在毓秀身后,却没敢直面她的母亲。不知怎么,离家越近,做贼的感觉就越强烈。看到她母亲走过来,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不过,她慌乱迷离的眼神并没有引起二姐的注意,狂乱的心稍稍平静了些。
  刚刚还在说笑的妇女也都一脸恭肃,连毓秀跟她们打招呼也只是讪笑。
  进到二姐家的篱笆门,并不见楚爷和桂爷的影子,连春妮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奇怪的是随后进来几个老年妇女,且个个脸上阴沉沉的。
  二姐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抚弄毓秀的头发。毓秀心里怦怦直跳,一种不祥的预感剧烈冲击着她。
  她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但又不敢确定。她抬眼看看二姐,二姐眼里已渗出了泪花。
  “二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忽然想到了昨晚的梦,忍不住脱口而出,“我妈?”二姐紧咬嘴唇,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把毓秀的头埋进自己的胸膛。毓秀能感觉出,二姐的身体明显在抽搐。
  毓秀憋了好长时间,感觉大脑要爆裂了,整个人瘫软下来。
  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哇”一声大哭起来。旁边的几个妇女也止不住眼泪纵横。
  静下心来,二姐才掏出一封电报。毓秀看是哥哥发来的,心稍平静了些,仿佛悲痛压抑了太久,眼泪早已哭干。她哽咽着,嗓子里有什么东西紧紧地堵塞着,喘不上气来。她无助的眼神望望这个,再瞧瞧那个,希望刚刚发生的一切只是幻影。
  虽然这已在预料之中,但当这一切真的来临的时候,还是无法从内心里接受。母亲,才五十多岁啊!
                 
  第四十七章兄妹重逢
                 
  毓秀赶回家,抚在妈妈的遗体上大哭了一场。
  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了兄妹两个人,过不了几天,哥哥也要回部队了,这所房子里就只有自己一个人。
  强烈的悲痛过后,毓秀的心反而放松了。她甚至觉得,对妈妈而言,这未尝不是最好的解脱。活着,就要受无尽的精神摧残,倒是死亡可以摆脱尘世的痛苦与烦恼,不再有压榨和欺凌,走向真正的公平与合理。遗憾的是,妈妈去世前没有见上自己的女儿一面,未始不是令人遗憾的事。
  这是兄妹分别来第二次相见,谁成想,兄妹的相见,竟安排在母亲去世之后,无言的悲凉不觉袭上心头。要把这件事告诉爸爸吗?兄妹俩最终商量的结果,是暂缓一段时间。他们担心处在低潮的父亲受不了精神上的打击。于是,在哥哥将要返回部队的前一天,他们一同来到父亲劳动改造的农场,这里,聚集了大批像父亲这样的“牛鬼蛇神”,看到那种场景,兄妹俩更有说不出的心痛。
  见到父亲的那一刻,简直不敢相认了。苍老的面颊折皱更浓密了,说话有些颤巍巍的。好在,父亲看到兄妹结伴来看他,内心的喜悦溢于言表。毓秀也看得出来,这是他几年来第一次露出笑容,而这笑容依然那么纯真,没有一丝怨怼。她的心里一阵阵酸楚,她闹不明白,一心只顾埋头做学问的爸爸为什么会弄到这地步。但她不能问,知道问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她看一眼哥哥,哥哥也是一脸迷惘。其实,哥哥心里更想知道,但他一样没能问个为什么。因为他知道的另一点是,很多像父亲这样的人现在处在同一种环境,也就明白,这不是父亲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而这种问题不能说,说了也没用甚至会惹来更大的麻烦。可他也信奉那句话:乌云遮不住太阳。而令人疑惑的是,哪是乌云,哪是太阳,还真让人分辨不清。
  相见的时间不长,按说会有许许多多的话要说,可兄妹二人话都不多,只听爸爸一个人唠叨。而那内容却与这里的生活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是千叮咛万嘱咐兄妹二人要听党的话,好好做事,真诚做人。
  更令兄妹二人不解的是,爸爸绝少提到母亲,偶尔提起,也是简单问一下病情,二人含糊其辞地应对,那些事先编制好的美丽谎言一句也派不上用场。难道爸爸早有察觉,故意不让兄妹二人为难,还是的确浑然不知?为什么也不问一句母亲为什么没有来?
  太多的问号,爸爸不说,他们也不好提起。直到离开农场前,毓秀的眼泪再也无法控制,扑到爸爸怀里呜呜咽咽哭起来,泪水打湿了爸爸的衣襟。爸爸也不劝她,任她尽情发泄。直到管理人员来催他们了,才恋恋不舍地分开。毓秀擦掉泪水,看到爸爸眼圈红红的。她仿佛看透了爸爸的心,爸爸是为了安慰子女才把伤痛留给了自己。
  有了这次相见,兄妹二人心里总算踏实了些。虽说爸爸明显地老了,但精神状态还不错。回到家里,二人跪在母亲的遗像前,向妈妈道了平安。母亲走了,照片却还是他们最熟悉的慈祥的微笑,那微笑,仿佛把兄妹二人带回到那些甜蜜幸福的时光。人生真是无常啊,幸福和灾难总是不期而至。当享受着幸福的时候,有谁想到过它的背后隐藏着超越常规的灾难呢?
  灾难还是悄无声息地降临了,似乎还没有消失的迹象。在这样的时候,兄妹二人只能相互鼓励,期待着下一次相见。我们无法确知当时兄妹二人到底是怎样的心态,这样的相见对她们而言是不是有些太过残酷?不管怎么,相见总是难得的,相聚总是短暂的。那些日子,毓秀在悲痛中享受着幸福。她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哥哥,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下去。爸爸处在那种境地,哥哥就是一座大山,为自己遮风蔽雨。可惜,这座山距离自己太遥远,一别就不知何时才能相会。
  正因为不知下次见面在什么时候,所以,这次短时间的停留二人都特别珍惜。他们天天形影不离,生怕对方会马上飞走。越这样想,时间也就越短暂。见过父亲,他们也知道相聚的日子不会太久。想起这些,毓秀心里便有些凄凉。很快,自己又要回到秀水村了。说心里话,那个普通的小村庄,给了她太多留恋的东西,也有许多值得留恋的人,可一旦来到父母身边,那种留恋就又化作对父母甚至对哥哥的亲情。或许正是这么久没能见面,越发让她感觉出亲情是无法割舍的。但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所有的人都不能够。
  想到秀水村,就不觉想起巧云,那个与自己相处了三年的妹妹。是的,自己一直对她是这样的感觉。她喜欢那个妹妹,也就联想到巧云那种迫切回到父母身边的心理。既然自己回城无望,为什么不能把妹妹救出来?一个怪异的想法不禁在脑海里回旋。是的,当悲伤的心慢慢平复,感受着兄妹亲情的时候,她的这个想法便更为强烈。
  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她和哥哥跪在母亲坟前,为她祝福,求她保佑。蒙蒙细雨打湿了衣襟,兄妹二人全然没有感觉到。她在心里默默地问母亲,同不同意自己的决定,如果同意,那该用什么方式才算周全呢?面对孤凄荒凉的墓地,她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要嫁给吕光明,借着他父亲的威势,完成巧云一直以来的心愿。
  她不敢把这一想法告诉哥哥,她知道哥哥一句话就会否定自己近乎荒唐的决定。她强装笑脸把哥哥送上车,还送给他一个开心的微笑。哥哥也挂满了笑容,这个普通的微笑,让她进一步感受到亲情的可贵。
  但望着车辆绝尘而去的背影,毓秀还是掩面而泣,泪雨滂沱。
  哥哥走了,家里只剩下她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熟悉的环境,守着的却是母亲的遗像,父亲的隔离。物是人非,她觉得再也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她要离开这种环境,那样,或许还不至于太过难受。
  临行前,她又去看了看爸爸。她的眼里含着泪,脸上却带着笑。爸爸心疼地捏着她粗糙的手,又摸了摸她的脸蛋,仔细地端详了好半天。
  返乡的路上,眼见得是稀稀落落的村庄和成片的庄稼。列车飞驰,离家越来越远,但那情感却更深地装在了心里。家里没有一个人来陪伴母亲,她一定也是孤独的吧?想到这,就又有些后悔走的太仓促了。但一想到巧云,就又更急切地盼望车能走得更快些。她要尽快找到吕光明,这是解救巧云的唯一途径。
  返回公社驻地,毓秀没有先回秀水村,而是辗转找到了吕光明。看到来了这样一位不速之客,吕光明深感意外。
  “你怎么来了?”吕光明表情木然,让人琢磨不透他此刻的心理。
  尽管吕光明并没有让座,毓秀还是像个老熟人一样坐在了他的对面。半个月的交往,她对吕光明的性格有了些微的了解。不知为什么,当她得知吕光明的真实身份后,先是震惊,继而愤怒,平静下来之后,反生怜悯之心。如果说他父亲之骄横跋扈是权力产物,他则是人性可悲的畸形儿。仔细想来,恶感也随着时间慢慢消磨掉了,再加上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他对他爹的行为也一样痛入骨髓,只是无可奈何就是了。开始之所以躲避他,是因为自己身处的环境,不允许有爱情。后来恰恰是吕光明这种特殊的身份,让她摆脱了爱神的困扰,交往起来反而更随意了。当然,如果不是因为巧云的事,交往或许也就随着这个麦收结束而终止了。然而现在,又不得已来直接面对他。
  也正是从吕光明这儿,她了解了事情的进展。由于派系之间的纷争,吕振山对卫建国和巧云的事一直悬而未决,自己被打,虽说生了一肚子气,而且隐约觉出是因为囚禁了巧云的缘故,可同样不敢深究,怕一旦闹到上面去,真相大白于天下,自己的劣迹也最终要摆到桌面上,反而不好收场,故而也不急着催办,只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这更使毓秀心里有了一些把握,于是,她把着眼点集中在巧云返城这件事上。
  “这怕有些难,”吕光明面露难堪,“我深知他的性格和为人。一旦得罪了他,要想翻身,比登天容易不了多少。何况,咱俩的事也是他一手操办的,他还并不知道我已经告诉了你,不然,他不打死我才怪。除非满足了他这个心愿,或者还有转圜的余地。”看到吕光明欲言又止的样子,毓秀明白了个大概,她紧逼一步。
  “如果我答应了同你交往呢?”“啊?”吕光明吃惊地瞪圆了眼睛,“这怎么可能?其实,我看你心地善良,不忍伤害你,才告诉你的。实际上,我早就看穿了他是怎么想的。”“这个我知道,”连毓秀自己也搞不清当时是受什么支配,竟然无所顾忌,“如果只有这条路好走,我愿意走下去。”“那——”不知是出于敬重还是感动,吕光明咬着笔帽沉思了一会。“恐怕也只有这样才能打动他,不过,你做出的牺牲也太大了。”他加重了语气,“如果你真要这么做的话,我倒也有个主意,那就是以假代真,骗过我爹,不过,你就再也不能在他的地盘生存了。我了解他的秉性。”毓秀的心一阵阵狂跳,她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顺利;她一个劲地点头,只要能把巧云救出来并让她返城,自己愿意做出任何牺牲。何况,在见到爸爸之后她也想好了,只要能守在爸爸身边,付出怎样的牺牲也在所不惜。而此刻吕光明说的这些,正应了自己的心景。
  她竭力掩饰内心的喜悦,真想给吕光明一个拥抱。说心里话,如果不是因为吕光明是一个同性恋人的话,自己还真有点爱上他了呢。
  她不觉暗笑,所有的心理,都源于巧云这件事。
                 
  第四十八章脱离魔掌
                 
  她怀着复杂的心情随吕光明到医院看望了他的父亲,而吕振山看上去并无大碍,打着石膏的胳膊还能略微活动。
  看到毓秀跟儿子一起来,吕振山异常兴奋,脸上挂满了慈祥。
  趁着正热络的时候,毓秀谈了自己的打算。
  吕振山稍微有些迟疑,但看着未来儿媳妇笑靥如花的甜美模样,还是愉快地答应了。
  出乎意料的顺利,让毓秀欣喜若狂,她甚至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医院的大门的,在返回秀水村的路上,一直被幸福的感觉充斥着。这是丧母以来最让她快意的事,也算完成了母亲坟前的一桩心愿,她不断地安慰自己,自己的所作所为,母亲一定会原谅并支持的。
  她怀着双重心态回到了秀水村,径直来到二姐家。
  篱笆门是敞开着的,刚拐进院里,就见春玲在树阴底下忙着什么。
  春玲见到毓秀,高兴的连蹦带跳。“姐姐回来喽,姐姐回来喽。”二姐闻声而出,沾满了面粉的两手扎煞着,没顾上洗就迎过来。
  一阵寒暄之后,话题自然转到巧云身上。
  “这孩子,命怎地这样呢。”二姐唉声叹气,“本想让她到公社去,是想让她能有个出头之日,没成想事情闹成这样,可怎么向她的爸爸妈妈交待?村里已多次派人交涉过了,可那个吕振山就是不松口,都快把人急死了。”她边说边叫春玲添水,让毓秀把手、脸洗了,自己也随意洗了两把。
  “二姐别急,这事只能慢慢来。我认识他儿子,或许还能帮上些忙。”“他?”二姐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你怎么会认识他?这人性格有些古怪,可得离他稍远点。”“为什么?”“心理变态。”二姐一下子说出这几个字,自己也不好意思地笑了。“这孩子小的时候还常见过,知道他由于得不到父爱,心态跟别人有些不一样。上次巧云来说起过,我也才知道,他跟公社文公团的一个男人打的火热。也就是碍于他爹的情面,换成别人,早逮起来了。”毓秀跟着二姐叹息了一声,不好再说下去。她心里明白,不管别人怎么看,只要把巧云这事办好了,那他吕光明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正说着,听见柱子老远的声音。
  “二姐,有什么好吃的没有?新麦子下来了,要吃大户哩。”二姐笑嘻嘻地迎出去。
  “还吃大户哩?你先看看谁来了?”柱子见是毓秀,还是像先前那样脸红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问候了几句。
  在毓秀的内心里,这个小队长真的好有意思,看上不言语不多,行事却极不干脆。特别是为巧云这事,居然带人打了吕振山,这让她从内心里对他多了一份敬畏。
  礼节性地问候了几句,二姐便随柱子到外面去了,毓秀与春玲在树根下玩起了游戏。
  不一会,又来了几个中年妇女,说些了毓秀回家的情况,便帮着二姐做饭炒菜。毓秀过来帮忙她们也拦住不让,说是大老远的,刚回来,先歇着。毓秀拗不过她们,只好又回到春玲这边来。
  毓秀能感觉出,这顿丰盛的午餐,是二姐和周围的邻居特意为她准备的,一股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刚吃过午饭,楚爷衔着他的大旱烟管来了。他打量了一下毓秀的表情,已不似先前那般伤悲,便约略放了些心。几句问候的话语过后,自然又提到了巧云的事。在过去的十多天里,秀水村人为巧云的事伤透了脑筋,想了许多办法,连村主任都出面了,可还是得不到上面一句活泛话儿。令他们心稍安慰的是,打人的事不再像前几天那么深究了,没人能咂摸出个中原因,不明就里的村民还以为是公社的领导同志慈悲为怀呢。
  正一个个愁眉不展地,春妮嘻嘻哈哈笑着跑进来。
  “娘,楚爷,你们看,谁来了?”众人疑惑地立起身,连毓秀也纳罕到底出了什么事。
  巧云?居然是巧云?谁也没有想到,就在所有人都束手无策的时候,巧云正羞答答地站在篱笆墙外。虽然有些疲惫,但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红扑扑的脸蛋依然灿若云霞。
  她有些不明白,关了十多天,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就这么放出来。当然,更无法知晓的是,在自己被关禁闭的十多天里,外面到底还发生了什么。
  半年,让一个活泼的女孩子成熟了;十几天,这个成熟的女孩子又增添了一份稳重。她向所有在场的人道过平安,才把目光移向毓秀。
  毓秀也像在审视外星人那样盯着她,仿佛相隔的不是半个月而是一个世纪乃至更长。
  看到毓秀迷离的眼神,巧云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委屈,酸楚的泪水在眼里打转。她只叫了一声“姐姐”就扑到毓秀怀里,久久没有说话。
  她们眯上眼睛静静分享这特别的时刻,不需要任何语言,所有的一切就能通过皮肤把内心世界传递给对方。
  待到她们分开,刚刚在场的人只剩下了二姐、有根和楚爷,连春妮和春玲也不知跑哪儿去了。
  坐下来,有根首先打破了沉闷的局面。
  “娃子能平安回来,就比什么都好。”他给楚爷续上水,“这段日子,楚爷都急病了呢。”“可也没起上什么大作用,”楚爷呷口茶,“一个平头百姓,做什么都难。还好上天开眼,让我们姑娘平安回来。”巧云凑近毓秀,把头轻轻靠在她肩上。她有种预感,吕振山之所以这么宽宏大量,一定与毓秀有些关系。特别是在她回文工团自己的办公室收拾东西的时候,吕光明话里暗示的那些,让她既感激又吃惊。
  吕光明的事,最清楚的莫过于巧云。虽然吕光明跟那个男演员的丑事暴露的时间不是很长,却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本来,巧云对这事极其厌恶,自然对吕光明没什么好感。再加上他是吕振山的儿子,还因此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但不知为什么,中午他说的一席话倒是让自己心存感激。
  通过吕光明中午的话音,再看看现在毓秀的表情,她似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但她还是不明白,毓秀到底动用了什么超凡手段会让冷若冰霜的吕振山心慈手软。难道……这绝不可能,毓秀绝不会为这么点事就会向吕振山献出自己的清白之身。但除此之外又会是什么呢?
  其他人更是一片茫然,楚爷也只能说着庆幸之类的话。他知道自己不好触及太多,毕竟女孩子的事情,有些话,自己不好多插言的。
  不过,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他看出来,女孩子们都有些悄悄话的,自己在这里她们反而不好说。他喝过一杯水,宽慰了毓秀和巧云几句,就主动告辞了。有根也觉出了事有蹊跷,跟了楚爷一同出去。
  面对二姐,两个女孩子还是一言不发。二姐琢磨着,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打破僵局。
  恰在此时,春玲旋风似地卷进来。
  “娘,有巧云姐姐的好消息啦。”春玲大口喘着气,“公社里来了人,说是要巧云办返城手续去。”巧云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不相信真有这样的事发生。
  毓秀心里一愣,心下嘀咕,“即使行,也不至于这么快啊?”不管怎么,毓秀还是先跳起来为巧云祝贺,巧云反没有预想的那么高兴。
  “怎么了,巧云?你不是一直都急着要走的吗?怎么有了好消息反而一脸不快?”毓秀拉起巧云就要往外跑,不过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就又坐下来。
  “二姐,”巧云疑惑地打量着二姐,“我觉得有些奇怪。吕振山曾咬牙切齿地要我死在这里的,怎么这么快就变了卦?”“兴许真是他良心发现了呢,”二姐面带微笑,“不管怎么,先办好了手续再说。不然,他一反悔,就后悔都来不及了。”毓秀也附和着二姐,催促巧云赶紧把事情办了。而此刻,巧云的大脑一片空白。一天的时间,变化如此之大之强,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心里最清楚的当属毓秀,尽管有些剜肉似的疼痛,但还是对吕光明充满了感激。她想,先把巧云的事办妥了,再筹划自己的下一步。
  然而,巧云刚才的犹豫演变成坚定的口气。
  “二姐,这事先不急着办,让我好好想一想,弄清楚了再说。我不想这么不明不白就走了。还有,我舍不得二姐,舍不得毓秀。不知为什么,这半个月,我想了许多,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坚定了我的信心。真的,二姐,我不想离开秀水村了,只要毓秀姐不离开这里,我就一直陪伴她。”毓秀急了,“这是干么呀?你不是一直急着要走的吗?如果一时头脑发热错过了时机,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毓秀姐,你放心,我已经想好了。也是这半个月,让我明白了我的感情归属也在这里。你们知道的,那个卫建国,因为这件事,被遣返到原籍那个偏僻的小山村了。我这样一走,不是害了人家了吗?如果他还能接受我,我愿意嫁给他。当然,我更希望秀水村能接纳我,也能接纳他。他父母那边,相信他能做好工作。”毓秀听出,巧云已经深思熟虑过了,便不好再说什么;二姐心里也更希望有这样一个女儿呢,又不好强迫她。她让巧云仔细想一想,毕竟,父母远在都市,留在这里肯定不是父母的心愿。
  生活,又复归暂时的平静。
                 
  第四十九章依依不舍
                 
  这个晚上,二姐让春妮和春玲到学校去住,把毓秀和巧云留在了身边。
  这样的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这次相聚,给了二姐特别的感触。如果说原先总是把她们当成小孩子的话,现在,二姐再也不敢把她们当小孩子了,毕竟她们有了不愿意暴露给别人而自己又不好问的隐秘。灯影里,她看看这个,瞅瞅那个,一股心痛滋味涌上心头。三年的磨砺,她们已远不像刚来时那么天真活泼,依赖性强。特别是今天下午巧云的那番话,更说明这些孩子成熟了许多。她们的心里不再只有父母,也不再随自己兴之所至,而是更多地考虑到了别人的感受。卫建国,自己见过,那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如果不是巧云言里语里地要返城,即使他没跟巧云有来往,自己还想撮合一下呢。可惜的是,因为这件事,他又回到了老家,不知巧云能不能承受得了那里的穷山恶水?倒是巧云的另一种打算不错,让他们一块留在秀水村。但这,又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办到的。思前想后,拿不出个准注意。不过,找找村主任,还有得商量。眼前最要紧的是巧云没什么事就比什么都好。不过,由自己的思念儿子,也就联想到了巧云的父母,他们当然是希望女儿回到自己身边的呀!想到这些,不觉又伤感了一回。
  二姐的伤感情绪感染了两位姑娘,她们闹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使得一向开朗的二姐情绪如此低落。个个都以为是自己惹的祸呢,于是也就很快地绽放出笑脸,和二姐开着无关痛痒的玩笑。
  也就在这个时候,提到了毓秀回家的事,巧云也才知道毓秀的母亲已经过世,不免跟着又唏嘘感叹了一回。
  不过,毓秀心里还是踏实了许多。毕竟,巧云的事已有了眉目,即使巧云自己不愿意回去,也总算完成了自己的一桩心愿。她相信,巧云会做出明智的选择的。她也反复想过,爱情真是有着神奇的魔力,连巧云这样的人也能战胜,就更不用说自己这么多情善感的了。可惜,还没有这么一个人感动自己。一个好笑的念头突然冒出来:自己不是也正被吕光明感动着吗?或许,自己的这种选择也正是明智的呢。但很快,又苦笑着摇了摇头,爱情,不是仅有感动就够了。
  她的这些微小的动作可没有躲过巧云的眼睛,尽管她此刻正想着一些别的事,但还是被这些小动作逗乐了。
  “毓秀姐姐想什么呢,高兴得一摇三摆的。”“想你的事呗,”毓秀诡秘地一笑,“我倒是想呢,咱们的巧云妹妹如果没有卫建国相救,还不知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哭天嚎地,寻死觅活都有可能罢?也难怪人家要跟着到穷乡僻壤不走了,原来是知恩图报呢!”“才不呢,”巧云一噘嘴,“不过我倒是想啊,要不是他,我这一生还真完了呢。所以啊,也有一点报恩的意思在里面。还有啊,这傻瓜不也是因为我才被赶回老家的吗?我这一决定,正好可以算作对他的补偿。”“这倒有意思,”二姐笑哈哈地插话,“原先呢,开口闭口爱情的,把我都说晕了;现在呢,算是明白一点了,单纯的爱情是靠不住的。”“二姐更有心得呢,”毓秀一骨碌爬起来,“哎,二姐,说实在话,你跟狗子爸爸有过真正的爱情吗?”二姐没想到她会问这些,脸腾地红了。
  “爱情这玩艺,我也说不准,凭得是感觉。感觉好,就算是爱情了吧。我那个时候可不讲究这个,只觉得能好好过日子就是你们说的爱情了吧?”说得毓秀和巧云忍不住哧哧笑起来。
  “不过呢,”巧云侧过身子,“我倒是觉得,二姐说的,属于实实在在的爱情;我们自己感觉的呢,是虚无缥缈的爱情。只是实在的才是永久的,是吗毓秀姐姐?”“这个我哪里知道?”巧毓秀故意调侃她,“要是我有你这么多经验就好喽,也可以编一部爱情经。”随着说笑的深入,二姐心里越来越舒畅,她看得出来,两个女孩子都已经从阴影里走了出来,巧云做怎样的选择,都会使自己放心。唯一牵挂的是毓秀这孩子,哪里才是她的归宿呢?
  毓秀心里有底,巧云也不再多想,反是刚才有关爱情的话题让她们几乎同时想到了春妮。自己的孩子走上那一步,二姐还蒙在鼓里呢,要是让她知道了,她会怎么样呢?覆水难收,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每次,毓秀和巧云留在这里都会说到很晚很晚。二姐正担心这个晚上该找些什么开心的话题开导二位姑娘呢,没成想二位姑娘反劝导起自己来了。于是,多日的愁云消散了,脸上的沟壑也舒展开了。
  “没有什么比守着两位姑娘更让我开心的了。我少了一个儿子,得了两个女儿,也算是前世修来的福。不管你们将来是不是留在二姐身边,二姐一生有这份奇遇,也不委屈了。”她看两个女孩子也有些困了,便催促她们快些歇息,临了,还忘不了加上一句,“明天大集呢,我去集上弄几样菜,咱们娘儿几个好好庆祝一下。”尽管毓秀和巧云没再言语,但还是各自想着心事。她们在困乏中挥洒自己的思绪,一会儿过去,一会儿现在,一会儿又想到将来。尽管巧云坚定了留下来的信念,但真要付诸实施,内心还是有些踌躇,一会是父母,一会是秀水村,一会儿还会出现卫建国。人哪,真是奇怪,很多时候,连自己的命运也没法取舍呢。
  或许这些日子巧云真得折腾的够呛,现在终于获得自由了,心理自然也就放松多了,所以,很快就听到她均匀的鼾声了,但毓秀却怎么也无法入睡。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这些事集中在一个女孩子身上,让她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了。虽然母亲病故了,父亲的身体还算硬朗。而且,在与哥哥相聚的日子里,让她尝到了真正的亲情滋味。说不出为什么,那种感觉总是特别的。最让她欣慰的,还是巧云这事这么顺利就办成了。她真想摇醒巧云,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她,要她赶快离开。但还是忍住了,只是一个人想着心事。
  说实在话,她舍不得秀水村,更舍不得二姐。妈妈不在了,二姐就跟自己的亲妈妈一样。是啊,最近的这几天,二姐正是像妈妈一样待自己的。如果不是因为还有爸爸,她真的就留在二姐身边了。但爸爸渴望的眼神一直在她心里回旋,她没有想到过要做出怎样的选择,因为当她跪在母亲的坟前的时候就主意已定,不管怎么,要陪伴爸爸安度晚年,不能把母亲留下的遗憾再留给父亲。如果真是这样,就不仅仅是父母的遗憾,而是自己终身的遗憾了。最近几天,虽然也在办着其它的事情,但她心里,一直没能原谅自己,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至于回去做什么,怎么做,她连想也没想。因为她已经在心里立过誓,就是死,也要守在爸爸身边,没有什么能够动摇她。
  不知什么时候,毓秀也睡过去了。一觉醒来,屋子里已经大亮,二姐早已不在炕上,巧云正在那里翻一本闲书。
  “二姐呢,”毓秀支起身子,定定地瞅着巧云。
  巧云扔掉书,凑到毓秀跟前来。
  “正化妆呢,说是一会要赶大集去。”“瞎说了吧?赶集还用化什么妆?”边说边翻过身,跳下炕来,四下里不见了二姐的踪影。正奇怪呢,春妮和春玲走进来。
  “毓秀姐,巧云姐姐呢?”春玲跑过来牵着毓秀的手,“春妮姐姐说了,巧云姐姐要走了,咱们痛痛快快地玩一天。”“你会想巧云姐姐吗?”“想,当然想啊!”看到春玲甜甜的模样,毓秀想到了自己刚到秀水村的时候,春妮也就差不多这么大吧,她还带着她们捡过稻穗什么的,眨眼的功夫,春玲也成大姑娘了。而春妮,更是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成了一个爱情至上的纯情女子。
  想到这,她又忍不住打量了春妮一眼。自从那天春妮把她和林瑶的事告诉毓秀后,一下子变得腼腆多了。此时的春妮,脸上红扑扑的,在晨光里更为娇媚迷人。
  正想着呢,巧云从屋里跑出来,从后面捂住毓秀的眼。
  “关了几天禁闭,学坏了呢,”毓秀挣开她,“不行再关起来。”“毓秀姐姐坏啊,总想看妹妹的笑话,”巧云一扭身子,“哼,不理你了。”“瞧你撒娇撒痴的样子,把我当成那个什么建国了吧?”毓秀更是不依不饶。
  正说着,进来几个小媳妇,其中一个正是喜欢开柱子玩笑的那个,进门就喊:“春妮,你娘呢,不是说要赶集去的吗?”还是春玲嘴快,“我娘早走了呢,说是要多买些好吃的,给巧云姐姐送行呢?”“怎么?巧云就要走了吗?”言来语去,把其它几个小媳妇都搞急了,不停地催促她。
  几个媳妇笑闹着走了,姊妹四个就又玩起跳房的游戏。
  可能春玲也意识到很快就见不着巧云姐姐了,只要没轮到她,就会不自觉地牵住巧云的手。
                 
  第五十章婚事缘起
                 
  暑天里即使仅仅飘着一层淡淡的云,也会给空气增加一些清爽。
  二姐的心情也跟这天气一样爽,虽说还有一些解不开的心结,但毓秀能从悲痛中解脱出来,巧云也出人意料地摆脱险境,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高兴的呢?心中的谜相对愉快的心情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她匆匆来到集市,为得是赶早办些新鲜的菜蔬,再看看还有什么可口的吃食。在供销社门前,碰到了一位熟识的亲友,闲聊中不觉提起了一桩异闻。
  “二姐,你听说了吗?”那位中年妇女神秘兮兮的样子带起二姐一串好奇,“你们村有位知青跟公社吕主任的二傻谈起对象来了呢。”二姐一惊。二傻?公社一把手唯一的公子,谁人不知,哪个不晓?秀水村的知青?也只有毓秀跟巧云两个人啊,没有谁比自己更清楚的了。毓秀刚刚从家里回来,而且,到公社的机会也屈指可数,不可能与那个二傻有什么瓜葛;巧云如果有这事的话,那个吕振山还会千方百计占她的便宜吗?再加上,二傻男不男女不女的,两人都是知道底细的,自然不会犯那门子神经。
  “根本没影儿的事,”二姐头摇的像拨郎鼓,“我们村就两个女知青,我了解着呢,我咋地不知道?”“咦,”那人放低了声音,“现在的女孩子呀,没法说。特别是这种事,人家会告诉你吗?”虽说言者无心,二姐心里还是疙疙瘩瘩的,这种事,总不至于空穴来风吧?她已没有太大的心思再逛下去,匆忙买了几样常备菜,就慌里慌张往回赶,全忘了中午还要筹备一场精美大餐。
  麦收一过,地里没有多少活计,恰巧这天又是周末。刚进院,就听屋里嘻嘻哈哈地笑个不了。她又心下犹豫,不可能,毓秀和巧云绝对不会做出这等事。如果有这心思的话,总得事先跟自己商量一下啊。她不知该不该打断她们的欢乐,不知合不合适向她们提起这事。正思量着,就见风门打开,春玲一步闯出来,差点撞到她怀里。
  她刚要骂几句死妮子,就见春妮拿着条帚追出来,见是母亲回来了,就不再追赶,贴着母亲耳语了几句。
  “就这事啊,”二姐高声大气地说着,就迈进了屋,就见毓秀和巧云把书信摆了半坑。
  “二姐,快来看,我们在比谁的书信多呢。”巧云嘁嘁喳喳地抢着说。
  “我大字识不了几个,能看出个什么排二名来啊!”二姐笑哈哈地坐在炕沿上,“我倒是听了个笑话来呢,谣传中还与你们俩有些牵连。”“与我们有牵连?”二人诧异地望着她。
  “是啊,”二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公社里都沸沸扬扬地传开了,说公社吕主任的儿子跟咱们村的知青定了亲呢,你们说可笑不可笑?”巧云笑得差点仰到在墙上,毓秀却是心头一愣:这种事,外人怎么知道?
  二姐观察着二人的表情,心里犯着嘀咕。
  “你们说说,就你们二人,是哪一个,还是从实招来吧!”她故意摹仿着电影里人物的腔调。
  巧云把怀疑的目光转向毓秀,“毓秀姐,不会是你在背后搞得什么鬼把戏吧?”到这份上,毓秀也不好再掩饰什么,只是疑惑地看着二姐,“你是从哪里知道的?”“满大街都在说呢,这样的事,可不能乱信。”毓秀知道无法再隐瞒下去,只得一五一十将自己的前思后想亮了出来,唬得巧云眼睛瞪得溜圆。
  “我就觉得昨天的事有些蹊跷,跟做梦一样,原来都是毓秀姐姐捣得鬼。”她忧心忡忡地说,“毓秀姐姐,那你怎么办?”“我已经打算好了,不管怎么,我要回到爸爸身边去。”毓秀恨恨地攥了攥拳头,“又是这个色魔耍得花招。他的意思不外乎是张扬出去,断了我的退路。可我偏偏要让他竹篮打水一场空。”二姐沉思了片刻。
  “这个吕振山也真够歹毒的,什么样的坏主意都能想出来,如果一不小心,就会落进他的圈套。”二姐不无忧虑地说,“你可得时时处处小心才好。”“这些我都知道,”毓秀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如果不是坏到了极点,巧云也不会栽到她手里。现在,该轮到我了,只是使用的手段不同就是了。我倒觉得柱子大哥干得好,至少,给那个家伙一个教训,不要觉得自己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咱们越是怕他,他的气焰也就越嚣张。”她冷静了许多,“他把这事提早嚷嚷出去,不过是使个小手段而已,迫使我不得不就范。正好,我也来个将计就计,利用他那个傻儿子,耍他一把,让他也尝尝被人戏弄的滋味。”巧云高兴地蹦起来,“真没想到,毓秀姐都快成军事家了。这招实在是高。不过,”她语气一转,“我还是有些担心,姐姐将来怎么办呢?躲也不是个办法。”毓秀苦笑了一声。
  “二姐,巧云,”她羞涩地低下头,“说出来你们也不信,曾经,我觉得活着好累,好没意思,真想一死了之。但看到爸爸和哥哥之后,我觉得那样太不值得了。也许正是这种想法的驱使,反倒什么也不怕了。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奋力一搏,陪伴爸爸走一程再说。大不了,就做姑子去,也比在这样的尘世里受这些闲气强。他吕振山无恶不作,也该当断子绝孙。”巧云想来这样是有些解气,但还是觉得对毓秀来说风险太大,可又想不出更好的法子。她不自觉地伸出胳膊,环住毓秀的脖子。
  此时的二姐,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她思量了半天,打量一会巧云,再瞥一眼毓秀,心下想道,只要不弄假成真,也未尝不是一件可行的办法。
  “不过,还要跟吕光明演一场对台戏,让它越逼真越好,然后我一闪身,准把个老色魔活活气死。”毓秀越说越兴奋,“这几天里,我一直想这事。我一走了之,也没有谁会在乎我的存在。不过,二姐请放心,我只是销声匿迹一阵子,等什么时候政策活泛了,我还会来看你们的。”二姐听这话越来越有些生离死别的意味,不觉有些鼻酸,“傻孩子,可不兴想太多。再难的日子,也有个头呢。你刚才一说,我也觉得有些道理。不管怎么着,先守着你爸爸,不要再留下什么遗憾,至于别的,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过不去的坎。”娘儿几个言来语去琢磨的半天,委实没有更好的法子。二姐只是担心,如果毓秀不告而别,上面追查起来也没法交待。不过,想想最近知青返城闹嚷嚷的,知道这事也长不了,也不会再有人在乎,也就颔首同意了毓秀的想法。
  才几天的功夫,莫说秀水村,全公社的人都知道了秀水村有个漂亮的女知青要嫁给吕主任的儿子。毓秀再也坐不住了,她觉得吕振山实在可恶至极,而这里已没有自己的藏身之地。本来,她还想再呆一段时间,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没想到吕振山会采取如此恶毒的手段,让事情撒布的像风插上了翅膀,想回避都回避不了。
  但她还是放不下巧云,二姐的心里何尝不是这样?如果毓秀真的一走了之,吕振山绝不会善罢甘休,即使找不到毓秀,也还是要拿巧云出气,再借前事,把巧云逮起来。
  几天来,二姐的心思又整个放在巧云身上了,三番五次劝说她。巧云开始动摇了,其实,她内心里一直就想回到父母身边的呀!只是这样做太对不起卫建国了。她思前想后,许多个夜晚无法入眠,眼前不断闪动着卫建国的影子。他怎么样了?他会怨恨自己吗?他会后悔为自己做出的牺牲吗?尽管时间可以淡忘一切,但他是为了我一生的清白才毁了自己辉煌前程的啊!
  想过建国,就又想到了家人,父母兄弟姐妹,那么多渴望的眼神在期盼她回去。这还不算,重要的是吕振山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定会气疯了的。找不到毓秀,自然会找到自己头上,到那时,连藏身之处都找不到。她想起来又有些害怕,毕竟那一次,她的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而现在,依然没有完全脱离他的魔掌。可以说,也只有回到父母身边才是安全的。在二姐的再三劝说下,她终于打定了主意,趁吕振山还蒙在鼓里,顺利办完了返城手续。
  二姐心中是复杂和矛盾的。她盼着巧云返城,那是基于对巧云及她家人的考虑;而当巧云真的要走了,却又茶饭不思,倒是巧云反过来安慰她了。
  “二姐,我离开秀水村,也不过像出趟远门一样,随时可以回来看你的,”巧云强打精神,佯装笑脸,语调平静。
  “是啊,二姐,这不过是跟闺女出嫁一样,多了一门亲戚呢。”毓秀帮腔,“女儿嫁不出去,你才急呢。”惹得二姐和巧云都笑得前仰后合。
  “那咱们一块出嫁吧!”巧云趁势也点出了毓秀的心思。
  毓秀瞥了一眼二姐,看出她和缓了一些。
  “巧云的时间已经定下来了,我的呢,可以随便一些。”她停顿了一下,察看二姐的脸色,“不如,我跟巧云一块走吧,路上也好做个伴儿。”二姐明白她俩的用意了,是变着法儿让自己安心就是了。几个夜晚,她们一直睡在一起,亲热不够,可越是这样,也便越发伤感。但二姐知道,这一天终究会到来的,与其一次次地伤痛,不如快刀斩乱麻,只要两个女孩子好,就比什么都好了。
  她故意装出轻松的神态,“也好,既然事情有了眉目了,早一点收场也放心一些。不然,一旦再有个差二落三的,就又麻烦了。”她横下一条心,“这样吧,你们两个把具体时间定一下,我也好提前做些准备。”话虽这么说,声调却哽咽起来了。
  毓秀和巧云又何尝不是这样?相处的这几年,经历了这么多事,让她们明白了什么才是可贵的真情;如今要分别了,万千心绪凝结在一起,不知该怎么表达才好。
                 
  第五十一章姊妹情深
                 
  几乎每个夜晚,她们都说到天将放亮。白天,二姐也放下手中所有的活儿陪伴毓秀和巧云。她想象不出如果真是女儿出嫁会有怎样的心情,但这样的分别,真如剜心割肉一般。好在,这是她们走向好去处,不舍之中又有些欣慰。
  同样割舍不下的还有春妮。可以这么说,春妮是在她们的影响下成熟起来的,虽然爱情之路她走得更快更远,但心理上却还是像小孩子一样。只是她的出路比两个姐姐要明朗得多,那就是守在父母身边,做个货真价实的秀水人。可又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则是相同的,那就是,那段感情随着林瑶的离去灰飞烟灭了。两个姐姐不也是一样的吗?似乎拥有了自己的爱情了,爱情却还是那么遥远。什么是爱情?她说不清,而眼前的事实告诉她,越是真正的爱情,越有无法实现的障碍。
  抛开爱情两个字不说,单就姐妹感情,春妮也觉得这两个姐姐超过了任何一个人。自己找不出更合适的理由让她们留下来,也只能暗自伤心落泪。最后一个夜晚,春妮缠磨着非要跟两位姐姐在一起,二姐也只好答应了她。
  还是小学校的房子里,还是毓秀布置的那个温馨的小窝,姐妹三个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尽的情。几个夜晚,当春妮躺在这张床上的时候,就想起跟林瑶在一起的那个夜晚。那份狂热和激情,只要想起来就脸上发烧。
  而这个夜晚,脑子里却只有姐妹三人。因为有了太多的心事,便不先前那样说笑打闹,而是静静地躺着回忆些往事,设计着未来。未来是什么样子?没有谁想象得出。对她们而言,未来更是一个空洞的词。她们没有未来,却又以实际行动向未来迈进。
  尽管有了好长时间的心理准备,但当这一刻真的来临,依依不舍之情还是油然而生。她们又像一群小孩子一样聚在一张床上,热得难受,却不愿分开。说一会话,想一会心事。守在一起的时间感受的更多的是表面,而当真的要分别了,却是心灵上的震颤。她们各自表达着自己的心声,即使是那些老掉牙的话题,这一刻,也依旧是新鲜的。生活,恋爱,以及许多有趣味的事,现在说起来,都有特别的感受。好久好久,春妮拉住毓秀和巧云的手,仿佛分别不在明天,总担心她们现在就会飞走似的。
  毓秀和巧云一口一个好妹妹地安慰她,她们心里也一样五味杂陈。在告别春妮之后不久,她们也会在某个车站或路口告别,那也将是锥心刺骨的滋味,只不过,借着春妮,提前品尝了一番。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是,她们还有没有相见的机会,嘴上说有,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即使有这样的机会,想必也不会太多。人,为什么要设置些悲欢离合呢?噢,对了,或许正是由于有这样黯然销魂的离别,才有机会挖掘出人充沛的感情。
  她们故作轻松地说着闲话,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地。三年,毓秀和巧云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洒在了秀水村;现在,要说一声告别还真是不容易。对春妮来说,从一个小孩子成长为一个大姑娘,二位姐姐是最好的见证人。三年的时间,把她们的心连在了一起。如果不是有分别,还真的未必能真切地感受到。而现在,马上就面临着各奔东西了,也就难免有些惆怅和落寞,即使是听上去轻松的话题,心里也一样觉得沉重。
  她们就这么说着,直到两只眼皮打架,再也睁不开,才朦朦胧胧地迷糊了一小会。
  睡得晚,并不影响早早起床。
  这是毓秀、巧云、春妮相聚的最后一个夜晚;一觉醒来,便迎来最后一个可以共享的早晨。
  没人能想象出这个夜晚她们会有怎样的心情,没有过亲身经历的人仅凭想象是感受不到的。尽管相约而眠的时候已经很晚,天刚蒙蒙亮,姊妹三人就又醒来了。她们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子话,巧云提出到外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刚翻开的泥土有股青涩而又新鲜的气息,这是她们熟悉而亲切的气息。从今天开始,毓秀和巧云就要与这种气息告别了,一股难舍之情不觉涌上心间。
  三个人排成一列在田埂上走着,没有谁会割舍对土地的这份浓浓的恋情。毓秀和巧云蹲下身,摩挲着这块她们劳作过、撒下过无数汗水的土地。这一刻,她们都有跪下来亲吻这片土地的欲望,但似乎只是因为一点点羞涩,谁也没有做出来。一直以来,这片翻着麦浪、扬着玉米花的泥土地,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敲击着她们的心灵。
  只有春妮有些不解,面对着两个姐姐反常而又在情理之中的行为,她不知该说什么。这片土地,自己还会相守下去,而且,很快就高中毕业了,自己也会走上与母亲和众多村民相同的路。如果跟这片土地厮守一辈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有亲吻它一下的欲望。甚至,在感激这片土地时还憎恶它,因为它养育了自己的同时也让自己在烈日曝晒下汗流浃背永无止息。人的一生难道就是这样子吗?她想不通,可事实又证明不得不这样。她开始留恋姊妹三人初相识的日子,但那些天真烂漫永远只存在于记忆之中。
  默无声息地来到那条熟悉的小河旁,三人有着各自不同的感触。河水依旧淙淙流淌,不急不缓,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新鲜故事;但也正是这条无声无息从未断流的小河,让她们想起了曾经的过去。尽管它自己并无故事,却给每个人留下了许许多多离奇古怪的幻想和追忆。嬉戏、游玩,哪怕只是匆匆地走过,那些细节,这一刻,都历历如在目前。毓秀忘不了那次大山会碰到小燕时的情景,也正是那一次,她亲热地接触了这条河。也正是这一天,她惊闻巧云跟李有才外出卖粮的事,那个傍晚,这座小桥,留下的是惊心动魄,经历了大悲大喜。
  “巧云,”站立桥头,毓秀的思绪回到了那个记忆犹新的傍晚,她还清晰地记得她蹲立的姿势和焦急的心情。“还记得你跟有才外出的那天吗?把姐姐都急死了。”“当然不会,”巧云语气肯定,怎么会忘记呢,她亲历了那场噩梦,所有的细节都刻进了她的记忆深处,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自己才真正长大起来。“姐姐,那些日子,不管什么时候想起来,都像是在昨天。或者将来再想起来,比今天记忆得更清晰,理解得更透彻。我想在我这一生里,再也遇不到像姐姐这样的人了。我感谢这段生活赋予我的特别的感受,也感谢上苍用这种特别的方式让我们在此相逢。所有的懊恼和遗憾,都在我们的相逢中烟消云散了。”春妮似懂非懂地听她们说话,这些感受,可能自己一生都不会享有,她想,这也是城里人独有的感受吧!不过,也正是守着两个姐姐的这三年,自己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不点,长成了懂得情与爱和大姑娘。望着河水自由自在曲折蜿蜒地滑行,自然想到了林瑶,多少个日出日落,她们就在这河堤上漫步。也正是这些超常规的举动,惹来村民长久的非议。尽管母亲教训了自己多少次,连老实巴交的父亲有次在母亲的指使下居然举起了露着脚趾的烂鞋要打自己了,可那份狂热并没有因此而收敛。没有人了解她的内心,更不会有人读懂她的感情,那些只有在这条河堤才能收获的爱情滋味更是任何一个村民都无法理解的。虽然为那时的心动付出了代价,她还是认为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淡淡的光晕弥漫了整个小村庄,一会从树林的缝隙里露出太阳斑驳的身影。那些曾经司空见惯的,现在,在每个人的眼里都赋予了特别的含义。这是她们共同迎来的最后一道晨曦,但没有可能共享同一天的晚霞了。人生就是这样,当天天相守的时候不懂得珍惜,而当真要分别了,才感受到那些普通的可贵。
  不知怎么,随着两位姐姐离别时间一分一秒的临近,春妮的眼前又闪过林瑶的影子。手里藏着他几封信件,并不能取代她悬空着的心。尽管想过她们的结合已不可能,但还是寄希望于万一。感情是多么容易碎裂的东西,就如草尖上的露珠,经不得一点阳光,但它毕竟晶莹过,伴着初升的太阳闪烁过。它因了阳光而美丽,也随着阳光而消逝。
  天空越来越明丽,勤快的小虫也已醒来,发出有节奏的合鸣。它们,也懂得这些女孩子们的心了吗?一定,不然,今早的合奏也不会蕴含着一丝丝哀伤。
  没有任何语言,在晨风清凉的吹拂中,站立桥头的姊妹三人不知啥时把手牵在了一起,越攥越紧,仿佛只要这样就可以把自己融进对方的身体里。
  春妮的泪花挂在睫毛上,在和煦阳光的抚爱下像一粒粒排列有序的珍珠。看到妹妹这样子,毓秀和巧云的眼睛也湿润了。而此时,她们只能用手的温度或哪怕只是一个轻微的动作向对方传递信息。至于内心里真正想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同一时刻,她们获得了相同的心理满足。人生会有许多次离别,而只有用心感受它,离别才别有一番味道。即使从相聚的那一刻开始就知道有分别,但当分别真正到来的时候,还是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接受它。
  这一刻,已没有了时间概念,三三两两的行人提醒她们,握得再紧的手最终也还是要松开,贴得再紧的心也因时空的阻隔而留下新的感触。
  那些,也只在将来感受它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就是静静享受正在拥有着的。
                 
  第五十二章告别秀水
                 
  太阳渐渐升高了,整个小村仿佛埋进了阳光里,姊妹三人手牵手走进这阳光爱抚的村庄。
  令她们深感意外的是,刚刚拐过墙角,就见村民们把学校前的小路围得水泄不通。春玲远远地喊叫着跑过来,拉着毓秀和巧云的手痛哭流涕。毓秀抹去她脸上的泪花,巧云托起她稚嫩的脸蛋。
  “都成大姑娘了,还这么哭哭啼啼的,也不怕人笑话。”毓秀嘴里说着,心里也难免一阵酸楚。
  巧云也强忍着内心的伤感,故作轻松地帮腔:“是啊,再过三五年就要嫁人了,还装小孩子呀!姐姐只是回城去,不久还会回来的嘛。”春玲自己也擦了擦脸,不好意思地笑了,泪珠还在阳光里闪烁。
  “我也只是舍不得姐姐嘛!”她不停地晃动着身子,两只小手却还是紧紧攥住二人的不放。
  春妮一个人跟在后头,刚刚还有说有笑的,现在看着妹妹这样子,又有哭的冲动。
  已到学校门口了,人们或唏嘘慨叹,或伤心落泪。毓秀和巧云一一向来送行的乡亲问候,她们自己也感觉出来,那声音,有些抑制不住的颤抖。感受着从未见过的送行场面,毓秀和巧云说不出为什么,只是想掉泪。她们没有想到,生活过三年的地方,原本也并没有觉出什么,而这一次,她们真切地感受到,村民们真是太可爱了。如果不是已经定好了今天返城,她们还真想留下来呢。
  泪眼朦胧中,毓秀和巧云看到了一个特别的人物,这个人不在特定的情况下很少露面。丑陋的面孔带着一丝惶惑不安,不过还是可以看出他刻意打扮了一下,以至于粗看之下也并不怎么骇人。是二龙,没错。自那次大火之后三年的时间里,毓秀和巧云很少见他出门,不过这次,精神状态好多了,眼角还挤出一丝难以形容的微笑。
  或许另一个人在巧云记忆里刻得太深了,临走的瞬间偏偏想到了他,但始终没见他的踪影。这三年里,他见了自己就跟老鼠见了猫儿似的,反让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了。终于,当目光转向那个最不起眼的墙旮旯,还是与他的视线相碰。是的,那一个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这边看,而当自己瞄准他的霎那,他反倒把头埋了起来。李有才,那个几乎把自己青春埋葬了的二流子,看上去还有些羞耻之心。在他旁边,站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妇女。那不是菊花吗?说不出是什么驱使,巧云分开拥挤的人群,靠近前,见菊花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她的儿子正围着她转圈。巧云的这一举动使得李有才手足无措,除了抓耳挠腮,就只是讪讪地笑,脸色极不自然。
  巧云跟菊花打了声招呼,弯下身摸了一下小男孩的脸蛋,又接过菊花怀里的孩子。孩子圆圆的大眼好奇地看着她,很快,扎煞着两手咯咯笑了。
  巧云把孩子交给菊花,却见有才正把脸扭向一边。
  “有才哥,”巧云近前一步,“妹妹要走了,总得说句话吧?”李有才这才抬起头,脸憋得通红,嗫嚅道:“妹妹要走哩,俺也替妹妹高兴着。回去见了父母,就说咱秀水村人问好他们哩。”朴素的一句话,使得巧云眼泪涮涮地流下来,她伸出手,分别握着有才和菊花。
  “有才哥,菊花是个好女人,要善待她。祝你们幸福!”巧云说完扭回头,泪水夺眶而出。她抹一把脸,分开人流,回到人群中央,就见毓秀正对二姐说着什么,旁边还有楚爷、柱子以及许多熟悉的面孔,个个眼圈红红的。
  驼爷颤巍巍地挤近前,手里拿着两包东西。“这是我给老人准备的一点小礼物,就算我驼背老汉的一点心意吧!回去问候老人,就说我驼背也想着他们哩。”他揩了揩眼睛,“我也祝两位姑娘有个好将来,我土下也瞑目哩。”毓秀和巧云咬着嘴唇,一人抓住驼爷一只手,眼含泪花。
  “驼爷,等我们安顿下后,还会来看您的。”驼爷一个劲地“哎哎”着。
  这时,桂爷手执马鞭走近前。
  “时候不早啦,该走了吧?”毓秀和巧云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很多村民跟着走出老远。
  哦,纯朴善良的村民,树木环绕的小村庄,你的影子渐渐模糊了,但你却清晰地刻在了两位姑娘心上。
  桂爷执鞭,二姐、楚爷、柱子还有春妮和春玲坐在后面。毓秀和巧云看着这些最熟悉最亲近的面孔,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她们的感受。
  “姑娘们还记得吗?”桂爷打了一个响鞭,“这头马驹就是'欢欢'的后代呢。”“是有些像,”巧云身微微笑了笑,“那年还沾了它的光,吃了不少料豆呢。”车上的氛围马上活跃起来,欢声笑语一路伴随他们到达公社驻地。
  经过公社大门口,巧云又想起这半年流逝的岁月,终于,她从魔掌中逃了出来,还达到了返城的目的,这一切还得感谢毓秀姐做出的牺牲。想到这,她把毓秀的手攥得更紧。春妮也凑过来,和她俩的手握在一起,没有一句言语,却又心潮澎湃。
  春玲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在她幼稚的心里,才刚刚埋下情感的种子。她不明白这些大人们为什么会哭天抹泪的,不就是毓秀姐姐和巧云姐姐要出趟远门吗?她不敢吭声,只是好奇的目光逡巡着,不觉中也受了些感染。
  “毓秀姐姐、巧云姐姐,”她天真地歪着头,“你们走了就不回秀水村了吗?”“回,怎么不回?”毓秀和巧云移过身子,“这里有春玲妹妹,还有这么多我们喜欢的人,自然还是要回来的呀!”“那,我能到城里看两个大姐姐吗?”“当然。等有条件了,姐姐就来接你。”大人们的心里,却没有孩子想得这么简单,越是轻松的话语,他们的心越沉重。特别是毓秀,严格说来还只是逃离,要是上面追究下来,扣一顶大帽子还不知怎么样呢。
  倒是毓秀自己一脸轻松,“等姐姐好起来啊,就把春妮和春玲一块带进城里去,不要家里的妈妈了。”一句话把全车的人都逗乐了,只有小春玲把嘴噘得老高。“才不呢,我要带娘一起去。”“是个孝顺的好孩子,”楚爷接过话茬,“等将来条件好了,咱秀水村也建起摩天大楼来,咱们一起过上城里人的日子。”即使轻松的话语,也不能带来轻松的心情。分别的时刻到了,所有人都一脸凝重,二姐千叮咛万嘱咐的。在她眼里,毓秀和巧云还像刚来秀水村时那样,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车子启动了,毓秀和巧云带着遗憾,带着留恋,带着感激,也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踏上了返城的路。这才仅仅是个开头,生活之路还很长,怎么走,以什么样的方式走,还是个未知数。
  望着绝尘而去的公共汽车,二姐她们挥动的手久久没有放下。直到车子已埋进尘埃之中,手依然不听使唤地摆动着。
  “该回去了,”不知过了多久,柱子提醒二姐。
  二姐登上车,已经走出了好远,还不时回望公共汽车离去的方向。她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但可以断定,这次分别,又一次深深刺痛了二姐的心。
  生离死别,说得就是这一刻的心情吗?
  是的,一定是的。不只是二姐,其他人和她有着一样的心情。回家的路上,牛的脚步也放慢了许多,仿佛也舍不得公社这块驻地。
  跟他们一样伤感的还有毓秀和巧云。车子开动的一刹那,她们的眼里都溢满了泪水。开始,她们还将手伸出窗外,渐渐地,二姐她们的身影越来越模糊,直到淹没在黄尘之中,她们的手还不愿意收回。
  随着车子拐过一片小树林,整个公社驻地都被遮挡了,她们才收回手,然后紧紧地握在一起。不知走了多远,她们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对视着。毓秀看得出,巧云的嘴一直咬得紧紧的。她们无法猜透对方的心思,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她们留恋这一方土地,留恋生活在这个地方的人。虽然,她们在这里也遭遇了一些坎坷和不平,但毕竟在这里洒下了自己的青春,那些美丽的火花像过电影一样在心里闪现。
  哦,别了,秀水村;别了,秀水可爱的人们。这是一段珍贵的记忆,不管什么时候,它都会珍藏在心里,成为一生宝贵的财富。
  除了这场分别,二人还有另一场分别。因为有分别,才觉出相聚的美好。候车厅里,毓秀和巧云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感受着对方的呼吸,体味着对方的心跳。她们就这么久久地相拥着,好想世界就定格在这一刻。但,时间有情也无情,拥抱再久也还是要分离。车开出的最后一分钟,她们的手还相握在一起。随着车子缓缓启动,她们的手松开了,剥离了。
  毓秀站在原地,直到车子不见了踪影,眼里似乎还看见巧云那双从车窗里伸出摇摆的手。
  她忍不住蹲在地上捂住脸抽噎起来。
  而同一刻,巧云仰靠在座椅上,将一本杂志遮住自己的脸,泪水顺着眼角滑向鼻翼,越过嘴唇,滴落胸部。
  仿佛,她们失去了整个世界。
                 
  第五十三章巧云返乡
                 
  两个女孩子走了,最伤心的当属二姐。
  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二姐依然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她一直觉得,所有发生过的那些事情都只是在昨天。连春妮也看出来,两个姐姐走后,母亲从未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笑脸,每天只要开口说话,定会提到毓秀和巧云。
  有时楚爷也会过来坐坐,言语里也免不了提到毓秀和巧云,自然也就再感叹唏嘘一番。而每到这个时候,二姐总是把二人最近的来信拿出来给楚爷看。在二姐心里,这些信就是自己的宝贝,她常常说:“守着她们的信,就跟她们在眼前一样。只是不知信里是不是真的呢?巧云这孩子倒是没什么的,我倒是担心毓秀呢。也不知她爸爸怎么样了。”每次看过毓秀和巧云的来信,楚爷总是乐哈哈地,“瞧瞧,收了两个女儿,反多了些心病不是?还真没想到呢,一次运动,也给你弄出一份心事来。想想倒也好啊,四个女儿,添成四喜啦。”“我也倒想的是呢,”不管忙什么,二姐这时总会停下手中的活,跟楚爷唠上几句。其实,不只楚爷在的时候,换成别人,只要一说起毓秀和巧云,她总是特别有兴致。而每到晚上,她总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想上老半天。那些往事就像串串珠子,关联着她的心呐。除了以前的事不断在眼前闪现,就是牵挂她们的现在。灯影里,这几封书信不知翻了多少遍了,可还是一遍遍地看。有时,即使不看,也会拿着那几张纸呆上好半天。
  连木头疙瘩有根都不知说她多少次了:“你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全,能看出什么来吗?”“你懂个屁,”二姐总是粗暴地打断他,“做母亲的心,只有母亲知道,你一个老木头,懂个啥呀?除了这些花里胡哨的字,还有照片不是?”有根也便不再理她,久了,一个晚上不看,有根反倒笑嘻嘻地问:“今儿个咋地啦,不想孩子啦?”二姐还是会没好气捅他一把,“滚一边去,娘们的事少掺和。”村里人都看出了二姐的变化,从前大大咧咧的,而今变得细腻多了,做事也不再风风火火。有时,看到村里有女儿出嫁什么的,她也不像原先那样凑在最前面了。一次,单嫂子还打趣她:“二姐呀,媒婆不当也就罢了,干么人家女儿出阁的事也不感兴趣了?”“我说她嫂子,你还不知道我的心事吗?自从两个女娃儿走了啊,我都不知该干什么好了。说真心的,一看到人家女儿出阁,就不觉想起她俩,禁不住要落泪。”她长叹一声,“你说这人啊,不管是不是自己亲生的,缘分管着哩。你说也不知为啥,眼前这两个倒没觉得什么,走了的这两个更牵着我的肉呢。”“说的也是,”单嫂子也不再嘻嘻哈哈的,“毕竟人家里城里娃儿,一走还不知回不回来呢。咱自己个的孩子,顶多走出三里二里的,一晃也就回来的;想了,什么时候都可以去看看。她们可就不同啦,人家来一趟不容易,咱去又不成,可不就难呗。”正说着这些话,柱子媳妇也来了。
  “老远就听见嫂子叽叽喳喳的,又听见什么新闻了吧?”“还新闻呢,全是旧闻,”单嫂子格格笑起来,“来到二姐这里,还有别事可念叨的?可就不是毓秀和巧云呗。”“最近又有她们的信了吧?”柱子媳妇转向二姐。
  “信倒是有几封,可就是想她们的人哩,”二姐又把几封信抖搂开,“信里都说是挺好的,可见不上她们的人,总觉得不是事呢。”“瞧把二姐愁的,毓秀和巧云一走,老多了呢。”单嫂子接过话茬。
  “咱一个农村老太婆,老皮老脸的,再老又能老到哪里去?反正就这样呗。”二姐一脸严肃,倒把单嫂子和柱子媳妇逗笑了。
  两位女孩子走了,有根的话反多了起来。他见二姐天天念叨,便劝导她:“两个孩子是往高处走哩,你该觉着高兴才是,干么还这么愁眉苦脸的。”“没心没肺的东西,”二姐总不给他好脸色,“再往好处去,也是少了两个孩子,也不知啥时才能见着。”“等她们安顿下来,自然还会回来的,”有根点上一锅烟“吧嗒”着,二姐一把夺过来。“就知道抽、抽、抽,也不怕呛死。”有根见不是头,大气不敢出,一声不吭地跳下炕,迈着悠闲的步子走了。
  屋里只剩下二姐一个人,说不出是委屈还是烦躁,围着小屋地转了好几圈,冷不丁闯进的春玲唬了她一跳。
  “娘,你没事吧?”“娘没事,就是让你那个木头爹给气的。”“我爹咋了?”“你爹咋了?问你爹去。”二姐没好气地说。
  “娘是想两个姐姐了呢,这事谁不知道?”春妮一阵风似地卷进屋,“娘,你瞧我带什么西洋镜来了?”说着把几个包裹放到风箱上。
  “死妮子,这么大了,没点正事。”二姐口里骂骂咧咧的,脚步却不觉移到门口,只见门外站着两个人。
  “巧云——”她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你,你是怎么来的。这位——噢,我认出来了,是那个什么什么……小伙子。”二姐结结巴巴地,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巧云先是扑哧一笑,叫了声二姐,就扑到她怀里。
  过了好久,二姐才醒悟过来似的,赶紧让着卫建国。
  “快屋里坐,屋里坐,”她拿过两个麻扎,不好意思地搓着手,“瞧我这里乱的,坐都没个正地方。”“娘是想姐姐了呢,什么事也干不下去。”春玲笑着插话。
  “死妮子,滚一边去。”二姐不耐烦地轰着春玲,“还不快问问三婶还有什么好吃得去?”又转向巧云,仔细端详着,“晒黑些了呢。咋也不先捎个话来呢?”“姐姐就想给娘个意外惊喜呢。”春妮嘻嘻地笑着,“还有啊,这次姐姐还带了样更重要的礼物……”她故意停下来,抿着嘴瞥了巧云一眼。
  “死妮子,又跟我来这一套。”二姐做了个扬手的动作,“在哪儿,快说,急死你老娘了。”春妮一把抓过卫建国的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二姐看到二人一块来,就意识到了这点,直到这时,才定醒过来一样,也细细瞅着这个瘦弱的小伙子,“爹娘都还好吧?”卫建国羞涩地应答着。
  “多亏了二姐照应,才有巧云的今天。巧云可是天天念叨着您呐。”“尽说些没用的,”巧云抿嘴一笑,“从今儿个起呀,就赖着二姐不走啦,别说想,赶还来不及了呢,看你后悔不后悔。”二姐连忙说:“那敢自好,我就盼着这一天呢。”一会楚爷和有根进来,相互介绍问候过,又坐下来说了些分别以后的事,言谈中自然提到了将来的打算。
  “我跟爸爸妈妈商量好了,”巧云的语气里已完全没有了孩子气,“他们答应我再回来。不过,”她扫了一眼卫建国,“我还是不能留在秀水村,只能跟他去了。他的父母年龄也大了,放不下这个娇弱的儿子,我也只能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喽。”说完,自己先笑起来。
  一圈人笑得前俯后仰。
  “那也好,”二姐欣赏的眼光一刻也不离巧云,“闺女大了,知道怎么疼人了。这下我老婆子可以放心啦。”又转向卫建国。“等回去也给两位老人捎个好,就说我这个亲家也请他们有空来串个门子。”又是一阵开心的笑。
  楚爷说:“你们说着话吧,我到果园看看,让驼背弄些新鲜菜,趁着今儿个高兴,咱一块乐哈乐哈。”有根也跟着楚爷走了,巧云又跟二姐和春妮亲热了一回。
  其实二姐心里明白,巧云更多地是心存感激才会跟那个卫建国到那个小山村的,她相信他们会恩恩爱爱,但将来的生活就很难说了。想到这屋,二姐心里又有些惋惜:唉,好好一个城市姑娘,因了这些变故,从今后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啦。伤感的同时,还是为巧云庆幸,毕竟,她找到了真爱,她期待着这样的爱会持久并让生活也跟着变个样。
  看到巧云,又不觉想起毓秀。那孩子内向,也不知回去后能不能承受住生活的压力。要是她的爸爸没什么大问题能守在一起也好啊!爸爸不在家,哥哥又在外,她孤零零一个人,熬到什么时候才是头呢?虽然有几封平安信在自己手里,但信件毕竟不能代替事实啊!
  “二姐,我还见到毓秀姐了呢。”巧云瞟了一眼在座的所有人,神秘兮兮地凑到二姐耳边,“毓秀姐也谈对象了呢。英俊潇洒,比我这个白面书生可强多了。”二姐喜滋滋地,禁不住放大声音。
  “真的?”“这个还能有假,”巧云嫣然一笑,“二姐,你就等着抱外孙吧!”旁边的春妮知道巧云没安好心,话中有话,脸“腾”地红了。
  村民也一拨一拨地问讯,欢声笑语又充满了这个拥挤不堪的小院,巧云也一个劲儿地说着感激的话。
  我的村庄,我的家。她在心里慨叹。
  我是不是也该慨叹一下呢?这是一个看似美满的结局。我们姑且不说巧云将来会有怎样的生活,她们的爱情能持续多久?我还是为他们的相聚和结合而感慨万千。不管怎么说,当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的时候,总算做了一回自我,也就应该知足了。至于未来的命运能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该认不认命?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我,只能言尽于此。能支配巧云命运的除了社会大背景,就是巧云自己了。我,只是一个看客,无力,更无法替她寻一条更光明的坦途。
  朋友,你能吗?
                 
  第五十四章春妮出嫁
                 
  一晃又是几年过去了,生活就这样在有序中平静地运行。这几年里,二姐仿佛焕发了青春似的,心情倒是一天比一天好了。这个好,一是缘于除了春妮和春玲在眼前折腾着,再就是巧云常带着孩子来看看。更让她深为欣慰的是,毓秀和爱人带着孩子来看她,她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她看得出,那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也打心眼里喜欢着呢。也就是那次,巧云一家三口也来了,除了大人的欢欢笑笑,就是孩子们的热热闹闹。整个小院洋溢的欢声笑语,引得周围邻居都来瞧风景。
  如今,春妮也要出嫁了,二姐说不出是啥滋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终究是人家的,想留也留不住,想到这些,她不觉又伤感起来。也每到这个时候,她就不觉想起自己的儿子,那个二十年没见了的“狗子”。
  说不出是什么心理,二姐更多地瞅着春妮看,仿佛永远也看不够。没有人知道,当她目不转睛地欣赏女儿的时候,心里其实是想着儿子的。由女儿的漂亮,她能想象出儿子的英俊。
  “按说,他也该结婚了吧?有孩子了吗?如果有,也该跟毓秀和巧云家的孩子一般大了吧?”许许多多个问号在大脑里回旋,最终难免还是要慨叹一声,“唉,要是这个儿子也在身边,我这辈子也就没什么心事啦。”巧云出嫁的时候,把她忙了个晕头转向,事无具细都要过问,而轮到春妮,她反倒甩手不管了,把所有的操心事都推到男方那边去。别人问她怎么如此不热心了呀,她总是把脸上的皱纹笑得细密密的,“孩子成人家的了,他们不管谁管去?”巧云早就等不及了,提前好多日子就一遍遍捎信打听,惟恐错过了好日子。这不,离春妮结婚的日子还有三天呢,就带着三岁的女儿囡囡赶了过来。
  在春妮出嫁前的几天里,倒是囡囡出尽了风头。她天性活泼好动,没有丝毫羞怯。特别是春妮化妆那会儿,囡囡滴溜溜地围着她转,口里还不住地说着:“新娘子真漂亮,新娘子真漂亮。”二姐一把把她扯到怀里。
  “小囡囡,咋不叫阿姨叫新娘子了呀?”“我娘说的,阿姨要做新娘子了。”旁边一位大嫂故意打趣她:“囡囡,你娘是不是也是新娘子啊?”“我娘不是。我娘不漂亮。”逗得周围的人全笑起来。
  最开心的当属巧云。几年过去,从一个普通知青,变成了的的道道的庄稼人,自己也说不出是幸还是不幸。可能真的如女儿所说,自己不漂亮而且也不再漂亮。漂亮只属于过去,农家的生活磨粗了她那粉嫩的手指,也浇灭了她沸腾的心。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貌若天仙人见人爱的林巧云了。也正因为这样,她的心反倒踏实了,她觉得自己原本就不该生在城市里。而她的那个卫建国,生于农村,长于农村,自然也习惯了循规蹈矩地走祖祖辈辈趟出来的路。这就是农村,几千年来固定不变,自己这一代自然也改变不了。
  看着即将出阁的春妮,不自觉地想起她们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人生,有这样一段值得回味的追忆也知足了。她不是没有同命运抗争过,可争来争去,还是争不过土坷垃。每次回城看望爸爸妈妈,自己也隐隐有些难过,但命运既然做出了这样的安排,也只能随波逐流了。偶尔,她也会伤感,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女儿。只要山村状况不改变,女儿也就永无出头之日。她常常自我安慰,这种奢望也会慢慢消失的。就像自己,曾经的追求和向往都随着时日消磨掉了。或者,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真实的。
  她没有理由埋怨卫建国,他那刚刚燃烧的火苗还是因自己扑灭的。如果没有他,自己早就成了孤魂野鬼了;如果不是她,他可能已经扶摇直上,过上城里人应得的生活了。一切都是命定如此,谁也怨不得谁。至于说爱情,慢慢也就融化到生活里去了。有时想起来,她都暗自发笑:辛辛苦苦地劳作,还有闲心体味爱情吗?爱情,是有闲阶级的附庸,对劳动人民来说,还只是奢侈品。
  那么,现在的春妮还能感觉到爱情吗?她不好问,但从二姐的话里听出来,那个林瑶自从回了城,没过多久,也就杳如黄鹤了。这次春妮结婚还特地告知了他,除了接到一封祝贺的信,还寄来了一百块钱。可以想见,爱情其实是可以轻而易举地买断的。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是一个农村壮劳力一年的纯收入,可见,爱情还是有价值的,而且价码不菲。她不知现在的春妮在想什么。她还会想念她的林瑶吗?她深埋心底的爱情还会发芽吗?
  春妮已经化好了妆,脸上洋溢着甜蜜和幸福。听二姐说,春妮的对象是邻村的,高中时就一直追她,很出彩的一个小伙子,自己一眼就看中了。开始春妮还有些犹豫,架不住他软磨硬泡,终于搞到了手。春妮,一个体验过另类爱情的女孩子,终于在爱情的磨砺中成熟起来了。她开始懂得,爱情是转瞬即逝的,生活才是经久不息的。
  春妮一把火烧掉了林瑶的所有书信,苦笑着答应了母亲的恳求。
  做娘的没法选择爱情,却有眼光选择生活。春妮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父母之命,但冥冥中还是认同了父母之命。其实,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父母之命,父母只是起了一个助推的作用。岂止父母之命,连媒妁之言还必须要有呢。当男方派遣媒婆来提亲的时候,这门亲事早已经定下来,只是履行个手续就是了。
  春妮曾经因林瑶幸福过,那是因为有爱情作燃料。现在,她脸上又绽放出绚丽的光彩,是可以预见到的对美好生活的期望的幸福。那个高中同学不仅相貌一流,家庭条件更是首屈一指。前者为春妮所认可,后者为父母所赞同。绕来绕去,爱情还是离不开生活啊!
  看着巧云晒黑的脸庞,二姐都有些不忍,在她的身上,已找不到一点城里姑娘的痕迹。不过,还能说什么呢?就像春妮,现在还是个孩子,很快,就成人家的人了,然后,蹈自己的覆辙,没有再回头的机会。即使有机会,这头,还能回得过来吗?她不由得想起身处异乡的儿子,他也该娶妻生子了。只是,他过得还好吗?他的记忆里还有这个娘吗?
  刚刚还甜美地微笑着的春妮,打扮好后亲了亲囡囡的小脸蛋,又牵过巧云的手,轻轻拍了几下,竟一句话也没有说出。
  她或许在心里问:这就是那个漂亮的让自己羡慕得要死的巧云姐姐吗?这也会是将来自己的样子吗?爱情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扼杀一个人啊!
  记得巧云姐姐刚来秀水村的时候,跟电影里的天仙似的,即使返城的那会儿,脸蛋也还是嫩嫩的,水灵着呢。难怪李有才会不怀好意,就更无法阻挡吕振山暗设毒计了。这朵花插在哪儿都自有她的芬芳的。可是这会,也只有三年的时间,已不复再见她当年的影子。春妮眼里的巧云,已经变成一个纯厚朴实的农村妇女了。
  她越想越难过,感觉现在的巧云就是三年后的自己,再也不会有十七岁的冲动。是啊,十七岁,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深深地烙在春妮心里。那一年,她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林瑶。那时,她就知道,林瑶不会融进她的生命,但会嵌入她生命的深处。一股酸涩涌上心头,她饮泣着扑到母亲怀里。
  别看二姐表面上跟没事人一样,心里却是起伏不定。当春妮扑到自己怀里的时候,她紧紧搂着她,仿佛真的还是那个调皮的不解事的孩子。然而,她心里明白,春妮大了,很快就要离开娘了,以后再也不会赖在自己怀里撒娇撒痴了,想到这些,泪花又开始围着眼眶旋转。抱着春妮,看着巧云,不觉又想起毓秀。那个孩子,命也苦呢,去了信也没见消息,定是抽不开身吧。
  “娘,毓秀姐姐来信啦。”春玲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赶紧拆开,抽出信穰,仿佛才意识到自己并不认得上面的字。
  巧云把信念了一遍,边念边开心地笑。
  “噢——,毓秀姐姐也要生小宝宝喽!”春玲先拍着巴掌转着圈地跳。
  二姐喜滋滋地接过信,翻来覆去地瞅。春妮一把抓过来,“娘,你又不识字,干瞅个啥啊?”二姐还是高兴得合不拢嘴:“你娘不识字,看着也高兴呢。”囡囡凑过来,挤到巧云怀里仰着小脸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娘,那个上海的阿姨也要有小宝宝了吗?”还没等巧云回答,二姐上来摸摸她的小脸蛋。
  “是啊,姨姨要生小宝宝了呢。你喜欢小弟弟还是小妹妹呀?”“我喜欢小弟弟。”“为什么啊?”“小弟弟好玩。”春妮要走了,二姐倒没显得怎么悲伤。看着待嫁的春妮灿烂的笑脸,巧云又想起了她和毓秀离开秀水村时的情景,自己也弄不明白最终返回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或许,人生的每一步,都是命运使然吧!
                 
  第五十五章毓秀伤魂
                 
  清明节。
  苍松翠柏,小草初绽新芽。
  毓秀及哥哥全家陪着爸爸一同来到妈妈坟前。
  妈妈的墓碑坐落在小山的平旷地带,这是爸爸平反后新迁过来的,从这里往上看,悠悠白去从山那边晃过来,飘走,又一片晃过来,悠悠然从头顶掠过。“清明时节雨纷纷”,但今天,却是晴好的。
  毓秀仰望白云,轻松之中又有些沉重。她回首看了一眼来时的路,蜿蜒曲折直达生活着的那座城市。那是儿时一直生活过的地方,离开三年,如今又回来了。三年,对一座城市或许没有什么,但对一个人,却是一次重要的转折。她觉得自己的信念在这三年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到底是怎么样的,却又无法用言语表达清楚。
  曾经生活过的那个乡村或许还沉寂着,但这座城市却沸腾起来了,林立的吊车在轻轻地向她诉说着将来,生活将越来越美好。
  好久好久,毓秀肃立在妈妈的坟前,用心倾诉这几年对她的思念。想到没有听到妈妈临终前的嘱托,她就觉得伤心。有时,当丈夫和孩子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守着妈妈的遗像暗自垂泪。她总觉得欠妈妈的太多,终其一生也无法补偿。她也知道妈妈会原谅她,但她不需要这样的原谅,她只是深深的内疚和自责。
  她和哥哥搀扶着须发皆白的爸爸在墓碑前停立了好久。抚摸着墓碑上妈妈的名字,爸爸感慨万千。他自言自语地念叨着,表达几年来对她的思念。最后郑重其事地告诉她:我终于平反了,你要是看到今天多好啊!
  听着爸爸的哭诉,几个人眼眶都湿润了。毓秀也在心里默默祷告,再次为逝去的妈妈送去平安的祝福。
  人的一生,就是这么简单:来了,走了。
  可世事又让人间这么复杂,活,活着不宁;走,走得不安。
  已经逝去的人还会知道世间的这些事吗?要是真有在天之灵就好了。毓秀想,妈妈走时没能瞑目,现在总可以心安了。如果她不知道人间发生的这一切,不是仍处在不安之中吗?该以什么方式告诉她?毓秀把果盘摆好了,点上纸,上好香,“扑通”跪了下去。在她的心里,以这种虔诚的方式,妈妈一定能感受到她出自心底的诉说:爸爸再也不用受那样的煎熬了;孩子们都已成家立业,并有了自己可爱的小宝宝了。
  七岁的侄女和五岁的儿子也随她跪下,口中念念有词。是啊,本该儿孙绕膝,其乐融融,可只能孤零零地呆在这里。妈妈,听到孩子们叫奶奶和姥姥的声音了吗?要是真有阴阳感应,妈妈一定会听到的。那么,妈妈听到这细弱娇嫩的声音,是不是也会像以前那样开心地微笑?
  毓秀立起身,仔细端详爸爸苍老的脸。是啊,爸爸老了,精神状态却很好。守着爸爸,这不是一直以来的愿望吗?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而当实现了这一愿望之后,又多么希望妈妈能在身边啊!人生就是这么不如意,但这不如意里,还是有所知足了啊!
  想到妈妈,不觉又想到二姐,那是自己的另一个妈妈。倏忽几年过去,二姐还好吗?虽然有不间断的书信往来,但那份感情是不能用文字取代的啊!
  她自己也闹不清,每当想到妈妈,就会记起二姐。妈妈给了她童年的欢乐,而之所以走到今天,又与二姐是分不开的。二姐,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以她仁慈的胸怀,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中保护了自己,让那些悲伤的日子充满了欢乐。如果没有妈妈,就没有美好的童年;如果没有二姐,也就没有自己安宁的青春岁月。
  她为妈妈祈祷,也在心里默默地为二姐祷告,为秀水村所有善良的人祷告,甚至期望,全天下的人都不再争斗,不再有遗憾。人的生命如此短暂,为什么就不能平平和和地过下来呢?
  陆续有人来到墓地,烟雾袅袅,纸灰飘飞。
  站在妈妈的坟前,她掏出有巧云和春妮两个人签名的来信。她觉得有些意思,巧云费了那么大劲,终于达到返城的目的了,却还是返回了乡村;自己一个对未来失去信心的人,却有了现在和和美美的生活。看着欢蹦乱跳的儿子,再瞅一眼可心的丈夫,心头不觉涌上甜蜜的滋味。她忍不住再次跪下来,向妈妈诉说她的心里话,她知道,妈妈也一定会为她的现在感到安慰的。
  以前跟巧云和春妮在一起的时候常常说起命,难道,这不是命吗?是命让三个互不相干的女孩子情同姐妹,是命让春妮扮演了一回卫生员,又是命,让本该享受城市生活的巧云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
  这一切,真的就是命吗?不只毓秀,没人能解释清楚。
  回到家里,毓秀还能看出爸爸脸上隐隐的泪痕。爸爸是老了,可是精神状态很好,这是最让毓秀心安的。在秀水村的时候,她没有想到还会有这样的日子,有这样和睦的家庭。自己跟丈夫和孩子在一起的机会还长着呢,也或许是她觉得欠爸爸的太多,更多时候,她愿意守在爸爸身边。甚至,一家三口索性搬过来,陪爸爸住些时日。而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免不了要想到妈妈,想到自己小时候跟爸爸妈妈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不能倒流,逝去的永远也不会再回来,她只能从孩子身上寻找自己当年的感觉。但愿,孩子们不会再留下像自己一样的遗憾;但愿,将来的人们不会在遗憾中无奈地离去。
  两个孩子跟往常一样,快乐地做着游戏。毓秀也像个孩子一样偎在爸爸身边。这是最近常有的感觉,是久违了的感觉。是啊,中断了这么多年,终于又可以找回曾经的感觉了,毓秀禁不住热泪盈眶。唉,要是妈妈还在就好了,那自己就更像个小孩子,偎在妈妈怀里撒娇撒痴。还有什么比这样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更令人钦羡的呢?然而不能够,那种欢乐永远也不可能复现了。她又记起了妈妈去世后返回秀水村的一幕,即使平时很少打招呼的村民,也围过来嘘寒问暖;而在这里,除了可以与亲人相聚,没有人在乎你心里想什么,更不用说帮你做什么了。
  人,有得必有失。千方百计返回城里来了,又渴望农村人的温暖;而在农村享受着那种温暖的时候,又牵挂着城里的亲情。人生总是不完美的,因了这些不完美,才有了绮丽的色彩。
  入夜,孩子们都困得靠不住了,毓秀和嫂子陪爸爸说了些闲话,闲话里自然也提及了妈妈的一些旧事。毓秀看得出来,连嫂子的眼圈也红了。值得庆幸的是,即使在那种艰难环境中,嫂子走近了哥哥,组建了和美的家庭;自己则在最艰难的岁月里,遇到了现在的丈夫。她真正懂得了什么才是患难见真情,嫂子是,丈夫也是。乌云当然遮不住太阳,可惜,乌云密布的时间太久,待到阳光灿烂时,已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对人生而言,这些遗憾将永远抹之不去。死者长已矣,活着,就善待自己吧!
  妈妈走了,带着遗憾走了;爸爸老了,也将带着遗憾老去。而自己呢,最终也还是要老去,但却有时间把遗憾降得小一些,再小一些。那么,其他人呢,不也像自己一样时时会有遗憾吗?这样的遗憾不存在了,另一些遗憾会出现。说白了,人生下来就是遗憾,带着遗憾离去,再正常不过了。
  巧云有遗憾吗?相信也一样有。如果守着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不觉得遗憾,却把遗憾留给了卫建国。现在,卫建国不会有什么遗憾了吧,可把遗憾留给了巧云的父母。那她自己没有遗憾吗?像巧云这样秀色可餐的女孩子,几年的风吹日晒,青春的色泽过早地褪去了。如果留在城市,或许能延长美丽,但卫建国留给她的情债,一辈子也还不清。人,不管迈出哪一步,都有言说不尽的苦衷。
  快到她和巧云离开秀水村的那个纪念日了。她们约定好了,就在这一天,毓秀、巧云、春妮姊妹三人带着各自的小宝宝来个特殊的聚会。她盼望这一天,又惧怕这一天。相聚,会有快乐;但是,流逝的岁月,把曾经的天真烂漫剥蚀掉了,还能找到情同姊妹的感觉吗?
  她想二姐,想巧云,想春妮,想许许多多可亲的秀水村人;但真要踏上那一方土地,又有些打怵。不变的是村庄,变化的是人啊!不变使人心生悲哀,变化让人徒增凄凉。
  在毓秀心里,那些美好只属于过去。即使这样的美好,也是在夹缝里生存的。她从巧云和春妮给她的来信中想象着二人的现状。口气变了,内容变了,一切都不似先前的语调了。是啊,几年过去,相隔的不只是肌体,还有思想。不管是巧云还是春妮,言语里不再有理想,不再有追求,不再有奋进;有的,只是对现实的无奈和对过往的留恋。人人都想改变环境,岂不知在苦苦的追寻中让环境改变了自己呀!
                 
  第五十六章姊妹相聚
                 
  毓秀又一次踏上了那方熟悉的土地,一股泥土气息扑面而来。
  哦,曾经养育了我三年的家,我终于又回来了。
  当距离秀水村越来越近,她的心也跳荡的越来越厉害。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望着车窗外掠过了树木、庄稼,思绪却早已飞到了秀水村。小儿却不管这些,听妈妈说快到他们要去的地方了,便快乐的在车厢里串来串去,其他的乘客也忍不住逗他玩。
  “小弟弟,你是到哪儿去呀?”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娃牵过他的小手,上下摇晃着。
  “跟妈妈看姥姥和姨姨去。”“姥姥跟姨姨在哪儿呀?”“秀水村。”“你叫什么名字啊?”“秀水。”女娃笑了。
  “干么起这么个名字啊?”“妈妈起的,我也不知道。”沉思着的毓秀这时抬起头来,朝女娃笑了笑。
  还没等毓秀答话,一位中年妇女向她这边凑了凑,“我就是秀水村的。这位妹子看着有些面熟呢。”毓秀一把抓住那妇女粗壮的手,“你是柱子家嫂子吧?我是毓秀啊!”“毓秀?是了,没错,是毓秀。看看,这几年不见,有些变样了呢。”柱子媳妇不好意思地揩揩眼,“城里养人呢,看你,比离开那会儿更白净些了呢。”毓秀接过话,“其实,嫂子也没什么大变化。要不是我一直看着窗外,早就该认出来的。”三言两语已到村头,早见一簇人候在哪儿了。
  还没等车停稳,毓秀不顾孩子就冲下车,快步上前攥住二姐的手,头靠在她的肩膀上,轻轻叫了声“二姐”,眼泪就哗哗地涌出来了。
  其实,这个时候,她多么想叫一声“妈妈”呀!
  二姐也不言声,紧紧地搂着毓秀,好一会,才揩了揩溢出眼角的泪。
  “走,孩子,咱们回家去。”说过这句话,仿佛才意识到什么,“把小娃子弄哪去了?姥姥还没看看呢。”瞅了一圈才见春玲正哄着他玩呢。她目不转睛地端详着孩子的脸,“娃子俊着呢,跟你妈妈一个样。”巧云、春妮、春玲涌上来,把毓秀团团围住。
  “这个臭姐姐,见了二姐就不理我们了啊?”巧云跺着脚,故意扭过身子。
  “嘻,巧云还是原先的巧云呢,见了姐姐就成小孩子了。”春妮牵着毓秀的手,嘻嘻笑着,“娃儿们,来见过阿姨。”一个瘦弱的小女孩拉着一个两三岁的胖小子走过来,羞羞怯怯地叫了声,“阿姨——”毓秀应了一声,牵着两个孩子的小手说,“这是囡囡,这是狗狗,对不对?”“她是囡囡姐姐,我是狗狗弟弟。”小胖墩抢着说。
  “走,咱们回家,看阿姨给你们带什么好玩的来了。”走着笑着不觉进了村,又有不少相识或不相识的人上前来问候,毓秀也向他们一一问了好。他们的纯真和朴实还是写在脸上的,这一点毓秀能看出来。不过,那些曾经年轻的小媳妇真的看上去已不再年轻了。自己也老了吗?似乎并没这么意识到啊?
  变化的不只是人,还有那个曾经熟悉的小村庄。如今,那些土坯房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一排排砖瓦房。他们走到一座小门楼前,毓秀呆呆地愣住了。
  “这是二姐的家吗?”毓秀左右左看右瞧了好一阵子,直到巧云和春妮上来推她。
  “我倒是觉得还是原先的篱笆门亲切呢,这样的高墙大院,反把人给隔开了。”“毓秀说的是,我也觉得还是原先那样子稀罕呢。”巧云向二姐挤挤眼,“二姐,真该把原先的宅子保留下来,那我们姊妹也就永远是几年前的模样了。”“我都这老皮老脸的了呢,你们还能一直那样?其实啊,拆那篱笆门的时候,我也舍不得呢。因为啊,看到那小院,就想起咱们在一起的时候。现在,你们一个个都飞走了,就剩下我一个老婆子和根木头啦,寂寞着呢。”一时她们都省悟过来,嘻嘻哈哈地笑个不住,有根也跟着嘿嘿地笑。
  “这儿好热闹啊,我也来瞧瞧风景。”随着宏亮的声音,一前一后进来两个七八十岁的老人。
  毓秀和巧云奔过来,“楚爷,桂爷,身体还好吗?”“哈哈,老喽,”楚爷开怀一笑,“不过,身子骨还行。瞧人家毓秀,养得还是那么水灵灵的,”又把脸转向巧云和春妮,“看你们两个,跟你们的姐姐可是没的比啦。”毓秀觉得鼻腔有些发酸,巧云和春妮到没什么,反而缠着楚爷,“我们都好伤心啦,楚爷还拿我们开涮。”围坐桌前,喝水叙旧,又复找回了以前的感觉。
  叙了阵子,二姐说:“你们闲话着,我得监工去,怕那几个娘们做出的菜不好吃。”说罢呵呵笑着走开了。
  “你二姐美着呢,这么多女儿凑过来,又有了儿子的信,这不久啊,就可以都团圆啦。”楚爷托起当年的那根大烟袋锅,“吧嗒”着。
  “狗子哥来信了?”毓秀禁不住问了句,又觉得这称呼有些不妥,打住了。
  “是哩是哩,”桂爷喝了口水,“你说巧也不巧。就是在昨天,县里捎话来,说什么寻亲的,找到这儿来啦。看这样子,关系不再那么紧张了哩。想想也是,都是咱这地方过去的,闹得那么僵干啥呀?”“所以啊,把二姐乐得什么似的,不知干啥好了。”楚爷瞥一眼有根,“只是苦了木头,春妮和春玲走了,老鸭子再飞了,可就啥也没有了。”刚返回的二姐先笑起来,众人也都跟着笑。
  有根不说话,也只是嘿嘿乐。
  “看把有根美的,”二姐也麻扎上坐了,“人家早打算好了,老鸭子飞了,正好换新鸭子。”众人就又跟着笑。
  毓秀看了一眼门外,穿着大红衣服的春玲正逗着几个孩子玩。
  “春玲妹妹也结婚了吗?”“是哩,”二姐说,“你们一个个孩子都这么大了,春玲不也一样要长的嘛。”人真的不紧混啊,一晃,扎羊角辨的小姑娘成了小媳妇了。自己,不也从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变成了五岁孩子的妈妈了吗?
  “哎,对了,”毓秀望着二姐,“我刚听楚爷说,有狗子哥哥的消息了,是吗?”“是哩是哩,”二姐高兴的眼里含着泪,“刚刚才得到的消息。二姐心里喜啊!上面的意思说,先这么联系着,等条件方便了,他们就会回来认亲的。你二姐呀,这辈子真值了。”“别再二姐二姐的了,我们还是叫妈妈吧。你说是不是巧云?”“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呢?别人爱怎么叫怎么叫,这二姐啊,可不该是我们叫的啦。”巧云似乎陷入了沉思,“其实,在我心里,二姐比妈妈还要亲呢。每次到这里来,就跟走娘家一样,倒是去城里的机会少了。”毓秀和巧云像是约好了似的,异口同声地对着二姐,轻轻叫了声:“妈妈!”“哎,哎,”二姐有些不好意思的答应着,声音有些哽咽,“我这一辈子,你们说苦啊还是甜?不管怎么说,上天还是眷顾我的吧?儿子有信了,有了两个女儿,又收了两个这么好的女儿,死也没遗憾了呢。”“什么死啊活的,还轮不到你呢。”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
  “驼爷,是驼爷,”毓秀站起身,把拄着拐棍的驼爷让进屋,“驼爷身体还好吧?!”“这个驼背,说来也怪,除了弓弓腰,耳不聋眼不花,我倒是纳闷呢。”二姐乐哈哈地,把驼爷也逗笑了。
  “你这个二姐呀,越来越吐不出象牙来了呢,就知道拿我这老不死的寻开心。”“人家都认妈了呢,还叫二姐,成什么了啊?”楚爷接过话。
  “真的?”驼爷探寻地看看毓秀和巧云,见二人点点头,连说,“好好,早该这样了呢。我说这个老太婆怎么今天脸上这么红光了,原来好事挤破门哩。”说罢又爽快地笑起来。
  看到这欢快的场景,毓秀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曾经,她一直怀疑还能不能找回原先的感觉;现在看来,时移事易,没有必要再找回原先的感觉了。过去的美好属于过去,今天拥有的,是另一份美好,是过去体验不到的那份美好。她禁不住感叹,为过去在秀水的日子,为今天在秀水村拥有的这些快乐。
  是啊,快乐,她正在拥有着,二姐、巧云她们也一样拥有着,还有周围在座的和没有在座的,也会有跟过去不一样的快乐吧?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
  “楚爷,我记得我刚来秀水村的时候,有一个受到批斗的小伙子,不是跑了吗?不知现在找到了没有?”“回来啦,早就回来啦,”还没容楚爷开口,驼爷就接过话,“就是那个三麻子的儿子呢。唉,要是三麻子能看到今天就好了。自己不用挨批斗,也可以哄着孙子在大街上玩啦。”想起隋三麻子,他不免又多了些慨叹,“那个三麻子真不知是不是地下有知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下可真该瞑目了呢。我就跟他说过,世道不会老这样子的,他也信了,可还是熬不过了。不过,老婆孩子平安归回来,还带了个媳妇,有了儿子,他在地下也就无牵无挂啦。”正说着这些,柱子也来了。
  “我刚从外地回来,就听媳妇说,在路上碰上毓秀,看来还真是有些缘分呢。”柱子还是像以前那样习惯性地搓着手,“这下可热闹啦。你们回乡下来了,我们可又到城里盖楼房去了。这日子啊,看来真是变了呢。”“不管怎么变,肯定越变越好,”二姐给柱子添上水,“柱子回来的正好,今儿个呀,你招呼着,把我的这些女儿和外孙们伺候好了,明儿个,我单独再请你一桌。”柱子疑惑地看着她。
  “柱子哥还不知呢,”春妮掇条凳坐在柱子身边,“我娘啊,今天正式收了两个女儿呢。”柱子一下子明白过来。
  “好啊好啊,多了两个女儿,我也多了两家亲戚。”这一天,二姐家的小院充满了欢乐,即使在毓秀、巧云她们离开之后的好长时间,欢乐一直在这个小院里飘散。或许,即使见不着她们的人,听不到她们的笑声,二姐也一样美在心里。因为,不只春妮和春玲,更有毓秀和巧云,她们的笑声已经融进了自己心里。  转自: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招生就业资讯网(www.gyjsxy.nev.cn)
  当然,二姐心里还多了一份心事,那就是不久之后,她终于看到了儿子的照片,站在儿子身旁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子,怀里还抱着一个乐开了花的小娃娃。
  (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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